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销售收入税务会计工作中的弊端的调整
工商企业销售收入税务会计工作中存在数据不准确、税收政策理解偏差及内部控制不足等弊端,需加强制度完善与人员培训,以提高合规性与准确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工商企业销售收入税务会计工作中的弊端的调整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将企业的销售收入故意隐藏起来是一个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最主要的手段。企业未将当期销售收入记录到销售账单中,而是将获取的销售资金挂到以往的账单上,在结束时依然将出库的数量转到销售成本上,最终当期的销售资金被巧妙的截留下来,这样做不但能够避免缴纳流转税款,同时也将销售所得及其他方面所产生的税款漏掉。 举个例子来理解: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为了能够逃避税款,假如在 2013 年 9 月及 10月, 它将该市的 Q 公司等几家客户支付的三笔总共 280 万元的销售收入挂在了 应付帐款的帐户中,会计错误记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Q 公司。
企业最后依然将出库的数量转到销售成本上,将当期的所得收入截留了下来,这样不但免去流转税款,同时也因为故意降低利润偷掉漏掉应缴纳的税款及其他可能产生的税费。上面这个是由于企业利用会计做假账来躲避税收的实例,所以,相关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严厉查证存在问题的企业,并采取一定措施给予调整,以便更好的维护我们国家的财政利益。
继续上面的实例,如果在 2013 年的年初,税务人员在对该企业 产品销售收人帐户进行检查时,就应该注意到该企业在年末时销售收入下滑幅度比较大, 然后分析对比该企业的财务支出与收入及经营现状,就能发现,企业在银行的存款金额上升幅度比较大,尤其是下半年到年末,故能判断出来贷款有很大可能被收回来。 另外,该企业的销售合同数与账面实际数严重不符。综上结合分析,税务人员再次详细检查来往的账目,在 应收帐款中看不出来什么异样,但是在应付帐款帐务明细中.对在年末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几家大客户的相关记录中进行重点盘查,在查阅的几笔会计凭证中发现,所有的凭证原件都是银行的收账通知单, 还有分别向 Q 公司及其他公司开具的发货票据, 再经过与涉及的相关人员询问下确定该企业有截留销售收入的问题存在,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在对所偷漏的税款依法补齐的情况下并受到相应的惩罚,与此同时,要将企业账户进行重新调整,调整完账户之后也就基本完成了税务的查证工作,但是依法还得对企业追缴一些附加的税款。
2 查证与调整价外费用不记销售收入以逃避纳税的会计行为
某个以加工生产牛皮作为主要产品的国营企业, 在 2014年税务人员专项审查该企业全年在原价为加价的问题,在对该单位的待摊费用进行审查时,发现该企业的来往账户借款方每月都有大 T 的红字发生额。为此调出来相对应的会计凭证进行查阅,最终发现所附带的最初的凭证都是企业开具的加价收据。 且凭证所对应的项目均为 银行存款,并且最终找到了该企业上半年共 52 笔价值 78600 元的价外加价款。 该企业在收取加工费之外,还收取了技术服务费,并且皮革是按照平米计算来加收费用,这些费用都不会放到 产品销售收人的帐户中去,反而减掉了 待摊费用。 它的错误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借:待摊费用(红字)。(1)把价外加价的费用从 待摊费用中挪出来 ,转到销售帐户,且补交漏缴的增值税。(2)补其转为销售额的利润,并补交转销售利润所得税。
3 查证与调整企业销售甩帐的行为
国家会计制度及新税制明确规定了销售实现的时间与依据,企业为了延迟销售实现,从而采用甩帐的手段,将年度利润进行调整, 延后纳税时间可以为企业的资金利用增加时间,它也是一种惯用的逃税避税的方式。 例如:某企业在某年的销售收入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年末四月内,采用先发货后开票或者先开票后进帐的手段, 将那年总计 20 笔金额 162 万元的销售收入截流。 税务部门在第二年的三月进行检查时,对产品库销售明细帐与收发明细帐以及发票存根进行详细核对时,发现本来在前一年就已经销售出去且开具了发票的产品却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销售入账。 此外,还有 6 笔交易本来在上半年就应经发了货,却在第二年才开具发票。 税务人员依据发票到购货单位进行查阅, 与之有关的业务结算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最终得到证实,那 6 笔业务确定是犯了先发货后开票的错误,两大弊端加起来延误了 162 万元的收入上报,最终该企业的负责人承认了有避税的可能,最后接受惩罚,按照要求将以前的年度损益账户进行了调整,将本来属于上年的利润及时转回。
4 查证与调整销售退回中会计弊端的行为
现如今企业中出现多种多样的销售退货中的会计弊端,主要有两大最常遇弊端形式:第一是企业在退货之前就已经将对应的销售成本进行了结算,同时申报且已经缴纳了流转税与所得税,然而企业在处理退货时,只核算了销售收入减少的那部分,却不冲掉流转税与销售成本,使得已经退货的产品成本与流转税共同占有当期的利润,偷漏的税款转成了实物。
第二是在发生退货以后,企业不结算减少的销售收入,也不作销售成本的退货处理,等到两次销资时重复将其转至成本,一起挤占利润,甚至有的将这两次的销售直接增加至利润或者自由资金而非通过销售账户。然后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退货会计处理方式为,不管产品是以前销售的还是本年度销售的,当购货单位需要将其退回时, 必须将当年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进行冲减。例:某个以生产载重卡车轮胎为主的国有企业。 某年 3 月,由于该厂 1 月份生产的总价值在 287 450 元的产品因为规格与型号与合同内容有出入而被要求退货,然而这批产品在发货前已经申报并且缴纳了增值税与所得税, 结转了销售工厂成本、利润,税金,企业一同将其退回,并且冲减了销售收入,对账务进行了及时的处理。
借:应收帐款 287 45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人 245 668(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1766(红字)
问题出在企业对于产品的冲减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导致该批产品成本为 16 万元进入了当期本已经实现的利润里,其次,由于没有对退回产品的账务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导致帐外物资形成。在同年 5 月,税务机关在进行账务查询时,发现了有关销售帐中的上述红字记录, 在与相关财会人员进行了解,再加上调取并且查阅了会计凭证以及明细账,最后知道这是同年 1 月份被要求退回的相关业务,为了彻查存在的问题,他们对 产成品明细帐进行细致审查,但是结果没有找到与销售退回对应的贷方红字记录,在对该厂财务科与供销科的相关人员不断进行调查之后,最终获知那批销售业务的处理办法是该厂只是做了销售收入的冲减, 故意漏掉销售成本冲减这一环节,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故税务部门命令企业立即对相关的账目进行及时调解,并且将所漏款项进行补缴。
(1)将退货产品销售成本调回借:产品销售成本-XX 产品 180 000(红字)贷:产成品-XX 产品 180 000(红字)
(2)利润冲回介于在退货那月,企业已经对销售收入减少进行了会计处理,致使当月的成本与收入不符合,即按当月内容的产品(除去退货的)由于退货原因,使得发出汇总表计算的销售成本增加了负担,导致销售收入的下滑,然而由于企业截留下来的资金额正好是退货产品所占有的成本,所以对于以后查出问题进行重新调整处理时,应该将由于前一个月退货成本将利润额挤占的那部分调到利润科目。换句话说就是把调整的销售借方红字与退货时应该处理但未做处理的账务进行了相互抵减,进而使整个会计年度内收人与支出的配比平衡的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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