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县2024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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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县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通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X单位:

为巩固提升我县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效,促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XX县2023年“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乡村振兴〔2024〕X号)要求,对16个镇(街)及XX个承担2023年度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任务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镇(街)考核情况

按照市级部署,通过镇(街)自评、成员单位评分、县考核组综合汇总等方式完成对各镇(街)关于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促进共同富裕、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的评议评分,并对各镇(街)提供的核查评分事项和佐证材料进行初核。初步考核结果上报市复核核定,具体考核情况以市通报为准,县级不作通报。

(二)成员单位考核情况

对各有关单位2023年省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坚定方向、工作机制、协助配合、政策配套、调研指导、督导检查、核查评分和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从总体来看,各职能部门均能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基本完成2023年度省考核目标任务,并积极配合开展迎检相关工作,全年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稳中向好,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效促进城乡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

二、存在问题

考核过程中发现各成员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省2023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未完成。如:县财政局涉及的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以及县农业农村局涉及的示范带建设等任务未达标。二是谋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不健全。各牵头部门没有充分运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如: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三是政策配套不完善。多数部门未能根据本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任务,出台相关的政策、工作方案、措施、办法等,大多是转发省、市文件。四是普遍存在调而不研、督而不查的问题。大部分成员单位班子领导虽能带头深入基层,但及时研究解决基层难点堵点和对存在问题跟踪整改的次数不多、力度不大、成效不显。五是改革创新工作严重落后。各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得到上级肯定、表彰或推广等事项均可得分。但大多数部门存在工作方法创新不足,发现和挖掘亮点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改革创新工作严重滞后。如:28个成员单位中仅6个单位报送改革创新事项,报送率21.43%,符合要求的单位3个,其余单位均没有报送改革创新事项。六是日常工作不到位。大部分成员单位存在台账资料逾期报送或报送资料质量不高等问题,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感有待提高。如:县卫健局、县供销社等。

三、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具体排名情况详见附件(县考核组组成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参与考

核等次评定,不参与排名)。

28个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均在“一般”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有8个;“良好”等次的有18个;“一般”

等次的有2个。

现对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且全县排名前5的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且全县排名后2的成员单位:县供销社、县国资委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以上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镇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为在新征程上谱写“强富美高”新XX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夯实“三农”基础、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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