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统计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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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计划【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和《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由我局相关科室根据统计调查对象平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从名录库中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具体统计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1、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是否存在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3、健立健全原始凭证、统计台帐和指标计算依据等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统计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将具体检查时间提前告知相关单位。
1、进行统计检查,应在检查前10天左右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发送《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2、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时,专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统计检查时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合法、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和搜集相关证据,负责检查的专业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统计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检查数据检查笔录》等)。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统计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在10日内提交检查报告,经法规科审核后作出统计检查处理建议,由局案件审理小组负责审批。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情节较轻的,下发建议书要求其整改;情节较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4、统计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统计检查行为,加大查处统计违法力度,认真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统计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上级统计执法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科室每年至少查处一起以上统计违法案件。
5、各科室专业必须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执法主力军的'作用,充分体现全员执法效能,加大专业统计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检查的质量,实现统计执法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职能。
统计工作计划【第二篇】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市、乡、村普查机构,明确各级普查机构、市直责任部门职责。
2.落实普查经费,强化物资保障。认真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确保经费列入市乡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进度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3.搞好宣传动员,争取支持配合。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市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普查工作局面。
4.精心选调“两员”,做好业务培训。按普查规定要求,精心选调高素质的普查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两员”培训,确保普查人员持证上岗。
5.制定普查方案,提高普查质量。找准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科学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登记工作质量。
6、高质量完成年定报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20xx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农业、投资、商贸、文化、劳动工资、服务业、物价、一体化住户调查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高质量完成省、市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7、切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按照省、市统计局的部署要求,做好我市被抽中企业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8.不断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审核管理,提高新增“三上”企业申报通过率。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市、乡镇、企业统计网络建设和安全管理,确保联网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9.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根据全省gdp统一核算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衔接审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对gdp构成数据的质量管理和评估,努力做好数据的匹配分析和衔接。
10.积极主动做好统计改革。认真研究,顺应改革,确保住户一体化调查、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试点、新增月度劳动力调查样本调查等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1.切实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市级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反映证据链,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客观。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三上”企业数据质量考核办法,设立“三上企业”数据质量奖,对数据质量达到标准的“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给予奖励。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虚报瞒报错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限期整改,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予以通报。
12.深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特别是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态势分析,做好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及时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撰写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推进统计评价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对全国百强县市,全省县域经济、三农、科技创新、百强乡镇、村级经济综合实力等各项考评工作,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真实反映经济运行情况。
14.组织做好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工作。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月报》、《统计资料(20xx)》、《统计月报.百强专辑》等统计信息资料,指导乡镇统计办公室开发好统计产品。
15.践诺局市共建。市统计局主动践诺市人民政府与市统计局合作共建协议内容,认真落实好合作共建协议要求:开展县级统计调查试点、统计改革创新、统计能力建设、优势资源共享,做好两级领导经常联系、发展动态监测预警、干部挂职培养交流等工作机制的良性运行。
16.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市整体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定和完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报送、归档等制度。全面启动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做好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7.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作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形成统计合力。
18.着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结合法制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等特殊时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19.扎实做好调查队改革工作。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稳步推进调查队改革,确保调查队整合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2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市纪委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市统计局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十不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21.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统计力量。市统计局定期对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抓好统计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2.进一步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以“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和“提升统计服务,助推决战百强”等为主题,大力倡导“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追求卓越、乐见其成”统计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开放包容”的统计文化理念,提高统计执行力;以“文明系统(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群团组织建设。把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禁烟管理制度,推进我局机关控烟工作。
23.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机关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24.加强机关各项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公共机构节能、互联共建、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做好财务管理、会务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网络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25.全面实施机关绩效管理。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市绩效办指导下,结合本局机关实际,制定《市统计局年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执行力度,量化岗位责任,对机关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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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计划【第三篇】
(一)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搞好为期6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到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显着增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进货查验关、加工操作关、餐炊具消毒关和健康查体关为重点,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高风险企业、环节、时段、品种等为重点,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中央厨房、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探索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管机制。
(三)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县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等业态中分别创建1个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一)强化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试点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实施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二)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对保健品批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治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通过专家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以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重点监督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贮存、保管药品。
(二)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继续抓好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违规或变相适用化工产品代替原料药的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电子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新新版药品dmp实施工作,在新版药品gmp再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带动,推动企业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开展处方药管理专项检查,强化对抗生素的零售管理。继续推进药店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做好现行版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新版gsp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重点解决“走票”“挂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开药店信用等级,适时分类监管。继续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四)加强药品注册和适用监管。严格药品、医疗机构注册现场核查,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任务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再注册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使用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包材生产使用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室的药品购进渠道,督促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组织开展贴敷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配合医改工作和《xx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向纵深推进。以植(介)入类产品为重点,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主动对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协查通报信息、检验检测信息的管理、研判和整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增强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程序,对办理件实行网上交办、网上反馈,公开办理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方式。
(二)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购进和适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落实“七个一律”的监管措施。
统计工作计划【第四篇】
各科室负责人及信息上报人员知晓信息科下发的各类统计报表或台账的.意义,明确各种表格正确填写、报送方式及其报送时限规定,保证基础数据质量。改变之前报送数据拖沓现象,以便信息科及时整理、分析数据,形成相关信息提供给领导层。
1、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2、科室信息上报人员职责
3、医院统计分类与主要内容
4、已下发各种表格或台账填写要求及时间规定
信息科、各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及指定的信息上报人员。
注:本次信息上报人员为4月份科室负责人指定、已纳入信息科医院信息上报人员库中的名单。如要换人,请负责人及时与信息科作并更处理。
统计工作计划【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北京市统计局、调查队的普法工作重点,坚持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抓住新《统计法》颁布和实施这一良好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专业科室工作人员依法统计工作能力。
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统计、应统尽统观念,为不断推进科学统计工作开创局面。
通过深化“八五”普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为局队继续深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工作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求实与创新紧密结合。
立足于我区统计法制工作基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坚持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取圆满完成这一关键时期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二)普法宣传与法治工作实践紧密结合。
在原有普法宣传形式上,勇于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统计依法行政、统计执法责任制等工作紧密结合,服务于统计工作的大局,实现多向互动,全面发展的统计普法宣传新局面。
(一)继续完善和深化现有普法工作形式
1、继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间断的做好栏目更新工作。
网络宣传是我们的主要宣传方式,它特有的高效率低成本使我们法制宣传的.工作更加便捷,同时网络还是我们与企业双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局队、乡镇和街道分别利用展板、橱窗、黑板报宣传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内容,使我们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更加贴近百姓,让更多的百姓了解我们。
3、继续开展送法下基层的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对象,让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在以往的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更新我们的工作形式、工作内容。把乡镇、街道统计所人员和村、居委会统计员作为20xx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培育一批骨干力量。
4、在20xx年统计普法上街宣传七天行的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化这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利用有限的宣传方式,开辟无限的宣传空间。
5、在前三年的“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进行清查自查,为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做好准备。同时继续完善我们的工作机制,为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创崭新的一页,作出努力。
6、圆满完成“”、“”等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把统计法知识竞赛、统计法制工作座谈会等有意义的普法宣传形式继续下去,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统计人员的双向沟通。
7、对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单位,对模范执行统计法的基层统计人员给予表扬,宣传并弘扬诚信统计精神。在严格执法同时,树立统计诚信单位在社会的良好形象,带动全区企业自觉遵守统计法。
(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让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更加丰富多彩
1、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展多场针对乡镇统计及村、居委会统计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统计依法行政意识与法制观念,使他们成为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骨干。
2、将普法宣传阵地前移,加强街道居委会及乡镇村级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网络、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对平谷统计信息网法制宣传阵地进行改版,使其更加新颖、生动。借局队网络改版之机,改变原有的几个栏目,规范栏目宣传,使我们的栏目更具可观性。
4、开展统计法制论坛活动,届时将邀请局队领导和区内知名大企业的领导畅谈统计法制,统计普法与统计工作创新,制作一系列的访谈录。
5、20xx年是国家修改《统计法》和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关键一年,《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地方统计法规的修改也将随之启动。在此期间,平谷局队要认真配合调研论证,动员广大统计人员为《统计法》及其《统计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制定建言献策,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并适时召开统计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研讨会,邀请区人大和区法制办等专家进行指导。
6、借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之机,把村级广播宣传继续下去。20xx年我们将继续在村级开展每星期10分钟的广播宣传,让统计法律知识通过10分钟的时间传遍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