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大全【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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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第一篇】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房号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元整作为租赁定金,乙方保证在甲方(电话、邮件或媒体)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甲方项目的销售现场,与甲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定金直接转为租金,若乙方逾期未缴纳应付租金或拒绝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所租赁的写字楼,甲方有权将该写字楼另租售他人,同时乙方所交纳定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载之地址或电话如有更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保证此合同内提供之信息资料真实、确切、有效。如因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本定金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甲乙双方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后,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甲方收回。

五、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署地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第二篇】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租房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31平米。

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39;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第三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其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亨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它租赁条款。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租赁登记。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二)房屋所有权证件;。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中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赁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赁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入基于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发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五章转租。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绚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国有农场、林场等房地产租赁,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第四篇】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的室厅(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用途。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房屋租金及缴纳方式。

1.双方协定,每月租金为xxxxxxx元整。大写xxxxxxxxxxxxxxxxxxxxx。

2.缴纳方式:xxxxxxxxxxxx(1.季付、2.半年付,3.全年付)。一次性付清月租金共计元(小写::元)。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如遇因乙方居住引起的房屋和设备重大损坏需要乙方承担赔偿相应费用。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两个月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另行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和墙体结构。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应教育家人注意用水用电安全。长期出门注意关闭水电阀门。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网络费、物业费等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当前水表读数:;当前天然气(读数);当前电表读数:。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当期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则甲方有权向其追究责任,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若进行违法乱纪行为,则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元(小写: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协议【第五篇】

租房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

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____日期:____日期: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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