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样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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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一篇】
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压倒一切。人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人人都要维护食品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责任,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促其内部自身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同时,也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维护食品安全,支持政府的工作。
发现食品安全违法问题,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而不是一味抱怨、发牢骚,更不能无中生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这样只能影响正常的监管工作、带来消费恐慌心理,最终受害的还是我们广大消费者。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必须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国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已失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6月1日正式生效,《食品安全法》呈现的特点: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确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化经营者的社会责任、食品添加剂必须安全可靠、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于年7月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9年7月20日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在《食品安全法》规定风险评估、体现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指导思想基础上,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情形;建立食品批发零售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规定了召回制度;细化了食品附件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有关劣质食品的报道层出不穷,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色粉丝、注水肉、苏丹红,福寿螺、毒火腿、瘦肉精、毛发酱油、黑心月饼及9月份曝光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一起起怵目惊心,轻者致病,重者导致死亡。
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始终没有停止过,并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同时也查处了不少违法单位。
但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我国曾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一)1988年初在上海发生的因市民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发的甲肝大流行事件,当时患者达31万例,造成不少人员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经济损失惨重。
(二)206月发生的新生儿从出生起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而患“肾结石”病,随后全国其他各省均有类似案例发生,共有6个婴孩食用含有有害物质三鹿牌奶粉死亡,逾30万儿童患病。
此次事件又一次提醒我们食品安全的重要,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我们食得安全,食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
1、残留于农产品中的化肥、农药等。
由于多施和不按比例要求滥用农药,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中毒。
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导致中毒,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
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给农作物施用化肥,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
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在人口腔和胃肠中存在的细菌作用下可被还原为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
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
2、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的抗生素、激素等。
为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的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可残留于动物组织中。
抗生素、激素及其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和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增加了潜在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食用残留“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
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
多数金属在人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导致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
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可改善和提高食品的色、香、味及口感;保持食品营养价值;有利于食品的保藏运输;防止食品提早变质。
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须按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添加,超量使用也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5、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
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
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
6、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
转基因技术应用在食品的生产或制造有诸多好处,但在评估食品的安全性时,仍必须分析由基因改造所产生之预期及非预期效果。
由于转基因食品不同于相同生物来源之传统食品,遗传性状的改变,将可能影响细胞内之蛋白质组成,进而造成成份浓度变化或新的代谢物生成,其结果可能导致有毒物质产生或引起人的过敏症状,甚至有人怀疑基因会在人体内发生转移,造成难以想你的后果。
转基因食品潜在危害包括:食物内所产生的新毒素和过敏原;不自然食物所引起其它损害健康的影响;应用在农作物上的化学药品增加水和食物的污染;抗除草剂的杂草会产生;疾病的散播跨越物种障碍;农作物的生物多样化的损失;生态平衡的干扰。
鉴于以上引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应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生产、运输等环节控制,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我县的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三)我县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呈现的特点有:规模小、小作坊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根据食品加工量化等级评分标准我县的食品加工企业均为c级,各厂的综合实力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管理标准为支撑、以工作标准为手段。
近年来,haccp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食品中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的安全进行控制。在食品加工企业中推行haccp,中文名称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有利于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
haccp表示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确保食品在消费、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
(四)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的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加工单位,在食品原材料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引导其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添加食品添加剂;加强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对不符合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允许上市销售。
(五)鼓励和支持食品加工生产厂家制定行业标准,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高产品检验员的素质和技术,建立食品行业内行业规范监督机制。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二篇】
如下:
继去年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安全监察的工作得到了更大的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也获得了更多的支持。街道办事处与所辖各社区签定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也使得社区与街道就食品安全方面形成了更紧密的合力。食品安全工作在区食药监局、领导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
二、工作网络健全。
年初围绕区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街道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布署。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街道调整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各村和社区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并且建立了一支年青有为、富有能力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为街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的组织保障。
三、协调配合,科学行动。
我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采取听取指挥、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
1、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十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区食安办的牵头组织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场所进行了各项针对性的检查,通过确认合格证件、确定食品来源等方式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2、加强学校、工厂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积极推广学校食堂管理等先进经验,组织学生、工人、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学校、工厂的食品卫生安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了辖区的食品安全。
3、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孔浦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预案,组织开展了以粮、肉、蔬菜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菜市场、食品消费市场、学校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区域,积极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的各项行动。
四、“百日严打”
为了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省食安委决定于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孔浦街道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响应省食安委的要求。
1、关注,从思想上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目前,我国多地出现了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恒天然“肉毒杆菌”、沃尔玛“挂驴头买狐狸肉”、镉大米……这些事件的出现不仅表现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从街边小贩的地沟油扩延到超市等正规场所;从日常食品延伸到保健品、医药等领域;从国内产品扩大到国际产品,更严重昭示了我国食品安全制度方面存在的隐患。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
2、采取多种方式,从宣传上提高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孔浦街道发动社区安管员,在学校、菜场、大型餐饮店旁等人员密集型、食品流通密集型场所张贴“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的通告”。让这次百日严打行动为更多的老百姓所知道的,提高社会关注了解百日严打行动的认识,为形成全社会食品安全行动舆论造势。
3、提供各种手段,从行动上支持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在这次整改行动中,省里提供了举报电话、给予物质奖励等手段,引导人民参与百日严打行动。与此同时,孔浦街道鼓励居民,看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与街道、社区联系,让政府和人民共同合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在有序的组织、大范围的覆盖下,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参与打击安全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显著加强。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三篇】
如下:
乡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邹成军为组长,乡政府副乡长葛利群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马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2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我乡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利用会议宣传70多次,举办培训12期达1000多人次,办板报13处,张贴标语1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对场镇15家餐饮店、3家药店、多家超市和摊贩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32起,整改32起,发现违法行为4例,及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二是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企业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22起,整改22起;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各自组织每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42起,整改42起;四是特别重视并抓好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工作,做到了应申报尽申报无漏报、应监管尽监管无漏洞,哪里有申报、哪里就有监管。截止11月全乡共申报监管群体性聚餐184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乡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乡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
20**年,我乡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四篇】
从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到2006年“福寿螺”事件,再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和2010年初300多万吨的“地沟油”事件,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正遭受着一次又一次考验,2008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08年6月1日实施。
这部法对“食品安全”定义如下: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部法通过十一章共一百零四条内容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食品安全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所能保障的,他还需要更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和制度的监督落实,下面就食品安全谈一下我的观点。
《食品安全法》对工作职责划分如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领域很关键,但这样的部门职责划分只能是责任到位,但过去这些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工作安排缺乏一个高效务实的沟通联系载体。这三个职能部门从工作内容上应该是紧密联系的,但现实却并不这样。2008年三鹿奶粉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事件的责任追究过程就可以看出来,各个部门互相推诿,没有一个主动承担责任的,最后责令国家质检总局最高领导引咎辞职。从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不难看出政府的无奈和百姓的期待,但我们更要对这件事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实时出台能杜绝此类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再发生吗?我们只能满怀期望,拭目以待。因为食品生产者包括企业、作坊、餐饮、黑窝点和小贩,规模参差不齐,这给各部门的监管带来了相当难度,各职能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大众百姓的食品安全需求还有相当距离。分段管理可以,但应该在段与段之间连上线。食品生产者的产品最终要流向市场、餐桌。为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要持续监督其生产,加大食品企业和作坊的食品产品检查力度,按要求对它们的原辅料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等进行核实,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工商行政管理要加大市场监管,防止无证食品走上超市货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上食品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抽检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原材料的监督,落实餐饮经营单位对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制度,并加大抽检力度。这三个职能部门紧密联起手来,齐抓共管,不给不安全食品提供载体,将有效提高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更高了,它包括的内容更为全面,它在原有食品产品标准、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的基础上,添加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以及特定产品营养成分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检机构的检验都是很好的规范和依据。现在的食品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大部分严重滞后,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举例来说:小麦粉产品标准为gbl355-1986,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标准为gb/t5413,1-1997。小麦粉根据产地不同和加工工艺的大幅提高,以及百姓对其提出的营养要求都需要更积极快速的出台,百姓的基础食品我建议还是禁止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剂。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更是凸显了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的滞后,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只是用理化方法测出了样品中的n含量,再乘以乳粉的蛋白质换算系数就得出了乳粉中的蛋白质含量,这是很不科学的。
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没有及时、陆续的出台对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现在的食品生产企业和质检机构只能沿用以前的食品相关标准指导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应该综合专家、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质检机构、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及时进行评估、制定、审查、公布、实施。
3、食品生产者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切实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2月29日全文刊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这个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承担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已经开始切实重视食品安全,对其自身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要求也更高、更具体了。企业不仅保持了资质的一致性,认真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和生产过程控制记录,还建立了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企业只有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多种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服务社会大众意识,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4、食品生产者需要监管部门提供更多服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规模偏小,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但因场地、人员、设备、出厂检验能力等条件限制,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有些是无意的,有些则是故意的,食品监管部门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来指导企业合法生产和生产合格产品。食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企业生产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质量要求、食品行业发展状况等内容通过电视、报纸、活动、现场等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告诉他们如何守法经营,碰到有关情况如何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及时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解决遇到的问题,共同促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的出台的确在政策和执行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得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得到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也更加细化,有效减轻了不合格食品带来的社会危害,让社会大众增强了消费信心。但是,要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中国现有的有关法律不可谓不完备,有关的机构和人员不可谓不庞大,但是仍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为立法并不完全能有效实施。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只是企业没有良心的问题,它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在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现阶段,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使得食品安全状况早日得到根本的改观。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五篇】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食品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是人民群众,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是心系群众冷暖安危、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光彩事业,同时,人民群众是食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理应充分发挥人民的协同作用,这是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运用。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天大的事”,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社会担忧情绪增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甚至还会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的安心、吃的舒心,是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科学前提。
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人口多、底子薄,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深刻而复杂,食品安全的治理任重而道远,各大职能部门要认清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见机早、行动快,相信在政府多管齐下的治理下、民众积极配合的协同下,能打好这一场食品安全“保胃战”。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六篇】
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社区签订《**街道办事处2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社区及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贯彻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加工点、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
3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部、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协助相关单位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排查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大型餐饮场所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门店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七)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
4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八)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经常化,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七篇】
食品安全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随着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爆出,食品安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消费者在选取食品时也抱以越来越谨慎的态度。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抗生素滥用到瘦肉精问题,即使政府和企业从未停止过他们在食品安全和防止食源性疾病上所做的努力,食品安全问题却似乎从未消失。
第一,食品原材料安全控制。过去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究其源头往往是采购的原材料所含的有害物质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如何检验和消除农产品原材料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以及非法添加剂,已经成为食品生产厂商关注的首要问题。
第二,食品添加剂问题。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法规尚在发展阶段,一些标准仍需完善。作为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如何在研发和生产中选取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进口中确保食品所含添加剂贴合国内标准,都是国内食品厂商目前期望了解的问题。
第三,从整个供应链角度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如今,控制食品安全已不仅仅仅停留在生产过程中,食品的物流环节(包括包装、储藏和运输等)越来越受到食品生产和零售企业的重视。只有真正实现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提高食品物流(尤其是对冷链)的管理水平,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与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口碑。
精编(2):
食品安全顾问的重要性【第八篇】
保障食品安全,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关键之举。市场经济下的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商海无涯“信”作舟,没有诚信就没有交换,没有交换就没有市场。当前食品安全事件中凸显的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丑恶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使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行。同时,如毒奶粉、毒豆芽、毒香肠等不符合食用标准的问题食品,是不具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并且在召回、销毁问题食品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有悖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要要求。
保障食品安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是切实推行依法行政的前提,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部分法律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复杂的食品安全形势,如90年代初颁布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至今还在沿用,同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执法部门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严格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当前食品安全的监管存在多头管理的格局,有些领域没人管、有些领域重复管,还局部存在相互推诿、执法走过场的情况,甚至部分干部知法犯法、权钱寻租,为食品违法生产者提供保护伞。所以,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和检测标准体系,形成各大部门相互协调、联动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保障食品安全,是扩大对外开放、树立国际形象的重大举措。对外出口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强大动力,加入wto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全面接轨是我国的战略任务,然而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影响我国国际形象,国外商场偶有出现“本店无中国奶粉”的讽刺广告,一些国家以此为由,人为设置贸易壁垒、实行贸易歧视政策,甚至出现34个国家禁止进口中国月饼的惨状。诚然,贸易保护主义是我国食品出口受制的一条因素,但我们更应当从食品质量的角度进行反思,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把好食品质量关,树立中国产品形象,这才是扩大对外开放、树立国际形象的务实之举。
保障食品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食品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是人民群众,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是心系群众冷暖安危、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光彩事业,同时,人民群众是食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理应充分发挥人民的协同作用,这是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运用。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天大的事”,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社会担忧情绪增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甚至还会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的安心、吃的舒心,是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科学前提。
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人口多、底子薄,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深刻而复杂,食品安全的治理任重而道远,各大职能部门要认清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见机早、行动快,相信在政府多管齐下的治理下、民众积极配合的协同下,能打好这一场食品安全“保胃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