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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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1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金塔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高站位部署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金塔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高标准要求营造氛围。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美丽金塔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制作宣传小视频2个,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2条,累计入户2038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质量推进线索摸排。制定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组织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所等开展联合摸排,对全镇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隐漏案件线索。
下一步,金塔镇将紧盯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迅速整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乱象乱点,打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确保实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养老诈骗工作制度 养老诈骗工作汇报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2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3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依法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西峡县文广旅局严厉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突出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在这项行动中,西峡县文广旅局执法人员深入景区、旅行社和老年人聚集地,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等营销中的零负团费旅游产品,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的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及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检查了旅行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情况,着重对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旅行社一是要做好宣传提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宣传彩页或通过店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要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在开展咨询业务的同时,提醒老年游客防范“低价旅游”陷阱。二是要杜绝养老诈骗方面的违规经营行为。要从爱老、护老的角度出发,坚决杜绝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诱导购物、强迫购物、未经旅游者同意指定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老年游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做好安全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要租用合法有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做好行前教育,出团前告知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相关事项,做好行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要做好场所内和行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不组织团队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严格落实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下一步,西峡县文广旅局将紧扣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和老年旅游诈骗宣传工作,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和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4
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高压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二是
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