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劳动合同法 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废止汇总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3年辽宁省劳动合同法 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废止汇总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章劳动保护管理【第一篇】

第十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厂(矿)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厂(矿)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厂(矿)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对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本单位的工会组织有权要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有相应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保护工作。劳动保护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劳动保护知识及本单位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状况,并有解决劳动保护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职工安全培训、事故报告、安全卫生检查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经营者的劳动保护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依法明确双方的劳动保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调换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卫生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不准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矿山井下劳动和接触铅、苯、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以及加班加点和上夜班。

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定时工作制度。职工的日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可以不实行定时工作制度。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二十六条企业事业单位遇有特殊生产工作任务,经征得职工或者工会同意,可以加班加点。但每个职工每工作日加点不得超过3小时,每个职工每月加班加点不得超过44小时。

企业事业单位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加班加点的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制: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者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三)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公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和紧急处理的。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加班加点职工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有关劳动条件分级规定,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对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第四级高温作业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适当缩短劳动时间。

第二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发放劳动保健食品或者费用,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食宿条件,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的职工,必须及时调离原岗位,安排其治疗或者疗养,并定期复查。

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执行。

辽宁省劳动合同法 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废止【第二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根据《xxx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个____月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1、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每周六、周日为带薪休假日。

2、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____元/月,每月____日发放。

2、绩效工资:

3、甲方每月发给乙方交通补助____元,通讯费补助____元,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

4、甲方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早9点至晚6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2)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乙方经常在外办理公司业务,甲方应为乙方交纳意外保险。

1、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

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劳动合同法 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废止【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按甲方工资计核标准按月发放。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八条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延续劳动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

第十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章附则【第四篇】

第四十七条机关、团体、个体工商业户的劳动保护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8 357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