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的工作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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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工作范文1

关键词:施工管理 结算管理 项目施工

1 已完工未结算的概念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是两个特有的会计科目,其核算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通过借方余额得以反映;对于“工程结算”来说,通常情况下,是根据建造合同约定,科目核算企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企业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累计办理结算的价款通过期末贷方余额得以反映。

在《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中,按照相关规定,在执行建造合同的过程中,某一特定资产负债表日,“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两个会计科目,借方差额为已完工未结算,反映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贷方差额为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反映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下单列项目反映。

2 已完工未结算的构成

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在工程完工决算后相冲抵,“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冲抵后余额均为零。

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目下反映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累计工程合同成本+累计合同毛利)-累计工程结算=(A合同内累计合同成本-合同内累计工程结算)+(B已发生且业主监理同意新增变更的合同累计成本-已发生且业主监理同意新增变更的合同结算)+(C已发生未得到业主监理确认,施工企业先确认部分的累计合同成本)+D累计合同毛利。

通过对上述等式关系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来说,其组成主要包括:一是合同内累计合同成本与已完成工程结算差额;二是已发生且业主监理同意新增变更的合同累计成本与已完成工程结算差额;三是已发生未得到业主监理确认,施工企业先确认部分的累计合同成本,施工企业单方面认为可以通过变更工程量和费用进行补偿;四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差额。

3 已完工未结算的形成原因

已完工未结算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笔者暂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分析。

已完工未结算形成的主观原因。①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准则》中,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合同预计总成本中,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所占比例进行确定;二是在合同预计总工作量中,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所占的比例进行确定;三是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进行确定。第一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为广泛。但是,在使用该方法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合同预计总成本数值的准确性进一步对完工进度进行确定。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造工程的周期长、体积大,并且结构复杂、价值高,同时受到设计变更、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计算的准确性,造成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计算确定的完工百分比与实际完工进度存在差异。在整个合同建设期内,均衡地确认合同收入费用及利润,这是实施《建造合同准则》的重要目的所在。对于建造工程来说,由于组成涉及多个分项工程,并且在完工时间及毛利率方面,各个分项工程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并且高低不等。如果按照统一的毛利率来进行确认核算,就会产生毛利率低的分项工程多确认合同毛利的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已完工未结算。②施工企业自身的原因。建造合同的实施,需要企业的经营部门、工程部门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按照规定提供并及时传递相关数据。例如,在经营管理中,如果企业存在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相关质量检测报告不及时或资料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容易导致计量结算资料不能报监理、业主等审批,从而造成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申报工程量;或企业存在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窝工、材料浪费等,都会产生已完工未结算。③人为调节利润。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由于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都是内部计算,这就为企业调整财务数据提供了方便。部分企业通过调整预计合同总收入及总成本,人为调节利润,掩饰潜在亏损,粉饰会计报表。高估工程进度,增加当期合同毛利,因此也会形成已完工未结算。

4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由于已完工未结算由合同内和合同外分别组成。对于合同内已完工未结算款基本是真实的、可控的,而合同外已完工未结算款则存在很大的变数,不一定能够全额得到业主的计量结算补偿。已完工未结算对施工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存在潜亏因素。已完工未结算的潜亏因素主要来自于三方面:一是企业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变更工程,导致业主没有全部或部分签认,形成索赔,如果这部分工程长时间未得到业主的认可,就会演化为潜亏的资产项目;二是由于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实际形成的总收入和总成本与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存在一定的偏差,预计合同毛利大于实际合同毛利,从而形成潜亏项目;三是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的业绩考核目标,前期人为降低合同预计总成本,高估完工进度,增加前期合同毛利,这样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很可能出现潜亏因素。第二,影响财务报告质量。已完工未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企业的存货,大量占用企业的流动资产,速动比率降低,削弱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另外,已完工未结算往往存在施工企业单方面挂账的现象,其能否有效转化为应收账款的政策变化因素较多,风险较大,因此该部分资金回收的状况,直接影响施工企业资产的质量和利润的真实性,从而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

5 已完工未结算的管理控制及评价

对于已完工未结算来说,通常情况下,存在回收风险,并且变现能力较为薄弱,同时对企业的资产及财务报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对已完工未结算款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在合同内,对于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款,企业需要对内部部门间的工作关系进行协调,对于符合计量要求的结算资料,需要确保及时性和完备性,同时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计量结算的批复周期。

对于合同外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款,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寻找第一证据,并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

对于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款,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调整修正预计合同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等金额,做到数据有根有据,对项目进行动态分析管理。

参考文献:

[1]豆云峰。施工企业已完工未结算的管理探析[J].交通财会,2013(03).

[2]李江。浅议施工企业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款的认识[J].中国总会计师,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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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工作范文2

关键词:建造合同 施工企业 已完工未结算 风险

一、引言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已完工未结算反映的是施工企业在会计上已经确认为收入,但尚未得到业主方确认的工程量,其等于工程施工减去工程结算后差额。已经完工未结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清单内结算差额,由于未到计量时间,形成正常计量差;二是业主同意变更的清单外未结算工程施工,由于变更批复时间长、程序多,不能即时计量;三是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的差额,即未结算部分包含的合同毛利。已完工未结算可靠性较差,无法及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且在施工企业的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资产安全性和真实性,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

二、导致已完工未结算产生的原因

(一)收入确认的标准不同

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执行不同的合同准则,较多的在确认收入时会采用投入法和产出法。顾名思义,投入法就是累计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总成本的比例,产出法就是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计算出已完成的工作总量占合同总量的比例。由于工程的工期较长,工作复杂程度较高,受外部的影响较大,利用上述两种方法在预计施工企业的总收入、总成本时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工程设计的变更等会直接对收入确认工作产生影响。而且在采用投入法计算成本时存在未及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总成本中,从而降低了投入法应用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采用产出法面临着工程施工地理环境复杂和多变的问题,施工的工作难度加大,实际工作中为了降低难度会直接对工程的原设计进行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从而产生计量滞后的现象。以上的原因会最终导致合同收入和工程结算的不一致,出现已完工未结算。

(二)执行合同的毛利率和实际毛利率不相符

施工企业在确定毛利率的时候需要准确的预计合同的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为估计毛利率的基础之一。施工企业要先预计合同的总成本和总收入,然后再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毛利率进行估计。一旦总收入和总成本的估计出现了偏差,就是直接导致毛利率的估计不准确,使得所估计的毛利率与实际产生的毛利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会间接导致完工未结算的产生。

(三)来自合同和业主方的客观原因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对于计量规则有较为详细的约定,如混凝土浇灌完毕后要达到一定天数的强度检测期限,业主才办理验收计量。在跨期结算情况下,由于成本已发生,收入已确认,但业主未结算,形成计量差。同时也存在业主由于资金困难而故意延迟计量,形成已完工未结算的情况。

三、已完工未结算面临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虽然施工企业已完工未结算的款项已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但是却不是企业真实拥有的资金流,施工企业无法享有实际支配权和受益权。未结算款项无法给企业带来真实的经济收入,其机会成本就是银行的的名义利息,未结算款项的机会成本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因此未结算款项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利率风险。利率升高,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反之利率风险降低。

(二)资金变现风险

一部分的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相当于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变现性受到施工企业与业主之间结算程度的影响。如果未结算款项属于合同内的分项工程,则变现性高,如果未结算款项属于合同外的工程,则或多或少存在着扯皮的现象,变现性明显降低,而且结算的时间跨度较长,结算需要付出的成本增大,而且会对企业的营运资金和现金流产生不良影响。

(三)潜亏风险

施工企业账面已完工未结算,若不能全部计量收回,会形成收入虚增,在项目最终结算时,不得不冲减收入,减少合同毛利,形成项目亏损。

(四)汇率风险

海外施工必然会面临着汇率风险。已经结算的款项可以转化成施工企业的本国收入,汇率变动不会影响企业的实际收入。而未结算款项的资金价值以外币形式存在,且汇率会随着国家政策和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变动,这对未结算款项带来汇率风险。汇率升高,企业就会赚取额外的汇率收益,汇率降低,施工企业未结算款项就会缩水,因此施工企业国外的为结算款项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

四、已完工未结算风险管理措施

(一)及时分析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

施工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及时找到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解决措施。首先,施工企业要及时核对计量部门结算和财务收入之间的差异。如果差异较大,就需要施工企业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再者,施工企业要对完工进度和合同结算进行有效的排查,找出差异原因,要及时关注完工百分比。若排除了正常跨期形成的差异外还存在着其他的原因,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仔细的核实。

(二)对未结算款项进行定期结算

施工企业要降低利率风险和未结算款项变现风险,可以在明确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之后定期与业主进行结算。施工企业可以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定期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评估,及时累计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施工企业还应对可以确认为收入的款项进行汇总管理,然后定期与业主进行结算。这样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企业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款项变现风险。

(三)利用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风险

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由于开展国外业务带来的汇率风险。施工企业可以利用期权、期货和汇率互换等手段来降低汇率风险,可以根据自身和汇率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来购买看涨期权或者看跌期权。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软货币和硬货币对未结款项进行结算,从而降低汇率风险。

五、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的国内业务不断扩大,海外业务增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已完工未结算款项,自然面临着利率风险、变现风险和汇率风险。企业要对已完工未结算款进行风险管理,以便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豆云峰。施工企业已完工未结算的管理探析[J].交通财会,2013(03)

未完成的工作范文3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专案专办;捕诉一体;附条件不;帮教措施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身处打击犯罪第一线的检察机关应当肩负起落实我国刑法理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惩处原则,贯彻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明确提出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的重任,通过多年来的司法实践,不断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差异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结合普兰店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及类型,我们探索出一条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及妇女联合会合作,社会合力,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

一、机构协调,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一)多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普遍预防。检察院应与团市委、妇联联合制定法制宣传、宣讲计划,分为定期计划与不定期计划:定期计划为每月固定一至两次到辖区内中小学、专业技工学校等地进行普法宣传,选派检察干警和团市委委员、妇联工作人员联合实施计划,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心理特点,就未成年人自我防范与保护、如何加强有益身心的思想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课余生活等方面进行讲说、座谈,并可设计生动有趣的案例开展模拟庭审、案件重现式的剧幕表演、演讲赛、辨论赛等,充分调动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寓法于教,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预防工作。与此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某一时期的未成年人涉案数量增多或某一地区未成年人案件比例上升,检察院应随时会同关工委、团市委及妇联针对上述情况进行联合调查,开展有针对的法制宣讲、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协力挽救个案犯罪嫌疑人,加强特殊预防。首先,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后,应立即制定社会调查计划,主要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综合未成年人案件的共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成长在不健全的家庭环境下,时有父母离异、或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存在,因此,在进行社会调查时,应与关工委、团市委及妇联进行持续沟通,相关部门派专人配合,成立社会调查小组,就其掌握的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方面的内容与检察办案人员有效交流,以保证社会调查结果能真实反映涉案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情况。其次,检察院应听取关工委、团市委及妇联工作人员对于案件及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剖析及处理意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最高宗旨,综合具体案情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在此,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情况反馈信息表》,将与各机关共同进行的社会调查结果对案件处理情况的影响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各机关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完善。

二、专案专办,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机制

(一)检察院内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专办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未检科的检察人员均应为本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丰富、从检时间较长、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且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办案人,既有女检察官,又有男检察官。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女检察官细心、温和的性格特点,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而某些特殊的案件,如案件的未成年人嫌疑人又往往对女性办案人员较为抵触,不愿开口,这时男检察官的作用较为突出。未检科全面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实现捕诉一体化。检察院应与关工委、团市委、妇联建立顺畅的沟通平台,就案件办理过程中未成年人的思想波动、情绪起伏及可能影响案件进展的社会、人为因素进行交流,吸取相关部门处理未成年人问题上的先进经验,对可出现的风险进行预估。

(二)制定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案件办理程序。未成年人的特殊告知。检察院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人告知书》,除了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还特别在告知书加入未成年人犯罪、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如实交代案件事实、认罪态度好等酌定从轻情节。并将承办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一并告知,以方便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与办案人及时沟通。年龄证据的重点审查制度。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实施被指控犯罪时的年龄,原则上应采信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除此之外,出生证明、学籍、工作档案、嫌疑人近亲属、同学、领导、接生人员的证言等都可以用来证实嫌疑人的年龄。如发现年龄证据有缺失,检察机关一方面应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同时应积极与团市委等机关协调,帮助检察机关调取相关部门可能存档的学籍、档案,以及同学、朋友、学校老师等人的证言。其他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未成年人年龄的证据。慎捕少诉,推行附条件不制度。为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而在看守所等关押场所受到重复感染和交叉感染,在批捕时一定要慎捕,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在审查阶段,要慎诉,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加大附条件不制度的推行。符合以下条件的需作出附条件不处理: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同时应具备一定的监护条件,或当地有监管条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在捕、诉前均应充分听取关工委、团市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监护、监管可行性共同分析,制定可行性方案。

三、社会合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回归、改造机制

(一)建立附条件不回访机制。检察院应与关工委、团市委及妇联联合建立工作小组,共同对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检察院对被不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回访,被不人在考察期内每月需向检察院上交一份思想汇报,检察人员同时根据现已制定的《附条件被不人跟踪调查表》,联合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被不人家中、学校及社区进行走访,通过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与家长、老师或社区工作人员沟通联系,随时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工作状况。定期回访视案情、不人个人情况规定为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回访一次。此外,通过召集被不的未成年人进行座谈,掌握思想动态,达到再次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完善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对于失足的未成年人,无论是被不、判处缓刑还是刑满释放后,都面临着如何重新融入社会、得到社会认可的巨大难题,对此四机关应共同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帮教体系”,根据检察院所提出的《失足未成年人帮教目标》共同探讨对亟需得到社会接纳的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结合回访体制,实现“三书齐备”,所谓“三书”即检察院与关工委、团市委及妇联共同制定的帮教计划书、失足未成年人的思想汇报或现实表现自我说明以及检察机关办案人的帮教阶段性效果总结书,以便全程跟踪失足未成年人重塑自我的过程,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帮教环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消极思想动态,鼓励他们摆脱阴影,积极面对,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未完成的工作范文4

(一)以科学的理论构筑监测体系的理论框架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监测体系是一项创新工作。我们联合市社科院对监测体系研究进行了总体规划,形成了“三部曲”,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监测体系网络构建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干预机制”研究。目前监测体系网络建设研究已经完成,被收录到20__年度__市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指标评价体系研究正在进行中,被列入20__年度__市软科学项目。

(二)以完善的组织机构搭建监测体系的工作网络

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是监测体系的主体,在监测体系构建过程中,团市委逐步建立和完善了 “三级机构,两支队伍”。“三级机构”即一是建立了市监测中心。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开展一系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情况的调查活动,并形成监测成果,进行成果的和转化;二是建立了区县监测工作站。监测工作站依托团区县委建立,是监测中心的分支机构和执行机构,启到上传下达的作用;三是建立了基层监测点。监测点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也是监测体系的基础支撑点。已经建立的56个监测点包括了城区、郊区县的各种类别的中小学和社区,涵盖了各年龄段未成年人群体。“两支队伍”即一是由__市知名的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专家及一线教育工作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使之成为监测体系的智力支持机构。二是在各监测点建立了由团队干部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兼职调研员队伍。

(三)以扎实的机制建设保障监测体系的有序运转

组织机构是基础,机制建设是保障。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监测中心日常运行机制。二是在调研工作上,我们实行年度与季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调研相互补充的调研机制。三是实现上下联动,团市委从今年起尝试实行课题申报制度、年度评比制度和资金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基层调研和相关教育活动的开展。此外,团市委还探索建立了调查质量监控制度、调查成果评估和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形成了中心调查、专家认证、中心发言人等完整的运作机制,保证了监测体系的有序运转。

(四)以丰富的调查成果发挥监测体系的指导作用

成果转化是建立监测体系的终极目的。我们在监测成果的转化方面探索了三个基本途径。第一、进行社会预警。即对监测到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并共同参与矫正。第二、提供工作决策。即把调查结果向政(来源:文秘站 )府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切实履行共青团组织参与政府青少年事务管理职能,协助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第三、指导开展工作。即依据监测成果,量身定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正面引导。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日益感到:同社会的要求、未成年人的需求相比较还存一些思考的问题,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监测体系建设如何与政府决策之间形成有效的信息对接,如何保持监测体系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如何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如何有的放矢的开展好相关的教育引导活动等。今后,团市委、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监测中心拟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与基层教育工作相衔接,形成受教者和施教者互动信息平台是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监测体系的重要前提。监测体系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动态地发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存在的问题,并将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结合起来,把受教育者的认知需求和教育者的教化实施进行有效的对接,让代表协调权威的政府、代表理论的专家、代表实践参与的未成年人受教育者都有了一个充分发挥主动性的互动平台,从而构建一个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升华再到指导实践的科学、完整的教育体系。

未完成的工作范文5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一为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途经,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社区书记主任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有分工,责任明确,会议有研究,活动有布置,社区人员齐抓共管。

2、队伍健全。配合上级文明城创建工作安排,建有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管理人员、配有保洁和治安管理员,建立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奖惩制。

3、设施完善。在居民生活区合理配置垃圾箱,果壳箱,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亮化、绿化。

4、管理有序。生活小区内无乱停车、乱倒垃圾、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店外店现象。时运市场内摊位、停车摆放有序,无杂乱堆放物,经营场地实行全天候保洁。

5、全民参与。社区有全民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方案,组织全民参与创建活动,有声势、有成效。

6、氛围浓厚。社区宣传窗内有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栏,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开展创建知识进家庭活动等。

二、奖惩制度

1、在创建活动中,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社区在年终总结时进行表彰;

2、在创建活动中,事迹典型的,按区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年终给予奖励; 3、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创建目标的社区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允许参与其它工作的评先及奖励。?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科学地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三1、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班子团结;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扣1分,未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扣分;无计划、无总结每项各扣分。

2、党组织活动正常,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 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发现一次扣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规范扣分。

3、按计划发展党员,重视女性和35周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青年的党员发展工作;建立支部、党员和干部评议机制,党费收缴及时。 未按计划发展党员酌情扣分;未建立评议机制扣分;党费收缴不及时扣1分。

4、深化党员双联活动和村级领导班子创业承诺制,并有明显成效,重视困难党员的帮扶工作。 未深入开展双联活动扣分,未实施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制扣分。

5、建好党员活动室,各类制度上墙,各类工作手册、活动登记簿记录正常。 未做到,查实一次扣分。

扣分。

2、组织发动适龄青年上站体检,落实好预征对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 工作不力酌情扣分。

3、发挥村级民兵组织作用,建立工作台帐,完成各类民兵应急任务。 作用发挥不明显,台帐不齐全酌情扣分

共青团3分 1、完成团支部换届工作,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办公场所,村团支书记列席周一例会;落实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双推工作落实,有1名以上团推优青年列为建党对象; 换届工作开展不力酌情扣无办公场所扣1分,不列席周一例会扣2分,未落实经济待遇扣2分;无团推优青年列为建党对象扣1分。

2、团组织活动正常,能按时完成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准时参加会议。 未完成工作任务,每项扣分;会议缺席一次扣分。

妇女工作3分 1、完成妇代会换届工作,妇代会主任依法由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列席周一例会,妇女工作正常开展,活动经费有保障。 换届工作开展不力酌情扣组织不健全扣分,不列席周一例会扣1分,活动开展不正常查实一次扣分。

2、重视和督促村妇代会积极开展双学双比、五好文明新家庭及维权推优工作,各村至少有1名女性建党对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完成工作任务酌情扣分,无女孩女性建党对象扣1分。

关心下一代1分 积极完成乡关工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完成一项扣分。

计划

生育

12分 1、完成乡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 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抱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扣完14分。

2、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村级领导小组,并有专人分管计生工作;落实计生服务员报酬。 未做到一项扣分。

3、加大计生宣传力度,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到100%。 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分。

4、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村民自治条款;计生协会组织健全,会员联系制度落实 未做到一项扣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到位。 未做到酌情扣分。

6、推行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率,普查率达到100%。 措施不力酌情扣分,普查率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7、及时完成阶段性工作。 未完成酌情扣分。

综合

治理

10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村一把手负总责,分工明确,组织网络健全,专项工作开展正常,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未完成一项扣分。

2、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完成乡布置的法制下乡任务,健全组织队伍,治调主任进村支两委;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 未完成一项扣分。

3、积极做好创平安工作,严打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归正人员帮教措施落实,治调工作台帐完整、清楚,纠纷调处率达100%,结案成功率90%以上。 未完成一项扣1分;纠纷不及时调处,查实一次扣1分;结案成功率未达到90%酌情扣分。

4、综合治理经费列入村财务预算,确保治调主任工资报酬落实。 未落实扣1分。

5、建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每起扣1分。

6、准时参加综治例会。 迟到一次扣分;缺席一次扣1分。

信访

5分 1、贯彻落实《浙江省信访工作条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村书记、主任亲自抓,做到无越级上访、无重复访、无集体上访。 出现越级到富阳上访每件次扣分,到杭州市上访每件次扣1分,到省上访每件次扣2分,进京上访每件次扣5分;出现集体上访的,到富阳每件次扣3分;到杭州市级及以上集体上访每件次扣5分。

2、认真承办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做到反馈及时。 不及时反馈每件扣分,每出现一件不满意件扣1分。

民政、残联

5分 1、党支部、村委会重视民政、残联工作,定期汇报,按时参加会议,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未完成一项扣分。

2、严格执行殡改条例,推行生态丧葬,公墓建设规范,明确殡改联系员职责。管理到位,确保入墓率 未完成一项扣分。

3、报灾及时准确,按救济原则及时将救济物资发放到户,低保对象初审程序规范;积极开展双拥工作,进行帮扶活动。 未完成一项扣分。

4、实行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重视老年工作,五保户基本生活有保障,及时上交乡敬老院供养经费。 未完成一项扣分。

5、不断改善残疾人社会待遇,扶残、助残的优惠政策能得到贯彻实施。 未完成一项扣分。

环境保护

10分 1、成立创建生态村工作班子,完成乡政府下达的生态责任状的指标。 达不到一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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