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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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第一篇】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机关管理创新,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现将我单位“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始终将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既要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单位形象,又要在办好事的前提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在今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积极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宣传活动。
二、加强理论学习。
在四月份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组织了专题学习和教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开展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专业法和行业法的学习宣传,学习了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通过加强对专业法、行业法的学习宣传,促使我局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开展活动。
今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我们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用专题学习、挂横幅标语、办公场所宣传栏、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等形式,深入扎实地使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一)法制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宪法,认真学习《“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教材,深刻理解“反暴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讲法治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秩序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等,根据20xx年公职学法考试题库,我局指定普法联络专人下载相关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学习辅导。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全面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联办、一联办、纪检委办公大楼、大厅、走廊、食堂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制专栏,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法治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
(三)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我局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我局共有行政编制30人,参公编制6人,我局有6人参加全市统一学法考试,有33人参加自行考试,确保了全部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学法考试。通过学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有所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构建网络教育。充分发挥网站的政策法规宣传平台作用,在我局网站专设普法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十八大会议精神内容,并更新政策法规内容;积极宣传宪法及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全面宣传宪法、法律。
通过四月份“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我局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将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学习宪法,进一步加强单位的综治工作,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学有所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第二篇】
2015年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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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第三篇】
(1)赛罕大队以“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走进辖区巨华小学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指出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详细介绍了交通信号的种类和作用,并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学生一定要从小养成模范遵守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要求学生劝诫和监督各自的家长不要饮酒驾车,不乘坐超员车、农用车出行。随后,民警在校园内摆放宣传展板,引导学生们观看学习,向学生们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大力宣讲安全出行常识。宣传民警同时教育学生们要积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做自觉学法、守法的公民。
(2)赛罕交管大队宣传月走访社区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为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广大民警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2015年12月16日上午赛罕交管大队深入仕奇社区开展了一次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以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手册和现场提供咨询,解答居民提出的车辆年检、年审、以及手册中的关键条例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宣传民警借助社区有利条件,建立更加深入、持久、常态化的交通安全宣传体系,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深入到群众的家门口,把交通安全法规与交通安全常识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城镇民的思想意识中。同时还可依靠社区掌握社区基本情况,了解居民交通出行需求,收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为交警部门搭建一个在群众家门口的警民互动交流平台,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培育一片沃土。
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第四篇】
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后,我办工作人员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苏柏松进行汇报,苏局长对这一活动非常重视,亲自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活动安排情况,他要求今年的“12·4”系列宣传活动一定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领导要求,我办制定了活动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印发了专题文件,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本办精心制作大型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市法治化受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吸引力
按照工作安排,我市从12月1日至15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一是集中宣传现场声势浩大。12月4日,市委法治办组织法治浏阳建设部分成员单位干部、局机关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在现场进行集中展示;布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设置法治心愿箱,收集市民法治心愿;制作“浏阳司法”大型二维码,“手机扫一扫,法制知识伴您走”,动员市民现场扫描关注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社区宣传活动效果明显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12月4日,市委法治办安排组织司法局法律服务专业骑行队到荷花、淮川进行普法宣传,到社区发放普法宣传窗,并沿路发放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推陈出新凸显重点。活动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才常广场向宪法宣誓,并与学校联动,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在嗣同路小学升旗仪式上带领师生进行宪法宣誓。并制作守法横幅,发动广大市民现场签名。为了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效应,在浏阳日报上开辟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专版。12月4日和5日,《浏阳日报》刊登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浏阳”专题文章。浏阳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了活动当天现场录制的节目,在浏阳交通广播频道《交通方圆》中安排众议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开展谈话节目,并现场解答听众咨询,此外,市委法治办还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市各村设立的《百姓窗》宣传栏统一安排了法制宣传专版,于活动期间张贴在各村进行宣传。四是基层宣传形式多样。12月4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了以《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集里街道办事处和关口街道办事处在活动期间向居民免费赠送《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沿溪、社港、永安、镇头、大围山、葛家、澄潭江等乡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户”活动,枨冲、大瑶、达浒等大部分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据统计,“12·4”活动期间,我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举办培训班28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
三、反响巨大,效果明显,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
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掀起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潮。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巨大声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同时也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如在12月4日城区集中宣传现场,上千名市民来到现场领取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的宣传活动现场也吸引了大批的群众,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很多市民向举办单位建议以后多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丰富市民学法的形式和途径。各市直单位也利用这一活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法律宣传活动总结各单位【第五篇】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x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两会”和自治区“六五”普法中期总结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根据库治办《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库治办20xx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组织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把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单位进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认真做好此次“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列入了园林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宣传月各项活动所采取的形式、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都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活动的具体方案,下发了活动的通知。
“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是自治区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基于国际国内复杂因素统筹考虑,作出的重大政治性、策略性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印的《“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为基础学习资料,集中学习,大力宣传“一反两讲”,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反暴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讲法治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秩序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