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12篇)
相关单位和门店需及时更换或维修设备,确保正常运转,提升服务质量,真是刻不容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1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把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扎实开展督查活动,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充分发挥督查作用、有效推动落实的新途径新机制,促进了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了党的督促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地方党委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地方党委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地方党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督促推动省委及各地党委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推动地方党委重要工作任务落实。
《实施意见》提出,着眼提升督促检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任务分解、领导带队督导、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回访调研、批示件办理、联合督查、调研督查、核查复核等工作制度。党委工作部门、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畅通决策落实“神经末梢”,确保工作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对党委重要决策部署、党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等开展实地督查;要围绕党委阶段性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点、舆情热点开展暗访督查;要随机选取督查对象、督查点位和督查事项,采取点穴式、机动式督查;对需长期推进落实、存在弄虚作假可能、突发紧急事项等组织开展突击督查;对已督查过的地方或部门,可间隔一段时间后“杀回马枪”督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督查。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增强督查实效。要加强督查统筹,提升督查质量,维护督查权威,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方法,提高督查实效。
《实施意见》还强调,强化督促检查结果运用。要分类处置问题,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列出清单,反馈并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推进问题解决。要注重激励约束,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落实不力的典型事例要见人见事、点名道姓通报,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负责人。要严格追责问责,对决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妨碍、干扰、阻挠督促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打击、报复、陷害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以及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要做实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机制,将督促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结合并用。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2
2019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5年4月7日至5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海盐县进行了巡视。8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海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通过巡视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苦用心,强调抓好巡视整改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县四套班子、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直面问题、即知即改,全面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沈晓红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章剑,县委副书记黄江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乐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雄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德威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县委副书记黄江莺牵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22个具体问题,逐个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为总抓手,带动相关问题联动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动真碰硬,督促落实。县委常委会在每个整改环节都认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对有关问题调查起底、研究把关。县委常委以整改思维抓问题解决,把巡视整改结合到各自的工作部署当中,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既对事、又对人,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要求,确保认识到位、举措到位、效果到位。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提出的65项整改工作举措,已落实完成59项,正在落实中6项。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18件信访件,县纪委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交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共初核问题线索24件,立案46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案件7件),结案42件,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监督管理缺失,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监督不力,权力失控,腐败窝案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1)注重发挥县委反腐败协作机制的作用。强化系统思维、加大统筹力度,发挥好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反腐败形势分析、信息沟通、问题会诊、办案协作、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更大的反腐败合力。县纪委定期召开纪律审查分析会、问题线索排查会,对重点案件查办、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更好地掌握监督执纪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2)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紧盯职务行为、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共排查10109名党员干部职工,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34人,梳理岗位廉政风险838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9765条,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72个。二是推进权力制衡,健全以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工程建设及招投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为主要内容的“五不直接分管”制度,防止因权力集中而产生的腐败。三是加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依托道德讲堂和有关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成立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会,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规律的认识和运用。(3)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突出问题查找,严格问题查纠,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实效。2015年9月开展了对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的巡查,并各选取一个下属单位开展延伸巡查,为镇(街道)和部门开展二级巡查摸索方法、积累经验。目前,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认定。(4)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职能水平。加强对派驻(出)纪检组和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联系、指导和考核,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敢于动真碰硬、着力查纠问题、严格纪律审查。2015年4月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收集各类廉情信息235条,从中梳理并挖掘问题线索21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件9人,县纪委对1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2.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中就利益冲突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县共有10109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零报告”和“零承诺”,共自查自纠利益冲突问题2个。(2)强化利益冲突问题监管。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规定,加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比例,对党员干部可能发生的财产性或非财产性的冲突事项按照主动回避、依申请回避和强制回避等方式严格予以回避。(3)全面梳理和核查问题线索。对2010年以来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和廉情信息,特别是涉及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出借大额资金、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查处了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一平、县综合执法局原党委委员方光辉等一批受贿案件。
3.针对“党员干部赌博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治理。重申有关禁赌制度规定,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党员干部“不参赌涉赌”承诺活动,全县共有6545名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2)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检查。2015年4月以来,共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检查19次,检查场所141家,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18人。目前,已对14人作出党政纪处分。(3)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常态监管。以因赌博问题被查处过、经常性出入参赌涉赌问题易发场所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谈话提醒,净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4)加大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的问责追究力度。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一律从重或加重处理。2015年8月,县纪委在对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党员陆海华赌博案件进行协审中发现基层纪检组织量纪过宽,鉴于处理对象屡教屡犯、数额较大,建议予以加重处理,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纪工委采纳县纪委建议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5)重视农村党员宣传教育工作。全县105名村(社区)“第一书记”到所在村给农村党员上党课,宣讲“禁赌”的纪律与案例。依托各村的文化礼堂、党员中心户等宣传教育平台,挖掘和展示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序良俗。开展送廉政微课堂、廉戏、廉剧等廉政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切实提升农村党员遵纪守法意识。
(二)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突出,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利用职权使特定关系人中标、应招标未招标或违规邀请招标、随意变更中标价”等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招投标机制。完善现有制度规范,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全面实施电子招投标模式,108个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中标价亿元。强化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招标文件编制,严格规范评标办法,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投资项目,建议招标人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同时,将招投标活动与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相挂钩。(2)加强联动查办机制。印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操作办法》,全面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在51个项目中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限制,进一步加大招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3)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一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的意见》,建立项目变更告知、工程变更备案、工程变更“一项一档”、项目管理终身负责和追责等制度。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海盐县政府采购审批方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非工程性项目采购,强化对采购方式的监管。三是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实现县、镇(街道)评标专家库资源共享,推行评标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制度。小型招投标项目实施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确保投标单位名单的保密性。同时,严格督促各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在开展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认真把好项目审批关、信息发布关、招标文件编制关、开标评标关和档案管理关。(4)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对2010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项目2661个,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县博物馆装饰工程等36个项目进行重点核查。目前,共责成25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对15个单位的招投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整改意见17条。(5)加大查处力度。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收受施工单位贿赂款的县粮食局原局长陆其生、秦山街道新市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张叶明、秦山街道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虎、县城投集团下属诚信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勤、武原街道征迁办原工作人员朱华康等5人及19名工程建设企业负责人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关于土地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土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2010年以来全县土地出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对挂牌出让的地块违规问题进行复查,责成4个主体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对4个主体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目前已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处理好有关优惠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工作,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金洲阳光地块土地出让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2)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供地政策,严格把握供地标准,审慎设置竞买条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坚决杜绝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为特定主体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排他性条款等违规行为,规范土地供应、批后监管等9个方面的制度,对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制度,实行“收缴分离”。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注重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手制订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对涉及海利开元大酒店项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问题,所涉资金已全部收回。(2)梳理完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通知要求,对本县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和《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加强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审核工作。(3)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制定《海盐县人防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强化在规划许可证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环节的严格把关,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缴,强化依法履责和问责机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及违规缓缴和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积极组织催缴,除1个项目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催缴入库。
(五)关于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正风肃纪长效管理。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问责曝光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共组织开展各类正风肃纪检查行动56次,检查单位628家(次),发现各类问题62个,发出督查通知单182份、正风肃纪通报10期,处理人员27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2)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廉政知识竞赛、新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九个一”廉政教育、“守纪作表率青春勇担当”青年干部廉政论坛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3)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在量纪上,落实“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参与赌博性质“牌局”活动的县供销总社原副主任费雪其、原纪委书记石鸿飞、原副主任吴佳林等3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人员发生违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元通派出所所长宋志华、西塘派出所所长王朱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关于有些干部“为官不为”缺少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今年下半年,先后开通运行“企业事马上办”、“百姓事马上办”服务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即办件在当日、限时件在2个工作日内、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的方式作出回应、处理和答复,使群众反映问题途径更加便捷,办理情况更加透明。截至10月31日,“百姓事马上办”服务平台受理群众反映共计2739件,当场处理答复1829件,交办910件;“企业事马上办”服务平台受理反映23件均已答复。(2)加大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县“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百日集中攻坚大会战中,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派出9个考察督查组,跟踪考察和监督检查各级干部在攻坚克难中的实际表现。(3)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针对“中梗阻”现象,加大干部交流轮岗、互挂锻炼、竞争上岗力度,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注重发挥退二线干部作用。今年4月以来,共有10个单位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拔任用了24名中层干部。选派26名“85后”青年干部赴上海交大进行为期8个月的全脱产培训,选派45名干部参加上挂、下派、外挂、互挂锻炼,选派69名年轻干部、77名退二线干部参与“三四五”集中攻坚大会战等中心工作。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干部力度,今年4月以来,已对6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处理。(4)扎实整改11个县直单位办公用房超面积问题。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落实整改,累计清理超标办公用房面积2268多平方米,目前有关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七)关于“小金库”等问题治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纪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防范,增强执纪的刚性。(2)强化源头治理管控。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工作,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制定《海盐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设置预警规则,切实堵塞资金支付漏洞。(3)加强“小金库”治理力度。针对“县工商局‘小金库’”问题,对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县工商局领导干部违规列支的福利费予以全额清退,并与账上结余金额资金一并全部上缴财政;给予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县工商局原局长)田福观免职处理;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局)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4)严肃财务财经纪律。针对“县农经局下属畜禽技术服务站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涉及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对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海虹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农经局按照统一核算、集中支付原则办理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业务,严格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落实县委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四张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海盐县委向嘉兴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县委书记向嘉兴市纪委当面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情况,全县所有党委(党组)均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专门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对各镇(街道)和部分部门(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和意见反馈。组织全县58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为期三天的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县委书记沈晓红围绕“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争做遵纪守规表率”主题给全体科级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县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到所联系镇、村给党员上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党课。(2)完善责任分解。根据“点题分责”要求实施廉政项目化管理和领办制度,由16位县领导领衔20项重点廉政项目,由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办355项廉政项目。同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将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78项具体考核内容,实行网络化运作、动态化考核和智能化监督。(3)严格责任追究。研究制定《海盐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问责追究办法》,明确46种责任追究情形。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先后对县公安局、县供销总社、县文化局(体育局)等单位的违纪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关于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深化“三转”要求,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配齐配强干部,强化专职专用。紧扣“四个着力”,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巡查、正风肃纪、信访调查等纪律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2)着眼预防抓早抓小,全面推行廉政谈话。制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操作细则(试行)》,大规模开展以责任谈话、提醒谈话为重点的廉政谈话。2015年4月以来,县纪委已对7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其中任职谈话12人,责任谈话47人,提醒谈话14人,诫勉谈话2人。(3)开展信访办理复查,健全完善办信机制。对2010年以来的136件纪检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复查中发现的9件办理不够规范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材料补充和程序规范;对3件群众反映强烈但追查不够的信访案件,重新进行立案调查。完善“四级联动”办信机制,严格执行调查反馈制度,切实规范信访件办理程序。(4)注重干部能力培养,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建立清风讲坛、啄木鸟论坛等学习交流平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今年已选派了1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建立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双月例会制度,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注主业、严格履职。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宗旨信念教育力度,强化对审查、保密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十)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以政府抄告单代替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1)全面开展专项核查。对2010年以来县政府累计使用的403份抄告单进行认真核查,对3个项目进行重点核查,目前已责令相关主体作出情况说明,并认真进行整改。(2)进一步健全决策议事机制。进一步细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依法应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制定出台规范政府抄告单使用的有关办法,从制度上杜绝以抄告单代替“三重一大”决策的现象。(3)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从用本、格式、原则、要求、审核等方面逐一规范,并实行专人记录、专人审核。
2.针对“有的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够充分,决策不够透明”问题的整改情况。(1)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学法及法制讲座制度,着手建立县领导领学制度,加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新《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以及《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专题讲座的学习。(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及公众参与等制度。一是决策前广集民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途径公布拟出台的决策方案及说明,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召开各类意见征求会34次、听证会12次,发放意见征求函825份。二是决策过程透明公开,在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均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公布。三是决策后答疑解惑,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跟进作必要的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27件。认真复查、全面梳理并深刻反思有关项目在方案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论证、意见建议听取、决策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建立决策评估和纠错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3)严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关。进一步规范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对争议较大的事项,明确要提交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4月份以来,已有7个拟提交议题因财政经费测算不准确等原因被退回。
3.针对“有的人事事项决策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2)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继续严格执行《中共海盐县委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表决过程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十一)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机构设置和配备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已经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对巡视组指出的自行设置的机构及已配备的11名科级干部,根据上级意见积极整改落实。(2)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干部。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已撤销县政府驻杭联络处,所配备的1名领导干部已于9月底调整消化;对“县农办在县农经局挂牌违规配备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已整改到位,对其他超机构规格配备的干部,正在清理消化中。(3)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落实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要求,坚持“只出不进”,对超职数配备的单位,不再增配领导干部。针对超配的科级领导干部将加快整改消化进度,按要求于2017年9月前消化完毕。(4)进一步规范领导职务名称设置。今年4月份以来,已免去6名到退二线年龄科级干部的职务,类似情况今后将不再发文任命相关职务。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及已配备的干部,正在整改消化中。(5)加快厘清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混岗问题。9月份已完成事业人员在机关混岗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抓紧研究改进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
(十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岗位级别配备干部。已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退二线干部退休时符合相关条件可提高职级待遇”的政策;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将在干部人事调整中及时予以消化。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认真做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
2.针对“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未履行民主推荐等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继续坚持镇(街道)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时履行民主推荐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的,一律按照规定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3.针对“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中“保持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在一个任期内相对稳定”的要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未满3年的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要求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作调整。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合理调配干部资源,严格落实任期制的相关要求。(2)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对在同一部门或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调整。扎实整改“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按规定交流”问题,将于年底前完成整改。
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报告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嘉兴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对具有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以及一次性讨论任免干部超过干部总数15%以上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经批复或答复同意后,启动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在动议之后、启动之前报送市委组织部预审,未经预审同意的,一律不启动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今年4月以来,县委启动7批60人次人事调整事项均按规定报经市委组织部预审同意。
5.针对“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清理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开展企业、社团兼职(任职)规范清理工作“回头看”,对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问题再次进行排查。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填写承诺书。目前,16名违规在企业兼职的科级领导干部中,13名已清理完毕,其余3名限期完成整改;17名违规在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已全部清理完毕。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县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用功、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完成和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同时,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正风纪。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把守纪律和讲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改进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明查暗访不断线、抓早抓小不懈怠、严惩违纪不松劲,聚焦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海盐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为加快建设“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的江南水乡典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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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处理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自2017年10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70号),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了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计排查用人单位36户,各乡镇及工程主管部门摸底排查52户,涉及农民工3300人。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2户,涉及农民工120人,拖欠工资共计220余万元,责令支付工资220余万元。并督促所排查的施工单位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程款,把民工工资监管并支付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传达贯彻。内人社发〔2017〕70号《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下达后,我区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精神,做好我区开展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布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建立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欠薪处理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检查效果,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年前基本得以兑现。
(三)细化责任分工。我区进一步明确了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抓好源头性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和移送工作;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项目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四)强化普法宣传。一是我区组织人社、公安、工会、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和工地,对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农民工工资;指导农民工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实行权益告示牌制度。要求区内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将农民工享受的权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人举报电话、维权方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向农民工公布。
(五)强化监督检查。2017年10月以来,我区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20个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施工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资支付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装修行业、天然气管道建设、电力改造等拖欠民工工资较突出,施工企业办民工银行卡存在诸多困难,银行办理不顺,民工不太愿意,怕收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全面完善落实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切实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办案条件,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欠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18年起,将在交通、水务、电力、教育等主管项目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力争2020年实现我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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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2018年度督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近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第一季度工作督查方案》,对各局办及干部职工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对各局办落实《201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干部职工联系企业、精准帮扶、学习、出勤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一是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各党小组能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及时参加小组会和缴纳党费,能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局办都能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人员职责,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不断转变,持续改善。各局办都能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排查作风方面的问题,即知即改,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工作作风持续有效改善。三是抓住关键,严守纪律。各局办负责人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到常抓常严,从严要求自己,做好表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四是提高站位,确保落实。各局办都能顾大局、知轻重,严格落实领导交办重点工作。能严格贯彻执行党组会、班子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都能及时请示、及时汇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五是联系经常,帮扶精准。各联系企业人员都能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动态信息。大部分帮扶责任人都能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管委会帮扶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有部分同志为贫困户帮办实事好事,帮扶成效良好。
下一步,开发委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等党内组织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执行,规范会议、学习等记录。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置党员先锋岗、干部示范岗,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企业水平,为开展好业务工作和联系企业提供必要支持。三是统筹兼顾业务工作和扶贫攻坚工作,提高帮扶干部思想认识,继续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帮扶干部要在农闲时节、中午、周末抽时间走访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最新情况,也要加大与驻村干部的联系沟通,解决对农户信息了解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通过提高走访慰问频度,及时掌握贫困户困难和诉求,立足贫困户所需所盼,尽力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不断宣传政策,疏导情绪,提振贫困户自身发展信心,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四是结合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在单位开展一次作风问题大排查,对照《开发委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彻底解决作风顽疾,推动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形成有利于开发区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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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项决策部署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取决于落实是否到位,而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则取决于督促检查是否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各级党委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
加强督促检查,队伍要“精”。督促检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涉及到思想政治、经济管理、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必须有一只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党委督促检查干部队伍。督查队伍必须覆盖基层,各乡镇成立以综合办公室为网点的督查网络,选拔一批熟悉情况、公道正派的督查员,定期对当地党委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等;督查队伍必须素质过硬,督查人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加强学习、精通业务、科学督查。
加强督促检查,方法要“实”。在督查过程中,以科学务实的方法抓落实,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工作的落实,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因此,一线督查法,如现场核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具体手段,都能让督查组快速、高效、真实地了解工作进展,从而对症下药解决相关问题。
加强督促检查,重点要“明”。督促检查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必须突出,才能抓出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置身新形势新常态,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创新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等重点问题,重点督查,重点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要“清”。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肃的失责追究是保证督促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压实督促检查责任,对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要逐项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同时,强化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不力以及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一律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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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逐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对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在部分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
(一)深刻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和重点
(二)主要任务。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发布文件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放在督促检查工作首位。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国务院会议决定中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活动,按时反馈督促检查情况。
三、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责权统一的目标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五)建立报告制度。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后,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六)建立通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要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督促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七)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
四、不断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方式方法
(八)加强组织协调。要根据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工作最佳效能。要做好与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探索和总结与党委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九)完善政府决策。督促检查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对督促检查情况的研究,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反馈,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自我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注意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结合,研究在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中发挥督促检查工作作用的方式。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适时适度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提高督查效率。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效率。要在政府专网和内网建立督促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要成为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助手,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十三)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构,完善组织网络。要发挥督促检查机构在抓落实方面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等工作。要重视督促检查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抓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督促检查工作队伍。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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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11月13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X年3月16日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巡察组所反映的4类12项问题,11项已基本整改完毕,1项正在推进跟踪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将12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局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
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了《201X年XX县房产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下发局属各单位,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3次集中学习: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专题,并做好学习记录,完善学习开展情况相关台账。同时抓好局属各部门学习。各支部已上交了学习计划,抽查了部分党员的学习笔记,发现学习记录不规范问题。下来,将按照学习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2、关于“没有发挥党组核心作用”整改情况(已基本整改,跟踪落实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已书面向县委组织部请示,要求配备党组成员。下来,将进一步跟踪落实。二是进一步理清了局务会议和党总支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区分局务会议和党总支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召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彻底改变了以往以党总支会决策单位重大事项的做法。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从5月1日开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务进驻到社会服务中心办理,由行政审批股收取材料并发证。二是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X府办〔〕号文第三
(三)点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我县成立业主委员会任务已划分给各镇。另经市政府向市人大申请,201X年对成立业委会工作不作考核,延期办理。下来,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能,根据小区业主的意愿,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继续加大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房管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学习会议和房地产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讨会,如召开民主生活会、十九大专题学习会、创文工作推进会、房地产市场调控会等,并向上级汇报会议情况和工作建议。二是重视信访、网络问政工作的办理。我局一直都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舆情工作,成立了房管局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和网络问政相关工作,确保来访、网上舆情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对网络问政、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212起问题及时查处落实,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三是依托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我局党建、扶贫、房地产调控及文明创建等信息,弘扬房管正能量。并通过建立房管微信群、支部微信群等,以透明公开的态度让群众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形象及群众对房管工作的信任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制定了《XX县房管局201X年党建工作计划》,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将党建工作与房管业务工作共同谋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向各党支部发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并向县直工委及县建设系统党委请示党组织换届工作。各支部已于5月6日上报候选人名单及工作报告,拟于5月30日前完成换届工作。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201X年1月30日,我局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四是做好述职述廉工作。
201X年1月8日,我局召开201X年年终总结大会,班子成员均围绕个人履行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整改情况(待整改,跟踪落实):经请示县人事主管部门意见,机构改革期间暂停一切人事调动。我局将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各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从有利于干部成长和岗位效能提高的角度,适时对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4、关于“混员混岗问题突出”整改情况(已基本整改,并长期坚持):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理顺人员关系,逐步完善、规范人员岗位管理。同时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岗位教育培训,合理调配人员使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5、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博组字[]号),采取严把审核审查关、严把登记备案关、严把证件管理关,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一是发出催缴通知,要求有出国(境)证件的都上交证件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据统计,收缴港澳通行证105本(含3本续签),护照48本,赴台证4本(其中3本已过期)。二是严格
审批管理。按照文件要求流程审批,因私出国(境)的要求填写《股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回来后要求填写《股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并上交证件,对干部职工出国(境)及时登记备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责任。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
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班子成员加强了对分管部门、挂钩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分管部门工作上存在问题和干部职工思想状态,提高了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
2、关于“监督管理‘宽、松、软’”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修订完善了《谈话提醒制度》。结合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整合资源,优化审批程序。不动产登记工作因存在多部门联署办公,机构人员没整合问题,业务需要由多个系统进行审批,调取数据比较复杂,使用流程比较繁琐。通过整改,现启用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
统一系统收件统一系统审批,简化了程序与操作。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把多数业务审核由三审改为二审,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审批,减少办证材料积压,为群众提供畅通快捷的办证环境。三是加强对帮扶资金跟踪监督管理。我局向XX镇XX村(XX村)、XX村、XX村、XX镇等12个单位发出对账单,各单位已上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下来,我局将对帮扶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对帮扶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执行“六项纪律不严”
1、关于“下属房管所违反规定领取交通补贴”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4月23日-28日,我局财会股对下属房管所交通补贴领取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查,发现违规领取交通补贴共29,337元。其中石湾所2016年1月-201X年12月交通补贴表与领导审批时间不相符;XX所、XX所、XX所、XX所、XX所、XX所等6个所未按照新标准发放补贴;XX所出差时间与填写登记时间不符或没登记;XX所、XX所、XX所等3个所按双程公里数计算补贴。经对违规领取交通补贴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共退回违规领取交通补贴29,337元。
2、关于“出台《镇内交通补贴管理规定(试行)》与上级规定不符”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OA发送《关于废除的通知》,并对其它制度进行梳理,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提高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从严治党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使房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14日至8月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庆元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庆元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积极主动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
认真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夏宝龙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县委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是一份客观中肯的“诊断报告”,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是一剂驱邪祛病的“医治良方”,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县委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把整改行动作为一次制度对标、一次精神洗礼、一次作风提升,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杜光旻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既严又实”的要求:既要严肃教育、严格处理、严明纪律,又要有实的目标、实的措施、实的要求。巡视整改以来,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以及县属各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形成以上率下、带头抓整改、密切配合抓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
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牌销号。以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求真务实。专门制定《中共庆元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0个问题逐一细化,提出了106项整改措施,分别列出整改清单,落实到11位牵头领导、22个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具体整改时限、整改要求。12月16日,县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条整改措施、一个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小组、一套整改计划”的要求,实施整改项目挂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强化跟踪督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强化督促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县委多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常委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督促任务落实。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
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65件信访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全部办结。其中党风廉政类34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信访件18件,对实名举报件一一进行反馈,群众满意率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5年立案81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的案件4件;结案79件,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二、围绕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1.县委高度重视金水湾商住楼项目存在的问题。主动与省委巡组沟通,先期先行开展整改工作。县委书记杜光旻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明确表明县委坚决查处落实的整改态度。2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和听取县专项调查组的情况汇报,并就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巡视期间,县委书记杜光旻与县政府3位分管副县长谈话,要求举一反三,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委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与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本着彻底解决问题的态度,写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县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开展专项调查。鉴于部分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已通过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移交检察机关调查。下一步,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区分问题性质,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职责。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处理”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3次召集分管副县长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分管副县长全程跟踪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提出在整改过程中和在政府审批、用权、监督等方面,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建金水湾项目违规问题调查工作组,对庆元县瑞丰房产开发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及省市专家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非法侵占水域面积1000多平方米,造成河道行洪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立案调查,并拟定处罚方案。开展功能性补救措施,防洪能力满足20年一遇行洪标准,并于2016年1月8日完成验收工作。完成松源溪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确定松源溪两岸蓝线控制范围。全力督促开发商加快香菇主题公园等尾欠工程的建设。目前,主题公园建设方案通过县规划与设计审查会审查,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防洪堤建设。严格按照土地挂牌公告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省委巡视组要求整改到位。深入剖析金水湾商住楼项目存在问题。责成县住建(规划)、水利、国土等部门深刻剖析,开展专题教育,并分别召开“依法执法、依法监督、依法处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县长参加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长作“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主题讲座。分管副县长分别与县住建、水利、国土等部门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县建设项目的监管。
2.主动配合丽水市审计局对县香菇博物馆开展的审计调查工作。根据项目审计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启动审计程序。责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县香菇博物馆存在的迁建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开展案例剖析和专题教育,严明在今后实施的公共场馆等项目建设中一律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责成县发改局加强对工程公开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项目业主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投标文件制度业务培训。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严禁以会议纪要或抄告单等方式简化招投标程序、变更招投标方式,对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2015年,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共91个,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开展招标工作。
(二)关于个别部门和领导挪用、侵吞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1.深刻剖析,吸取教训。责成县经商局就“2004年至2010年期间以‘项目咨询费’等名义存在单位账户,用于补充单位日常开支”这一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责成县经商局开展了2010年以来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各类收费问题,未发现有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发生。加强审计监督。责成县审计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
2.开展调查工作。组织4个专门调查小组,对“有的部门以挂账的方式,直接到相关企业报销各种费用”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排摸,加大督办力度。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企监会监督作用。一方面向企业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及时反馈公务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另一方面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庆元县国有企业企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企业支出行为。已有14家国有企业成立企监会,通过监督有效杜绝行政事业单位在企业签单挂账、报销等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检查、税务执法检查。不定期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税务执法检查,以及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中,将“违规挂账报销相关费用”列为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
3.开展警示教育。责成县农业局针对“原副局长吴传水,在担任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与他人合作创办养殖场,通过重复包装,套取并侵吞专项补助款”这一问题,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作了警示教育主题讲座。将吴传水违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涉农专项资金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对反映农村基层干部在拆迁补偿、土地征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项目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核实。2015年8月份以来,县纪委立案调查违纪农村党员干部8人,其中给予2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出台《庆元县农业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把项目申报关。责令县农业局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把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三)关于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参与集资放贷问题的整改
坚决查处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放高利贷的典型案件。将公职人员不得参与集资房贷等廉洁自律要求列入2016年度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规划内容。集中梳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立案侦查集资类案件。在案件侦办中对公职人员参与集资放贷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告知其所在部门,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四)关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村级权力监督制约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项目管理等村级权力监督制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41个问题,并限时完成整改。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两委干部规范履职的监督,2015年以来,全县各村监会共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1280次,向村两委反映村情民意1108条、提出意见建议712个,审查村级财务支出票据23817张、金额万元。完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程序。制定出台《小额项目简易发包招投标文件参考文本》及系列操作规程,从制度上规范、统一小额项目发包工作细节。对于农村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权力清单及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庆元县关于开展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执行;实行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加强项目审批的相互监督;在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网站公示项目立项信息。规范涉农项目管理。制定实施在农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扶、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等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把项目政策关、项目申报关、评审立项关、指导检查关、验收评价关。
2.责成县民政局、农业局、屏都街道针对“2014年屏都官山头村党支部书记黄进良、村委会主任叶时平,重复包装防洪堤项目,套取补助款6万元予以私分”这一问题,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15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县性专项检查2次,职能部门组织检查7次,审计120个村、亿元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4起,3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为集体挽回损失万元。加大工作问责力度,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约谈3家单位负责人;23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44名村监会成员因工作不力受到批评教育。下一步,将结合村级基层换届,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完善“三年一轮审”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对全县民政专项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出台《庆元县农业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元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农业、民政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构建起事前有流程、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问责的制约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权力监督制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厘清村级权力监督制约清单、编制监督制约流程图;出台《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举办3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739人次受训。
3.加强对基层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党员干部干扰基层选举情况时有发生的情况,对2013年查处的村级换届典型案例进行“回头看”,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早提醒,防患未然。对2016年即将开展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行提前警示和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进一步强调选风选纪。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综合表现档案记录内容。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加大对干扰和破坏基层选举的农村党员干部的惩处力度,避免新一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类似问题,形成打击干扰基层选举的高压态势。
4.严肃查处村级组织选举中的违纪问题。以“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中严肃查处的村干部贿选案件”为重点,继续加大选风选纪宣传的力度,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提前谋划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后备村干部信息库,及时掌握动态。严肃查处村级组织选举中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严格把好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关。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不得、不宜”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资格审查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对已查处的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中村干部贿选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村级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村党员发展、村级配套组织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纳入村级权力监督制约工作,落实发展党员“一推二报三审四公示”工作制度。2015年137名农村党员入党经过受到全程监督,5名农村党员被除名、2人被劝退、11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从源头上保证村级组织的纯洁、廉洁。
(五)关于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将县信访局原副局长叶忠美公款旅游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的监督和检查。2015年7月以来,全县开展明查暗访28次,发现问题11起,处理人员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严格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禁止报销无审批手续的考察、工会疗养及领导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等支出事项,杜绝违规支出。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检查。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对全县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公款旅游作为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同时,将公款旅游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2.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和警示教育。责成县水利局就“2014年前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再次对该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督促县水利局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责成县水利局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参加会议。责成县水利局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县财政、监察、审计、人力社保等四部门联合在全县186家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推行“一把手”不设“小金库”承诺制度,坚决整改违规设置的账外“小金库”。186家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公务支出管理体制,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堵塞私设“小金库”的漏洞。将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公务卡制度实行情况作为日常审核和监督检查的重点。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3.责成县委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松源街道、黄田镇等“两局”问题一段时期以来依然突出的单位,于2015年12月相继召开禁“两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每月开展4次以上检查,并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每月自行开展2次以上自查,在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必查。加大问责力度和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2015年7月以来,共通报7起案例,其中2起典型案例被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建立公务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开展三公经费超控制指标风险预警,加强厉行节约风险动态管理,督促单位将各项节支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2015年12月18日,组织全县186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有2家单位存在违规酒水消费9934元,已整改到位。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聘请了8名社区作风监督员,重点加强对城区社区内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的监督,并作为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来源重要依据之一。
4.责令县住建局、五大堡乡全额退缴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于2015年12月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督促县住建局、五大堡乡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检查。以“违规发放津补贴”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县186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有2家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金额11400元,现已督促整改到位。
(六)关于收送礼金礼卡和土特产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责成县水利局就2013年1月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问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责令县住建局在招待费中列支购买香烟的近10万元费用,于2015年12月8日全额退回。2016年1月8日,对县水利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时任党组书记,县住建局现任党组书记、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县水利局、住建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责令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
2.开展收送礼金礼卡专项治理。针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实行领导干部拒收拒送礼金礼卡礼券承诺制度。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和网络媒体,加大对“581廉政账户”的宣传力度。2015年以来,共收到党员领导干部上交的礼金礼卡45笔,款项合计元,其中,巡视以来共收到36笔,款项合计元。
3.全面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检查。组织全县186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4.健全“三公”经费报销和超标风险预警机制。把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凡涉及礼金卡、土特产、烟酒等一律不予报支。
(七)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1.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严明组织纪律。县委书记杜光旻根据省委巡视组口头反馈的巡视意见,集中开展与县四套班子领导谈心交心,专门进行重点提醒谈话,明确对屡不整改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和中心工作的将及时采取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学习研讨会,先后召开选人用人、“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选人用人和“不严不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性修养的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县管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在2015年的干部教育主体班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中,都对领导干部形象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以来,全县举办乡镇(街道)现场推进会(办公会)6期、村支部书记擂台赛3次,42人在会上比担当、比干事。开好民主生活会,抓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过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县委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县属单位党委(党组)将“领导干部形象”作为一项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领导干部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并将“领导干部形象”问题纳入每年度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2.督促县审计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内部管理。通过夜学、专题培训、党课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针对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责成县审计局召开了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思想,进一步吸取教育。
3.对县统计局副局长甘清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作为典型案件全县通报。责成县统计局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了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县统计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采取时间临时确定、人员临时组合、地点临时安排等方式,高密度明查暗访,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和纪委(纪检组)四类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负面清单,督促“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完善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每次县委常委会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作为一个议题进行研究。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报告一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2015年12次干部夜学10次安排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在全县党员干部当中切实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层层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分别于2015年4月、9月,2次组织对全县78家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发函提醒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效督促各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位。2015年12月,由县党政班子领导带队,分16个组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量化评价体系,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等的重要依据。开展主体责任评议工作。2016年一季度分3批次听取全县各乡镇(街道)及5个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当面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质询、评议打分。深化谈心谈话制度,就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谈话。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加强廉洁自律、推动廉洁从政等相关内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不抓不管的,实行“一案双查”,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纪委监督责任得到全面贯彻执行。2015年,共有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一案双查”,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了通报曝光,警醒全县党员干部。
2.高度重视林业系统、水利系统发生的“塌方式”腐败问题。县委书记杜光旻书记与分管副县长谈话,要求其举一反三,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要求每次县委常委会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作为一个议题进行研究。委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与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现任党组书记作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写出书面说明和整改措施。责成县林业、水利系统深刻剖析,开展专题教育。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县长参加会议,县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副组长作警示教育主题讲座,督促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分管副县长分别与县林业、水利系统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并提出对策,明确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启动对县林业局先后两任分管党组副书记、县水利局分管党组副书记的问责程序。启动“一案双查”。并对近期发生违纪案件启动“一案双查”,严肃问责。2015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党委(党组)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四类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负面清单。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等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制度管人,强化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深化推行了林木采伐“合议式集体审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阳光发放”、林业建设项目“阳光操作”等三项“阳光工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避免权力寻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九)关于选用干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县委主动进行汇报。县委书记杜光旻要求组织部门对提任曾受处分干部问题进行详细全面查核,并提出今后在干部使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一批制度。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并于2015年12月15日形成了《关于反映庆元县提任曾受处分干部有关问题的查核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经查核,曾受处分干部的提拔过程符合干部任用相关规定,未发现追责情节。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和“两次函告”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落实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将有关事项报告上级组织部门,切实做好意向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建立曾受处分干部动态信息库,加强已提任的曾受处分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对曾受处分干部影响期过后提任使用和交流更加从严把关,并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未得到上级明确答复前一律不启动程序。动议环节必须审核干部档案,发现干部受处分情况及时分析,进行风险评估。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将动议到任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如实记录,尤其是选任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详尽记录,完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为选人用人倒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促进干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突出“初始提名、德才表现”,逐步形成平时推荐、定向推荐、差额推荐相结合的综合推荐办法,并继续完善干部德才表现动态档案,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做到提情知人、提人知情。
3.对拟提任或转任纪检岗位的干部,严格执行“两次函告”征求纪委意见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察局)按纪检干部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核查,从严把控、从严要求。
(十)关于个别干部存在带病提拔反映、个别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没有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带病提拔问题反映的核实工作。县委杜光旻书记要求组织部门倒查核实。县委组织部及时开展选任过程倒查,形成2份《干部选任过程情况的倒查报告》报经市委组织部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和需追究责任的情形。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廉洁自律把关程序,对拟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严格执行“两次函告”征求纪委意见的办法,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出廉洁自律情况的书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实行干部提拔个人档案必查、个人重大事项必查和“有访必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结合庆元实际,从制度层面有效预防和减少“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同时,已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并重新发文执行。
2.认真做好个别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的清退工作。县委书记杜光旻对涉事退休领导进行了约谈,涉事退休领导表示真诚接受,并作出书面说明,所领取的报酬已按照规定清退。开展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检查,并做好社团清理后的变更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杜绝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取酬情况。严格执行干部在社团兼职报批备案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严把事前审核关,防止违规兼职。加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每年按时开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三、狠抓整改后续,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庆元县的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下一步,县委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重点,狠抓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彻底的,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持续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强化督促检查,有效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坚持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任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十项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日常工作,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纠小错无为,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惩失管失职,着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等整改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带头严明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惩治腐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坚持不懈纠“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汇聚起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的强大正能量。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10
自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发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工作不断发展,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决策作出后,关键要抓落实,并且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决策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既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办公厅(室)的重要工作。办公厅(室)要通过扎实有效、锲而不舍的督促检查,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落实。根据几年来的试行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是办公厅(室)的重要职责
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督促检查,从根本上说,是对各级党委和领导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是决策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是落实工作不可缺少的辅助力量。各级党委作为抓决策落实的主体,责无旁贷地要抓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作为党委办事机构的办公厅(室),担负着为党委制定和实施决策服务的任务,同样应该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为党委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服务,是办公厅(室)的重要任务。党委决策制定前,需要办公厅(室)提供信息、提供预案;党委决策制定后,同样需要办公厅(室)协助党委抓决策落实。督促检查就是做推动决策落实的文章,就是保证党委决策目标的实现。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是党委督促检查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和作用是协助党委开展督促检查,并按照党委要求自行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以推动中央和党委决策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做得怎样,是检验办公厅(室)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志,是衡量办公厅(室)工作层次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办公厅(室)一定要强化督促检查意识,健全督促检查制度,优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使督促检查在推动决策落实上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
二、把抓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不仅要制定正确的决策,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决策,要“落实,落实,再落实”。“各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决不能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指示,而要看究竟落实了多少,效果如何。这样才能使决策、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落实。这是督促检查工作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目的,也是衡量督促检查工作效果的唯一标准。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从上到下,从制订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落实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
决策落实的过程,是由浅入深、不断趋向决策目标的不间断的实践活动。因此,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工作必须扎扎实实,真抓实干,做大量实际的而不是表面的、深入的而不是肤浅的、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工作;必须环环相扣,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直至决策真正转化为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方式上,督促检查工作不能只局限于了解对上级决策是否作了贯彻部署和制定了措施,不能只停留在掌握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下去了多少人这些落实工作的外在表现上,而应该把力量用在决策部署以后的具体实施上,把功夫下在决策精神见之于基层和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上。要经常了解决策落实的进度,追踪决策落实的轨迹,并且循着决策落实的进程,及时组织各项富有推动力的督促检查活动,持续不断地推动决策落实,直到决策目标的实现。
督促检查抓落实,要有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抓落实,就要坚决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在督促检查工作上,要力戒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基层,坐在家里想点子,跑到下面找例子,靠打电话、报材料、听汇报进行督促检查的飘浮作风,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扎实工作,舍得花气力、下功夫,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力戒大呼隆、走过场、图形式、搞花架子,应付上级的虚假作风,必须讲真话、使真劲、报实情,扑下身子抓,沉到下面干,追求落实的效果,不要做给领导和上级看的毫无意义的数字和形式;要力戒绕开矛盾,掩盖问题,浅尝辄止,半途而废,搞“半拉子”工程的肤浅作风,必须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务求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搞形式主义,不仅不能推动决策落实,反而会给决策落实制造障碍,增加阻力。因此,督促检查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效果出发,形式服从内容,方式服从效果,切实抓出成效。
三、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办公厅(室)开展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要切实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抓好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同时,要抓好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同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办公厅(室)要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督促检查的重点。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要紧抓不放,务求落实。
中央和各级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办公厅(室)要根据党委的意图,拟定督促检查方案,进行分解立项,报领导同志审批后,将督促检查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地区、部门,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所提出的责任目标,可根据需要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动态,跟踪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落实的全过程。
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为党委进行督促检查服务的重要方式。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决策落实情况,以保证党委有针对性地对决策落实进行指导。按照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经常向中央报告工作,办公厅要及时提醒党委向中央报告工作并积极协助党委如实地写好报告。同时,办公厅(室)还要通过《督查专报》等形式,不断地反馈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在本地区的落实情况。《督查专报》的内容,既要反馈中央和党委决策下达后,本级党委的部署和安排,还要反馈党委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和决策落实的进度;既要反馈决策实施初期的情况,还要反馈决策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情况;既要反馈决策落实的进展动态、措施办法和成绩经验,还要反馈决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向中央办公厅报送《督查专报》,每年不得少于30期,其中应有一半是反映决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做法的。
在督促检查工作中,要重点抓问题的解决。决策的实施正是通过对一个一个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最终实现决策目标的。从一定意义上讲,督促检查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敢不敢于、善不善于抓矛盾和问题上。办公厅(室)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抓住那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要敢于向中央和各级党委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决策深入落实的问题。反映问题要说明来龙去脉、形成过程、产生原因以及发展趋势。反映问题是为了推动问题的解决,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问题的解决,把决策落实不断推向深入。
四、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要求经常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活动
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要纳入党委督促检查的整个活动中通盘考虑,统一安排。同时,办公厅(室)还要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要求,按照党委指示,主动地经常地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活动。开展督促检查首先要吃透决策精神,领会领导意图,不能脱离决策精神“想当然”,甚至另搞一套。督促检查重在推动,重在协助,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多做宣传和引导工作,使督促检查的过程成为引导下面理解决策精神、帮助下面出谋献策、协助下面一起抓落实的过程。要继续坚持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督促检查方式,同时要根据决策落实的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督查调研是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方式。它是在决策作出后,针对决策落实情况,通过调查研究进行的督促检查活动。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办公厅(室)要根据党委的指示,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深入下去进行督查调研。督查调研首先要选准题目,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以及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调研组下去后,要倾听群众的反映,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深入抓落实的措施。要深入实际,通过开座谈会,到基层与干部群众交谈,甚至“微服私访”,切实把情况搞清楚。在一地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同当地领导交换意见,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如实相告,促其把决策落到实处。要把调查的情况加以分析综合,反馈给党委,为党委推动决策落实和再决策提供依据。对中央重大决策和各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督查调研,也可建议有关领导同志亲自参加。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重大决策的督查调研,可根据党委授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
催报检查是一种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凡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了报告决策落实情况时限的,办公厅(室)一定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催报;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根据内容提出报送要求并搞好催报。对于催报上来的情况,要进行分析,做好综合汇总,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不符合要求的,在报请党委批准后,可请报送单位补充情况或重新报告。五、为党委和领导同志进行的督促检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办公厅(室)要协助党委科学地安排工作,尽量减少领导同志的事务性活动,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保证领导同志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要根据中央的决策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提出开展督促检查的建议,提供一个时期需要督促检查的内容、重点和方式,供领导同志参考。要积极为领导同志提供督促检查的全程服务,协助领导同志提高督促检查的效果。领导同志督促检查前,办公厅(室)要提供有关情况,拟制督促检查预案,协调督促检查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领导同志督促检查中,要协助领导同志加强同被督促检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安排和组织好各项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领导同志督促检查告一段落后,要协助领导同志及时总结经验,对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进行汇总反馈,推广先进,带动后进,解决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
五、为党委和领导同志进行的督促检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组织协调
办公厅(室)要协助党委科学地安排工作,尽量减少领导同志的事务性活动,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保证领导同志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要根据中央的决策精神和各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提出开展督促检查的建议,提供一个时期需要督促检查的内容、重点和方式,供领导同志参考。要积极为领导同志提供督促检查的全程服务,协助领导同志提高督促检查的效果。领导同志督促检查前,办公厅(室)要提供有关情况,拟制督促检查预案,协调督促检查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领导同志督促检查中,要协助领导同志加强同被督促检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安排和组织好各项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领导同志督促检查告一段落后,要协助领导同志及时总结经验,对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进行汇总反馈,推广先进,带动后进,解决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办公厅(室)要根据党委授权,搞好督促检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要加强同党委其他部门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重大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厅(室)可与同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联合督促检查组到决策落实第一线开展工作。对某项决策落实职责不清的,要请党委加以明确。对决策落实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要进行协调,确定牵头或主办单位。在办公厅(室)协调出现困难时,可请示党委或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办公厅(室)要根据党委授权,搞好督促检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要加强同党委其他部门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重大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厅(室)可与同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联合督促检查组到决策落实第一线开展工作。对某项决策落实职责不清的,要请党委加以明确。对决策落实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要进行协调,确定牵头或主办单位。在办公厅(室)协调出现困难时,可请示党委或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
六、把中央宏观决策与地方党委具体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
中央决策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作出的战略性、宏观性决策,需要各级党委的具体决策与之相配套。各级党委根据中央决策从本地实际出发作出的各项具体决策,是中央决策在本地的具体化,它同中央决策一起构成党的工作的全部部署和安排。抓本级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离不开中央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同样,抓中央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也不能脱离本级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只有在实践中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中央和本级党委的决策才能够落到实处。
推动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办公厅(室)的共同职责。中央决策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必须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从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的高度,牢固树立和明确围绕中央决策落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不管是哪一级的党委办公厅(室),都要把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放在督促检查工作的首位。办公厅系统从上到下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中央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对此,一定要坚定不移,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
要用中央决策精神指导本级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通过抓本级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决策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要把推动本级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放到推动中央决策落实的总体工作中来谋划、来开展,使本级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取得更大的效果。要在中央决策指导下,切实抓好本级党委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要既抓中央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又抓本级党委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并在实践中把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开展中央决策和本级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要求办公厅系统的督促检查工作上下结合,紧密配合。中央办公厅将及时向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通报中央对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一个时期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为办公厅(室)系统的督促检查按照中央的要求高效运转服务。各级党委办公厅(室)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必要时,上下级办公厅(室)可联合组成督促检查组,到基层进行督查调研。
七、认真做好党委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专项查办工作
对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进行专项查办,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对本地区出现的那些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报经领导批准后也要主动进行查办。
各地区、各部门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查办事项后,要按程序交党委办公厅(室)督促检查部门登记立项,由督促检查部门报告党委,并按照党委的指示,或责成有关部门查办,或牵头组织力量查办。查办工作必须求真务实,秉公办事,不仅要查清情况,还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复杂、重大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务求水落石出。要增加催促力度,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结质量。中央领导同志批办事项和中央办公厅主动查办事项一般要在两个月内办结,同时要急事急办,按要求的时限完成,并向发出查办通知的上级机关报告查办结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延长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对久拖不决的问题,必要时要派人下去直接进行催办。
查办工作必须注重办结质量,承办单位要对查办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对重要事项的查办结果,交办单位要亲自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查报;对逾期不报或在办结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向承办单位的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并请党委追查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理。中央办公厅将视情况对查办件的办结情况进行通报。重要查办事项办结后,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推动与之相联系的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
八、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在研究制定决策的同时,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狠抓落实上。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工作,使用好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力量。要让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党委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等督促检查工作方面的权力。要给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交任务、压担子,听取他们的汇报,给予经常性地具体指导。要为督促检查人员提供阅读文件和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力量,稳定督促检查队伍,配强督促检查人员。为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对外工作方便,督促检查部门的名称可由党委灵活确定,如省委办公厅的督促检查部门可称省委督查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一些资历深、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员或兼职督查员。
办公厅(室)要协助党委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加强督查队伍的自身建设。要教育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建立便捷、畅通、有效的督促检查网络,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密切网络联系。上级党委督促检查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督促检查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督促检查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的制度,逐步实现督促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11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府系统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上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任务,主要是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以下简称“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下发公文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上级行政机关会议决定的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对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对上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切实抓好上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上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责任部门要根据上级决策精神,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需要督促检查的内容、重点和方式,并提出开展督促检查的建议。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动态,跟踪了解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要认真负责地向市政府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凡是公文和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在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提供对各级政府抓决策落实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收到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转去的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后,要尽快办结。批办件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市、区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向市政府报送的查办结果,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查报,坚决禁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四、加强督查机构建设,明确督促检查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室更名为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高配为副局级,并适当增加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人员编制,以适应强化督查工作的需要。各市、区政府办公室也要加强督查工作机构建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明确负责督查工作的部门,指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督促检查工作,并按照工作任务配备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保证督促检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要明确督促检查责任。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上级行政机关重要决策和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切实做好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同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所属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办公部门要积极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组织网络,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以形成稳定、快捷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联系渠道。为了推动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和督促检查事项的落实,市政府决定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要督促相关单位和门店换或维修 篇12
今年以来,在新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监察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xxxx以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家园”为目标,始终把落实“无工资拖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多措并举,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受理投诉举报简易案件43起,为143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740万元(其中通过我局直接代发工资140万元),4月份受理一起xx餐馆老板欠薪逃逸案件,涉及员工17人拖欠金额100883元,目前已移交公安。
二、1-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推进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截止目前,新区共有16个项目执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理民工工资专用帐户16个,所以项目全部委托银行代发民工工资合计16152万元。
2.用人单位年审工作。主要协助掇刀劳动监察局完成对新区2020年度用人单位年审的通知,累计完成315家。
3.加强政策宣传。采取边监察边宣传的方式,利用巡查和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全方位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维权》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份,张贴宣传横幅32副。
4.加强司法联动。对于一些欠薪案件欠薪事实清楚,包工头未逃逸又不愿意支付工资的,以“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罪名移交公安证据链又不全的这类案件,通过走司法途径联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功申请法律援助,目前有2起案件正在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主动与建设行政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每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每个季度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
3.抓好日常投诉举报化解工作。推进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切实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隐患项目。
xxxx。2019年开始由于企业经营困难,陆续开始有xx集团员工进行投诉,目前这个群体人数众多,涉及超市门店员工、酒店员工、采摘员工和集团内部员工,下一步可能还涉及农民工群体。通过我局多次协商并下达《劳动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昕泰集团已累计支付万元,目前仍然拖欠员工工资约700万元涉及员工2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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