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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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一篇】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二篇】
关键词:劳动合同应该几份,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关系,发生薪资纠纷或者工伤,也应当由公司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至少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有些省市还有劳动合同鉴证或者用工机构也需要一份,那就签署一式三份。按照中国的惯例,劳动合同应当盖章。至于在已经盖章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仅有签字的,一定要注意是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如果是其他人签字,还需要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才行。
有些公司比较大,公章很难拿出,因此一般都盖人事章或者合同章。理论上来说,这是有瑕疵的。不过如果所有员工的合同都是这样处理的,若发生纠纷,公司也不会否定用章的效力。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这样的做法需要有所注意。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应该几份,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啦~。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三篇】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
《服务协议》是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生要去的单位双方签订,由人事局审查。
(二)、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现象一: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四)、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日益增多的问题,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劳动合同中的6种陷阱。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可在劳动过程中并不照此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根据原劳动部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四篇】
2、书面合同为准。现在有些不规范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近将福利待遇、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口头形式约定。这是对劳动者极度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权要求与工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一旦有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3、注意无效合同。签订合同不合法、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意思表明不真实等都会使签订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有规定吗?
一般对于初入职场或是跳槽的人来说,双方还处于考察期,签订的大多都是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话则可以选择续签。至于续签的年限没有固定的限制,可以是一年一签、可以是两年一签。
如果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在《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前两次除外)。这里的无固定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合同期满想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三十天,只的是合同未到期,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而对于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来说,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期满终止合同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有的会在合同中约定续签时间和合同期满离职的要求。如果有要求的,则要根据合同中签订的要求履行内容。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会对离职前申请的时间卡的太紧,要求员工提前申请,只是为了能够在合同期满或是你离职前夕能招到人来解题你的岗位。如果离职时间不是特别着急的话,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一下,他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怎么办?
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双方感觉良好,继续合作的话,那么就必须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期满没能得到续签或是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话,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以上的,则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保护。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劳动关系存在所带来的混乱。
1)合同文本全部用黑色水笔填写,合同签字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合同封面甲方栏信息由各部门抽调的专人负责填写,乙方栏信息由续签员工本人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等必填项。
3)本次续签合同的所有文书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代签、冒签视为无效,将按公司制度处罚。
4)合同文本中除封面和个人签字栏外的其他内容由人力办填写。
5)合同文本每人一式两份。
6)《续签通知书》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备人力办存档。
7)合同续签的各项工作全部在10月23日(周五)前结束。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五篇】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目前寻找工作压力偏大,有些企业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一、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
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
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三、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
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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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五、重要条款纸上约定,莫签模糊不清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六、牢记基本权利,莫签侵犯权益合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还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其他法定休假日应安排休假。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安排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掌握录用条件,莫签拖欠克扣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录用标准”,就可能出现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降低、克扣工资或延长试用期限。
所以,签订合同前,还要详细了解录用条件,最好书面确认录用条件。
八、拒绝违法行为,莫签卖身合同。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打工者要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切行动听从单位安排”等违法行为严词拒绝。
因为,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会失去行动自由,可能会出现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等严重侵害权益行为。
九、平等协商签订,莫签生死不管合同。
签订前,也可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介机构咨询,确认合法性、公平性。
要及时提出取消“工伤概不负责”等逃避责任的不平等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
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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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xx)。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六篇】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证件号码。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对上面条款还有什么具体问题还可以再问本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将达到95%以上,到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小企业自主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的良性局面。这是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及市企业联合会近日联合制订的《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三年目标。
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小企业签劳动合同一直是劳动合同制度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据统计,当前本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8。2%,而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8%企业中,小企业占了相当一部分,职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根据人保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联合下发的《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精神,近日,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和市企联联合制订实施方案,并发文到相关部门。
据了解,在规范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本市将进一步加强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管理与调控能力,促使小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
另据了解,根据市人保局、市总工会及市企联的要求,各级三方组织将结合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等活动,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和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积极深入小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较大的小企业,主动联系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小区,引导小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完善内部劳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七篇】
注意的以下关键问题:。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相关拓展: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上海劳动合同及注意事项【第八篇】
大学生张某称,自己是在网上找到的工作,“5月26日去公司面试的,面试合格后,有5天培训期,然后就开始试用期。”赵某6月1日正式入职,入职前,她与所在公司―――长春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员工试用期合同》,合同标注第一个月基础工资1750元。
“我提出底薪2500元,他们同意了,然后试用期按照70%发工资,就是1750元。”赵某表示,入职后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工资是根据绩效算成绩的,“就是每个月会给我布置一些任务,后面标注每个任务哪天完成,如果完成好,计1分,没完成就是零分。”
“第一个月给了我30个任务,工作量特别大,通过率很低,后来还经常临时添加工作。”赵某说,6月29日,负责人找到她,表示她工作干得不好,双方协商后,赵某选择了辞职。“30号我正常是休息的,其实就算干满了一个月。”然而,让赵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7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她只拿到了元,这让她很气愤。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