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实用【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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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一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经营部的讲解员徐丹。

我是20xx年12月28日以实习生的身份加入了神龙水世界的大集体中。一开始我对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工作很不熟悉,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下,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逐渐找到了适合的方式、方法,顺利适应并融入讲解员的工作中。

在讲解过程中,我是以下列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1、迎客走在前,送客走在后;全程讲解,讲解词熟练,知识面广,做到游客有问必答,满足游客的合理要求。

2、结合景点自然景观传播科普知识。及时有效地讲解景区线路中有关注意事项和旅游知识,随时解答游客提问,不得敷衍。

3、做到站姿标准,讲解生动,语言文明规范,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4、接待热情耐心,微笑服务;对有残疾智障的游客主动帮助,给予特别关照。听取游客批评意见时,态度诚恳,虚心接受。

5、使用普通话接待观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话得体,语言亲切。

6、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7、不得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及提出其他要求。

接下来我给大家报告,我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其解决的办法。

到神龙水世界的第一个月,我学会办公室常用工具的基本操作。同事们忙不过来时,我很乐意帮他们复印急需的文件,或者帮来访客人泡泡茶。记得有一次,央经理急着要开会,开会用的工程设计图纸90份没复印好,她情急之下给我帮忙复印,我正在复印时不知道为什么复印机罢工了,这下可急死人了,该怎么办呢?这时央经理来拿图纸了,见我这么久没把图纸复印好,她并没有责备我办事不利,而是安慰我,不用急,其实她心里比谁都急。她说:“没复印好再复印一次就ok。”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想着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大家庭里成长很是庆幸,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把自己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景区没有正式开放前,有时候餐厅和客房确忙得热火朝天。领导们身体力行,他们忙碌的背影时常出现在餐厅和客房。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也没闲着,哪里需要人手,我们就往哪里去。虽然经常累得汗流浃背,当顺利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时,我们都觉得很有成就感。这就是累并快乐着的含义吧!

一直以来,刘经理耐心的给我们培训。加强了我们的业务学习能力,提高了自身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我们做得不妥、说得不当的地方,她都会认真给我们指出,并给我们做标准示范,直到我们都学会为止。刘经理的尽职尽责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同事,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向她学习,以便更好、更快的胜任我们的本职工作。

“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给游客讲解景区景点就是一个资源共享的过程,不单单是游客一味听讲解人员的介绍,互动的讲解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讲解水平,还可以通过吸收游客提供的信息资源增加我们的知识面。一次带团过程中,走在回程的养生步道时,我向游客介绍了我们将要建设的昆吾文化展示区,其中有提到畲族。有游客老家是潮州凤凰山的,潮州凤凰山是畲族发源地,我就从这点切入,在与她的交谈中,我了解了更真实的、更确切的畲族民族风情。我感激的说:“谢谢您!给我们提供这些很有价值的信息。”我们一直苦于收集这方面的资料,您帮了我们的大忙。为了更多的了解苗族、瑶族、畲族的信息,刘经理曾带领我们到书城查找过资料,但是由于资源有限,我们掌握的信息并全面。根据这位游客的指点,通过网络搜索,我对畲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给大家列举了。在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普通话不够标准;知识面不够广;工作中没能很好的发挥自己的潜能。相信通过努力,我能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

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家多给我提宝贵意见,指出我的不足,这样我才能成长得更快,更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我也会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期望。

谢谢大家!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二篇】

(1)态度诚恳。做到对顾客微笑相迎、主动招呼。接待多方来宾时,服务人员应当有先有后、依次接待,既要讲究先来后到,又要坚持平等待人,做到买与不买一个样,买多买少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买与退一个样。对售出的商品要包扎、包装好,便于顾客携带。

(2)业务精通。做到“一懂”、“三会”、“八知道”。“一懂”,懂得商品流转各个环节的业务工作。“三会”,对自己所经营的商品要会使用、会调试、会组装。“八知道”,知道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性能、特点、用途、使用方法、保管措施。

(3)诚信经营。在介绍商品时,既不夸大其词、隐瞒缺点,也不以次充好、以劣抵优。不言而无信、欺骗顾客,对顾客进行诱购、误导,强买强卖。

(4)售后服务周到。为顾客做好预约登记,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专人送货、安装或者上门维修等服务。在接待顾客投诉时要做到耐心热诚,及时做好记录,迅速调查核实。在接待顾客退换商品时,要态度热情不推诿,更不能讽刺、挖苦顾客。

特别提示:

服务人员对顾客要有问必答,不能对顾客直接说“不”等服务忌语。

对一些不能退换的商品,售前应向顾客说明。如遇特殊情况要求退货,也应耐心解释。

为了更好地服务外国顾客和残疾人士,服务人员应掌握外语的日常用语与基本手语。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期间所担负的甲方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以及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确定,为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的保管。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现金支票、印签、档案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现金支票保管。

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

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及支票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必须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

印签的保管。

保管人受公司委托保管并管理财务印鉴使用,对印鉴负有安全保管以及安全使用的责任。

印签保管人应遵循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利,所有加盖文件、合同、票据的相关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合乎公司制度。

票据付款需要加盖印鉴时,必须附有已经过权限人批准的支付证明和相关凭据,付款票据应填写完整,收款人和金额处不得空白。

如无需要,不得随意加盖印鉴;对于已加盖印鉴但不需使用的资料,应立即用碎纸机破碎处理。

加盖印鉴时,印鉴持有保管人应认真阅读需加盖印鉴的文件,如不明确所盖内容的重要性,或发现文件中有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负面影响的,应先汇报征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印鉴时,印鉴保管人确认在合适的位置进行加盖,不得将印鉴交他人代盖。

印鉴加盖应清晰、完整、规范有效,以减少退换带来的不便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财务风险。

任何情况下都应争取将加盖印鉴资料带回公司加盖,如实在需要将印鉴带出公司的,必须填写《财务印鉴外携申请表》交保管人留底,并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带,外带时必须两人同行办理,当天必须将印鉴还回保管人,并登记外携记录,填写归还日期和归还人亲笔手写签名。

印鉴不需使用时,必须放在加密的保险柜内保管。如需拿出使用时,应立即使用,不得久放在桌面或其他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保管处。

档案资料的保管。

财务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合同、协议、申请、说明、报表、凭证、票据、文件、帐簿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对应归档的材料加以分类、整理,编制两张目录表即档案总目录表和明细分类目录表,并制定分类编号,以便快速检索。

对档案库要采取防火,防盗、防蛀、防强光、恒温、恒湿等措施。对以上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协助经理采取补救措施。

对入库档案随时进行更改补充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检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对破损、载体及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区别登记。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需对甲方之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具体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设计、制造方法、流程、技术报告、图纸、样品等,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产品价格、供求状况、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保密费。

1、公司任职人员凡签定保密协议的,公司每月支付保密费元。

2、保密费押后一个季度发放,既第二季度发放上一季度保密费,按季度最后一个月随工资发放。

3、公司辞退或个人申请辞职,保密费在辞职后三个月后发放。

4、辞职人员若违反此保密协议条款,甲方有权追溯保密金的发放。并保留因辞职人员违反保密协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溯赔偿权。

协议期限。

乙方在职期内;。

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企业经营与企业形象上损害,处罚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四篇】

年初新加入旅游公司市场部团队,不知不觉就即将向20__挥手告别。回首这一年,有成长、也有遗憾。

一、回首这一年。

刚加入的时候正好是旅游行业的旺季。由于毕业之前在凤凰沟实习过半年,因此对园区比较了解,在非常短的时间就适应了工作。主要负责景区团队的安排以及咨询电话的接听。

在3~5月每天非常忙碌,可以说是累并快乐着。我非常积极的去迎接每天,那时候感觉状态特别好。

于是我们和其他景区串线,推出套票、做特色活动产品线路,景区间相互宣传。虽然最后的旅游人数增长量不是很理想,但至少去努力了很充实,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9~12月的重大活动就是11月的音乐节了。首届草地音乐节总体来说还是很成功的。从9月开始宣传造势,最后在11月初点燃爆点,一周内演唱会门票售罄。在这中间,跑组团社、高校、大型企业、合作单位,最终结果很理想。努力都获得了应有的结果。很庆幸自己能加入了这个年轻且睿智的市场部团队,跟随团队一起努力一起成长。在这一年,非常感谢领导们的教导、同事们的帮助,让我不断成长。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已经在旅游行业工作一年,但依然还是行业的新兵。在工作中也发现自己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游客和团队经常会有一些突发问题。有时候明显感觉处理非常吃力,不能迅速娴熟的处理。主要原因有: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缺乏锻炼;不能顾全大局,考虑不周全;因此在今后须要多向同事以及领导请教,同时自己多思考。每次要及时总结经验,在总结中不断提高。

2、在旅游行业淡季的时候,有时候思想会松懈。没有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工作。很多时候做事也比较马虎,做旅游日常的工作比较杂细,有时候会遗漏。后来每次就随身带纸笔或者用手机备忘录。后来类似事件也就少了很多。

3、在带团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游客。面对游客的疑问,时常感觉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游客的心中,我们导游就是他们的百科全书。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在工作之余一如既往的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拓宽视野,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园区讲解员。让游客在旅途中,收获知识、收获快乐,满意而归。助力景区宣传,成为我们景区良好的宣传员。

三、对于工作的几点建议。

1、希望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加强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意识以及服务技能系统的培训;

2、丰富旅游从业者的学习方式,不仅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向其他景区取长补短。

3、公司内部各部门一线人员定期的组织交流会,能更好的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有利于部门之间更好的协调工作。

以上几点拙见,如有不足之处,还望领导批评指正。

四、展望未来。

旅游业是朝阳产业,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出游欲望的不断增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旅游业将会具有远大前景,我对自己现在所从事的事业深信不疑。

未来景区发展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景区的特殊性,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懂旅游,还得懂园林、传媒、互联网等其他关联度高的行业。作为旅游从业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专业技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学习。去适应未来旅游行业的对旅游从业者的高要求。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五篇】

“夯实基础,提升形象,争创一流,确保稳定,创建平安、和谐中心”是安保部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的要求,安保部分工协作,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1、制定“双节”期间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为使中心员工平安渡过“双节”,发布“节日温馨提示”及有关防火、防盗通知、通告等信息。

2、“双节”前对全中心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现场予以解决。

3、为加强各监控盲点的治安管理,增加保安24小时值班;

二、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1、完善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安全紧急预案、安全考核制度,层层落实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人员签定了xx年度安全协议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及工作要求,责任夯实到每名管理人员身上,进一步增强了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x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安全知识培训、各类事故案例、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3、制作了消火栓与灭火器的月检卡,安保部领班负责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充分保证了消防设备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拿得出、用得上”。

三、宿舍流程管理情况。

加强对员工宿舍的管理是安保部一直以来坚持做好一项重点工作,只有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住宿环境才能体现中心“以人为本”的思想作风。

1、为宿舍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宿舍分配、对工作上、下班时间不一样的人员进行调整,保证人员夜间休息不受影响。

2、制定了xx国际交流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办法》、《员工宿舍物品摆放标准及规范》、《员工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员工宿舍违规处罚细则》、《宿舍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手续》等6条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对员工宿舍及宿舍长进行调换,给新的宿舍长重新制定了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实行宿舍长、领班、经理层层管理责任制。

3、为了加强宿舍夜间管理,安保部派专人对员工宿舍进行全天值班制度管理,夜间有外来人员必须经宿舍管理人员的同意后方可出入,保证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4、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安保部对不同部门及不同工种住宿员工进行登记备案。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拉档不大,还不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2、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制度管理,在执行中还有不到位地方。

安全不光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中心的窗口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员工个人素质,因为员工的个人素质也影响着中心的整体形象,所以在二季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为主题,切实做好员工培训工作。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六篇】

甲方:

负责人:

乙方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文化程度;_____。

专业资质:_____。

根据《安徽省村卫生室改革实施方案》和《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村卫生室工作,特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贰年,自20______年12月1日至20______年11月30日止。

二、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9、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技术操作规定,保证工作质量。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受到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七篇】

在__景点这一年的工作中,作为售票员中的一员,我积极的完成可各项任务和指标,微笑服务,对客人主动热情,也非常热爱本职的工作。以下对本年度的工作做一个大概的总结。

每天按售票处领班的指示工作;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做好班前交接、准备工作;正确预计当日的游客量,准备好门票及散钞;按规定程序进行电脑售票及收银设备的操作;售票工作中说话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友好的对待游客的各类相关询问;参加每日晨会,了解当日客情,做好相关票务准备。

一、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票据管理及营收报解制度,负责票据的领取、登记、发售、保管工作。遵守售票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售票室。

二、根据不同旅客的特点,采用多种方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售票任务。

三、注意观察客流动态,当客流发生变化时,及时向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以便加(减)班。

四、熟练掌握售票工具和设备性能及操作技术、爱护设备、用具、定期保修,保持售票室、设备、工作台和工具的清洁卫生。

五、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应对和解决。

另外,在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需要改进,比如对景区的景点等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游客。新的一年,我将更加努力,成为一位合格的售票员。

景区服务人员协议书【第八篇】

一、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旅游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3、各景点旅游管理组织负责执行本制度。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认真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景点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制度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情况。

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保险制度。

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4)接受旅游局对旅游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9)对接待游客的餐厅、宾馆等应严格遵循卫生、服务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12)各旅游基层安全单位,负责为各责任范围内的游客投保;

(13)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三、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般性事故的。

2、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求助,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

3、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求助游客或保护游客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在旅游安全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五、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局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处罚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待。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本制度具体事项由循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游景区景点讲解活动,保护旅游者和讲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景点是指设有专门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管理的,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相对集中,供旅游者观光、游览、休闲的区域。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景点从事讲解服务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从事导游、讲解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讲解人员(以下简称讲解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相关旅游景区景点讲解证(以下简称讲解证),受旅游景区景点讲解服务单位委派,在核定的旅游景区景点范围内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服务的人员。

旅游景区景点讲解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讲解服务单位)是指经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景区景点管理机构)批准,聘用讲解人员在核定的旅游景区景点范围内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服务的单位。

第五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讲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文化、宗教、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讲解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讲解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和适应旅游景区景点讲解需要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清晰,经考核合格取得讲解证后,方能从事讲解服务活动。

第七条 讲解人员考试由旅游景区景点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对考试合格的聘用人员,由旅游景区景点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讲解证。

第八条 讲解证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作。核发讲解证只能收取证书工本费。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讲解证。讲解证应当贴有讲解人员照片,并载明其姓名、性别、编号、服务的旅游景区景点等。

禁止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

第九条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必须经讲解服务单位委派。讲解人员不得私自承揽讲解服务业务或进行讲解服务活动。

第十条 讲解人员应当在讲解证载明的旅游景区景点范围内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该旅游景区景点范围服务。

第十一条 讲解人员应当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讲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热情。

第十二条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区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不健康内容。

第十三条 讲解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讲解服务单位确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止讲解活动。

第十四条 讲解人员在讲解服务中,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第十五条 讲解人员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和支持讲解服务单位及人员开展业务,不得限制其正常的讲解服务活动。

景区景点管理机构、讲解服务单位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强制旅游者接受讲解服务,不得限制旅行社导游进行正常的景区景点导游活动,不得强制旅行社聘请讲解人员。

第十七条 讲解服务单位及其讲解人员应当提高讲解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公平竞争;按照旅游者的要求或双方约定为旅游者提供外语、普通话、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等语言服务。

第十八条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讲解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九条 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在景区景点入口处设置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图,挂牌公布讲解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讲解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当地市、州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讲解人员管理档案。

讲解服务单位和讲解人员应当接受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对讲解服务单位及讲解人员违反本办过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景区景点管理机构投诉。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自行为,应及时处理。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需要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当及时移交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或处罚,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责令限期改正由景区景点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三)通报批评、警告、收缴违法物品、罚款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3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并可根据情节暂扣讲解证1至3个月或吊销讲解证:

(一)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未佩戴讲解证的;

(二) 讲解人员未经讲解服务单位委派,私自承揽讲解服务业务或进行讲解服务活动的;

(三) 讲解人员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终止讲解服务活动的;

(四)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五)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像旅游者兜售物品或索要小费的;

(七) 讲解服务单位或讲解人员拒不接受景区景点管理机构或县级部门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讲解证并予以公告,并对委派讲解人员的讲解服务单位给予警告:

(一)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尽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义务使旅游者遭受损害的;

(二)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第二十五条 无讲解证进行讲解活动或超越讲解证核定的服务区域提供讲解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讲解服务单位委派无讲解证的人员从事讲解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的,责令限期改正,收缴违法物品,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景区景点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报批评。

(二)违反第十六条规定,强制旅游者或旅行社聘请讲解人员,接受讲解服务;

(三)对明知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或及时移交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掏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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