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专户自查报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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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x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开办发[20xx]2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扶贫、财政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进行全面考评自查,现将考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我们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集中,举全区之力、集各方之智向贫困发起总攻,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预计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

1.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

依据“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严把脱贫纳入退出关,对我区在全省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为20xx-20xx年度的脱贫人口,按照家庭收入“十不算”和“三保障”方面“十不脱”核查标准,以验收办法为依据,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共清理核查出不达标的脱贫人口49户192人,新纳入建档立卡87户168人。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不达标脱贫人口和新增的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帮助其及时制定脱贫增收计划和具体措施,既“输血”又“造血”,坚持从根子上解决贫困问题,在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上下功夫,有效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直至其稳定脱贫。

2.注重输血造血,持续加大脱贫产业培育。

脱贫的核心在增收,增收的根本在产业。为此,我们把培育富民产业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首位,加大扶贫产业培育力度,深入挖掘贫困村资源禀赋,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政策引导,稳固传统特色小产业规模。利用沿山沿滩地域特点,种植各类中药材万亩,种植旱地谷子万亩,种植大豆、大麦、扁豆等小杂粮万亩,特色种植面积达万亩。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经营。把发展食用菌产业带作为实施扶贫战略、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推进贫困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建成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4个,基地规模达665亩,带动农户零星种植面积285亩。壮大设施农业高效经济。在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建钢屋架大棚150座,新建日光温室100座,使全区沿山沿滩贫困片带设施蔬菜种植总规模达到了2500亩,促进了沿山冷凉灌区传统低产产业向高效优质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试点,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资金760万元,在9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在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培育壮大金花寨、银花寨、天霖、昌祺等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形成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产业扶贫新格局,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3.补齐基础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在实施精准扶贫、实现滴灌到户的同时,我们把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强有力引擎,坚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问题与其他农户普遍受益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修编完成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配套、乡村道路、住房改造等规划,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贫困乡村全面发展,实现了富民政策漫灌到村、人人受益,12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村级卫生室、乡村幼儿园、中心义务教学点、农用动力电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在保障贫困村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32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改造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培育富民产业和改善民生环境,有效解决了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4.提升能力素质,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工程,推进全区精准扶贫“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和落实贫困户退出必须“有增收渠道”等要求,按照农牧、人社、商务等部门行业标准,摸排确定全区沿祁连山浅山区贫困片带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7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其中:劳动技能培训20人,电子商务培训10人,设施农业食用菌培训40人),采取现场教学、基地实习、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后期扶持的培训方式,配合市扶贫办抓好贫困户产业脱贫培训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菜单式”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全区培训职业技能型贫困人口235人,培训种植、养殖、农机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型贫困人口4190人(次),让贫困户真正掌握了发展产业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贫困户致富能力逐步提高,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技能保障。

5.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3万元,其中:中央“三西”专项资金11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38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五个倾斜”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区财政增量的15%和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50%用于扶贫开发的要求,安排区级扶贫财政资金1414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6个,重点支持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建设断头路、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产业及贫困户危房改造等群众最关切、最需解决的生产生活设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使用其他财政涉农资金634万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配套269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省级资金3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335万元,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发展,促进祁连山北坡浅山贫困片带均衡发展。

6.优化帮扶力量,促进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调整优化帮扶力量和布局,对各乡镇一般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一般贫困户和已有稳定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的帮扶干部进行调整,集中力量,推进帮扶行动和脱贫攻坚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等四个方面的“融合联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组建18个帮扶小组,分别派驻18个乡镇,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队力量。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10月份调整纳入驻村工作队员31名,使驻村工作队员总数增加到109人,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召回问责”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考核权重,积极表彰驻村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根据“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逐项对照我区20xx年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87分,总体绩效优良,扶贫效果明显。各个具体量化指标的考核和计算打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万元,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14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417万元,20xx年区财政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度项基本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于审计安排扶贫资金增幅。

2.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部分用于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例

20xx年,我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733万元,其中用于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增量的%。

(二)项目支出进度(15分):自评得分20分。

1.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截止目前,结转结余1年内资金1188万元,结转结余率%,预计12月底各项目资金支出后,结转结余率将低于8%,该项指标自评的7分;结转结余1-2年内资金134万元(包括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万元、项目结余资金万元,),结转结余率8%,该项指标自评的2分;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自评的2分。

2、上一年度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15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从16%,减低到8%,扣除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万元、项目结余资金万元,实际结转结余万元,结转结余率2%。自评得满分(2分)。

(三)资金监管(自评得分20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在项目计划下达后,我区对年度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构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主要内容通过区政府政务网、xxx在线、省政府政务公开网、乡、村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年度项目资金等情况按要求公开村数占使用扶贫资金的总村数的100%;到村到户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并特别将项目所扶持贫困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县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一步靠实了监管责任,并制定下发了《xxx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纪委、财政、扶贫等部门分别组织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同时,及时对1213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查处。年度开展检查的乡、村数占项目安排的乡、村数比例为100%。

3.扶贫项目资金录入情况: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业务信息子系统要求,我们及时将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录入了系统,信息数据及时准确。

(四)资金使用成效(自评得分45分)

1.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xx〕100号)精神,我区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制定了《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对相关的整合资金单位及乡镇人员进行了培训。20xx年,全区计划中整合资金3095万元;已整合资金30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3万元,市级资金7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4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3095万元的100%,共实施各类项目27个,至目前,各个项目都已经基本完成。通过整合项目的实施,为脱贫工作注入了资金活力,完善一批基础设施、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贫困群众脱贫,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贫困人口减少:xxx区总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 20xx年,省上核定我区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87户、1321人。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全面完成年初制定脱贫200人减贫计划。该项指标自评得满分(10分)。

3.精准使用情况。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区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点原则,对照脱贫验收标准,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对列入当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优先扶持,充分享受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住危房、患大病以及残疾人、计生户、两女户、单亲家庭,给予重点扶持。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通过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内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我区共安排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万元,其中,安排到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资金为万元,占总资金量的%;安排到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万元,占总扶贫资金的%。20xx年安排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资金比例为100% 。

(五)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论证分析情况:20xx年度,我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按照省市区扶贫部门相关要求,通过群众参与、乡村审核、行业评估、民主决策选择,经个乡镇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各行业部门及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可行性较强的项目,由区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审批下达并安排实施,并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等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

2.项目库建设和定期更新: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进行立项、筛选、申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项目库建设完整、规范,库内项目到村到户并定期更新。

3、项目调项审批:20xx年度,我区严格执行《xxx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按照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行政村在经村民大会讨论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后下达变更批复,并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

(六)加减分指标(自评得分3分)

1.机制创新:一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完善了xxx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程序,加强了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及时规避了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确定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要求达到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均由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招标,不但规范了招投标的手续,而且方便了群众。公开招聘项目监理机构,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监理,保证了扶贫项目的质量。聘请财务代理机构,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财务工作,并定期邀请专业会计对扶贫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性扶贫方式,今年安排10个项目,直接带动贫困户150多户增收,扶贫方式进一步精准,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2.违规违纪情况:20xx年项目正在实施,经多次检查审计,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七)试评价指标

1.到县资金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xxx区20xx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发展资金1116万元,省级发展资金382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9万元、国有贫困林场50万元、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6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7万元),市级盘活存量资金738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大满安阳)20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贫困村养殖业发展专项400万元、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7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10万元,区级盘活存量资金万元。20xx年,我区分两批共下达扶贫资金3621万元,共安排各类项目56个。其中直接安排到户资金万元,占资金总量的%。

考核自评综合结论:按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考评指标体系自查后,得出xxx区20xx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量化计分为“101分”。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xxx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

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3、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要求项目乡镇、项目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了8个精准。

4、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乡、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乡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区财政局进行支付报帐。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区审计局对全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5、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

有效利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富民产业支撑贫困村增收的能力还不强。我区贫困村虽然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富民产业,但贫困村富民增收产业刚刚建立,还不够稳固,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产品的销路还不稳定,致使富民产业支撑力不强,需要我们在壮大规模、提升效益上持续用力。二是扶贫资金报账率低。我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多,每年也就1000多万元左右,但因项目调研论证、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原因,项目实施过程较长,加之不少项目建设季节性很强,当年根本无法完成,扶贫资金无法报账,致使扶贫资金报账率低。三是扶贫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虽然我们对贫困户帮扶进行了一些如保险扶贫、资产收益型扶贫等方式的探索,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扶贫方式仍然单一,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万元,省财政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三篇】

昌乐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健全帮扶网络,使帮扶基础扎实稳固。采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行源头帮扶;加大送温暖力度,进行生活帮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助学帮扶;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帮扶;开展“结对帮困”活动,进行社会化帮扶;关爱农民工群体,进行特别帮扶等帮扶措施,竭尽全力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定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资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把中央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共评出市级以上劳模87人,其中全国劳模1人,省级劳模32人,市级劳模54人。通过调查发现,劳模的生活状况,除了个别评选年代较早的农民劳模和下岗失业劳模外,总体来看好于一般职工,但仍有20名劳模因家在农村,年老多病,或者原所在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我们都及时给予了救助。每次救助都是上门入户救助,并填写救助凭证和本人签字认可。

20xx年12月26日接受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15000元,于20xx年1月开始通过走访入户把全部专项帮扶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实现了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使大批困难职工得到了帮扶救助,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特困生资助20000元。20xx年收省市劳模慰问金20000元,付出20000元。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春节走访困难职工7500元,特困生资助29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0元,付走访春节慰问4100元,劳模走访2588元,走访困难农民工800元。收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补助27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收市拨劳模慰问金:18000元,金秋助学金:60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000元,春节走访特困职工补助金15956元,特困助学6000元。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做实、做好,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0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万元,省财政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五篇】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x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至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六篇】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七篇】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元,我镇共下发元,余额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第八篇】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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