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违建拆除通告 拆除违建倡议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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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通告【第一篇】

当建筑物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建设时,相关部门就会对其进行发出违建拆除通告,下面本站网友给分享的“实用违建拆除通告 拆除违建倡议书【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

各户主、经营户:

根据国家有关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规、新化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管理办法和洋溪镇《关于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洋溪城区的市容、环卫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卫生文明城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洋溪镇城区街道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彻底拆除所有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棚屋、广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楼梯、车库等建(构)筑物,望有关户主、经营户积极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点前自行拆除违建拆除

通知书

模板违建拆除通知书模板。拒不拆除的,镇城建、城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7日

xx号xxx室xxx业主!

你户未经过规划部门的批 准,擅自在顶楼违建房屋,区住建局、区拆违办、物 业公司多次上门劝说无效,现下发拆除违建通知书, 责令你户一周内自行拆除。

xxxx物业服务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经查,位于xx市汇龙镇欧洲风情街138-142号楼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内容为"上海xdx"等字样,东南朝向,长米,高5米,面积74平方米,附属在三角形钢架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证物照片》、《公告》和启东市规划局出具的《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认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

因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本机关于20xx年1月27日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发布公告,要求该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或自行拆除。公告期满,该户外广告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既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也未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本机关现将其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设。

责令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拆除上述建设。逾期不拆除上述建设,将报经启东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本公告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张贴。

特此公告。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二月十三日

广大小区业主: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上下掀起了“四城同创”各项工作的新热潮,在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下,城区面貌、小区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破窗开门、乱堆杂物、毁绿种菜、占用公共绿地和消防通道等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限期5日内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县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或清理。对反抗、阻挠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县行政执法局 县规划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房管局 xx镇人民政府

年10月20日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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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通告【第二篇】

经查,位于xx市汇龙镇欧洲风情街138-142号楼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内容为"上海xdx"等字样,东南朝向,长米,高5米,面积74平方米,附属在三角形钢架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证物照片》、《公告》和启东市规划局出具的《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认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

因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本机关于20xx年1月27日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发布公告,要求该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或自行拆除。公告期满,该户外广告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既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也未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本机关现将其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设。

责令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拆除上述建设。逾期不拆除上述建设,将报经启东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本公告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张贴。

特此公告。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二月十三日

违建拆除通告【第三篇】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平顶上不同程度搭建64户,江滨小区加层建设14户、西阳山小区加层9户,潜在的加层建设住户更多。

2、分布较为集中。除上述自建房小区违法建设较为集中外,城区违法建设主要分布在一是老城区,如马车弄、张家塘、柳泽塘片区已发现拆建、扩建20户,河东弄、城投公司后面区域发现10户;二是新小区带露台的商品房违章搭建,如宜家小区(原二小地块)平台搭建22处,香樟嘉苑平台搭建20户。

3、安全隐患不少。违章建筑危害不小,城区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一是施工质量不能保证,违章建筑基本上是当事人或施工人员凭经验建房,缺乏规划、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如江滨小区一住户擅自将两层半房屋加至四层。二是部分老城区房屋相互相连,本来因年代久远结构老化,在拆建、新建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邻里纠纷也时常发生。三是平台上搭建建筑物也容易产生其他不安全因素。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占用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房屋年久失修。主要为部分老城区房屋及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构造、设计等原因,经过几十年风雨,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损害。而相关部门对于房屋修缮方面的许可缺乏相应的审批、指导,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修建房屋的无序状态,如平改坡直接变成了加层建设,瓦房增高变成了两层等等。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认知不深,认为自家范围内建设房屋与他人无关,或嫌审批手续繁琐,心存侥幸,建了再说。

4、调查取证难。与农村违法建设相比,城区违法建设调查取证难主要表现在“进门”难。相当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不让进门、不提供相应材料,特别是加层建设、平台上搭建建筑物行为,执法人员经常吃闭门羹,面对类似的“无赖”行为,执法人员却无法采取进一步强制举措。

5、强制执行难。违法建设“处罚难拆除更难”问题日趋明显。一是法院现阶段基本不受理违法建设案件,当事人逾期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鉴于各种因素,法院要么不受理,即使受理也很难执行到位。二是组织强制拆除时,执法人员缺乏相应保障。违法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不让拆、甚至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而公安部门未能及时协助或者未能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导致多数拆违行动最终不了了之。

1、以疏为主,满足部分市民客观需求。一是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制度化,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的申请不再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次、高度、立面等。特别是平改坡问题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鼓励提前征迁,本着自愿、公平原则,对于列入征迁规划范围而又难以修缮的危旧房屋,由规划建设局建议、城投公司实施,按照征迁程序提前收储。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政府组织相应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震慑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部分待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附后。

3、加强协调,探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做好预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社区或城中村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前期信息,做好潜在违建户劝导工作;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通报违建信息,共同制止违建行为。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由天马镇牵头,不定期召集综合执法、规划建设、城投公司等单位,讨论研究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三是明确公安配合机制,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配合查违,特别是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公安应组织足够力量协助,及时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违建拆除通告【第四篇】

通知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在学校、单位、还有 公共场所都可以看到。当进行违建限期拆除时,相关部门就会发出拆除的通知。下面本站网友给分享的“实用违建拆除通告 拆除违建倡议书【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

你户(单位):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或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户(单位)限日内立即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平方米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你户(单位)在接到责令了如指限期拆除通知之日至期满不自行拆除,我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行,制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当事人签字: xx镇国土资源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经查,你户(单位)于年月日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地段,进行的行为,其东西米,南北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某某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签收人:(公章)

年月日

经查,你(单位)在 建设的 面积约 平方米 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系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按法律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xxxxxxxxxx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年 月 日

各户主、经营户:

根据国家有关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规、新化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管理办法和洋溪镇《关于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洋溪城区的市容、环卫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卫生文明城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洋溪镇城区街道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彻底拆除所有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棚屋、广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楼梯、车库等建(构)筑物,望有关户主、经营户积极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点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镇城建、城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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