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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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一篇】
森林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包括天然林和人工林。天然林和人工林相比,除了更新方式不同外,都要进行管理,国家每年都要投入千百万元的资金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影响因素,包括市场供求因素以及所投入的必要的劳动量因素。森林资产价格,主要由下列因素构成:
1 营林生产成本 营林生产成本是确定森林价格的基础。营林生产成本应以能够提供商品材的宜林地的营林生产成本作为依据。
2 资金的时间价值 由于培育森林资源的长期性,在营林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投入资金,森林资源资产价格的评估应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林木价值的影响,充分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营林生产成本应以复利计算。同时,林木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价值,同一树种在不同年龄林木价值不同,形成森林的时序成本和时序价格。
3 利润 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中应当包括营林利润。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营林利润率的确定,可以以社会平均资本利润率为基础,同时考虑到营林生产周期长、风险大,再加上林木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 税金 森林资源资产经营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5 林木生产中的损失 在漫长的森林培育过程中,林木可能会遭受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如火、风、雷、水、病虫害等,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评估中,必须对林木生产过程中的这些意外损失做出合理的估计。
6 地租 在我国,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中应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地租量应根据不同林地、不同树种、不同经营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气候条件、土地肥沃程度、交通条件、宜林性质等因素。
7 地区差价和树种差价 林木是在一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下,经过人类劳动而生产出来的,因此,林木的成本与价格,既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又受林木本身生态特性的影响,形成了林木的地区差价和树种差价。因此,差价是森林资源资产价格的重要特征。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料收集与资产核查
1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料收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①营林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费用资料;②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③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税、费征收标准;④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⑤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率;⑥各种树种的生长过程表、生长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⑦使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种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资料;⑧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2 森林资源资产核查 森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是价值量评估的基础,评估机构在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评定估算前,应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被估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点和委托方要求,可选择使用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和全面核查法进行核查。森林资源资产核查项目,主要包括权属、林地或森林类型的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内容,具体项目: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等。
林木。树种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幼龄林的单位面积株数、中龄林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近、成、过熟林的立木蓄积,材种出材率等级、经济林的单位面积产量、薪炭林的单位面积立木蓄积量、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树的造林成活率、造林保存率、竹林的立竹度、均匀度、整齐度、产笋量等;其他与评估有关的内容。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主要方法
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原林业部的《森林资源资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对象主要是林木资产、林地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等。森林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资料情况,针对林木资产、林地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又有相对应的具体的评估方法。其中林林地资产评估主要是林地使用权评估,其评估方法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原理相同。
在进行林木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目前主要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剩余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林木资产评估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须综合考虑林分的生长状况、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等来确定。
1 市场法 该方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评估待估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
户=K×K6×G×Q式中:户为林木资产评估值;Q为被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b为物价指数调整系数;G为参照物单位蓄积量的交易价格。
所谓林分是指,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邻近地段又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一个林区的森林,可以根据树种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龄、疏密度、地位级、林型及其他因素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不同的林分,常要求采取不同的森林经营措施。
2 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的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合理利润后,将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P=W-C-F+S式中:P为林木资产评估值;W为销售总收人;C为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F为木材经营合理利润;S为林木资源的再生价值 (林木资源的再生价值是指林木被砍伐后重新生长所产生的价值)。
3 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净现值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P=∑((At-Ct)/(1+r)t)
式中:P为林木资产评估值;At为第t年的年收入;Ct为第t年的营林生产成本;N为经营期;r为资本化率。
4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P=K・∑Ct×(1+r)n-1
式中:P为林木资产评估值;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Ct为过去第t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r为资本化率;n为林分年龄。
5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
市场法从理论上讲各种有交易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采用该方法时,应选取3个以上参照物进行测算。但是,由于市场条件限制,有些情况下,如防护林的评估,市场法就不适用了。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二篇】
关键词公路收费权 资产评估 收益现值法 重置成本法
一、对公路收费权的基本认识
依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路收费权是依附在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一定期限内于政府还贷公路及经营性公路上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公路法》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对公路收费权的评估,现阶段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法。由于公路收费权具有地区性和个别性的特点,各个地区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的不同,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以共同使用的参照物或是替代品,因此市场法在现阶段不宜采用。
二、公路收费权估价的两种方法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原理收益现值法是从资产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预测公路收费权在未来的特许经营范围内每年的收益,并通过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将每年的折现值进行相加,以确定公路收费权价值的一种方法。我们每年的收益设为a1、 a2、 a3 、a4……an,把折现率设为r,则公路收费权价值V= a1/1+r+a2/+a3/+……an/。
相关参数的分析。从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的数学模型式可知,其评估值主要依赖于预期收益折现率、收益期限这三个参数的选取、确定和计算。收益期限是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协商决定的。所以主要研究预期收益和收益率这两个参数的计算。①预期收益,在预期收益里主要来考虑车流量和收费费率的确定。预测车流量的方法一般是根据调查资料以及观察交通量资料继而以四阶段法进行预测在进行预测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预测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预测区间。收费费率的预测,是以前期的收费费率为基础,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确定未来的收费费率,而且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和车流量变化的影响。②折现率,它的微小变化就会引起结果的巨大变化。现阶段的折现率主要由安全利率,风险收益率和通货膨胀率构成,但是我认为所有的资产都会无可避免的会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不能由受让方独自承担这一损失,所以暂不考虑通货膨胀率。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原理。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公路资产时按公路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减去应计损耗来确定公路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理论依据是生产费用价值论,是从公路资产建造费用角度对其价值所作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公路资产评估值=公路资产重置成本―公路资产的损耗。
相关参数分析。公路资产重置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它指在评估时点上重新建造一条全新的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公路所需的费用支出总额,它反应是是市场价格。公路资产的损耗。由于我国的公路具有行政垄断的特点,所以不考虑公路资产无形损耗中的功能性损耗,针对经济性损耗,单项资产对其不考虑,但对于资产的整体而言则所要考虑宏观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不是本身公路资产不具备这些功能,而是由于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的不同而导致的损失。对于有形损耗的计算,则可以按照公式法进行计算。即有形损=×已有限使用年限,而针对总使用年限应是已有限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已有限使用年限应该根据一定的指标而计算出来的(比如对公路的车流量在一定的时期内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它与实际使用的年限有时并不相符,对于尚可使用的年限,则需根据公路自身的情况进行考量。
三、两种估价方法的比较
四、公路收费权估价方法的选择
从理论上讲,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考虑了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是科学合理的,但是由于其各参数值的难以确定,造成了评估上的困难。因此本文认为在公路收费权的估价方法的选择上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主,重置成本法作为辅助的方法。
之所以让两种方法结合,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公路建设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巨大,属于资金密集性产业,而且公路的建设事关周围地区的发展,成本非常之大,运用一种方法会产生误差。二是收益法评估时所采用的参数,如预期收益率和折现率,这些数值的微小变化,就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出现巨大的偏差。而较为合理的预测每年的车流量、收费标准、运营费用和折现率在现实中又受各方面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采用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可以增加评估结果的可信性。三是从公路收费权的定义来看,公路收费权是依托在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所以无形资产不能完全脱离实物资产而存在,而与收益法相关的参数,预期收益和折现率在一定程度上与公路的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和公路的规模有关,这说明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具有关联性,可以进行相互验证,所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的评估才更科学合理。
五、结语
本文从对公路收费权的基本认识出发,简要的介绍了公路收费权的定义以及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然后介绍了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的参数分析,最后提出了自己认为应该采用的评估收费公路的方法,即采用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相结合,并列出了其原因。
参考文献:
[1]徐海成。公路经济「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第三篇】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所需的常用信息资料
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一般操作模式,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最常被用到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价为设备本体价格与设备从出厂之时起,至安装到位调试成功可正式投入使用止,设备使用者需要承担的除设备买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也称价外费用)之和。
评估人员在利用上述公式时可能需要搜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一)设备本体价格
1.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针对评估人员工作所需,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指的是:设备生产厂家在市场公开销售设备时执行的出厂价格,通常也被称为“设备买价”、“设备报价”等。
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是评估测算工作所需的最基础的资料之一,设备评估人员的大量工作也体现在对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进行查询。如果被评估设备为进口设备,评估人员在调查设备出厂价格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与设备报价币种及评估基准日相适应的外币汇率信息。
2.非标、自制设备的本体价格。除外购设备外,被评估设备也可能为非标准外购设备或产权所有者自制(建)设备。通过对设备价值构成进行分解,评估人员在评定估算非标及自制设备时,需要搜集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非标设备外购材料价格、非标设备外购零部件价格、非标设备制作及组装成本标准、非标设备设计费标准、非标设备制作与建造单位管理费标准、与非标设备的制作组装及建造相关的其他费用及税金标准等。
(二)价外费用
评估人员需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费用范围,选用适当的测算方法和费率标准,对设备报价之外的费用进行估计、测算。
1.国产设备价外费用。对于国产设备而言,价外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运费(含运输保险费)、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
2.进口设备价外费用。评估人员在评估进口设备时,还需要考虑诸如设备海外运费、设备海外保险费、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增值税、进口设备消费税、银行手续费、进口手续费、海关检验检疫费等与设备进口各环节密切相关的各项税费。
(三)确定设备成新率时所需的常用信息
为了科学、可行地确定设备成新率,评估人员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时一般需要搜集、掌握被评估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其中,当被评估对象为产权所有者新近购入设备时,一般采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来计算其理论成新率;当被评估对象已经使用多年或为二手设备时,往往应采用设备尚可使用年限来计算其理论成新率。对于某些主要靠使用量多寡确定成新率的设备,需要了解被评估设备的理论使用量,确定被评估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尚可使用量。
(四)其他相关信息
除了典型的“设备本体价格”、“价外费用”以及“使用年限”或“使用量”外,以下信息在设备评估实务中也常常会给评估人员以很大帮助。
1.各类价格指数。价格指数常被用于衡量目前市场价格难于查询、技术进步不明显、替代产品较少的设备的当前重置成本。
2.规模经济指数。当被评估设备不属于常见规格或已经改型时,可通过借鉴常见规格设备或改型后设备的当前出厂价格,借助于规模经济指数,在比较设备规格或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设备的出厂价格进行估算。
3.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的投资成本指标。对于某些特定行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会定期最近时期该行业一般企业在进行大型生产线、机组或单台(套)设备固定资产投资时实际发生的平均成本指标。这些指标有助于评估人员整体把握特定行业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的实际指标水平,对被评估设备重置全价的测算具有指导意义。
4.可能对设备价格走势、设备可使用年限产生影响的国家、地方性政策。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会基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科技进步规划以及地方发展规划,不定期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产品乃至特定设备的鼓励政策、限制政策、限期淘汰政策乃至于禁止使用政策;也可能对设备、生产技术、管理及运行模式的先进性或落后性进行评价,引导各行业发展方向符合各类规划要求。这些鼓励、限制、禁止方面的政策可能对有关行业及有关设备的未来价格走势变化具有一定影响,对特定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及尚可使用年限可能有着强制性的限定。
5.可能对设备物权具有一定限定、规范作用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评估人员在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需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进行充分关注,需要在评估报告中对设备产权存在的各类瑕疵问题予以充分披露。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前提是评估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对法律法规中对设备物权做出的限定、规范有着充分的认识。
二、主要的资料来源或搜集途径
评估人员所需的相关信息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来源及途径获取:
(一)专门服务于评估行业,使用对象为评估从业人员的各类专业数据服务公司或专业组织
目前,专门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专业数据服务的单位较少。
1.各级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以协会网站、出版物和会员培训等方式向协会会员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及指导意见,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资讯服务。同时,也为评估人员建立了部分查找评估执业常用信息的桥梁。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四篇】
一、以“服务发展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行业内部治理工作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以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加强内部治理,提高自身素质,为行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做好谋划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安徽省评协将加强自律监管作为提升行业公信力的有效手段,着力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工作的谋划和检查结果的综合应用,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提高监管效率。事前集中谋划,把执业质量检查的目标落实在督促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质量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事中督导推进,检查组在事务所检查期间,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和评协领导现场督导,现场解决问题。事后认真总结,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针对问题集中研究解决。
完善行业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化管理。安徽省评协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实际起草了《安徽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并根据相关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得分,将执业机构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体现执业机构之间的差异,为推动执业机构做优做强做大,引导社会各界合理选择执业机构提供了依据。同时,协调经济、行政监管和物价等部门,促使安徽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下发《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全省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开展人才培养工程,为新业务拓展提供人才储备。结合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加快培养青年管理团队。优化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形成以“上级协会、省协会和执业机构”为主体的三个层次的培训体系,并从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来提高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队伍专家库。构筑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的理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培养、晋升和激励机制。
二、扎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有效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安徽评协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服务行业跨越发展为主线,深入谋划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有效促进了行业和协会健康持续发展。
创新思路、深入谋划,保持行业发展向好势头。安徽省评协积极发挥引导、联络、协调等服务职能,实现行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同频共振。截至2010年12月,全省资产评估机构74家,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694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比上年增加38人。2010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6000万,评估机构前10家业务收入总和达2951万,占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总收入53%,全省最大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大机构在行业中的主导和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向安徽省编办申请增加了协会秘书处编制数量。协会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加大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力度,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岗相适”。同时,协会结合实际,优化部门结构,将原来的五部一室(注册部、考试部、培训部、综合部、信息部和办公室)调整为三部一室(综合监管部、注册部、考试培训部和办公室),并增设了党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为适应加强资 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的需要,选调了3名基层工作经历丰富、品学双优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协会,增强了工作实力。
狠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化。近年来,安徽评协根据管理需要,不断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协会秘书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实行以强化日常考核为目标的绩效考核办法,改进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各项工作岗位责任,提高协会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协会各部门对有关职责进行梳理,制定了“协会权力运行流程”,印发《服务指南》,强化服务意识,制度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和评协高度重视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职责,探索党员队伍培养新模式,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善协会党建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安徽省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安徽省财政厅党组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行业党建工作的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党的思想教育,促进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保证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会及其秘书处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促进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探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新模式。新成立的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及时成立党组织。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注重在没有党员和未建立党组织的评估机构中发展党员。把党员教育和行业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为载体,打造“四合”(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评估机构合伙文化,促进评估机构和谐发展。
拓展工作思路,创先争优彰显成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安徽省评估行业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提高宣传舆论引导力度,与新华网、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紧密合作,宣传动态信息150多条,印发简报31期、宣传资料2000多份。围绕“和谐奋进创先进,诚信执业争先锋”的主题,创作了“党旗飘在事务所,科学发展有东风”、“争先进位靠诚信,业务增长质为先”等10条创先争优活动标语,印成500张宣传海报,发放至各事务所党支部。六安市评估行业结合调研、年度检查等先后深入11家支部开展现场点评工作,减轻了事务所负担,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安徽省行业通过创先争优,实现了“四个一”成效,即:建立“一个家”,所有事务所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瞄准“一个载体”,以“服务经济有特色、有品牌,拓展业务有思路、有成效”为载体创先争优;树立“一批典型”,形成争当典型、追赶典型的生动局面;创新“一套思路”,每个地市确定一个示范点,跟踪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深化争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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