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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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第一篇】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是以漫画的方式向我们展现科学知识,非常有趣。

这是一套新颖而美丽的漫画书。精美的图画让人赏心悦目,赏识的解说让我爱不释手。我在欣赏图片的同时,又可以积累知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呼救信号、地面标志的解说,让我们认识掌握了这些标示,无疑让孩子们得到了摆脱困境的自救方法,也使我们的生存能力得到了培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有凯门鳄、侧颈龟、粉海豚……其中凯门鳄、侧颈龟是生活在宁静的小溪和湖水中的,粉海豚是生活在亚马逊河中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认识了血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还知道了遇难是改怎么找食物、求救等。在森林里如果渴了,可以找一种空心藤蔓切开,就有许多水流出来。如果饿了,可以捕鱼,然后可以找一种没有节的植物,烧成灰,撒在鱼上,就会有咸味了,而且还可以繁殖虚脱。看到有飞机或者有船经过时,可以用一些反光闪烁的东西求救。

在这里我还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大不必视漫画书如洪水猛兽,如果是能引领我们进入奇妙的科学世界的书,比如这本《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样的书,它能让我们学习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科学知识,带领我们走近奇妙的科学世界。那就该多让我们读读这样的好书!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第二篇】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代表作,一共有24篇小故事。书中有一个小朋友,名字叫做尼尔斯,他是一个很顽皮、不爱学习、贪玩,还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主人公通过一次奇妙的旅程,使他从不爱学习变成了很善良、很勇敢、很懂事的孩子。

尼尔斯一开始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儿,后来骑着自己家的大白鹅遇见了鹤、小鸟、大雁、狐狸等等,开心的和她们飞翔、玩耍、历险、舞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贪婪的乌鸦和狡猾的狐狸?,这个故事讲的是尼尔斯有一次不小心掉在了一群乌鸦的嘴边,乌鸦们一直欺负他,而在这些乌鸦当中有一只乌鸦并不坏,还对他很好,不但放了尼尔斯,还把他带回了大白鹅身边。看到这里,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因为善良的人遇到的事情就不会变的太糟糕,就像尼尔斯也能遇到好的乌鸦,还会得到乌鸦的帮助。

后来,他和大白鹅回到了家,可是尼尔斯还是没有找到小精灵,尼尔斯失望极了,他以为自己再也变不回去了,可爸爸妈妈见到他却非常开心,这时尼尔斯才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回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是谁都应该做个善良的人,心存善意、不做坏事、帮助他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更多朋友,世界才能越变越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这里面的故事,我推荐你们也去读一读吧!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第三篇】

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叫葱头。他两岁多了,和我非常熟悉,每次一见到我就扑到我身上来,像是想要我抱抱它。

葱头的头是什么形状的呢?不用说,你们也可能知道,当然是葱头形状啦!要不然怎么会叫葱头!有一次,葱头躲在厨房里睡觉。正好奶奶叫我剥几个葱给他,我在箩筐中发现一个好大的“葱头”,刚抓起来就听到“汪汪”的叫声。原来,我把葱头的脑袋给抓起来了!

葱头身上的毛棕色居多,有一些是淡黄色的。小葱头刚生下来时,身上的毛是黑色的,长大后就成了棕色。

葱头的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玻璃珠。特别是晚上有光对着它的眼睛时,就会闪闪发亮。

葱头的嘴巴有点大,一口就能吃掉一只大老鼠。每次我给他吃东西时,一进它的嘴就看不到东西了,像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葱头的四肢特别强壮有力,跑得特别快。有一次,它发现了一只兔子,便飞快地跑过去,才几步就把兔子抓住了。

“汪汪!!”葱头又在大叫了!原来,是我大姑婆来了。葱头一见到陌生人就大叫,发挥他看家的本领。但是,今年春节我三爸从成都回来,葱头却像是见了老朋友似的,摇头摆尾,跳上跳下高兴得很,还直添弟弟的小手,可乐坏了我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淘气包—葱头。既使它犯了错误,你也舍不得打它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生气勃勃,那么乖巧可爱。我爱葱头!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第四篇】

《丁丁历险记》这套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叫丁丁的小记者,他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小男孩,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喜欢丁丁,因为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从不退缩,不怕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的品格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他机智勇敢,遇事冷静,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我喜欢他爱朋友、重许诺的品质。

我以后要向丁丁学习,要迎难而上,不要知难而退。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勇敢又聪明的人,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第五篇】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玩,不爱读书,父母为此伤透了脑筋。有一次,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生气的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

虽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但尼尔斯觉得变成这么大一点儿的小人并不是啥好玩的事儿。于是,他就向家里的小动物们询问小狐仙藏哪里去了。可因为小动物们平常老受尼尔斯的欺负,所以大家根本不去理会尼尔斯,而是不断的嘲笑他:“快来瞧,尼尔斯以前总欺负我们,如今他可得到报应了!”小鸡叽叽笑着。大公鸡也不甘示弱:“哼,谁叫他踩了我的大红冠子。到现在还疼呢,哎呦。”大公鸡摸了摸红肿的鸡冠。听到这,动物们也全都嘻嘻哈哈的开始和朋友们说起尼尔斯的罪过了。説小了是错,说大了就是可以赶出家门的罪过了。

这时家鹅莫顿看见一群大雁飞过,于是想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心想:哎呀呀,他要飞走的话,爸妈可要急出心脏病来啊!事不宜迟,尼尔斯急忙想把莫顿拉回来,可他的力气太小。莫顿等不急甩掉尼尔斯就急匆匆起飞带着尼尔斯追大雁去了。飞在半空的尼尔斯只感到头晕目眩。等到他意识到应该松开莫顿的脖子时,他们早已身在高空中了,掉下去定会粉身碎骨。

一路上,有个家伙对大雁群垂涟欲滴————老狐狸斯密。他一直想对大雁下毒手,却总是被拇指大的尼尔斯教训。这可着实气坏了斯密,等着机会想先吃了小人儿再说。可斯密一点机会也没有,反倒被尼尔斯捉弄。一次斯密偷袭尼尔斯,谁知尼尔斯“嗖嗖”几声窜上了树,他也只能在树下干着急。趁斯密一转头的功夫,尼尔斯擦着了一根火柴扔了下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斯密的尾巴上。斯密那次简直被烧的没几根毛了,从那以后老狐狸就再也不敢加害大雁了,生怕被活活烧死。

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所以,小狐仙原谅了他,把他还原成正常的尼尔斯。他和莫顿也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最后,大雁们整齐的飞走了,尼尔斯目送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他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变成小人,再一次跟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在天空自由的翱翔啊!

读完这本书,尼尔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起初他调皮,但当他认识到错误能够勇于承担责任,帮助朋友,惩治了老狐狸。在旅行中改变了自己,得到了朋友的信任。打开了眼界和心胸。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自由的翱翔在蓝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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