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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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一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二篇】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能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能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同学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同学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三篇】

《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四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从身边小事做起,书写爱国主义情怀。

这么多人为我们树立了爱国主义的榜样。此刻,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呢?我们作为在校学生又应当怎样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呢?我认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生活、学习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大事是爱国,做小事同样也是爱国,因为我们此刻只能做小事,事情虽小,但只要有意义那就是爱国的一种体现。故人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仅有一件件小事做好,将来才能做好大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职责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日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我的力量!

多谢大家!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五篇】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六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七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评委:

上午好!

我是来自初三一班的学生邢桢。今日我国旗下讲话是《美丽的校园我的家》。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香格里拉”,正如歌中所唱的那样“那是我的家,我的天堂!”而我心目中的这个家就是——金沟口中心小学。

无论是晨雾笼罩,还是夜幕降临,我总爱到校园的各处走一走,看一看,不为别的,只为去体会那份特有的朝气,只为去欣赏花丛中朵朵鲜花盛装登场的那份多姿,只为去期盼星星依偎在月亮身旁的那些浪漫与温情。

我爱校园中的花花草草。但我最爱的是洋溢在校园里的一种精神,那就是拼搏、无畏、坚强、奋斗每当充满激情的我们走进校园,心中便会想起周总理所说的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九个字在脑海中熠熠生辉。久而久之,竟成了这个家中最时尚的语言。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告诉人们: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个个字母,一道道算式,犹如黑夜的启明星,指引我们去挖掘知识深处的宝藏,开启智慧的门窗。事实胜于雄辩。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是我们的奋笔疾书,挑灯夜读,赢来了一个又一个好评,一张又一张奖状。这源于老师们的循循善诱,同学间的比学赶帮。

时光如水,日月如梭,伴着莺歌燕舞,伴着花草树木,在这个时时处处都如此美丽的家中。我们学会了坚强,懂得了忍耐。我们从一个个稚嫩的孩童渐渐长成了试着探索人生哲理的少年。这便是成长的真谛,便是校园生活给我们的最大财富。

一盏盏明亮的路灯,一株株幽香袭人的玉兰花,全在夜幕的笼罩下,像是孕育着明日希望的神圣的家。安静,祥和,温馨,舒适。我想说:“今日我们因您而骄傲,明天您会因我们而自豪!我们爱你,这个美丽的家,这个美丽的香格里拉!”

最新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第八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传统节日,弘扬传统美德。五千年的斗转星移孕育出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历史的背影虽已渐行渐远,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却传承至今,散发着永恒的魅力。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节日被保留到现在。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正摆在我们面前,近年来“洋节热”现象层出不穷,而许多人对我们的传统节日却有些冷漠,了解甚少。20xx年11月24日,韩国成功申请端午节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消息传来,举国震惊,但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抢救中国传统文化的警钟。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节日,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情怀,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是民族的自豪和心结。4月4日,是今年的清明节,国家将其定为法定节假日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放假休息,而是通过扫墓、祭拜等活动来追忆祖辈,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从而使我们更加珍惜先辈已为我们创造的美好生活,心怀感恩,继往开来,奋力拼搏。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给予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宝贵财富,不要等它湮没在时代的潮流中才追悔莫及。今年春节以来,中国大江南北都在发起“光盘”行动——吃“光”你“盘”子里的东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未来社会的栋梁,我们南中学子更应多了解传统文化,并有责任坚守传统文化的阵地,时刻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为此,我号召全体师生:从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节约水电,珍惜粮食,爱护公物,用实际行动来弘扬祖国的传统美德,真正做到“勤以修身,俭以养德”。

最后,让我们以男生公寓楼的对联共勉:日新其德仁智修双,三省吾身知行合一。

我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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