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党课讲课稿【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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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党课讲稿【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想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一、廉政的内涵和历史沿革

“廉”,一个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其本意为堂屋之侧边和物体露出的棱角,引申为人的品行端方不苟、方正刚直。在古代,“廉”代表着一种政治思想主张,是君子圣人的一种高尚品德,是为官者必须具备的行为品德。在《周礼》中,“廉”的含义为:“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此“六廉” 是中国古代对为官者“廉”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最早的官吏考核标准。

“廉政”,既是政治管理学的概念,又是政治伦理学的范畴。廉政的主体既指政务工作者,也指政务工作部门,对前者是官品人品,对后者是党风政风。用传统的话说,廉政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谓正气,是指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谓清风,是指不贪财肥私,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利,不沾公家一分便宜。古代官服的肥袖可以载物,两袖一抖,常常抖出赃银贿财,而像于谦一样的廉吏只能抖出“两袖清风”。用现在的话说,廉政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

廉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什么腐败可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一些掌握了社会权力的人,运用手中的权力,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为自己谋取私利。于是,廉洁就成了社会民众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和热切期盼,更是治国理政者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西汉著名思想家董仲舒认为:“至廉而威”,西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也讲:“祸莫惨于欲利”,金代诗人元好问也发出了“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的感叹。“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几句明代官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君主都高度重视吏治,也都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法律来惩治官吏的腐败行为,也有无数清官流芳百世,但终因政治经济制度的本质,官员腐败乃至朝廷腐败成为必然,法律也形同虚设,以致政权覆灭。一朝取代一朝,构成了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画卷。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把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作为实现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一项主要任务抓住不放。1924年1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后,共产党员可以在国民党党、政、军担任职务,为防止共产党员腐化蜕变,党中央于1926年8月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也是我党历史上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随后,中央苏区就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与民族敌人生死搏斗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松廉政建设,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

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了10种必予严惩的行为。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同时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 百废待兴,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很繁重,反腐倡廉的形势也相当严峻。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夏、秋、冬三季,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

随后,于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党中央迅速果断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1952年4月18日,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党的八大和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进行教育和规定制度两方面的措施,在我党的廉政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意义。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反腐倡廉也进入了拨乱反正、重视法制与民主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江泽民同志也反复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好干部队伍,要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这为我们新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务必经受住权力、金钱的种种诱惑,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

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朴,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同志们,****,历来为人痛恨;清正廉洁,古今为人景仰。我们要统一思想,尽职尽责,为人民谋福利。

廉洁党课讲稿【第二篇】

同志们:

今天,给大家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其二是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其三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和支持干事创业;同时也是立足教育预防,与大家作个思想交流,给大家作个谈心提醒,咬咬耳朵、拉拉袖子。前几天,我们纪委三人参加了管局纪委在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新理论以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理、执纪审查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学习后收获颇多。经请示场长、书记结合学习心得给大家上一天廉政党课,专业内容我就不给大家讲了,重点结合咱们**单位实际,给大家讲讲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课的内容围绕两方面的问题展开:

第一个问题: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

腐败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社会腐败、权力腐败和行业腐败等。不同层次的腐败具有不同的特点,权力腐败是以权谋私、买官、卖宫、权钱交易、以权代法;行业腐败是以职业优势为非法谋私的手段,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贪占公共财物等;社会腐败是消费行为的扭曲和人际关系的恶化,如黄、赌、毒等。这都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人们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腐败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就会积重难返,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建设,而且还会加深社会矛盾的积累, 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久而久之,将逐步蚕食并摧毁人们心中的法律和道德长城,法律和道德长城一旦垮塌,就会在某一特定时期,在特定思潮的引导下突然释放,从而贻害于社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高度概括出30个“新理论”,其中与党风廉政相关的有:1.新责任。(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次向全党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责任。全党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全党要有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制度反腐,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检举举报平台。2.新体制。(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提“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制度形成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合力。其中有许多新举措,如强化政治巡视,制定国家监察法、用留置取代“两规”等,目的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3.新作为。(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次要求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建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十九大报告党的建设出现13次,全面从严治党出现7次。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解决“三个不纯”问题,面对“四个考验”,化解“四个危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新要求。(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提新时代党建的新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把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执政党。”“党的全面领导”、“四以四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等都是第一次提出的新理念。5.新任务。(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报告提出反对“码头文化”,还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以解决好“三观”的“总开关”问题。6.新责任。(第十三部分)报告首次向全党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责任。全党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全党要有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制度反腐,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检举举报平台。

那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如此迫切的坚定不移地反腐败呢?我想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反腐败是中国最大的政治之一。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腐败动摇的是党的执政基础,中央一再强调,反腐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还有比生死更为重要的事情吗?关乎党的生死也就不能拖、不能缓、不能软,坚定不移的反腐败也就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腐败的滋生蔓延,不仅仅影响党的形象声誉,更是导致制度废弛,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使得党内一盘散沙,形不成任何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反腐败是最大的民意之一。古语讲“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腐败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特权横行,钱权交易,社会不均、不公、不平等问题必然突出。近些年来,关于反腐败问题,整个社会对反腐败的关注度、支持度空前高涨,一个方面表明腐败问题确实严峻;另一个方面,也表明反腐败是重大民意。反腐败既然是民意,那就需要有力地回应。我们党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能力水平已经得到证实。目前,党能不能取信于民,在反腐败问题上能不能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就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

第三,反腐败符合中国的根本长远利益。腐败会使一个国家和民族丧失精神的追求,丧失凝聚力、战斗力。我们国家和民族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落后就要挨打”,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为此付出的惨痛代价,在今天依然不应该被忘记。一个腐败盛行的团体、政权、民族是不可能有希望和前途的。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但是中国梦的根基如果是建立在腐败之上,那么就只能是遥遥无期的梦,就只能是坍塌在原地的梦。反腐败的着眼点不仅仅是眼前,更是中国根本利益、长远利益。

第四,反腐败是党的政治诚信的兑现。反腐败是党的庄重承诺和誓言。腐败对党的渗透、侵蚀、演变无时无刻不在。反腐败是党面临的一项“大考”,这种警惕、警醒在我们党早就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从“周期律”到“两个务必”,从从严治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从刘青山、张子善到郑筱萸,再到徐才厚、苏荣。我们说党反腐败的立场、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党内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是铮铮誓言。只要存在腐败,不管谁搞腐败,都应该被追究惩处。没有特殊,没有例外,我们的制度才能有约束力,我们的反腐败才能有说服力。制度纪律不能是“稻草人”靠的也是反腐败。这是党的制度、纪律权威的兑现,也是政治诚信的兑现。

第二个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有什么样的形势就有什么样的任务。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掌握规律、赢得胜利的条件。结合**单位实际,我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该坚持做到“18个字”:

一、讲党性、重品行

在某一本书中(书名想不起来了)看过这样一段话,“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关键是看你将自己放在什么样的高度。最优秀的共产党员都是肩膀最硬的人,他们讲党性、重品行,思想达到不可奢及的高度,人生迸发出耀眼夺目的光环。”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地讲党性、重品行呢?我想,一个讲党性重品行的党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道德观。这“三观”是共产党员的必备素质,缺乏这些素质,就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它不是个空东西,有巨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在这里,有两段十分感人的历史,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个是延安时期。与当时蒋介石所控制的那些地区相比,延安是山沟,穷得不得了,但是大批人才都跑到延安,还要越过几道封锁线。著名的人物有丁玲、冼星海、聂耳、艾青等。当时有评论说,延安不仅是共产党的根据地,也是中国的一大文化中心,这就是共产党的吸引力,因为她代表了抗日救国的正义事业。还有一个很感人的时期,就是建国以后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大家比较熟悉的像钱学森、邓稼先、华罗庚等等。实际上,他们中间的一大批人已在欧美学有所成,是我们党的正义事业把他们都吸引回来了。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理想观?我归纳4个字,即:爱国、信党。爱国,就是珍爱中华民族。我们中华民族是有骨气的民族,是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当前我们正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正确理想观的“基”和“本”。信党,就是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是政治信仰,是理想观的核心内容。唯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带领14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绝不能以偏盖全,看到党内出现几个腐败分子,社会上出现腐败现象,就动摇对党的信念。

其次,要正确对待利益。南宋诗人陆游曾在一首诗写到:“利禄驱人万火牛,江湖浪迹一沙鸥”。诗人形象地比喻一些人为利禄所驱使,像火牛一样不顾一切,最终走向堕落,可谓入木三分。***总书记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这句话通俗易懂,但道理深刻。在这方面,从宏观上看,应该说整个干部队伍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会犯糊涂,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这样想倒也勿需非议,但作为党员、作为公职人员就不应该了。它有悖于共产党员的称号,与党的性质、宗旨和入党誓言格格不入。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从不否认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但是,凡事皆有其度,如果过多考虑个人,就会成为名缰利锁的囚徒,甚至滑到邪路上去。大家一定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看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经常想想那些英雄先烈,比比那些先进模范,看看那些困难群众说实在的,现在的党员干部条件待遇已不算低了。尤其是领导干部,有稳定的工资,有良好的政治前途,要把心思全部用在干实事上,用在为职工群众谋福祉上。

第三,要正确看待幸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对待幸福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幸福首先来源于劳动,人世间的一切幸福来自辛勤的劳动。其次来源于贡献,要经常想一想、算一算,自己为**单位发展做了多少事、出了多少力,为职工群众解了多少难,这是一种成就感,能使人愉悦、促人充实。再次,幸福来源于清廉。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廉洁自律上摔了跟头,不仅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也影响了自己的家庭。若是因为违纪而移送了司法机关,判了刑,既自己失去了自由,而且也没有了能力去赡养父母、培养子女,何谈幸福?所以,每一名干部都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二、敢作为、勇担当

***总书记曾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所以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肩上的职责,务必把肩上重担真正扛起来,把岗位职责真正履行好。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发展,我认为,一是要有好的发展思路、二是要有好的工作方法、三是要有好的干部作风。这也就是解决要干什么、怎么干、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去干的问题。干部作风我等下会单独讲到,这里先说一下前两个方面的问题。

三、守纪律、改作风

(一)要遵守党纪法规。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首先,要严于自律。严于律己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不断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用纪律条例约束自己,用先进人物激励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真正把党的政策作为生命线、法律作为高压线、纪律作为警戒线。要把自重作为立身的准则,坚定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名誉,让自己的言行一致,做一些与自己责任相符的事情。其次,要严守他律。严守他律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

那党的规矩都包括哪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2.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3.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4.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二)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2012年***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纲领。那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总局、管局也先后制定了九条规定,我们**单位也制定下发了《加强领导干部自身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身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而且每年我们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都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规定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近两年的反腐成绩看,八项规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根治,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四风”问题并没有绝迹,甚至是穿上了隐身衣。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体现了民心所向。它关乎党的形象,决定党在群众心中的分量。一要兴学习之风以增才气。***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才由学得,德由学进,业由学成”,才气是领导干部成就事业的基石。在我看来党员干部要提高五种能力,即抓发展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难题的能力、履行职责的能力,请大家查漏补缺,努力提高,成为注重学习的“先锋官”、熟悉工作的“政策通”、素质过硬的“多面手”。二要兴务实之风以养锐气。务实求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干部应具备的政治品格,对领导干部而言,树立求真务实的价值观,不仅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需要,也是推进事业稳健发展的需要。要有务实之“言”,就是要实话实说,实情实报。个别干部在平时的言谈话语、汇报情况中,虚辞多、实话少,谎话多、诚话少,这对自己、对事业都是一种危害。要有务实之“干”,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抓检查督促,做到落实不到位不撒手、抓不出成效不罢休。要有务实之“绩”,政绩靠大话哄不来,靠空话吹不来,惟有靠求真务实干出来。三要兴调研之风以接地气。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如果我们不能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不能事事处处为人民着想,那么,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就会在人民群众中失去信任和支持,损害党的事业。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大家一定要低下头、沉下身、静下心,多到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访民意,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掌控有度、协调有方。

(三)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关键还是在落实上下功夫、工作中见真章。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紧跟上级党委、纪委的步伐,改变过去的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以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以“四种形态”衡量监督执纪的效果,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坚持一对一报告、面对面评议基础上,前进**单位每年由党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健全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单位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督促整改。对于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绝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或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而应违纪必究、寸步不让。对党员干部平时要多敲打、多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对已经发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敢于批评制止,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当前,尤其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个高标准,又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

二是以“四种形态”优化纪律审查的运行,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作为纪检机关我们要改变过去动辄纪律处分、移送司法的执纪方式,要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开展执纪工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既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针对存在的自办涉法案件党纪政纪处理仍然相对滞后等问题,更加注重综合效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要探索完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制度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密切部门协同协调,做到既依纪依规,又宽严有度,体现“治病救人”的方针。要继续深化“一案四必须”机制,即每办结一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必须总结纪律审查经验,必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必须通报案情,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发现并堵塞违纪违法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体现惩防并举的方针。

三是以“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模式的优化,进一步探索履责路径。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针对修订后的党规党纪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的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协调机制,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覆盖更广、触角更灵、监督更深、协作更畅的网络。要健全完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巡查制度,加快推进巡查全覆盖,完善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紧扣“六大纪律”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完善土地发包、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达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实践“四种形态”没有休止符。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四种形态”的认识,按照严、细、深、实的标准认真实践,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谢谢大家!

廉洁党课讲稿【第三篇】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微腐败”这个话题。究竟什么是微腐败,微腐败体现在哪里,我们又怎样可以防止微腐败?希望通过本节课程,让大家得到一点启示。

其实“微腐败”是非常容易发生,并而广泛存在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微腐败存在范围非常广,而且呈现一定的多发态势,你其实离“微腐败”一点都不愿。例如一些基层人员项目接洽或抢修服务时会接受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利用公司流程管理上面的漏洞,例如发票报销时打一下“擦边球”,赚个小零头,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这些事小的容易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所以,必需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腐败虽“微”,但是本质是相同的。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会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认为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添安慰。“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不同。

从腐败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本质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在危害上,“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不少重回正途的党员干部不无后怕地表示:“感谢组织及时给我当头棒喝,否则真会走上不归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职的党员干部发出后悔叹息声:“如果当初有谁及时制止我,给我提醒告诫一下,我也不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廉洁党课讲稿【第四篇】

同志们:

在“治污减霾”工作紧锣密鼓开展之际,按照区监察局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今天由我跟同志们一起探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问题,期望通过这次授课,能对分局各项工作,尤其是“治污减霾”工作有所促进。

党的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视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反腐倡廉定位在亡党亡国的生命线,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充分显示党执政为民的决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地位的上升、权力的凸显、资金的增加,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立足岗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腐败现象产生根源及其后果

“腐败”一词的本意是指生物的腐烂,后来被引入思想道德和政治领域,特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社会公认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行为。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联合国定义称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一)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

腐败现象古来有之,久治不绝,根深蒂固。产生腐败现象的成因,从不同角度分析,可以找出若干种原因。如社会历史原因、政治文化原因,也有当事者个人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动力。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存在着本能需求,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物性要求。这种生物性要求反映在人类行为的动机上,就是“欲望”。人在“欲望”非常想得到满足而没有得到满足时,其“欲望”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产生一些“出格”的行为。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正是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要求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者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攫取财富,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并不断发展。

2.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物质财富的私有化,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思想基础。一方面,当一个人能用手中权力交换到物质又不被束缚的时候,就会无限的放大这种权力。这样,腐败也就产生了。除非他受到道德的、法律的、或宗教的力量约束才可能放弃这种谋利行为。因此,如果当权者没有道德修养,法律又对他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裁的情况下,他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无形的商品进行物质交换,以获取更大的私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行为。

另一方面“官贵民贱”的封建剥削思想意识对人们打下了根深蒂固的烙印,“升官”和“发财”成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维定式,连刚刚认识字的儿童也知道读书好便可以“学而优则仕”,有了仕的地位便可发财,便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至于封建社会中,当官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是普遍常见的社会习俗。这种观念影响深远,以至这些腐朽的封建主义思想和观念,在当今中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都可以找到新的表现形式:官本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家长制、裙带风……

3.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通过法制和管理的手段,把人们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乃至行为,限制和约束到保证不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范围内,就能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成为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法制立足于惩腐,管理立足于防腐,如果从开始就把管理抓好,使他们都能廉洁从政。也就不会存在这种腐败多发的势头了。那样要比等到他们腐败后制裁他们要好的多。如果想要依靠法制替代管理的办法治理腐败是不可能达到目地的。一个管理好的人不管法制如何他都不会去腐败。而一个没有管理的人一旦有机会他就有腐败的可能。

(二)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如果要从不同社会发展历史、不同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及领域中,列举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那是很难列举完全,也是很难说清楚的。权威人士对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是按以下几个方面来划分的:

1.根据腐败者的行为和目的来划分。腐败可分为拜金型、拜物型、徇私型、享受型、贪色型等。

2.根据人们对腐败行为的价值评价来划分。分成三类,即:白色腐败、灰色腐败、黑色腐败,人们对他们的谴责如同它们的色彩所表示的那样由弱至强。(1)白色腐败。指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士)不积极支持对之惩罚的腐败行为;(2)灰色腐败。指对之惩罚虽为上层阶层所拥护,却不受到其它社会成员支持的腐败行为;(3)黑色腐败。指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物)所一致谴责的腐败行为。

3.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来划分。一是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将腐败分为个人腐败、制度腐败和整体腐败。

4.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可将腐败分为:官僚主义、违反党纪、政纪和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5.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来划分。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不同可将腐败分为权力腐败、行业腐败和社会腐败。

6.根据世界各国腐败的存在状况来划分。可将腐败分为高度腐败、中度腐败和低度腐败。高度腐败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中美洲等地区。中度腐败的国家主要是指印度、土耳其、坦桑尼亚、津巴布韦、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低度腐败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取得共识的是新加坡和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着比较有效的体制和举措,腐败现象相对较少。

(三)腐败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腐败诱发社会的不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才有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只有稳定,才能保护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由于腐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打击了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信心,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以及政府行为失去信心,导致政府危机,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动乱,即腐败破坏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

2.腐败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某一政权内渗入腐败分子,置人民利益于不顾,在管理公共社会事务过程中,截留本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发展机遇、物质财富,这就破坏了社会管理的公平性,极其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最突出的表现在为公职人员提拔、任命方面的卖官鬻爵、跑官要官,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不公正性导致干群关系日趋紧张,已经引起社会普遍的愤慨,群众上访集访不断,导致社会动荡。

3.腐败破坏社会的民主法治。“民主”就是主权在民,而权力腐败集中表现为缺乏民主、个人专断、权力集中、权力滥用、以权代法、贪赃枉法等。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民主,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监督,致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时有发生;在腐败严重的地方,既不会有健全民主法治,也难以有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4.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败是一种对公共守则的破坏。当腐败行为未受到打击而受到人们的默认时,当高层人物腐化时,当社会中的人们感觉到不通过腐败就不能获取服务和利益时,当忠诚人员受腐败氛围的压力时,很难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会产生一种扩大效应,致使腐化现象扩散和蔓延。由此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毫无疑问,腐败是社会的罪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

二、我国反对腐败的历史经验及基本形式

我国反对腐败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运动反腐。即依靠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惩治腐败的反腐方式,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腐败。

建国初期,我们党主要是靠发动群众运动来反腐败。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以后又发动了新“三反”“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应当说,开展这些运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正如武汉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 丁俊萍教授所言:“这些运动的矛头,几乎都指向干部、党员中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但由于这些运动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背景下进行的,所以也误伤了一些人。”但运动型反腐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它打破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冲击了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

2.重典反腐。重典治腐在中国古代就成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重典治吏的内容包括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首先,它体现在贪罪与盗罪的量刑上。从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开始,便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贪赃受贿的刑事责任远比盗贼为重。正因为如此,历代对官吏犯赃都处以重刑。如《唐律疏议》规定,作为负有领导、主管之责或主办某项工作的官吏“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十五匹绞”,而常人盗窃,即使五十匹,才是加役流而已。

其次,只要官吏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不论数额的多少和枉法与否。早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再次,官吏不论以任何方式获得经济利益或所谓好处,都为王法所禁止。以唐律为例,官员接受管辖下的吏民的肉类、酒食、瓜果一类物品,要以受贿论处,甚至对于离职卸任的官员接受这一类物品,也要以受贿论。此外,重典治腐还体现在刑罚的严酷上,封建刑罚不但是对违法者的身体残害,更多是精神上的。如犯罪者不但可能被断指(肢)、宫刑等,还可能同时被刺面。到了唐朝形成了对违法者施行残酷的“五刑”。即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明朝朱元璋设置的酷刑项目有:凌迟,滚汤,铁刷,钩脊,抽肠,剥皮,挑筋。可当殿行刑,残躯示众。还实施律外重刑(如剥皮充草)。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

大臣无不战战兢兢。“令人感不像人间。”清雍正皇帝更是重典反腐的实践者。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但他的反腐措施并不仅此,除惩治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是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贪官们的罪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二是让贪官“死而不已”。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

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他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三是杀贪官给官看。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罪大恶极。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谏劝,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

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人都去给这两个墨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杀贪官给官看。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许不去,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乱世用重典”,没有雍正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肃清贪官、清理积欠,就不会有后来的"乾隆盛世"。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后世出现“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虽说是一种夸张,却是对雍正治理腐败的肯定。

到了现代中国,重典反腐仍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早在1931年冬,刚刚就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毛泽东就签发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文件,《训令》规定,对贪污腐化分子必须给以严厉制裁,对侵吞公款300元者“判刑枪决”。1931年8月,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谢步升因贪色贪财致死人命,刚刚上任的瑞金县委书记邓小平得知后十分气愤,派人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听后气愤地说:“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挠不了。”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以“贪色贪财致死人命”等罪判处死刑,5月9日执行枪决。这是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腐败分子。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就华北局关于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后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贪污一案对中央的报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大贪污犯”。并明确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国之初反腐败的第一大案,史称“开国第一刀”。后人常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重典反腐”理念蕴涵着某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通过加大对腐败分子的严惩,会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保持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可收一时之效。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滞后式的反腐败策略,只能达到治标的目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3.权力反腐。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专门反腐败机构—党的纪检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恢复重建,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据统计,仅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万件,处分万人。而检察机关在20XX年至20XX年的五年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包括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综观几十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每一个案例,关于权力的腐败,不论其暴露的原因如何,到最后都要依赖权力部门的参与,来解决权力腐败问题。

廉洁党课讲稿【第五篇】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和次数比较多,深知基层腐败的形式比较隐蔽且容易发生。我们通过这种讲党课的方式,让大家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时刻提醒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第一部分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的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一些基建工程、药品物资采购等专业的管理人员接受客户红包或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

“微腐败”的特点

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

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都看得见摸得着;

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案例:

一、王天朝,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2004年至2014年间,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及美元8万。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申宝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医学影像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校外兼职博导等。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重点项目、973子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项目和多项国际合作项目等。截止被调查前,申宝忠已经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的位置上坐了15年之久。

***总书记讲话中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潜规则,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招待、吃请、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

对于那些看似“合情合理”,又被冠名为“辛苦费”、“劳务费”、“人情礼”的微腐败行为,群众貌似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平日里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侵犯群众的利益也最直接,影响也最坏,危害范围也最广。人们常说:“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这突出反映了“微腐败”的严重性。

“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是显得微不足道,“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务金额小、数量少,但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人一旦有了贪欲堕落之心,腐败的种子就会在心底萌芽,使你一步步跌落深渊。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时候是从“微腐败”开始的,“偶尔用下公车、拿条烟”,恰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使得一个个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觉悟,长久之后让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了纪律的底线,最终走上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微腐败”是一种瘟疫,它会慢慢地寄生于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党员干部身上,一旦传播开来形成不良风气,就会扰乱医院的廉洁氛围,带坏医院的党风政风,破坏医院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如果把我们的医院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微腐败”就犹如大厦根基中的蛀虫,如果任由蛀虫的不断侵蚀,一旦根基被掏空,大厦将轰然倒塌,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也将随之而去。

“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企业的群众基础、发展力与社会影响力。

第二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

事实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这就是著名的破窗理论。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案例:

某市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丁某,中共党员,在2006年1-9月期间,利用分管该公司培训中心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方孙某、林某各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3年7月,某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版)第三十条规定,给予丁某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部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小错小病的“微腐败”行为,不断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着群众的价值观,败坏党风政纪,损害党的形象。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我们每个人要从自我做起,坚守廉洁之心,杜绝“微腐败”。古人有“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的名言,有“有所畏者,其家必齐;无所畏者,必怠其睽”的告诫,亦有“畏法度者最快乐”的达观,这些古训都是在提醒人们要严以律已,有所畏惧,切不可忘乎所以,为所欲为。

大家要时刻怀有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敬畏党纪国法之心,“敬”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畏”体现出自身的自我警示,敬畏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感情,时刻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有了敬畏之心,就有了思想和行动的标准,就能严以律己,洁身自爱。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时刻警示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道德与理性底线,牢记廉洁从业,经得起诱惑,终究能够心安理得。

古有圣人孔子“吾日三省吾身”。我们作为医院的一名员工,每天也要认真思考一下自己为医院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一些典型案例时刻警示着我们:与其东窗事发时悔之不及,还不如防微杜渐,杜绝侥幸。慎权、慎利、慎欲,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保持平常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坚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平日里要认真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当今社会,有些人扮演着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廉洁从业,无私奉献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浮躁不振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的角色。作为医院的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忠诚于党,忠诚于医院。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肩负职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我们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以万家灯火为傲,感恩这份工作,抓好这份缘分,不做短暂的流星,争当平凡的恒星。我们要以优秀共产党员张黎明同志为榜样,扎根群众,服务群众。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我说只要你违规违纪,党规法纪织成的大网一定会把你收罗进来。“破窗理论”、“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令人深刻,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对待“微腐败”,绝不能放任自己、放纵自己,否则必将酿成大错,悔恨一生。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不义之财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荡。廉洁自律,是我们新一代的责任,是我们年轻人的使命。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党纪法规之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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