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医院院长工作总结范文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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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医院院长工作总结【第一篇】

监狱工作总结

我于2007年参加xx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2007年11月被分配到xx省**监狱工作。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欠缺和不足,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三新大讨论以及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等活动,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在个人修养方面,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谐相处,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趋炎附势,不欺上瞒下;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豁达大度,不小肚鸡肠,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与同事斤斤计较。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虽然在到监狱工作之前有着十余年的工作经历,但以前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所掌握的知识、掌握的业务只能代表过去,在新的工作岗位和领域,有很多新的知识、新的业务、新的文化需要去学习和掌握。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很多管理教育罪犯方面的工作方法,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地解决罪犯在生[查看更多范文,请百度搜索学生无忧网]产改造中发生的矛盾,能够对自己所承包的罪犯较好的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加快其改造进程,能够比较熟练地制作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服务整体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态度勤勉尽责。

勤勉尽责是对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自到监狱工作以来,我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石头,任何时候都以工作为重,全身心投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作为处在最基层的分队长,既要懂生产,又要会管教,在工作期间,我认真学习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做好罪犯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勤学习”。此外,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中,我提高认识,响应上级要求,积极参加训练,练出好身体,练出好形象,练出好素质,努力做到“勤训练”。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脑。遇到问题勤动口,多向老干警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多写笔记心得勤动手,写各种法律文书,努力提高自己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多思考问题勤动脑,只有勤思考、勤琢磨、勤研究,善于分析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到监狱工作一年,所做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之内该做的工作,没有什么成绩,只能说一年来的监狱工作经历让我收获不少。二十天的入警培训让我对监狱有了全新的认识,学到了监狱业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取得了良好成绩,被评为“优秀学员”。到基层一线工作后,学会了如何组织好罪犯生产劳动,如何开展罪犯个别谈话教育,如何处理罪犯生产改造重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如何制作常用的法律文书等。通过参加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在思想政治、法纪观念、岗位专业技能、基本体能和队列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十月份还参加了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汇报演练,并在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工作中能够一丝不苟、扎扎实实贯彻好省厅、局、监狱的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对

转眼间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在这段短暂而又漫长的见习期间可以说是让自己受益非浅。说它短暂的原因是个人感觉监狱基层管理工作复杂且艰难,短短的四个月时间是绝对不够进行全面学习更不用说掌握、探索之类了。说它漫长缘于我们的实习单位“甘孜监狱”

地处高原,气候恶劣、条件艰苦,有很多人的确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论怎么讲我都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来要求自己,始终如一的带着用心学习的态度和踏实工作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回忆这段特殊的学习时期,我的主要感受是以下“五个差别”:

一、学校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差别

通常来讲在校的认真学习是为将来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地基础,但是当你真正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难免发现会有很多不宜操作之处。当然,这是每个人将面临地一个转型过渡时期,就像我们系主任(安主任)曾多次强调:要求我们要从一名士兵向一名学生做好角色转变是一个道理。但是“说起容易做来难”,毕竟理论上的知识与实践当中的操作的确还存在着很多实质性差别,下面举三个我在实习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

一、少数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冲突。两名罪犯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冲突并动起了手脚,当干警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止。这个问题就是两名罪犯谁都不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了对方,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干警采取了教育、开导、诱导,甚至后面还进行了威胁,包括告诉他们要调取监控录像,但是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不管用。只到最后真的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名罪犯后再来询问都还是不主动承认,在这样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了那名动手打人的罪犯两巴掌,奇怪的是他马上就承认了。对于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通过仔细观察和向老干警请教后得出的结论是:监狱规定要求干警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等相关政策在罪犯日常管理中,特别是“个别”罪犯管理中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实施。

二、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相冲突。记得我们在参观成都监狱的时候,监狱领导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育新学校”。“三大改造手段”当中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也是并列存在的,可是在罪犯的现实管理当中我发现几乎没有教育改造且只有劳动改造。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观察和请教老干警,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每个监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生产任务,而监区所从事的廉价生产如果不进行加班就不可能完成规定的任务,但如果加班也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集中教育,更不用说课堂教育。二是目前警力严重不足,至少在“甘孜监狱”目前根本没有专职的管教、教育干事,所有人甚至包括监区长都得参加监区带班并值班,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警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三、现有规章制度与当前社会群带关系相互冲突。应该说现在监狱管理的规定、制度已基本健全,特别是在罪犯的行政奖励与惩罚和法律奖励与惩罚方面所采取的“九分制考核”、“严禁二十条”、“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基层干警中是相当认可的。但在实际管理操作中难免会存在所谓的“关系户”,这本身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更是不足为奇。但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时候基层干警根本无法决择轻重应向哪一方倾斜。

二、印象监狱与现实监狱的差别

以前总是通过道听途说、电视荧幕得知监狱的一些不太真实的信息,所以在我印象中的监狱应该是非常阴暗、单纯的场所。如果非得做个比喻那我感觉监狱的管理和设置就应该像部队或者说学校一样,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日常管理工作由警官发号施令、罪犯休息时间相当之多,一般都用于学习或者队列训练为主。可是当我亲身走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首先是硬件设施是跟想像的不一样,比如个别身体魁梧的罪犯会因为囚服太小而只能穿带有标志性的便服。再比如罪犯的住宿条件达不到指定的要求,加之空间受限、物品不够统一、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导致根本无法进行标准的内务统一。其次是罪犯的生活跟想像的不一样,在值班期间我发现,罪犯每天早上八点出工劳动,十一点半收工吃午饭,十二点出工劳动,十七点半吃晚饭,十八点加班,二十点半收工,二十一点收监,二十二点熄灯。为此我感觉这更像一个工厂招收了很多为了挣钱而拼命上班的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一般。

三、监管罪犯与其他管理的差别

其实“领导”一词在国外很多人已经用“服务”来代替了,这说明现在的管理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我管你(我说你做)这么简单了。据我所知现在就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单位、企业都在向这方面进行改进,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团队,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想发挥出自己团队的最佳作用,领导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因为你自己不为员工付出,员工就不会为你“卖命”,这样双方就会同时失去很多利益。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存在自由选择和双方得利的前提。

监管罪犯却与之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政治地位不一样,监狱人员警察管理好罪犯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而罪犯则是法律给予其相对应的惩罚,所以干警跟罪犯之间的关系是职责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其次是管理对象不一样,监狱人民警察所管理的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特殊人群,分析服刑人员犯罪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大部分都在于利益(如盗窃、抢劫、非法买卖等)和义气(如复仇、顶罪等)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能为了利益和义气愿意牺牲人身自由的人绝对是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有其它心理有问题的人。跟这类人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的(如上面所举的打架的例子);再次是管理方式不一样,常规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辞退或请辞的方式,而监管工作是一种强制行为,干警不能因为他确实不听话或者没有能力来管理他而将他释放,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如何将他管理好,所以这也是干警经常头痛的一个难道;最后是管理范围不一样,常规管理一般只限于工作方面,对于爱好、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他们无权过问。而监管罪犯则是面面俱到,干警要负责他们吃饭、睡觉、穿衣、购物、看病、生产甚至是走路。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去管理一群人往往会使人筋疲力尽。

四、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 因为藏族罪犯(甘孜监狱现在有85%左右的罪犯是藏族)以前的生活中就有自己的很多民族特点,再加上生活成长的地区相对封闭,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国家法律法规也宣传地不够深入,甚至有极少数罪犯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监狱服刑。通过观察,我将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总结为“七讲七不讲”:不讲科学讲信仰;不讲法律讲宗教;不讲知识讲传统;不讲警察讲**;不讲团结讲家族;不讲规距讲习惯;不讲道理讲拳头。

五、服从管理与管理罪犯的差别

对于“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本身就是监狱人民警察一项为人处事的艺术,我想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如果能将这两点做到不“顾此失彼”,那他将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渡过完美的一生,并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最终理想。通过这段时期的实习生活,我自己也有对“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的一种解释:

服从管理:作为一个当过兵的人来讲,我认为服从绝对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讲无论上级下达的命令正确与否,首先在头脑里的反映就应该是按照上级的意思去立即执行。至于该不该做、后果如何可能会放到后面去考虑。当然,如果上级下达了明显错误的指示命令,那也可能会采取边执行边汇报甚至是越级汇报。但是,要知道领导是会很难得下达一次错误命令的,所以说上级的指示不应该有折扣、拖延现象,更不能出现借口推辞甚至是当面顶撞的现象。

管理罪犯:在罪犯的管理上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从来不相信有“油盐不进”的人存在,管理罪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以感化教育为主。自己在实习期间把罪犯管理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身作则、亲历亲为、以理服人;二是公平、公开、公正、一视同仁;三是以理服人、用制度管人。

以上是在这段见习期间的一点心得,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老师及同学们批评指正。

我于2007年参加xx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2007年11月被分配到xx省**监狱工作。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欠缺和不足,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三新大讨论以及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等活动,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在个人修养方面,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谐相处,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趋炎附势,不欺上瞒下;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豁达大度,不小肚鸡肠,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与同事斤斤计较。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虽然在到监狱工作之前有着十余年的工作经历,但以前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所掌握的知识、掌握的业务只能代表过去,在新的工作岗位和领域,有很多新的知识、新的业务、新的文化需要去学习和掌握。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很多管理教育罪犯方面的工作方法,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地解决罪犯在生[查看更多范文,请百度搜索学生无忧网]产改造中发生的矛盾,能够对自己所承包的罪犯较好的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加快其改造进程,能够比较熟练地制作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服务整体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态度勤勉尽责。

勤勉尽责是对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自到监狱工作以来,我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石头,任何时候都以工作为重,全身心投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作为处在最基层的分队长,既要懂生产,又要会管教,在工作期间,我认真学习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做好罪犯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勤学习”。此外,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中,我提高认识,响应上级要求,积极参加训练,练出好身体,练出好形象,练出好素质,努力做到“勤训练”。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脑。遇到问题勤动口, 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规定,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中队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能够自觉主动加强对罪犯的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并化解罪犯之间的矛盾,教育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分监区罪犯遵守监规狱纪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和改造环境。

五、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参加工作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与罪犯套近乎、拉关系,没有索要、接受过罪犯及其亲属的任何财物,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坚持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以清廉为荣,以腐败为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业务知识还存在欠缺,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二、工作积极性不稳定,时好时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思想上有依赖性,有时怕麻烦,存在畏难情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一点进步,但我深知离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相距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监狱人民警察。

伴随着新年脚步的临近,过去繁忙紧张的一年已划上圆满的句点。在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2010年我部门顺利完成了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一年来,在监狱党委和警培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本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以微笑服务为己任,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客房服务工作。现对自己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客服中心工作的管理。警培作为鲁南监狱的第二对外窗口;也是接待全国性会议的地方‘我们作为客房部的员工坚持每天对楼层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察;对各种报表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了完整的客房服务。严格按制度处理遗留物品,赢得客人好评,从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及控制成本方面对客房加强管理。在硬环境方面,虽然我们的设施差了点,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要努力去给客人创造一个卫生舒适的环境,坚持按标准程序对住客房、退客房,进行布草更换,对杯具、卫生间消毒。在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方面,对客房进行全面清洁,楼道及房间的物品定期清洗;在软环境方面,客房服务员微笑服务,高效热情,细心周到,竭诚为客人营造宾至如归的温馨感觉。

注重克服思想上的“惰”性。坚持按制度,按计划进行理论学习。首先不把理论学习视为“软指标”和额外负担,每周党课集中学习;其次是按自己的学习计划,坚持个人自学,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学,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不因工作忙而忽视学习,不因任务重而放松学习。作为客服人员,我始终坚持“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每当遇到繁杂琐事,或者不懂的就虚心请教同事然后积极的、努力的去做。我们始终坚持 端正服务态度,以服务为目的。通过在警培的这段时间的积累和学习,我对服务有了进一步的感知。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是最基本的,我不断提醒自己,用“关心、诚心、爱心”去看、去听、去观察。在这里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也感觉有了展示自己的平台,所以我更加珍惜这份工作。

一年来,为了能积极贯彻我部门提出的“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使自己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一边向同事虚心请教,努力学习和借鉴她们的工作经验,一边严格要求自己,对顾客提出的咨询,做到详细的解答;对顾客反映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就积极、稳妥的给予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如实反映,争取尽快给顾客做以回复。

以上是自己对全年工作的总结,但自己深知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工作经验欠缺,实际工作中存在漏洞。二是工作创新不够。三是工作中有急躁情绪,有时急于求成。在下步工作中,我会加以克服和改进 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会换位思考,耐心细心解答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努力学习综合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不断的丰富自己,提高自己,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和积累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学会过硬本领,才能更好去服务人民,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下一步我会不断充实能量,认真工作,爱岗敬业,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道德素养,踏实做事,诚实待人。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 监狱公务员工作总结

参加工作至今,我始终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肯干,兢兢业业,很好地完成了领导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协助领导搞好本所的各方面的工作,为中队的安全稳定做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

-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的条令条例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保持昂扬的斗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工作中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三、生活中,团结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注重个人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练自己。

四、存在的不足。

(一)业务知识还不丰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二)依赖性较强,有时存在怕麻烦、怕动脑的念头。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自己的各种面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力争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的监狱人民警察

2007-01-23

监狱医院院长工作总结【第二篇】

出监教育是对即将刑满出狱罪犯进行的最后一次系统的集中教育,是教育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改造成果,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举措,对罪犯顺利走向新生,回归社会,增强适应社会的谋生能力,从而达到防止重新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监狱积极响应全省出监教育研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我监狱“一监三地”的具体情况,采取“分散管理,集中教育”的模式来开展出监教育工作。

我监狱出监教育分监区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成立以来,出监教育分监区的工作得以不断的发展和逐步完善。参加出监教育的警察有教育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及监区领导及有关专业人员十余人。出监教育工作坚持一边正常编班上课,一边制定完善有关制度,编有《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手册》和《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指南》,在《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手册》中收集了《出监教育实施办法》,制定了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流程、出监教育分监区工作规定、工作职责等十五个工作制度及十余种规范运作表格;汇集了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可能涉及的日常生活、婚姻家庭、法律法规、财产保险、****审批等方面有关知识142道问答,为出监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有根据各教师的教案,不断总结完善,认真编写适合我监狱情况的出监教育的专题教案。

一、出监教育以分散管理,集中教育的模式,严格按省局《出监教育》教材及有关精神指示,坚持每两个月开班一期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参加出监教育培训率达100%。

出监教育分监区自成立以来,共开展了八期出监教育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为357人,平均到课率95%左右,其中参加第一期教育培训有47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二期教育培训有7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三期教育培训有38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第四期教育培训的有33人,历时十七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五期教育培训有30人,历时十七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六期教育培训有6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4课时,参加第六期教育培训有2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七期教育培训有2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八期教育培训有44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八期出监教育共完成544课时,监狱警察授课480课时,外请教师授课48课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人357次,寄送接茬管理教育建议书357份,罪犯出监教育考核合格率达100%。正常刑满释放107人,减刑、假释250人。

出监教育开设有法律知识教育(《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择业指导教育(介绍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等)、社会人际交往指导教育、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教育、适应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刑满释放、落户安置及依法假释罪犯的有关管理规定、思想品德教育、关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及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请归正人员进行现身归正就业教育、外出参观学习及适应社会生活的模拟训练等十多个内容,长期聘请了刑罚执行科、狱政科、教育科及七监区的有关领导和管教十余人为出监教育授课。

二、克服困难,结合监狱实际,强化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出监教育的现实意义的到位意识,紧扣使罪犯“了解形势政策,学习新生知识,巩固改造成果,顺利回归社会”的根本任务开展出监教育工作,巩固监狱的改造成果。

出监教育是一个老话题,但也是一个新课题,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较多。出监教育涉及的内容很广泛,仅靠出监教育分监区个别少数人的力量是远远不能完成教育任务的,还必须依靠监狱各有关部门乃至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也只有走上社会化的道路,才能确保出监教育的实效性,使出监教育与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需要相适应。

我监狱的出监教育是紧紧围绕使罪犯“了解形势政策,学习新生知识,巩固改造成果,顺利回归社会”的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的。在参加出监教育的学员中,普遍认为开展出监教育很及时,既体现了国家监狱改造人、造就人的精神实质,又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各种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指导教育,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时的盲目性,增强了重新生活的信心和

勇气。一些服刑人员说:“通过法律知识学习和出监适应社会能力的培训,既实实在在的了解社会,为顺利出监奠定了基础,又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挽救之恩。”纷纷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牢记教训,遵守好法律法规,坚决走正道,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祖国的发展添砖送瓦。

通过法律法规、生活就业指导、心理健康、职业技术、适应生活模拟运作以及个别教育等形势的有效结合,出监教育收效较好,罪犯反映强烈,听课、发言主动积极,基本达到教学目的。

三、及时查找出现阶段开展出监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做到科学规划,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奖惩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出监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教学水平。由于出监教育还处在探索发展、积累经验的阶段,由于工作起步晚,出现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开展出监教育明显存在经验不足之处、在课程安排有待进一步调整合理、再加上一些监区对出监教育重视不够,在劳动力不足等情况下,没有及时安排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出监教育培训班,造成到课率不足100%等等。

目前,在人财物保障尚处于逐步到位的情况下,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出监教育的运行制度和对各监区的考核奖惩制度,科学规划,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奖惩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符合我监狱出监教育特点的有效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出监教育考核指标,切实对刑满释放人员办好出监教育,争取早日建立起出监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巩固好教育改造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工作。

监狱医院院长工作总结【第三篇】

监狱公务员工作总结

参加工作至今,我始终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肯干,兢兢业业,很好地完成了领导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协助领导搞好本所的各方面的工作,为中队的安全稳定做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

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都严格要求自身,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自己也明白自己职业的政策性强,http://与各种违法行为及阴暗面接触多,面临形形色色的考验,没有很强的党性和法律知识,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的条令条例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保持昂扬的斗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工作中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几年来,我能积极负责我所分管的狱政工作,协助中队领导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努力,使我对的违纪率得到大幅度下降违纪侦破率达到100%。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在xx年被评为狱政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在对学员的个别教育过程中一贯坚持以说服、引导教育为主,从不打骂体罚或变像歪整学员。自己还利用空闲时间不短的学习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实践,使自己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很大的提高,面对学员之间的矛盾,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听取学员意见,耐心说服教育并化解之间的矛盾,通过调解,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中队学员遵纪守法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氛围和改造环境。确保了中队的安全和稳定。

三、生活中,团结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注重个人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练自己。

四、存在的不足。

(一)业务知识还不丰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二)依赖性较强,有时存在怕麻烦、怕动脑的念头。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自己的各种面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力争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的监狱人民警察。

监狱医院院长工作总结【第四篇】

浅析监狱医院发展

众所周知监狱医院作为监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整所监狱的医疗工作,它的发展关乎整个监狱的发展。随着依法治监、构建和谐监狱的不断深入,监狱医院要更新观念、转化思维,不断适应监狱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找准自己的位置,谋求新的发展之路。

监狱医院从原来的几间平房、几名大夫、设备简陋、药品匮乏的时代一路走来,到现在拥有了自己的办公楼、数十名大夫、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药品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但是随着监狱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监狱医院却遭遇了发展瓶颈,成为监狱发展乐章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存在的问题及现象

一、对罪犯的基本医疗保障标准界定不清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监狱通常遇到如下罪犯医疗标准问题。

1、疾病的时间范围。罪犯先天性的疾病,或者入狱前患上的疾病,监狱是否有责任给予治疗?监狱是否还要负担罪犯出狱后疾病后续治疗的费用?

2、疾病的种类范围。有些病严重影响人的健康和生活,有些病对罪犯生活有影响但影响不大,不治也没大碍。哪些种类的疾病是监狱应该为罪犯治疗的?

3、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的档次和标准。档次不同,费用往往差别很大,罪犯提出过高要求,监狱应该选择什么档次的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

4、治疗的限度。有些疾病,如植

物人,继续治疗下去也不会有明显好转,有些疾病,如尿毒症,继续治疗要花费巨额的费用,监狱是否有义务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地为罪犯治疗下去?

5、医疗费用的负担。监狱是否承担罪犯医疗的所有费用?罪犯应否承担费用?每个罪犯的医疗费用是否有最高限额?

6、医院的等级与地域范围。监狱应该在什么等级、什么地方的医院为罪犯病人诊治?

7、罪犯及其家属有哪些选择权?是否有选择医院、选择医疗设备和药品的权利?是否可以自己出钱看病、自己购买药品?对于这些罪犯医疗标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监狱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监狱法第五十四条只明确了监狱有提供医疗保健的责任,对医疗保健的标准、如何实施等具体问题,没有涉及。司法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对个别严重的传染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等)的防治有所规定,而对于罪犯的医疗保健这个一般性的问题,没有系统、详细的规定。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中有“保障罪犯的基本医疗”的规定,但何谓“基本医疗”,没有具体指标的进一步细化,监狱仍然难以把握。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给具体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有些罪犯提出过高的医疗要求,如要求到北京、上海等大医院治疗、要求使用昂贵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要求换肾、要求监狱负担出狱后继续治疗的费用等,监狱不答应,罪犯或其亲属就要纠缠,告监狱不作为、侵犯人权。有些要求显然不合理,但由于没有一个标准,回绝罪犯及其亲属,监狱不能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直气壮的解释。为了化解纠纷,监狱常常是花钱买平安,承担额外的费用。此外,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监狱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

二、监狱医院的整体治疗功能有限

监狱医院是为罪犯提供医疗保障的基本部门,罪犯的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服务首先由监狱医院提供。然而,监狱医院现状满足不了为罪犯提供医疗保障的需要。

1、经费不足。现在病犯增多,重大疾病增多,监狱医院普遍感到经费紧张。

2、医护人员匮乏。罪犯与医生的比例过低,尤其缺少全科医生。

3、分科不分人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监狱医院科室看上去挺全,但大部分医务人员都不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属跨范围执业,为监狱医疗埋下了一枚隐性炸弹。

4、知识更新不够,导致医疗水平下降。医生承受的压力大,风险高,部分单位职称评定不落实,吸引人才无途径,留住人才不容易。

5、犯医犯护问题。由于医疗人才的缺乏,监狱不得不大量使用犯医犯护,但犯医犯护不具有行医资格,使用犯医犯护有一定风险。

6、医疗设备老化。老旧的医疗设备不能与监狱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相适应。

三、犯属维权纠纷增多,监狱医院处于风口浪尖

现在罪犯及其亲属在医疗上常常提出过高的要求。有些人认为只要一进监狱就是监狱的人,罪犯生什么病都得给治疗,有的罪犯或其亲属提出要用贵重药品及营养品、先进设备检查治疗。当过高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有些罪犯的家属就四处上访告状,说监狱侵犯人权。对于有些罪犯,虽然监狱医院尽心尽力,已经提供尽可能好的治疗,但最终没有挽救病人的生命,罪犯家属仍然不依不饶,要求监狱承担“责任”。有些罪犯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为了让监狱承担医疗费

用,家属就是坚决不同意保外就医。有些罪犯已经刑满释放,但要求监狱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否则就想尽各种方法纠缠、要挟监狱。在处理以上问题时,监狱医院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做好当前罪犯医疗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要准确把握罪犯医疗保障标准

1、要明确罪犯医疗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各监狱应通过罪犯医疗费、罪犯部分劳务收入、社会捐助、罪犯亲属资助等途径建立罪犯医疗保障基金。不是所有的疾病都保障,国家只能保障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以及多种慢性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管理,加强对结核等甲、乙类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高治愈率,减少发病率。及时对危急重病人开展抢救,开展狱内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建立医疗应急预案措施,防治医疗突发事件。罪犯自伤自残的医疗费用由罪犯本人承担。

2、对罪犯的医疗用药,应参照自治区基本药品的相关规定执行,罪犯及其家属若要求使用超范围的药品的,由罪犯自行承担或由其抚养、赡养义务人承担。考虑罪犯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在罪犯或其亲属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在监狱医院或协作医院自费选择药品和检测设备,但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3、每个罪犯的医疗费用应该有一个限额。如果监狱所在市县有标准,监狱参照该标准执行。对于一些严重疾病,国家只能提供一个

合理的费用。超出部分的费用由罪犯自行承担或由抚养、赡养义务人承担。罪犯及其家属要求提高自己的医疗保健标准,超出部分费用自理,该标准应该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不会给监狱内的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罪犯的医疗保障,应该遵从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与当地比照,与监狱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监狱当地城镇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相当,不能低于当地水平,也不应高于当地水平。

4、入狱时就患有的疾病,监狱应该提供医疗,监狱可以要求罪犯自己负担一部分,或罪犯亲属资助一部分。出狱后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该由罪犯自己解决。罪犯工伤治疗费,监狱应该负担。罪犯假释、保外就医、离监探亲等离开监狱监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罪犯本人承担。

二、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监狱医院的作用

首先,要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培养工作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监狱医务工作者首先是执法者,为罪犯提供医疗是监狱的执法行为,与社会上的医务工作者的角色有所不同。医务工作者要讲政治,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要提高法律素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其次,要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的业务素质。要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对医务工作者的培训,增加与其它医疗机构交流的机会,以利于监狱医务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技能。要落实职称评定,提高政治待遇,设立特殊津贴,创造条件吸引医疗专业人才。要积极与人事部门沟通,招聘一批医疗专业人才,要人尽其职,坚决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开展医疗业务。

再次,关于犯医犯护问题,基于现实情况,监狱医院还是要继续发挥其作用,但是要加强管理。犯医犯护只是协助干警医生做些工作,处方必须由警察医生开。

第四,要充分发挥监狱医院现有医疗设备的作用,罪犯入狱时要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以后还要定期体检,及时发现病情,避免小病发展成大病,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相关设备,以增强监狱医院的诊疗水平。

三、要大力发展协作医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建立协作关系,对于监狱和社会医院双方来说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是医疗资源的整合。对于社会医院来说,可以扩大患者来源,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收入,提高医院的社会形象。对监狱来说,在自身医疗人才缺乏、医疗设备落后、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与资源优势部门的合作,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样可以使社会医院的人才、设备优势为我所用,降低医疗成本,还可以为罪犯提供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降低安全风险。因此,要大力发展协作医院,要深化协作关系,签定详细的协作协议,明确协作方式、协作范围、费用支付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创新协作方法,拓展协作领域。监狱

医院不能收治的病犯,可以送到到协作医院治疗。可以在协作医院建立特殊病房区,专门用来关押、治疗病犯。协作医院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狱负责警卫。既可以送病犯到协作医院就诊,也可以请协作医院医生来监狱出诊,形成双向互动。有些疾病,可以在协作医院检查、治疗后,按照医生开的处方和治疗方案,在监狱医院继续治疗,以降低外诊费用。既可以让协作医院为病犯提供医疗服务,也可以让协作医院帮助我们对监狱医院的医疗人员进行培训。

四、坚持原则,灵活应对,依法处理犯属维权纠纷

罪犯生病,监狱要以积极的态度给予治疗,要规范治疗行为,落实有关制度,尽量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对待病犯要热情、关心,认真检查,积极治疗,使病犯感受到监狱对其是重视和关心的。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范,详细记录病历资料,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需要告知病犯的事项一定要履行告知义务,不适合告知病犯本人的要告知其家人或亲属,重要的或容易产生纠纷的告知事项,告知后还应让病犯或家属签字。对监狱不能确诊或病情危重的要及时外诊,尽量不让病犯死在狱内。监狱医院还要积极主动地向驻狱检察部门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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