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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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第一篇】
春节期间历来都是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旺季,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阶段,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形势极为严峻。按照近期上级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以及鼓楼街道1月25日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会议精神,为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和会议环境,决定开展鼓楼街道2021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制定本方案。
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体系。
街道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意识,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超前研判“春节”、“两会”重要时段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老楼危楼、文化旅游、宗教场所、森林防火、水库(山塘)河流、地质灾害、农业生产、食品、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工贸企业、酒店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把风险和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坚决做到隐患排查横到边、纵到底,抓早抓小,毫不松懈。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辖区4座加油站和2家气体经营店。一是检查经营场所持证情况和经营范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和功能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上岗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二是检查经营场所周边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三是配合区有关部门继续开展餐饮等行业液化气安全使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黑气”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辖区23家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经营情况和非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一是加强运输、储存、销售(零售)及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零售户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和方式是否合法、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超许可储存或异地经营、产品药量等指标是否合格、经营场所的电气线路是否规范、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是否属于专店专柜经营、是否销售需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检查零售户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三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方面: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农村道路)。加强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觉盲区等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面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货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查处“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利用赶集、红白喜事打招呼的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安全行驶广而告之,家喻户晓,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方面:一是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排查整治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施工围挡和安全防护网、起吊设备、占道堆放建材、人员宿舍(工棚)和食堂用电用火用气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查验施工企业的安全资质情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完善情况;三是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宣传,提升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做好源头风险管控。
老楼危楼方面:一是加强危旧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部件、屋顶盖板、外墙、地基周边等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开展居住在危旧房屋内的居民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宣传,预防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地质灾害方面:一是加强地灾点、废弃厂场和废弃砂石场等日常检查,查看周边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二是加强对土质山体、人员居住靠近的山体等日常巡查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悬石、滚石、地陷、塌方、滑坡。
农业生产方面:一是加强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池、废弃关停养殖场等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农机器的行驶、运输和耕作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三是加强畜牧、水产品疫病疫情的安全监管。
森林防火方面:一是加强森林(灌木林)区域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强化普及森林火灾扑灭的科学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因灭火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水库(山塘)河道方面:一是加强水库、山塘、河道的堤坝、溢洪道(口)、排洪沟、沿岸安全围挡(围栏)等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强化警示标牌、提示标语的设置且达到醒目明显;三是加强对辖区垂钓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检查网吧、酒吧、ktv、餐馆、酒店、商场和文化娱乐、居民小区、民间聚会、举办宴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是否堵塞、逃生路线标识是否清晰明显、消防车进入通道是否畅通;二是检查消防灭火器(栓)、喷淋设施功能是否正常有效;三是查看企业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健全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四是严厉打击电瓶车违法违规充电(飞线充电、占据安全通道充电等)行为;五是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继续强化消防安全“街长”制等的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食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黑作坊”的取缔和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的打击惩处,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导致人员丧亡的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禁食有毒野生菌、发芽马铃薯等有毒食材,提升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非法违法食品的意识能力。
校园及周边:一是加强校园内各类办公、活动场所和校外周边临近的建构筑物安全检查;二是加强消防灭火器材、应急逃生通道、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疫情防控消毒制剂、体育教学器材、电气线路、食堂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三是加强检查学生进校通道是否畅通、周边店铺是否销售违禁管制刀具、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四是加强校车日常安全管理;五是加强排查校园欺凌、侵害;六是以“小手拉大手”、“家校共管”等的方式加强消防、交通、食品、防溺水等方面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工贸企业方面:一是加强对各企业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行业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部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查看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文化旅游安全方面:一是检查辖区网吧、宾馆(小旅店)、农家乐(山庄)、文化艺术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游乐)场所、公共体育设施、文物古迹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检查辖区各小广场和山体公园的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外出参演人员的人身及乘车等方面的安全宣传。
宗教场所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礼拜场所、大殿厅堂、消防通道、食堂、人员住宿等场所安全检查;二是检查场所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通道、用电用火用气、消防灭火器材、建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宣传、红白喜事等契机同时统筹开展道路交通、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精心组织安排,明确参加检查整治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要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此次检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早处理、早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在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根据行业规程建立台账严格要求整改,要明确整改内容、时限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检查中要完善记录,要做到小问题“随查随改”、较大问题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做好复查,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以备后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关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给街道相关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便于领导对相关工作及时调度研判。
2.要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值班值守工作,关键岗位要安排领导带班,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第二篇】
为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区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区安委办《关于全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将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各业务科室、局直属部门要根据近期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贺海涛书记、聂新平区长在我区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强化重要节假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全力以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为保证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制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各科室各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局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海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石云华、吴维民、关俊杰、张继红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
(一)请全局各科室和部门做好本部门办公区域和所属仓库、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尤其是春节放假前,必须对所属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局领导办公室进行检查;三防办对区委大楼12楼、23楼局所属办公区域进行检查;防洪所对三防大厦所属物业、仓库进行检查;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对环保科技大楼所属物业进行检查。
(二)请有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局三防办、节排水管理中心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请局监管科加强对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回收和处置工作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回收工作。
(四)请局三防办加强对辖区边坡的安全监管,督促边坡所在街道做好汛后安全检查和边坡排水系统的清疏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五)请局防洪所加强对小坑、横沥口、银湖、仙湖及大坑等5个水库,沙湾、洪湖、清秀、桂园等4个泵站的汛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扎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
(六)请局环境(水政)监察队,加大辖区环境水政方面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绝不手软。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汲取光明新区恒泰裕工业园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强力治理。各科室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加大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扎实建好检查台账。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尽快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真正做好不查清问题不撒手,不解决问题不收兵。
(三)及时汇总,按时上报。本次行动期间实行信息每周报送。请各相关科室部门在20xx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填写《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报至局三防办,由局三防办汇总整理后报送区安委办。
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第三篇】
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针对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抢工期、赶进度,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我街道成立阳下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陈凌峰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张启杨担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郑惠冰同志担任。
重点是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及公共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以及其他行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对一般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具体内容:
(一)企业安全:主要检查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和情况。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销售、储存领域和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所用特种设备是否由有证单位制造、安装、所用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部门检验,所用特种设备是否制定了相关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方案,并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认真落实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低标路段及农村地区主要出村交叉口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督促客运企业严格审查驾驶人聘用资质,及时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和交通违法处理。强化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面包车、短途客车等车辆安全排查,清理并规范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加强客运汽车站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对施工企业的建筑设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防护网、绞手架、提升设备的安装检测、维修、电器设施线路的安装架设和维护,安全档案,职工的教育培训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使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四)消防及公共安全:对人群密集的公共聚集场所和农村消防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店、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加大安全用火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村民用火安全。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宣传,杜绝野外用火现象。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要继续保持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购销两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非煤矿山的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力度。
(六)食品卫生安全:对农村市场、集体用餐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曾经出现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五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市场、小摊点)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七)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认真抓好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民爆物品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群众性活动、渣土运输与垃圾受纳等运行安全的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岁末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力落实“打非治违”,全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以各村(居)、各片属地管理和行业分管及部门单位为主,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易燃易爆行业、烟花爆竹、危化品、液化气、建筑业、教育(校车安全)、农业(养殖场所锅炉)等行业分别由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他的以包片领导带队,工作片、村(居)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2、排查主要采取查看现场、查资料及相关证照、问询情况的方式进行。
3.主要做法: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发出整改书,并限期其整改反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且不能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由街道安委会成员根据有关规定立即向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取缔;对上报市相关部门仍未能整改到位的,可汇总至街道安办上报市安监局联合取缔;对已收到整改反馈书,及时复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排查结束后,各排查组要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工作,做好大检查的记录,整改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排查整改材料经各分管包片领导检查组成员签字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街道安办。
分管领导职责分工
1、第一组:带队领导陈可义,成员单位国土资源所和综合技术保障中心、林业站。负责林业、矿山安全、采石场、建筑工地、液化气储存、运输与销售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第二组:带队领导张启杨,成员单位安办、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第三组:带队领导何善雄,成员单位河长办。负责农业水利设施、山塘水库、养殖场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第四组:带队领导陈森,成员单位宣传口。负责宗教系统、广电系统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第五组:带队领导方秉庭,成员单位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农业机械设备、农业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工商部门对饮食店、商店、超市、市场等安全大检查;协助村建、国土部门对建筑领域安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第六组:带队领导林祥兴,成员单位综合技术保障中心、食安办。负责限上商贸服务业、食品生产经营户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7、第七组:带队领导黄秦征,成员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道安办、路长办。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网吧、医院及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8、第八组:带队领导各包片领导,成员单位各工作片、各村(居)。负责各村(居)辖区内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人群密集场所、旧房区、危房、公共场所等场所的安全检查。
各村(居)、企业、各部门和街直单位要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各村(居)对本辖区本单位负责治理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从20xx年12月25日开始,20xx年3月10日结束。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短信等新闻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作用,围绕20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每个村(居)至少悬挂一条安全生产横幅。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5日开展大排查,各工作片、相关部门单位、企业、村(居)两委对本单位(本辖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月15日,跟踪整改,全面整治阶段。
第四阶段:20xx年2月16日至3月10日,重点整治阶段,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给取缔。通过以上四个阶段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1、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针对本部门分管安全的行业特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这次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2、各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全面负责,保证整个排查活动在组织上落实、思想上落实、责任上落实、措施上到位。要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突出重点,明确分工,扎实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排查活动。
3、各排查组必须按照分组情况,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
4、安全生产大排查不能走过场、搞形式,安全排查工作要真正开展落实的。排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
5、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各排查组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再进行跟踪管理,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同时要求被排查单位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如因工作需要,分管(包片)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由继任者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包片)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职责。
7、排查结束后,各排查组要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工作,做好大检查的记录,整理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排查材料在20xx年3月10日前报街道安办。
房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解决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环节,对反复发生问题、隐患长期未根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攻坚。
(一)道路交通。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道路交通“两限一警”和“分段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2)客运、货运、危运车辆所有单位、企业、个人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的主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3)204省道、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面管控情况;(4)对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准驾车辆不符等交通违法整理情况;(5)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专项整治情况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况;(6)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情况;(7)事故多发路段、临崖临水治理情况;(8)县、乡村道路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县住建局牵头,分管副县长主抓,
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要重点围绕建筑施工用电搭接、安全防护网设立、施工地监理员与安全员职责发挥、公棚搭建有无使用易燃材料、工地大型设施设备安防措施的落实、现场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工程建设领域发生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危险化学品企业证照办理和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执行情况;(3)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4)重点设备维修检测、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5)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6)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烟花爆竹。由县安监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标准购销合同使用情况;(2)经营企业仓储安全管理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城镇燃气。由县住建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企业证照办理和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2)值班、消防设施配备、管道与设备完好、站内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情况;(3)设备检修、外来人员登记等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六)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开展:(1)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整治情况;(4)应急处突灭火准备工作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七)食品药品。由县食药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落实情况;(3)食品加工、制造安全管理情况;(4)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5)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及其它不合格食品药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八)校园安全。由县教育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校舍危房改造情况;(3)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5)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情况;(6)校园大型集会活动安全防范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九)非煤矿山。根据《亚东县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非法采沙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乱采乱挖,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除安全隐患。由县国土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情况;(2)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情况;(3)山坡防护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情况;(4)地质灾害治理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旅游。由县旅游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以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狠抓旅游包车、自驾游车辆安全管理;(2)旅游车及司乘人员资质、证照管理、黑导游情况;(3)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消防安全培训及员工“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内部自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及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一)水利。由县水利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水库、河道水利设施和供水安全管理情况;(2)水利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3)农牧区人饮工程安全监管情况;(4)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打击整治情况;(5)山沟治理、小型蓄水用水等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情况;(6)所属行业水保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监管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二)农牧。由县农牧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草原防火和农牧饲养、农牧产品加工安全监管情况;(2)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情况。
(十三)特种设备。由县商务局负责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主要督查:(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监测情况;(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应用情况;(3)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
(十四)林业。由县林业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森林防火安全监管情况;(2)林业项目建设安全监管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十五)民爆物品。由县公安局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主要督查:(1)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情况;(3)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和行业部门分头实施”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从2017年4月1日开始至12月底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通过主动排查、主动治理,摸清隐患、防控风险,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深化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结束至年底日)。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每月28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安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全县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具体由县安委会组织协调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成立具体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要归口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单位要重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驻村、驻寺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牧村、进学校、进寺庙、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实际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六)严格责任追究。这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县安委会专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凡是对安全生产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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