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投资合同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标准版3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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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投资合同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篇1

甲方:__(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身份证号: )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早教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 为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发展儿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甲方任公司监事、乙方为法定代表人,丙方任早教中心主任。首个项目为(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项目发展规划

项目的发展方向是,

第三条 合作出资比例及分工

1.第二阶段(~ 双中心运作):第二中心选址市中心区域,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70万元,与第一中心合并管理经营,两家中心预计投资总额约500万元。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22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乙方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5%;若丙方不愿追加投资,将由甲乙双方商定新的投资方式。总投资超过预计500万元的,各方投资人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此阶段投资中的其它事项与主协议相同。

2. 第三阶段:(~创立自有品牌):在总结之前两家中心经营的基础上,启动自有品牌的发展。由集团主导引入国际品牌,在原有团队基础上进行重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品牌运作。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甲方占股应不少于51%,乙方占股应不少于20%,其余29%股份分配及投资规划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第三阶段投资的其它相关事项,均不参照主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另行规划。

第二条 合作出资比例

1.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5%;

2.总投资超过预计230万元的,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3.甲乙丙三方应按项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确保项目实施。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各方资金注入时间详见附件二《项目资金安排时间表》。

第三条 事务执行及分工

共同投资人应当充分运用各自资源推动项目发展,为中心经营贡献力量。经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在该项目中的分工如下:

1. 乙方为项目事务总执行人,制订项目规划,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合作合同、装修合同、买卖合同等;

2.甲方不参与具体经营,主要为项目的发展提供经营指导;为项目发展提供社会资源等支持;参与决策重大事项。

3.丙方协助乙方处理项目的各类日常事务,为中心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丙方经授权对外签订该早教中心项目相关合同的权益归全体投资人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及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管理投资资金,处理日常的财务事务。中心财务制度的拟定、修改须经由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项目所有费用支付须经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签字后支出;

5.共同投资人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1)行使及履行作为投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各种收益,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6.各方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7.乙方执行该中心相关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权益及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及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8. 乙方、丙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共同投资人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9.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0.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该项目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11. 共同投资人确定每 (月、星期、半月)或三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乙方、丙方有义务向共同投资人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共同投资人有权对乙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12.乙方、丙方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收益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3.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共同投资人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其应出资额每日5%的经营损失。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其应出资额(按预计投资额核算)20%的违约金。

4.因亏损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对项目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共同投资人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共同投资人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签字):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

丙方(签字):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项目合作投资合同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________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共同投资于________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________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________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取得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________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__份。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合作投资合同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篇3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总投资超过预计投资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出资方式、期限、经营管理。

双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内支付完毕,并将资金交付到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

1甲、乙双方按股权份额比例投资,享有该合伙项目股利。实际投入股份本金金额用于该合伙项目运作,不能用作利润分配及提取。合伙项目利润后,双方每月对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在除去合作项目的正常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员工工资、奖金、税费等经营性支出),利润部分双方按甲方%,乙方%提取利润分成。

2如遇大项目需追加投资,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注资,资金分批回笼后按投资比例分批返还追加投资的本金,盈利后按投资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润。

3如将股利投入合伙项目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五条在合伙期内的事项约定

1.入伙、退伙

入伙:

1双方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双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视作违约,应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本收益按%比例返还: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

2.出资及股份的转让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允许合伙人任意一方向第三方转让自己的出资。

3.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双方安排专人对合作项目的收支账目进行审核,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每月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月清月结。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名义和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4、合伙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条在合伙期内的事项约定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48 70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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