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市民政工作要点
推动社会救助、完善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建设、促进志愿服务、提升福利保障,确保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某市民政工作要点”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24年某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XXXX"具体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健全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体系、特殊群体关爱帮扶体系、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规范管理体系、民政公共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激活改革、开放、创新动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稳定,扎实推进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X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共生共荣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汇聚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要件台账制度,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铸牢对党忠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三)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加快修订出台《X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边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制度政策。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变动情况,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
(四)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X省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作用,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将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及时预警,综合救助。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信息交换机制,与相关部门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健全快速响应、分类处置机制,为低收入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
(五)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专题培训,支持和鼓励镇街(园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增强基层经办能力。依托现有阵地,积极推进市、镇、村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发挥市、镇(街道)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形成部门合力。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六)持续优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修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做好救助寻亲和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街面巡查、救助寻亲等环节的深度应用。强化源头预防、寻亲送返、落户安置工作。抓好市救助管理站精神康复医院运营,提高站内医疗救治能力和效能。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各镇街(园区)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七)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落实儿童福利领域政策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配合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落实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集中供养成年孤儿分类安置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指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措施。
(九)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收养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要求,制定支持服务政策。全面实施《X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X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探索研究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评估政策措施。研究探索收养前、收养中、收养后服务制度。研究解决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提升整体能力水平。
(十)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完善困境儿童风险排查工作措施,加强关爱帮扶。
(十一)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推动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十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建设,规范医疗区域、特殊教育区域等功能布局,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增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水平。加强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数据平台。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视频抽查,全面排查隐患,堵塞防范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十三)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举办儿童主任业务培训,配齐建强队伍,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工作效能。落实残障儿童教育保障,解决X市社会福利中心残障适龄儿童学籍问题。加强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巩固以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街道(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的基层工作网络。
四、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十四)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起草或修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文件,逐步形成"1+1+10"政策体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实际出台《X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X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落实《X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出台《X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等三大行动。
(十五)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聚焦老年康养,参照莞城街道等5个示范点,指导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建设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深化"长者饭堂"建设,落实《X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X市民政局关于加快"长者饭堂"建设、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在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各打造一家长者饭堂(配餐点),在有助餐配餐需求的村(社区)配建助餐配餐点,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助餐配餐服务格局。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工作,实施探访关爱服务,组建"模拟家庭"600户,由善心家庭或者社工对我市独居老人开展每月两次的慰问和探望活动;为60岁以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发放1600个防跌包;为500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完善"平安铃"服务保障功能。推动出台《X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类机构"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工作,实施探访关爱服务。试行建设新型养老社区,打造新型养老社区试点。
(十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X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协助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配合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适时出台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措施。
(十七)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定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星级)评定。按照"市级有龙头、镇街有示范、村(社区)有场所"的工作思路,探索通过建设或引进等方式打造至少1家养老机构龙头。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500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75%以上。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八)持续做优做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一老一小服务提质,广覆盖、多层次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广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提升品牌知晓度。进一步联动"党员双报到""智网工程""驻点联系群众""双百社工""莞爱志愿者"及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收集、处理、反馈民生诉求,加大民生诉求摸排力度。持续开展"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日常督导,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十九)切实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巩固落实以"四议两公开"为主的城乡社区议事决策制度,确保村级重大事项依法表决。实施村(居)务"阳光公开"工程,推进村(居)务公开信息化。深入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优化村(居)务监督模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监督。常态化、标准化实施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拓宽各类群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落实《关于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规范我市村民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建立村(居)民代表履职清单,规范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研究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统一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悬挂,持续整治社区"万能章",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填报更新工作。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单位共同抓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探索"党建+会务""党建+公益"工作模式,继续实施"莞社微心愿"公益项目共建活动,推动党组织参与"绿美莞邑党员先行"行动,开展"暖社助企"政策对接行动。积极推介社会组织党建优秀案例,培育党建品牌,打造标杆示范党组织。
(二十二)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修订《X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优化社会组织登记领域和类型布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引导和优先发展服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市镇联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十三)坚持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推动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归口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和等级评估结果的转化运用。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坚持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做好民政部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项领域)非营利监管观察点建设工作。
(二十四)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围绕落实省委"XXXX"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作用。实施社会组织"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助力民生保障和民生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五)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全面深入开展X市"阳光慈善"工程,推动全市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实现百分百注册"慈善中国"平台账户、依法依规公开慈善信息、显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健全组织内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
(二十六)动员引领社会向善。持续完善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健全全市慈善帮扶资源供给信息台账。进一步推进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慈善超市示范点,形成"市有标杆、镇有品牌"的工作局面。深化莞爱慈善驿站服务,推动全市依托驿站重点围绕"救助帮扶、人文关怀、公益宣传"等内容,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公益服务。开展慈善法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培训学习。通过"中华慈善日""X慈善日"等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传播"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
(二十七)深入推进"双百工程"品牌建设。深化"双百工程"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双百"社工培训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双百"社工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化"五社联动"实践,落实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全面提升兜底民生服务的有效性。持续推进标杆社工站建设和优秀社工选树工作,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进一步提升"双百工程"服务品牌质量。
(二十八)依法依规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引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促进党建和福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稳步提升渠道优势,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渠道拓展工作,加快推动销售场所形象规范建设,有序巩固拓展销售渠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统筹开展好市场营销活动,挖掘游戏市场潜力。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福彩工作队伍。逐步提高管理效能,常态化开展福彩销售场所监督检查,加强代销者销售行为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安全运行。提升福彩品牌宣传,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泛传播福彩公益、责任、阳光的品牌形象。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二十九)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清明、重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遗体和骨灰处置工作,继续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推进殡仪馆扩容提质工程,加强安葬(放)设施建设管理,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指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殡葬代理服务活动,探索建立殡葬代理服务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丧属合法权益。推进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墓区、骨灰楼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殡葬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十)优化婚姻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继续扩大异地户籍居民婚姻登记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婚俗改革,接受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评估,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婚俗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继续举办婚姻家庭辅导员竞赛。支持各婚姻登记处完善场所建设,优化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组织参加全省婚姻登记员、婚姻颁证员技能比赛。
(三十一)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管,做好部级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工作。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国家部委组织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评估总结安排,认真做好各项评估准备。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三十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严格执行并持续推动完善党统一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联审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收集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资料。继续推进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三十三)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指导镇街2024年完成19条、千米镇级界线联合检查任务,持续巩固平安边界创建成果。抓好界桩和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加强界线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化解边界管理风险隐患。推动界线政策法规宣传和边界文化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边界环境。
(三十四)提升地名监督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建立镇级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各领域开展地名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名管理监督检查、实地督导。积极推进地名管理提升行动,启动编制全市地名方案,建立地名保护名录,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十、推进X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五)推进X区民政改革创新。根据省民政厅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加快推进救助和慈善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在莞临时遇困的港澳居民得到及时帮扶。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模式。继续深化莞港澳养老服务合作,落实《关于共同推进粤港两地养老合作的备忘录》和《扩展〈X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合作意向书》等事项,在产业、人才、项目、标准化等方面加强对接。深化养老服务人才跨境培养合作,支持莞港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交流互访和培训。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市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本地市民及来莞工作的港澳居民养老创造便利条件,打造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服务X区新模式。依托社会组织各类平台,支持各类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牵引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共建交流活动或跨界跨域活动。创新公益慈善发展方式,引导大湾区慈善力量聚焦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引导慈善资源向社区、向乡村倾斜,营造"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
十一、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六)科学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印发《X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做好后半段跟踪监测。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前期研究工作,提前谋划"十五五"期间X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十七)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全面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民政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文件审查、重大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民政理论政策研究,充分调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推动调查研究更深更实。继续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
(三十八)提升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民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运用X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公示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统筹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记录及证明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信用分类监管运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三十九)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数字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事项办理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实现自助办理,实现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十)优化统计工作和资金管理。根据民政资金监管系统(统计模块)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民政统计网络版推广运用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继续做好补贴类资金"系统普查+抽样核查"工作。
(四十一)做好援藏援疆和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对接受援地项目需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受援地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定点帮扶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方面全方位振兴。持续开展韶关翁源县江尾镇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四十二)加强民政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民政工作中心任务,多形式、分层分类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级民政干部参加主题班、专题班的培训学习。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民政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积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视研究成果转化。
(四十三)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全面做好民政领域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公文处理、信息公开、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四十四)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人民防线。
十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四十五)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以组织生活通知单和党支部评星定级为抓手,巩固深化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发挥先进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
(四十六)扎实做好干部人事管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配置情况,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强化干部监督考核管理,做到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和常态化教育提醒,增强职业荣誉感、工作归属感。
(四十七)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体贯通,更好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扎实做好巡察的"后半份答卷"。
(四十八)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利用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等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以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实施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有关下属单位和民政专项资金,有序开展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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