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聘用合同版样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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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版【第一篇】
甲 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及电话:乙方(受聘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号码:
现有职称: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事业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年期固定期限合同。
本学年度续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日。
本学年度新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日。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生成正式合同;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同时解除聘用合同。起薪日从合同生效日期算起。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 担任 工作。
第三条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 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协调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并做好学生体检结果分析。
第五条 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学生的疾病防控,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
第六条 管理好学校卫生室,从实际出发,配备必需数量的药物、器械,并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定期清点补给。
第七条 做好急救及转诊工作,参与分局及各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第八条 培训和指导各学校兼职校医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第九条 乙方每周在甲方各学校轮流坐班一天,周五回分局办公。
第十条 甲方用人单位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职工公寓住房,租金250元/间〃月,由乙方承担;需要家用单元住房者,甲方提供证明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享受同在册职工一样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节假日工作应向乙方支付与甲方用人单位正式职工标准相同的节假日补助。
第十三条 聘期满一年续签聘用合同的教辅人员,在提供规定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前提下,可与在职教辅人员按同等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不享受甲方对正式职工的带薪疗养假、奖金、生活福利、劳保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聘期内如因公伤、残、亡,有关费用处理事宜由甲方参照有关标准和乙方协商解决;非因公伤、残、亡者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甲方按乙方的岗位确定月薪酬标准:
满工作量的岗位月薪酬标准为:校医1900元/月。
自20xx年8月25日起,工资结构中增加工龄工资,工龄以甲方首次聘用时间计起,工龄按满年满月年计算。
工龄工资=工龄×年工工资
年工工资的确定:工龄≤5年,年工工资4元/年;5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8元/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12元/年。
第十七条 月薪酬标准发放办法:
1、每月1~4日乙方所在学校统计上月实际工作量并进行公示,准确无误后于5日上报甲方,甲方核准后,由甲方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本人。
2、聘期每满一学期的学校教辅人员,在完成学校值班工作的前提下,享受相邻带薪假期(标准为月薪工资)。其他非学校岗位人员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第十八条 在乙方提供规定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参照社会保险有关条例享受甲方统一办理的养老、医疗、失业金、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及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护单位财产;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甲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事故者,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上报甲方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甲方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违反职业道德,工作水平和效率低下,对甲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明显损害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者;
2、用人单位、家长、学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反映强烈,满意率不足90%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聘期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劳动报酬,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期,聘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2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下一期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性质,甲方每年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作为本年度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各项约定即终止,乙
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人事科存档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执行单位(签章)
执行代表(签章)
八、其他 乙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版【第二篇】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职责:
1、按时完成教师一日三餐食品烹调工作。
2、完成食品的清洗和加工。
3、帮助完成学生每餐食物分发。
4、做好餐具的消毒和记录。
5、做好厨房内及燃料场地卫生工作。
6、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食物烹调质量。
3、树立服务意识,对待师生热情、耐心,关心爱护每位学生。
4、保持食堂、餐厅、餐具及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5、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着装整齐大方。
7、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勾心斗角,搬弄是非。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和贮藏室。
9、爱护公物,物品正常损坏后要及时报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公物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10、严格按照机械安全要求规范操作,并做好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待遇及其他事项:
1、凭本人健康证和培训证方可应聘上岗。
2、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950(三险一金包含在内),绩效工资1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一学期按5个月计。招待炒菜每桌加15元补助工资,请假期间临时工工资由各人自行解决,不能耽误学校工作。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自行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另聘人员。学校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在学校用房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住宿。
3、每学期学校对炊事员工作实绩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较好,考核为优秀档次不扣除绩效工资,优秀以下档次按适当比例扣除绩效工资,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予奖励并将予以解聘。考核组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4、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一次扣5 元工资。
5、由于工作粗心,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工作重大失误的,按各自分工没有尽职的,不得奖金,并根据情节,扣发一定工资,承担直接责任并予以解聘。
6、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工作中不能互相协作予以解聘。
7、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聘期间炊事人员个人的安全问题一律自负。
8、本合同以外的事项学校概不担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予以补充。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人一分,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版【第三篇】
乙方是退休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地方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试用的日期为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 。协议期内,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和工作职责的要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遇公司工作需要,经领导审批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实行替换补休,不能补休的按 元/小时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月标准为 1550 元/月,每月 25 日前以货币方式或通过银行卡代为发放;甲方依法代为扣缴个人工资所得税等。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1550 元/月。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无遗传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每天八小时工作任务的疾病;聘用期间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受聘期间,甲方为乙方缴纳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乙方自理(其所享受的待遇均按照《保险法》和其所参加的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该协议,均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势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协议期满,本协议终止;若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终止。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在本协议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做好工作交接并办好书面交接手续。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的约定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服从其国家、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已阅读知晓并认可。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退休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住址(通讯地址):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版【第四篇】
聘用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调节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必须有期限的规定,才能体现聘用双方的自主权利,充分发挥专门技术和管理能力,这是聘用关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主要原因。选择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比,聘用合同取消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保护性规定。
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时间,起于合同生效之日,终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合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单位可与受聘者续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这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工作范围明确、工作量具体的某些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外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完成工作的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
3.特殊照顾聘用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另外,也根据聘用合同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寡不同分类,根据合同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寡不同,可将聘用合同分为个人聘用合同和集体聘用合同,个人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某一受聘人员之间在确定聘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通常所讲的聘用合同一般均指个人聘用合同;而集体聘用合同(通常称集体合同)则是工会代表本单位劳动者群体与用人单位行政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国的该《意见》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在美国,已经有教师工会代表教师跟校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并且有相当完备的法律规定,美国的教师聘任合同形式多样,有长期性合同、短期合同和一年期合同的个人合同,也有教师集体合同,即通过教师工会的力量来积极主动有力地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中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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