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路巡查日记 英山东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制度的通知大全【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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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巡查日记【第一篇】

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预防和及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水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道、蓄滞洪区和三门峡、小浪底、故县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巡查。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巡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及委属有关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河道巡查的组织、监督和指导。

各级水政监察总队、支队、大队负责所辖河段河道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水文水资源水政监察支队、大队除负责所辖监测河段保护区巡查外,应对其上下游各20公里的河道进行巡查。

第四条 河道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水事行为。

第五条 对巡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河道巡查采用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经常巡查:在黄河禹门口以下河段,以水政监察大队为单元,每月对所辖河道进行两次巡查。

定期巡查:以直属水政监察总队或直属支队为单元,每年汛前和汛后对所辖河道分别进行一次巡查。

不定期巡查: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对所辖范围的跨省及省际边界河段;临河城镇、村庄河段;水利枢纽、重要涵闸;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线、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进行的巡查。巡查次数、组织形式视情况进行。

第七条 巡查实行登记和报告制度。

定期巡查应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于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10日前报黄委。报告内容包括巡查人员组成、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或建议。

第八条 巡查中发现的重大或有特殊影响的水事违法案件应在发现后6小时内上报至黄委。

第九条 水文局所属水文水资源局应组织水文站,负责对所辖监测河段保护区进行经常巡查;对禹门口以上干流水文站监测河段上下游20公里河道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可及时告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第十条 河务、水文、水质监测、水利枢纽、涵闸管理等基层单位发现发生在本单位管辖河段、工作现场或驻守地附近的水事违法案件,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 委属各级单位对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视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或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 委属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和《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路路政巡查,是指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路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公路路产、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路政巡查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巡查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并加穿反光背心。

第四条 路政巡查车辆须是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的公路行政执法(监督)制式车辆,具备正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

车示警灯发声器使用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路政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杜绝粗暴和随意执法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明确公路路政巡查主体,制定巡查计划,提高巡查效率,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查处侵害公路路产和公路建控区权益及其他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实施公路路政巡查的主体每月25 日前编制下月巡查计划,报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备案,巡查计划应当载明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及桩号、巡查里程、巡查人员、巡查车辆牌号、巡查频率以及巡查重点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市、州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建立健全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路产巡查档案,加强公路路政巡查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进提出意见或者出具公路路政巡查工作整改通知书。

第九条 公路路政行政管理机构和公路养护部门要建立公路巡查联合机制,加强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联合上路巡查,共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以举报奖励、目标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以弥补巡查力量的不足,共同做好公路保护工作。

第十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在具有管辖权的公路上实施路政巡查。要加强人员和车辆配备管理,确保专人专车专管,按照管辖里程、责任路段、科学合理编排巡查人员、路线、巡查车辆,参加公路路政巡查的人员每组(队)不少于2 名,其中正式执法人员不得少于1 人,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巡查执法。

第十一条 公路路政巡查以车辆巡查为主,步行巡查为辅的方式,实施公路巡查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路政巡查车辆应当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示警灯和警报大喊,不得扰民。

第十二条 公路路政巡查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照相机或摄像机等装备。

第十三条 公路路政巡查时,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举止文明;

(二)恪尽职守,遵守法律和纪律;

(三)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严禁超越和滥用职权;

(四)安全行车,停靠示警,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路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公路巡查时,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二)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害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权益的行为;

(六)受理各类路政举报案件;

(七)为过往驾驶员、行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八)其他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 管理条例》等损坏公路路产行为的查处和制止。

第十五条 公路路政巡查发现违反规《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 理条例》等违法行为,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不属于本级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公路路政巡查应充分利用电子取证仪、gps 、视频回传系统、电子巡更仪等技术,加强对巡查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巡查实效。

第十七条 公路路政巡查每月不得少于22 天的工作时,单位路政巡查综合率应达到85% 以上(甘孜、阿坝和凉山高寒或高海拔地区不低于75% )。其他重要路段或者路政案件多发路段应当加大巡查频率。

第十八条 特殊情况下的巡查要求

(二)重大事件保通任务的巡查,应视情况加大巡查频率,延长巡查时间;

(三)巡查中发现影响或预料可能发生影响公路畅通的,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当场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 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巡查工作应按照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路政巡查日志和记载要求

(四)市、州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睡政巡查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并根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巡查工作的书面建议和要求,建议和要求应在处理情况栏中注明。巡查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 年。

第二十一条 实施路政巡查中,应当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违规逃避车辆,要尽量采用登记车牌、联网抄告车籍所在地等方式进行查处,不应采取长途追踪、拦截的办法,以确保巡查人同的安全和车辆安全。

第二十二条 路政案件处理要求

对路政巡查中发现的损坏路产路权的行为要及进制止、并依据职责规定处理,涉及路产受损案件在勘察现场完后应及时向养护单位或经营企业通报受损路产情况;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并按程序督促办理或办结。

第二十三条 巡查人员车辆监控

市(州)路政管理机构要建立和完卫星定位装置、视频回传系统、电子巡更仪等信息设备的安装使用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建立监控台帐,确保巡查人员、车辆实时在线线,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邻地区之间的配合及信息共享,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科学引导,最大限度的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二十五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市、州公路路政管理巡查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关执法纪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接受能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查处路政巡查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15 年6 月1 日起试行,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公路巡查日记【第二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结合我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卫生局领导就检查的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要求认真总结,督促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在行政处罚案卷上重点对行政处罚的合格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充分,适用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9个方面情况。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我们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及案卷档案保存等方面认真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经检查发现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没有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现象,使用的行政处罚文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文书样式,制作规范。

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卫生监督员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选送监督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卫生执法培训班,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

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执法公正没有渎职、错案、败诉案件发生。 建立了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当中没有发生过错责任。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卫生监督所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上级交办、督办案件,高度重视,收到一件就及时处理一件,都及时予以了查处,给了社会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上级下达的卫生执法计划和各专项执法行动均按质按量的完成。

总体来说,xx区卫生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较好,案卷质量较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其中在卫生许可上存在着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在许可文书的制作上我们很大程度的落后,未制作相关文书。案卷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的案卷文书涂改不经确认或者固定格式的文书空缺项目、栏目不作任何处理的情况还有发生。作为法律文书应有一定的严肃性,在文书中不能随意涂改,若涂改必须经当事人按手印确认或加盖修正章;同样,作为法律文书,其固定格式文书中的空白项、空白栏应划线或注明此处空白,以保持其严谨性。为此,我们集中组织了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针对卫生行政执法中部分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集中培训。并且将整改情况及案卷制作情况与个人考核业绩挂钩,对于整改不力的,将其调离执法岗位,违法问题记入执法人员个人考核档案,组织展评优秀的执法案卷,介绍和交流经验。进一步明确目标,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上有压力下有动力,调动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树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通过自查,在区监察局正确领导下,在一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自身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同时我 们也存在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我们有充分的信心进一步做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推动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

公路巡查日记【第三篇】

为了搞好段机关工作,加强劳动纪律,为基层服好务,特制定此项制度。

学习制度

1、各科室每周必须学习一次,内容由科室负责人自定。

2、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要有机的结合起来。

3、学习方法可灵活多样,如听广播、看电视、集中讨论等。

4、认真学习好各能的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考勤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2、早八点必须到单位报到,有事需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股长半天,超过半天由段批准。

3、迟到早退累计算,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视为一次,罚款10元,一个小时以上不足四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四个小时按一天计算,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如有正当理由和证据按事假处理。

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文明办公,对基层到段办事的同志要热情接待,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积极为一线养护生产服务。

3、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所属人员的工作标准所分担的任务完成情况。

4、定期召开会议,讲评工作情况,提出下部工作意见和要求。

5、工作时间严禁酗洒闹-事。

6、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准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卫生制度

1、段全体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2、 值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每日至少要彻底清扫两次。

3、各科室每日班前必须搞好室内外卫生。

4、星期一早八点前为全段大扫除时间,全体员工必须到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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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 8:00-12:00,下午1:00-5:00。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3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停发一个月工资。 2、无论事假、病假要以请假条或诊断书为依据,没有按旷工处理,班长有给一天假,分段经理有给二天假的权力。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养护段批准。

3、事假和病假扣当天工资,旷工除扣当天工资外另扣两天工资,月累计旷工7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病假超过30天只发生活费150元。(段内规定几种病除外)

5、无故不服从分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或打扑克、下象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发现后扣当事人每人100元。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6、在作息时间内道工必须着装在岗,检查中发现脱岗或未着标志,每次罚款20元。

8、班长及核算员无故不上路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者,撤消其职务。

9、中午喝酒或酗酒闹-事影响下午工作的,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每人罚50元。

10、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出私车、不及时保养车辆的,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11、打驾斗欧、漫骂他人造成一定影响的,对当事人罚100元。对指令性工作拖着不办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罚50元。

12、违章建筑24小时内不上报的罚承包段人50元,道班长20元,路产案件3小时之内不上报(节假日及作息时间外除外)罚承包段人50元,班长20元。

14、上级领导检查时语言不文明,有偏激行为而影响单位文明建设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后果严重的停止工作,只发生活费。

15、卫生不合格,园田未管理,有杂草空白段的罚班长、核算员及值班人员各20元。

16、道班受罚次数、人数较多或情节较严重,根据情况对分段领导要给予相应处罚。

17、本规定在新的`规定没下发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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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养护段自主行使人事管理。

2、人事管理实行聘用制,段经理、副经理由公路段段长聘任。段一般干部和管理人员由段经理聘任。

3、机关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段确定工作岗位,职工提出竞聘申请,参加段竞聘大会,发表演讲,经过民-主测评由段经理聘任发聘书,聘任期一年。

4、在用工制度上,实行招投标制。把职工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封存,采取全员下岗,双向选择,重新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就业岗位。

5、对未招上标的职工,按下岗处理,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

6、及时办理退休人员手续。

7、对职工的人事档案要认真妥善管理,不得外借、丢失、涂改。

8、对停薪留职人员,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书,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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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质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打乱原工资分配方法,实行新的分配方法,养路工工资由基础工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资、工龄补贴、医药费等四部分组成。

2、基础工资为每人每月400元,养护及路政管理工资根据标段拟定。工龄补贴分为:10年以下月补贴10元;10年至20年月补40元;21年至29年月补80元;21年至25年月补60元;30年以上补120元。特殊季节按工程大小核定养护费。

3、如果完不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达不到所要求的质量和标准,违反有关规定、要在工程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量的款额。

4、对有突出贡献和做出一定成绩的同志,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道班修建"五小工程"根据工程量给予相应的奖励。

5、道班和分段要在月底准确及时的统计出每名职工应得的工资总额,认真填写工资表,以便及时发放工资。

6、工资表做好后,必须经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放。

7、为了不影响工资发放,对本月发生的奖励和处罚金额在下月中扣除。

此制度经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坚持标准、抓住重点、提高效率、树立形象"的要求,结合我段具体情况,为了适应公路系统的改革形势,在全段公路养护范围内推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定人、定岗、定段、定养护费用、定养护质量的"五定"管理方法,使公路养护质量与中标人的切身利益挂钩,达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目的,促进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公路养护实行招投标制。上级对下级实行招标;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职责、相互促进,从而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花钱买好路的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在全段范围内实行。解释权归彰武县公路管理段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章 生产任务及养护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具体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结合路况实际情况及时将《月份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基层养护单位。基层养护单位负责将生产任务分解到各中标人。

第五条 路基养护的作业标准

1、 路肩要求:

(1)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和缺口。

(2)横坡适度、边缘顺适成线,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接茬平顺。

(3)路肩横坡应比路面横坡大2%,且不准出现反超高。

(4)草养路肩段,应及时清除杂草和杂物,以利排水,且草高不得起过10cm。

(5)严禁在路肩上种植农作物和堆放任何杂物,冬季防滑料在路肩上堆放时要沿路线纵向堆放整齐,并禁止在弯道内侧堆放。

(6)陡坡路段的路肩易被暴雨冲成纵横沟槽,应在雨季设置截水槽。

2、 边坡要求:

(1)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无松散、坡度符合要求。

(2)当土路堑边沟出现冲沟,应及时用土填实。

(3)边坡坡面草高不得超过10cm。并要随时清除杂草和杂物。

3、 林台要求:

(1)林台无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边缘顺适成线。

(2)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肩接茬平顺成线。

(3)林台横坡顺适,排水畅通。

(4)林台平整,低于路肩边缘,林台边缘线顺直。

(5)林台草高不得超过10cm,随时清除杂物和杂草。

4、 爬道要求:

(1)合格的爬道要求是林台外开始变坡,保证路基的完整。

(2)开设路基爬道必须经路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爬道的宽度符合路政部门的要求。

5、 排水设施的要求: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跃水槽、泄水槽等排水设施在春融前,特别是汛期前均应全面检查、疏通,雨中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并疏流,保持水流畅通,防止水流直接冲刷路基,暴雨后应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

(2)土质边沟和石砌边沟应及时清除淤塞和杂草,满足排水要求,沟底保持不小于%的纵坡。

(3)边沟外侧应留不少于50cm宽的平台,平台顶面平整。

(4)土质边沟应保持底面两条线,边沟外缘线和边沟平台边缘顺适成线。

(5)开挖边沟的最小尺寸是:底宽不小于60cm、深不小于60cm、边沟内坡为1:5,外坡为1:1。

(6)干线公路要全面开挖大边沟。

第六条 沥青路面的日常养护标准

1、清除路面一切杂物,常年保持路面整洁。

2、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保持路面排水良好。

3、禁止各种履带车和其他铁轮车直接在路面上行驶。

4、对路面各种病害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治,防止病害面积扩大。

5、针对沥青路面发生病害的特点,大力加强季节性养护和预防性养护措施。

6、修补坑槽时要圆坑方补,横边与路中心线垂直,纵边与路中心线平行,且一律用切缝机切缝,坑槽边缘与底部要抹油。要用压路机压实。坑槽在未修补之前,用砂料或土垫平。

7、出现翻浆要及时上报,每10日上报一次,翻浆后要及时处理底层,其处理方法:轻型翻浆将原路基土挖出,填厚砂砾用水沉实;重型翻浆将原路基土挖深,填的砂砾底层,压实后做水泥稳定层。

8、在春季或冬季,要及时对路面的裂缝进行灌缝,封闭处理,防止路面水渗入路基;在夏季,对路面泛油应及时处理,防止路面二次损坏。

9、雨季要做到"三雨上路"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危险路段要设专人看护并设立标志,同时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小型水毁要在7日内恢复。

10、及时处理桥头、涵顶跳车,保持行车顺适。

11、沥青路面冬季养护的重点是保洁和防滑工作。要以雪为令,全面发动,突出重点,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积冰,保证路面行车的安全。

具体标准是:省级文明样板路必须保证雪后三天内清除路面积雪至路肩以外;干线公路、重要县级公路不得出现冰槛。桥面和引道要无积雪;岭区公路、弯道、陡坡、平交道口要备足备好防滑料并及时防滑。

第七条 砂石路日常养护

1、实行日常巡查,随时掌握路面的技术状况。

2、清除路面杂物,保持路面清洁。

3、及时排除路面积水,清除积雪积冰,满足路面防滑要求。

4、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和修补损坏部分。

5、每天坚持经常回砂,使路面保护层均匀。

6、维护路面保护层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及时修补磨耗层、路面杭槽、搓板、刮平波浪、修理车辙。

第八条 桥涵养护

1、桥梁栏杆应经常处于完好,损坏的应及时上报维修。临时防护措施应牢固醒目。桥栏杆每年进行一次涂白。

2、桥梁伸缩缝应经常养护,清除缝内沉积物。

3、桥面的泄水孔、排水管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保持畅通。

4、桥面车道和人行道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冰块和积雪。

5、保证桥头引线平整,不发生跳车现象。

6、涵洞应保证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畅的通过。

7、涵洞的洞口及洞内发现堆积物和淤塞时应及时清除。

8、做好涵洞的水毁预防,发现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防治,并应注意提高抗洪能力。

9、各标段的桥涵每月自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桥涵行车安全和排水畅通无阻。

第九条 路树的养护和管理

1、各种路树以下的毛枝应全部剪掉, 及时处理路树病害,保证树木正常生长。

2、灌木墙及灌木球应定期进行修剪,使其外形美观。

3、路树遮挡公路标志的必须进行修枝、打杈或放掉,使标志清楚可见。

4、每年十月左右对路树进行一次涂白。

5、中标人应经常巡查本段路树,使其不被人为损坏和牲畜啃咬,发现丢失及时上报段。

6、凡发现本段人员私自砍伐路树者,视为盗伐,交路政所按相关法规处罚,造成后果一律个人承担,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只发给相应生活保障金。

第十条 沿线设施管理

1、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尺寸符合标准,埋设牢固、齐全,无倾斜、无损坏,位置准确。

2、中标人应经常对倾斜的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进行扶正、埋好,经常看护,防止损坏和丢失。

1、段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下属各分段、道班要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段全体职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持高度警惕性。

2、道工在日常生活中要着装上路,上路不着装者查出一次罚款10-20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提防过往车辆,严防出现人身伤亡世故。特别是在防汛、防滑、沥青作业期间更要充分注意。施工路段必须设立明显标语标志,工具材料摆放有序。 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要 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根据损失金额赔偿10-40%损失。

3、段及下属各道班要加强消防管理,在油库附近要备好防火砂、铁 锹,对用火、用电等要害部位明确责任,经常检查,消除隐患,因工作失职造成一般性火灾的,对责任者要给予行政处分,并给予一次性罚款,罚款金额100-500元,损失严重的要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值班值宿。值班人员要遵守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许出现空班空岗,防止监守自盗。警更人员如有私自离岗和漏岗者,一经查出要进行处罚,罚款起点50元。对于打架斗殴,洒后闹-事,偷盗公物等影响治安秩序和工作秩序者,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交由公安执法部门依法惩处。

5、加强机动车辆,生产车辆的管理,段下属单位和道班的生产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拉搭脚人员,不准将车辆转借他人,不准干私活,违者出现事故后果由责任人自负。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安检,出现驾驶员50%以上的事故,经济损失超万元的,要取消肇事者的驾驶资格,并且肇事者按20%赔偿损失。

6、一旦发生事故和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在一个小时之内报告上级及有关部门处理,处理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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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巡查日记【第四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正日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公路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技术、经济活动,具有流动性强、协作性高、周期长、受外界干扰及自然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同时涉及到众多的社会主体和多变的自然因素,会受到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因此,如何根据公路施工的特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将施工各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施工,实现工程项目快速、优质、低耗,已成为公路建设者普遍关注的焦点。

下面本文着重就施工单位在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一阐述。

1.要建立严谨、规范的内部约束、考核、激励机制,用制度管人,用规章管理工程。

2.要补充调查工程沿线影响施工的因素,标注出平面位置图,并进行分析、论证,写出调查报告,作为修订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控制预算的依据。

3.研究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中的问题,恢复定线和施工放样。对所有控制点进行加密、保护、记录。

4.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和现场调研认真编制施工控制预算,作为控制支出、进行成本预测分析、经济核算以及统计工程进度的依据。

5.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使相关人员对工程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有全面的了解。

6.建立工地试验室,并申请临时资质。对施工中拟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取样试验,建立相关技术参数的数据库。

7.绘制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流程图和试验操作规程、质量检查评定、计量支付、设计变更、事故处理等操作管理框图,并使图表上墙。

8.根据工期要求、技术标准、机械设备能力、材料供应、自然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是保证施工现场动态投入生产要达到最佳组合,完全阶段施工任务,获取较大经济效益的关键。

在施工过程中,人力、材料和机械需求量不断变化,在配置施工资源时应力求均衡。要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人力、材料、机械进场计划;根据材料供应与使用情况决定材料储备量;根据主导机械配置与之能力相适应的附属机械;根据天气情况和实际进度对资源进场计划进行调整。做到人、机、料、法、环协调统一。

实践证明:违背客观规律,不计成本而大量增加投入,盲目赶工的“形象”工程和投入不足致使进度缓慢的“胡子”工程都将导致施工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工程的严重亏损。

开工后,施工单位对自然条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通过试验段施工,可以初步掌握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主要技术参数、施工进度、机械组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情况,故它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试验段施工之前要编制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检测内容以及达到的质量标准。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做好记录、分析、总结,为大面积施工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1.根据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和机械的生产能力选择主导机械,并留有适当的余量。

2.全套机械的生产能力是由其中生产能力最小的机械决定的,因此,加强机械的统一调配,始终保持机械的最佳组合,提高机械的使用率。

3.要组织维护、抢修小组,备有关键配件,定期维护,随时随时排除故障,提高机械的完好率,确保工程正常进行。

施工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应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否则,工程进度、质量、效益就无法得到保证。在自然灾害中尤以水害最为严重,是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主要因素。施工中若对防洪排水工作措施不力,将造成工期拖延,费用增加,故应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前,要结合施工方案和施工图中的排水设计,制订防洪排水方案,做到永久性排水设施与临时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路基路面施工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方式,始终保持纵横坡度和碾压的平整度,使雨水能迅速排走,防止边坡坍塌堵塞水沟。对排水困难或地质不良地段,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3.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次序,主河槽基础应尽量在枯水季节施工,桥梁预制场应建在洪水位以上,汛期施工时,机械、材料、设备用过后尽快撤离现场,减少灾害损失。

4.下雨期间要经济上路巡查,及时疏通水沟,减少路基积水。要了解天气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减小雨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

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永恒的主题。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公路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有:桥头涵顶跳车,路基不均匀沉降,路面平整度差等。加强现场质量管理,要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彻底处理软弱路基,确保路基整体稳定。路基不均匀沉降会导致路面开裂、路基失稳,危及行车安全。主要原因是路基未充分压实。为此,现场质量控制要抓好地表清淤和路基分层填筑及压实;在路基填挖方交界处、施工分段接头等非连续地段要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加强控制。

2.认真处理路基与桥涵接头,防止桥头涵顶跳车。桥涵与路基施工往往不能同步进行,在路基与桥涵之间形成接头,若施工质量控制不好就会造成跳车,一般设置桥头搭板,铺设土工隔栅或土工布,改换填料等,这些措施如果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合理的施工工艺保证仍然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现场管理的重点是确保碾压到位,压实度符合质量标准。

3.严格控制路线的线型与标高。随着公路修建等级的不断提高,施工中对路线线型与标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纵横坡不适、平整度差等直接影响公路的外观质量和使用品质,影响服务对象的舒适度,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故这些问题要从路基开始层层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返工,谨防积重难返。

4.确保结构物的内在和外观质量。公路是暴露在野外的线形构造物,既要满足行车要求,又要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满足行人的视觉要求,为此,要达到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的统一。满足结构物的内在质量,必须控制关键材料、关键工序、关键工艺;满足结构物的外观质量,必须做到工艺精细、线条分明、线型顺适、层次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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