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协议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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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协议书【第一篇】

受赠人二:___________受赠人三:___________。

受赠人四:___________受赠人五:___________。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____%,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一: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二: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三: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四: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五: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赠与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共同促进(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发展,且为激励乙方工作,明确双方权益及责任,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持股___%。

1、为激励乙方工作,促进目标公司稳健发展,甲方同意将___%股权的分红权赠与乙方,乙方同意受赠该等分红权。该赠与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乙方知悉,其仅享有___%股权的分红权,非___%股权,且非目标公司股东,无权要求甲方配合其办理工商登记。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按照___%股权取得公司净利润分红权及对公司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但无公司股东依公司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查阅权、质询权等,亦无权将该等分红权转让、交换、抵押、偿还债务等。

3、红利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

(2)发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履行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义务,恪尽职守,否则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若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再无权要求分红:

(2)因故意、重大过失等为目标公司造成损失;

(4)滥用职权、未经批准同目标公司及其他公司进行交易;

(5)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违反目标公司规定,向合作伙伴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

(8)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及其他损害目标公司及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关于本协议的洽谈、签订及终止,双方应对全部过程及内容进行保密。否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其中,如双方后期进行股权转让或因目标公司增资扩股致使股权比例有所变动的,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协商一致书面更改本协议。但一切补充、变更、解除及终止,均应签订书面协议。

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各项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及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另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返还红利,并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个人行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目标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2、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目标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国家政策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目标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目标公司股东身份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赠与协议书【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将其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股权赠与。

(二)股权赠与数量: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____%,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赠与乙方。

本合同中约定的赠与为无条件赠与。

本赠与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

(一)甲方保证其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股权占比数额合法、真实、有效。

(二)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三)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四)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六)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八)乙方取得股权后,对其取得该股权之前的公司债务负有/不负有偿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股权赠与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赠与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受赠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公司由注册为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由出资并拥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参加公司管理的人员。

1、甲方同意将赠予股权赠予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让前述赠予股权。该赠予于本协议生效起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赠股权比例取得公司利润分红的权利,但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3、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对公司管理决策的建议权,并继续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但不享有公司股东依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

4、自本协议生效起,必须履行管理公司经营的义务,如不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撤销股权赠与协议。

5、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单方决定收回乙方的股权。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乙方的股权:

a)、乙方不在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劳动合同终止、被公司解聘等;b)、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规定;c)、乙方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公司决议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条款;d)、自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类似的、相关的、或上下游业务;e)、将公司的进货渠道、销售渠道、进货价格、出货价格、客户名单、技术等商业秘密的泄露给任何与当次交易无关的第三人;f)、违反公司的规定,向供应商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扣、佣金、购物卡、现金、保险单、美容保健卡、旅游考察、招待费报销等物质或非物质的商业贿赂;g)、实际控制第三人与公司进行交易;h)、其它损害公司和/或甲方利益的行为。

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按自身股权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经营项目的利润。

2、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为公司的共同财产,乙方应按其比例共有。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需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股权自动回归甲方。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公司,股权自动回归甲方,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需赔偿甲方10万元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

股权赠与协议书【第五篇】

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

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日期:

受赠人一:

日期:

受赠人二:

日期:

受赠人四:

日期:

受赠人三:

日期:

受赠人五:

日期: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1、甲方拥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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