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渴望生活有感通用5篇
读渴望生活有感【第一篇】
个人认为这本传记写得很好,虽然可能有一些不实成分,但仍有很大的可读性怕自己忘记了,记一下。
文特森。凡高出生在荷兰的小城镇,父亲是当地的牧师,母亲是位善良的主妇,有2个弟弟2个妹妹,对于凡高整个人生最重要的人是他的弟弟泰奥。故事的开头是凡高在伦敦的古皮尔公司从事艺术商贩的工作,古皮尔公司是欧洲著名的艺术品销售公司。他一年内已经连续两次提薪了,同时他的叔叔是古皮尔公司的大股东并且膝下无子,打算百年后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他。而这时的他准备向厄休拉求婚,一切都显得这么地完美。可惜这个厄休拉姑娘原来已有婚约,并把他赶出家门。他很失落并且反映到工作上,于是很快被炒了。他仍不死心,为了厄休拉到附近100里左右的地方工作,因为没钱的原因每个周末徒步到这个姑娘家,鞋破了脚起泡了,只为看看这姑娘房子的灯光。直到他亲眼目睹厄休拉的婚礼后,才停止了这疯狂的行为。
读渴望生活有感【第二篇】
1、我要什么样的工作。
我认真地想过我想要的是什么,工作—我不想要它无聊(最重要),我要解决实际性的问题、我要跟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工作、我要透明公平的薪酬制度、每年甚至每一天我都要看到自己的进步、我要给我的团队带来价值,不管是金钱上还是精神上、我所在的公司和我要有一样的做事理念、我不要被所谓的甲方乙方,上下级关系而失去自我、我要充分利用我所学到的专业知识。
一旦清楚了自己要什么,其实很容易就能找到突破口,渐渐地靠近自己想要的东西。
2、尝试过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我今年跟一个小团队有过短暂的合作经历,我每周做一个新视频,发布到他们的媒体平台上,也有过一些和其他品牌合作的机会,认识了很多圈内人士。但我发现,当自己坚持的东西被合作伙伴或者客户否决时、在自己的作品里无法完全展现自我,而是要屈服时,我认识到,妥协是一个达成交易的必要条件。甚至会觉得,我只是会拍、会剪辑的“工具”而已,客户只是借着这个“工具”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其实,大部分的时候,我并不会为报酬少而烦恼,真正让我感到失望的是我并没有提供任何核心价值。
我还是要和以前一样,寻找自己喜欢的人,拍我自己喜欢的故事,把拍视频作为纯粹的爱好。
3、现在的状态。
我还记得,我在几个月之前问了另一个猎头,问她有没有好工作推荐给我,她回了我一句,你玩够了?我说,人怎么会玩够。
为什么两份工作之间不能有空窗期?猎头或者前辈们跟你说的职业规划真的.是适合你的吗?毕业、找工作、进入一家公司再跳到另一个公司,拿更高的薪水,做更高的职位,真的是你经过认真分析,自我判断之后做出的明智的选择吗?(没有省思的生活不值得活)我觉得,除非经过了足够的折腾决心安安心心做好一件事,否则,之前的“稳定”都不是“真正的稳定”。
都说世俗的规定会把人磨得没有棱角,我觉得这是要看人的。如果人足够强大,有自己坚持的东西,只要不放弃,终究是能活出自我的。当然这需要强大的内心和不被外界所干扰的意志。就像书里所说:
自从我遇到我男朋友,亲眼目睹他一步一步创业,执行自己新项目中的每一个步骤,大大地改变了我对工作的看法。能让自己进步、学到新知识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一定要有优秀的上司、好的平台。资源可以一步一步自己去找,人脉也是可以通过跳出自己的舒适圈,一点一点去建立。他教会我如何管理自己的客户、如何做财务报表,如何建立一个系统去完成一个项目。然后我觉得,每个人对待自己的工作,就应该是像创业一样,你在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所以,我也在上个月决定加入一个小型创业团队,并且计划拿到一些股份,做一个公司的“主人”。不然,以我的性格和价值观,早晚会厌倦日复一日“被人主宰”的工作。
4、尝试尝试再尝试。
每个人的潜意识当中都有自己想要的和想尝试的事物,可是这个念头会被自己的其他负面想法所否决。我相信很多事物没有固定模式,你自己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模式。被挑战、被困惑、被疑问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宿命,但是这也是让我们在道德、智识生活以及追求目标的道路上的动力。
耕耘你的心智、不断尝试、以排除法追求你想要的。活着不是目的,好好活着才是!
读渴望生活有感【第三篇】
植树节快到了,可我们依然天天宅在家里不出门。往年的植树节,都是和小分队的同学一起种树的,今年我准备在家里开一个植菜节。
我赶紧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最大的花盘,花盘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又大又圆的瓷盘,下半部分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盘子。“喂,植什么菜呢?”一旁盯着我的爷爷开口说话了。我听了这话,抬起头,眉头皱的紧紧的,爷爷看着我笑了,随手从一旁拿起一个黑色塑料袋,解开袋子,里面是一片绿油油的,我连忙把那些东西全部倒在地上。我定睛一看,哇,看样子,这得有几种蔬菜呀!
他则用筷子使劲儿的在土里戳着,不一会儿,所有的泥土都变得又黑又湿,盆底下也流出了一些水。爷爷挑了一个最大的生菜苗,直接用手在土里挖了一个洞,把生菜苗的根放在里面,把坑填实了,用手使劲的压,就这样,一颗生菜就种好了。我也照着样子在旁边挖了个坑,种下另一个生菜苗。紧接着,我又找出了一棵大葱,种在了边缘。
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能越长越大,为我的羊肉火锅做好充足的准备。
读渴望生活有感【第四篇】
天赋之笔:燃尽生命的激情。
1853年3月30日,文森特·梵高出生在荷兰乡村津德尔特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早年的职业生涯屡屡碰壁,他做过艺术品代理商、教师,还做过矿区的传教士。27岁那年,失业、穷困而彷徨的梵高搬去乡下与父母同住。但是,绘画让他燃起了生命的希望和激情。这一年,梵高开始绘画。在他37岁去世之前的这十年中,梵高创作了八百多幅油画、一千多幅素描。
梵高早期的画风写实,受到荷兰传统绘画与法国写实主义画派的影响。非科班出身的他,曾苦练素描等基本功,对透视、比例、阴影等绘画技术细节有着近乎执着的追求。常在他手边的参考书是约翰·马歇尔的《艺用解剖学》,书里有大量关于手足等的解剖示意图清楚实用。从骨骼到肌肉,正面到背面,为了把透视法练好,他花费了很多精力去钻研,他自己也说“这需要时间,更需要极大的耐心”。
法国画家米勒是梵高的男神。后人说“米勒唤醒了梵高,也唤醒了法国”。梵高临摹米勒的画作不下百幅,他立志当农民画家,就像农民耕作土地一样耕耘自己的画布。《吃土豆的人》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我想表达的是,借着油灯的光线,吃马铃薯的人用他们同一双在土地上工作的手从盘子里抓起马铃薯——他们诚实地自食其力。”
33岁那年,梵高来到巴黎投靠弟弟提奥,此间结识了印象派和新印象派画家,也接触到了日本的浮世绘作品。1888年,35岁的梵高只身前往风景优美的法国南部小镇——阿尔勒。在离开巴黎之前,他和弟弟提奥去听了一场理查德·瓦格纳的音乐会。瓦格纳富有戏剧性的音乐色彩,从此扎根于梵高的灵魂深处。
梵高在给弟弟信件中,曾多次提到瓦格纳:使用浓烈的色彩,也可以达到宁静而和谐的效果。就像瓦格纳的音乐,即使由大型乐队演奏,也依然不乏亲密之感。”
“我们在绘画的世界,是多么需要一个瓦格纳啊!”
“在我的色彩和瓦格纳的音乐之间,我感到了如此强烈的联系。”
眼界的开拓,让他的画风在这几年发生巨大的变化,充满了浓烈的色彩和情绪的宣泄。梵高的一生,同他的画作一样,充满了亢奋而浓烈的艺术激情。他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宣泄在画布上,让我们可以透过他的画布看到他滚烫的心:向阳而生的金色向日葵、风吹过的麦浪、璀璨的星空、麦田里的播种者、夜幕中的咖啡馆、阿尔勒的小卧室……一幅幅都是来自梵高孤独内心最深处的激情、彷徨和挣扎。
令我震撼。”“我对别的东西越来越不感兴趣。随着杂念被逐渐排空,我的眼睛开始发现越来越多的美。艺术需要艰苦地工作,不顾一切地工作,以及持续不断地观察。”——梵高给弟弟提奥的信
人生的最后两年,梵高是在精神和病痛的双重折磨下度过的。随着病情的恶化,他经常感到“阵阵晕眩,如同噩梦”,笔下的景物,仿佛也满溢着旋转而焦躁的情绪。
“当我画太阳,我希望能感觉到它在以惊人的速度旋转,发出骇人的光热。当我画麦田,我希望能感觉到,麦子正朝着最后的成熟而拼命努力。当我画一个男子,就要画出他滔滔的一生。”
这个世界给梵高的是世态炎凉的悲伤,但梵高还给这个世界的却是绚烂的阳光。他画下阿尔勒医院窗外的院落,赋予它一片五光十色的绚烂。
1888年底,保守而排外的阿尔勒人,终于对梵高不堪忍受。在给市长的请愿书里,超过80人把梵高描述成危险的精神病人,要求紧闭梵高。此时,梵高画下的这幅《包扎着耳朵的自画像》,是给后人留下的第一幅展现梵高当时在阿尔勒的精神状态的自画像。
1889年4月,梵高在弟弟提奥的安排下,从阿尔勒医院离开,来到距离阿尔勒20公里外的圣雷米的圣保罗精神病院“疗养”。他陷入了对精神病的恐惧和对前途的迷茫中。他在这里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就视线之所及的景物,有什么他就画什么,他努力用画笔描绘心中对生活的热爱。在精神病院的这一年,梵高大概创作了150幅左右的画作。他期待自己快点好起来,可以创作更有诗意的题材。
梵高生前只卖出一幅画作《红葡萄园》(400法郎,约相当于现今1000美金),死后他的画作价值几千万美元。在一部梵高的纪录片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画家一死,人们就会出大钱买他的作品,看过英剧《神秘博士》的梵高迷应该对这一幕印象深刻:梵高穿越回现代,在巴黎奥赛美术馆的梵高展厅,他亲眼目睹了人们对他画作的欣赏和赞美:“表现痛苦很容易,但用自己的痛苦和激情,去表现人间的喜悦和壮丽,在这一点,没人能比得上梵高。在他之前没有,在他之后可能也不会有。所以对我而言,他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伟大的艺术家。”
听到这里,梵高泪流满面,终于,世人读懂了你。
读渴望生活有感【第五篇】
在我还是个上幼儿园最低年级的小孩子时,就喜欢窝在家里读书。周六、日时,早上要读、下午要读、晚上睡觉前还要读。
我小时候读的书,都是那种图画较多,文字较少的儿童读物。当然,如果故事很有趣或者是别人读给我听的话,文字较多的书也是能接受的。以前,周末妈妈总是早早地把我叫起来吃早饭,然后就带我到公园去散步,不到中午不回家。这样的话,早上我还能不能“和书愉快的玩耍”了?于是我有了个主意,每晚我都把想看的`书放在床头柜上,第二天早上接着妈妈的起床铃醒来,然后窝在被子里偷偷看书。不过,这个方案实行起来非常困难。想想吧,凌晨5、6点钟起来看书,现在我也不一定做得到!可是,那时候的我奇迹般地做到了,顶多也就晚起了10分钟而已,之后,我就会在被窝里度过清晨的读书时光。其实,家里还有个读书的好地方――大衣柜,平时,客厅是大人的“寄居地”,我在那儿看书无疑是在找茬儿。所以,我就开拓了大衣柜这块“宝地”。想看书的话,夹着书,拿点水和零食,打开柜门,把东西一股脑地放进去。再把几件衣裤放在板子上,(这样坐着舒服)再把柜门一关,整个衣柜就是我的地盘喽!吃点儿零食,看会儿书,就会觉得好开心,好像可以一辈子就待在衣柜里看书,吃零食,反正饿不着,也可不着。当然,我也不能真的就一直待在衣柜里,还得时不时地出来透透气,活动活动才行。
现在,我也很爱看书,只不过地点和方式不同罢了,不过,小时候读书时光也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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