2023年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集聚(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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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集合7篇

第1篇: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通知》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妥善化解涉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矛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清溪镇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本年度1月至8月,共排查矛盾纠纷144次,调解矛盾纠纷36件,调解成功17件,未出现上级文件中的涉疫情矛盾纠纷类型。

二、纠纷预防情况

在涉疫情矛盾纠纷预防方面,为做好涉疫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清溪镇自今年一月即开始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以走村入户和微信、QQ转发的方式对群众进行防疫政策和防疫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疫情防控期间不乱跑,涉疫矛盾纠纷自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氛围,使得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较为和睦,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未出现涉疫情相关矛盾纠纷。

第2篇: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4

一、排查措施及化解成效

一是加强排查,不留死角。XX司法所积极指导各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本辖区可能影响春耕生产的各类矛盾,对传统的家庭邻里纠纷、债权劳务纠纷、土地纠纷及购买制种种子、化肥、农药等产生的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重大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掌握情况,及时做好稳控处置方案。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二是履行职责,明确责任。要求各调解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调解委员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发挥好调解联络员的作用,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分析梳理、及时化解,同时对重大矛盾纠纷要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做好部门联动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矛盾纠纷不上交,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是调宣结合,以案释法。开展“普法走在调解前”活动,引导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发挥普法先锋队伍作用,将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美德修养,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结合调解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开展,做到以法育人的,真正起到“调解一件事、教育一片人”的效果。

扎实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得到镇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群众的好评,有效的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5

一年来,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一年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上百件,调处上百件,成功率达%。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办党委、行政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政法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民政、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办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公文写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21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办、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办事处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办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办、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办、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我办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结合办情,依法调处。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办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办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6

根据《关于常态长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严防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集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在全集团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统一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法综治工作要求,安排部署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活动,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促进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组织各部室及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切实领会了开展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人人入脑入心,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事故),坚决防止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

二、全面深入排查,强化矛盾风险排查落实力度

(一)坚持统筹推进原则。

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初信初访初案分析制、预警制和调查机制,面对矛盾纠纷,要追本溯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负责制,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对于涉及稳定的风险矛盾问题必须做深、做细、做实,着力抓小、抓早、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部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围绕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统一行动,实行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区域协同、整体防控,打好合成仗、整体仗、主动仗。

(二)坚持同步落实原则。

牢牢把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滚动排查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预警边化解,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提前消除不稳定苗头隐患。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三)深入推进整治化解。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建立风险隐患台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期限。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作为重点风险隐患,按照责任分工,逐案明确包案领导,逐案组成工作专班,攻坚整治。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整改难度较大的,将列为处级重大风险隐患,由包片领导作为包点领导,组织专题研究,落实具体化解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

排查行动期间,监察督查室要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部室、子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重点风患要深入现场、进驻乱点开展整治。将适时组织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检查督导。

(五)强化应急处置。

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对节日期间涉及到影响集团的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避免造成引发大范围矛盾点的产生。“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要善于通过矛盾问题的细微迹象发现潜在危害,见微知著,明察秋毫,提前排查整改,防微杜渐。立足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宁愿把事态估计得严重一些,对策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从而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

三、完善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集团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整治及化解工作,没有发现需关注的重点人群、重点人员及重点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单位互联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公司内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为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零纠纷矛盾化解专项行动报告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仗”,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风险,切实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过全面摸清我局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及时准确评估矛盾纠纷风险,逐个时间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确保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局,重大矛盾不出市,有效防止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实际工作中药努力实现“六个坚持不发生”的目标,即使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进市进省进京集访非访活动、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网上舆情炒作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影响复工复产案事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坚决不发生涉疫纠纷引发规模性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工作内容

一是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着力从涉疫防控重点地区、领域、人群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化解。

二是合同纠纷方面。在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等领域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因企业停工停产等问题带来的合同纠纷;因疫情引发的国际商事纠纷、民商事纷。

四、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方法步骤

要因地制宜,认真抓好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一)加强分析研判。对本系统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特点规律要进行深度研判分析,提前预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大风险点,尽快控制工作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预防,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出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大决策之前,要以法治的视角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置程序,坚决杜绝朝令夕改,坚决防止乱开口子、造成攀比,严控风险交织叠加、聚合升级。

(二)全面深入排查。各科室、各部门要盯紧十一个具体工作内容,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地毯式”、“拉网式”滚动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一要细致走访摸排,广泛倾听呼声、了解诉求,深入排查涉疫情矛盾纠纷。二要广泛收集线索,充分利用好接待窗口、部门窗口等渠道平台,加强对涉疫情矛盾纠纷线索的排查梳理,及时行核实排查。

(三)建立规范台账。坚持“属地+涉事单位“共同管理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归口办理,明确涉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矛盾纠纷汇总、研判工作。要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一日一汇总,一事一研判,对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制定专项专案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科备案。

(四)落实化解措施。对摸排调研处的各类矛盾问题,有事涉部门要逐一落实防控化解责任,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逐人逐事化解,一件一件消除。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一案(类)一策”,研究具体措施,必要时,通过领导包案攻坚,推动妥善解决,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交织、情况不升级。

(五)急处置。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分类落实处置措施。对有越级上访倾向的人员,要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方式反映诉求。对执意进市进省进京集访非访的人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敲打震慑。对采取极端方式、过激行为反映诉求或煽动闹事、串联聚集的骨干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严防其制造事端。对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特殊人群要加强化动态管控,严防其铤而走险。对易引发舆论炒作的焦点问题,要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严防形成重大舆情危机。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引路石,纵深推进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住建局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工作。各部门在7月1日前将6月份进展情况报告(主要做法、摸排情况、温控措施、处理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其负责本次专项行动领导和联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一并上报住建局科,之后每月进展情况报告于下个月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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