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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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每日常规:

每日卫生要求:每天上午一节课前和下午一节课前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和责任区的卫生。

每天提前分钟深入班级(寄宿班利用早操时间),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做好点名记录的核实,如有学生旷课及时与激联系。

按规定督促检查学生的课间操情况,保证出操人数齐全,队伍整齐。

要求班干部记好班级日志,通过查看班级日志,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

每日放学前(寄宿班晚点)点评班内学生的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每周常规:

每周按时参加德育处或级部召开的班主任例会,做好记录(利用好《班主任工作手册》),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组织周一的'升旗仪式,组织学生按要求着装整队,严肃认真,确保升旗仪式的教育效果。

每周一下午四节召开班会,充分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做人求学等各方面的教育。

每周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和班级考评小组会议,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过程记录,征求意见,同探讨班集体的发展和建设。

每周有目的有计划地和几名学生激联系,征得激的及时配合教育,重大问题迅速向学校反映。

认真写好班主任工作周记,对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做好下一周工作计划。

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到岗值班。

三每月常规

根据学校确定的本月教育主题,结合本班实际组织教育活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要有班会详案。

月末结合班级量化考核结果,认真分析班级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德育处级部交换意见。

做好月度工作总结,重点表扬先进,纠正不足。

四学期常规

开学前,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其目标要求可操作性强,措施得当。

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利用开学日加强对学生的引领教育和纪律教育。

组织好各类考试工作,根据成绩统计,组织好班级教导会,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问题。

在级部统一安排下认真组织激会(原则上,每学期次),虚心听取激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家校关系。

认真做好学生的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充分发挥班级考评小组的评价作用,客观公正地给学生进行评价。,

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办公室工作守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公室工作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四)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细致严谨,优质高效。

(五)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办公室各项制度,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荣誉。

(七)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不得假借领导名义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岗位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由区委(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二)主任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三)主任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批示精神。

2、研究本办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讨论研究本办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每周工作。

4、成员之间互相通报和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内部事务。

5、讨论决定本办工作人员调动、培训、考核、提请任免、奖惩等事项。

6、其它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纪律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经主任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各参会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相违背的言行。

2、会议成员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办公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3、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秘密。

(五)每次主任办公会应指定专人在专用笔记本上记录,记录人应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准确,记录人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工作反馈。

工作制度【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和经济负担的有关规定,有效遏制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巩固现有的减负工作成果,保证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我校“减负”工作制度如下:

一、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不超6小时(午休除外),早8:00上课,下午3:30前保证学生离校。

二、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制度,不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除学校统一订书外、本资料等,任何人不准私自组织购、订图书、复习资料等材料。

三、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评价制、学生能力采取比赛、抽测等方式进行。

四、 严格执行《吉林市普通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关于作业的规定:作业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灵活性、多样性、实效性,不留重复作业和惩罚性作业;做到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作业时间不超40分钟,五、六年级作业时间不超60分钟,六年级作业总量不超60分钟。初中课外作业不超小时。

五、 不准给学生排名列榜,不允许给学生下达分数指标或施加压力,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不冷落、歧视差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做到文明施教。

六、 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给学生集体不可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自主活动时间。

七、 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给学生留有更多的研究和讨论时间,各科教师必须强化学科德育渗透,杜绝教学内容的繁、难、杂、偏及题海训练等做法。

八、 不准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更不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深入开展,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创业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职工与我单位的共同发展,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

我单位工会是全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领导部门,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评比、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负责对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创新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处理;

(三)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六)我单位工会负责《库都尔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四条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费的收支、账目核销、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各单位是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单位,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及日常管理,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二)负责协调处理创新工作室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项目立项、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负责对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创新工作室物品的比价采购、日常维护、保养及修复工作;(五)各单位工会是创新工作室购买的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第六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本创新工作室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标准

(二)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开发、工艺技术交流、培训工作;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三)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有关科技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开发利用;

(四)每年年初要向本单位工会提交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

(五)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提出补贴经费的使用计划;(六)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使用与保管好补贴经费购买的所有物品;

(七)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公开发布的创新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或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摘牌、追回全部支持经费并予以通报处理的考核。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七条

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应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或者先进职工、高技能人才为负责人,组成创新团队开展工作。

第八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应有用于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有完整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规划目标。第九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年按照工作计划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带动职工参与创新活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第四章工作模式

第十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建立在所在单位内部,有独立的活动场所,以一名劳动模范或者先进职工、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职工组成创新团队,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要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技能培训、管理创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有开展创新活动的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第五章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围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管理创新、科学研究等活动,成为技术攻关的团队。推广普及先进的创新理念、技术和方法,在本岗位工作实践中,发现课题,开展攻关,取得成果,解决本单位的技术发展瓶颈,促进我单位的科技进步。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技术技能人才的自身优势,将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成员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成为学习的团队。通过师带徒、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吸收新知识,创新理念,掌握新技能;带动行业或专业技术技能素质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

在学习和技术攻关中,培养我单位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才,培养爱岗敬业、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成为推广先进技术和输送人才的团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我单位创新发展输送更多人才。

第十五条

按照自治区、上级工会和我单位工会的工作要求,做好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先进经验推广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每年应向管理部门上报至少1-2项可用于推广的创新成果。

第六章申报认定

第十六条

管理局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由我单位工会、技术主管部门在各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中择优推荐申报,经管理局工会和管理局职工技术协会审核、认定为管理局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并进行挂牌。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带头人名字进行命名,推荐为自治区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

第十七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包括: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创建情况相关材料(近年来工作内容、科研项目和取得的其他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相关照片及视频资料。第十八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因工作岗位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带头人的,由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向我单位工会提出更名申请,我单位工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获批准后进行更名,更名后工作室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不变。

第七章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二十条

被自治区、管理局工会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自治区、管理局工会下拨补贴经费。

第八章补贴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用于购置创新工作室技术培训、攻关研讨、互动交流、课题研究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机、移动硬盘、U盘等电子产品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

用于布置装饰创新工作室成果展牌、购置必要课题攻关的设备费,材料费及试验费等费用支出;

第二十三条

用于购置创新工作室专业书籍的费用支出;第二十四条

用于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课题攻关、学习交流、座谈研讨等集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第十章补贴经费的使用原则、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

补贴经费务必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列支,不得超过比例限制。项目完成后,接受相关单位的专项审计。对于违反规定,挪用、滥用补贴经费的创新工作室将给予收回补贴经费、警告直至摘牌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补贴经费的使用程序: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按照研发项目工作计划,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及说明;所在单位工会严格审核、把关后,报我单位工会。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根据工会主席批示意见,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补贴经费的使用要求:组织开展课题攻关、学习交流、座谈研讨等集体活动或购置相关物品时,必须由创新工作室负责人与所在单位工会专业人员共同办理,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同时,对所购置的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出入库台账、使用记录;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使用人(保管人)签字后,精心使用,妥善管理;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单位工会可根据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我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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