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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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1

根据市政协2019年工作计划的安排, 5月27日至29日,市政协社法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靖边县、佳县和榆阳区等县区,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全力打造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但是,目前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隐性和显性的问题,亟待进一步改善。

一、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存在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认识不清。有的干部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社会控制,忽视了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一些基层干部主动创新意识还有所欠缺,仍依赖于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和办法不多。一些部门仅把人民群众当做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积极作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对社会治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

(二)社会组织的活力还未有效激发。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小、资金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较少,且活动开展不够,理事会的作用不明显,服务社会水平较低,经费不足,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三)基层村(居)民服务和自治工作有待完善。村级组织,有行政化的趋势,任务重、工作多。“权责利”三者不统一。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移,许多行政事务下沉到镇街、社区,镇街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担负着在本区域内发展经济、管理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多重职能和巨大责任,但是现行体制下镇街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限出现不对等、倒挂现象,没有真正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指导文件没有出台。具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考核评估办法等规范性的机制没有建立,各项社会服务均有政府部门承担,极少向社会购买。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很少有创新动作。

二、意见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观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在管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各方参与向更加重视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从重命令轻协商,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理、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更加重视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转变。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坚持党委领导,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实绩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财力保障。要坚持政府负责,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解决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治理责任。

(二)引导规范运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符合规定申办社会组织的要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行“费随事转”,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众投诉制度,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

建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会服务市场形成。要坚持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活力。社会协同、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社会自治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活力细胞”,其活跃带动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十分突出。加快推进“四社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

(三)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在基层,应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创新农村治理模式。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更好地发动群众,才能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才能让社会发展和创新同步前进。要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最大限度整合农村支部的组织力量、村民自治力量和新兴经济代表的积极力量,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协助党组织开展工作,从而成为村级党组织发展经济的助手、社区服务的帮手。二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和社区,使其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探索建立以“整合资源、便民服务、扩大就业”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的家庭服务中心,搭建起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资源共有、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工作联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三要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探索社区自治新模式。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站”或社区民意表达室,从而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把“社会工作站”打造成为居民的协商对话平台、利益诉求平台、矛盾化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一条新的基层社区协商民主的渠道,使街道、社区由过去的“矛盾中转站”成为“矛盾终点站”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常态化。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思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一要加快推进农村网格化进程。逐步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社会治理在网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从而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加大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建议将村医、村教等在农村有一定知识与威望的人吸纳为网格信息员,及时发现并解决村民纠纷,预防各种矛盾的产生。二要继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深化“三个三”工程,提升“流动信访大厅”下基层活动实效,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基层。探索定期召开热心市民见面交流会,增进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互动交流。三要积极探索市民素质提升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把文明素质教育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之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明的熏陶。要以“四社联动”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社区、示范小区(村居)创建和邻里“守望”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素养。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对市民进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的浓厚氛围。四要大力推广基层调解新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的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充分发挥村及社区干部和乡贤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探索基层矛盾调解新路子,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五要不断创新虚拟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大力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引导队伍,正确引导舆情发展走向,防止不实信息造成危害。同时,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提高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严防形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2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序、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作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内的治欠保支工作,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加强治欠保支治理,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文山的刚性任务,是决胜全面小康必须同步抓好的关键环节。今年5月,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集中时间精力,组织相关股院,深入城区部分建筑企业、务工群体实地查看、沟通走访、座谈交流,经过系统梳理、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市人社局2020年1-4月治欠保支工作情况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市人社局重点开展治欠保支工作。

(一)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文山市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31个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欠薪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欠薪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清欠责任,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实现欠薪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和长效治理,有效遏制欠薪违法行为。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有关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从清欠到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工程建设。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无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和发改、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签署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现象

1—4月,开展日常巡查30户,接到投诉118件,结案115件,涉及人数877人,金额1396万元。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建议来投诉人员尽量在12345、12333平台上投诉。1—4月份,平台上共接到了投诉96件。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民工维权手册》、《外出务工知识问答手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车辆20车次,宣传人员30余人次,张贴标语2条,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二、存在问题

治欠保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欠薪治理制度落实不够、恶意欠薪打击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中央、省、州的制度还未完全落实。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1号文件”,明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的问题,提出各类企业应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诸多举措。但到目前为止,文山市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分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还未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且结算纠纷频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还不到位。

(二)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建筑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和欠薪事件的发生。其次,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现象较为严重,这也成为引发工程款拖欠和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础弱化。农民工大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出现工资拖欠时,不能理性的依法依规维权,过度依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而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等均未达到基本工作需求。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大保障”。建议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加强保障,强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是重点推进治欠保支行业部门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县(市)、乡、村三级联治建设,积极整合人社、住建等信息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等机构,落实人手力量配备、软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实现整体推进、联勤联动。二是健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市级行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将涉及治欠保支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下沉进网格,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逐个解决。着力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市)、乡网格管理员,加强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

(二)推动治欠保支治理理念的“大转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也是一项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要推动治欠保支治理重心向社会普及、向企业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良性互动。一是要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普法宣传教育,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市人社局除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还依托就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招聘,综合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服务全方位,实现17个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要树立“协同”理念。推动部门力量从分散游离向聚集协同转变,正视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示范企业力量在治欠保支治理中的作用,激发社会协同活力。三是树立“参与”理念。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全面营造良好的“治欠保支治理共建共享”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务工人员了解、理解、参与、支持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四是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即将治理思路从“要把治欠保支管理好”转变为“要为治欠保支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了怎么办”转变为“务工人员、企业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思想认识到位。

(三)推进治欠保支治理模式的“大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具体而言,与其他部门和社会行业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所以: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坚持企业守法、务工用法。努力推动企业、务工者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维护法律尊严。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深入倡行德治教化。坚持以规立德。完善、推广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务工者成员的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成员讲道德、守法纪,讲诚信、守承诺,正向推动企业和社会德治良性发展。三是监督开展自治服务。努力实现“企业能做的监督企业去做,务工人员能做的引导务工人员去做”,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企业自治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责任落实一定到位。重点要落实属地总负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责任、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总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责任和清偿责任。五是欠薪隐患问题的排查化解到位、认真督办。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隐瞒、不瞒报、底数清、情况明;对已发生欠薪或存在欠薪隐患的政府工程项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挂牌督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升级,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做好2019年度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六是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尽快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并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的“大完善”。一是要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预防预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打击处罚力度。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为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类案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建立人社、住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密切分工协作,依法移送和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于恶意欠薪企业,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以及以堵路、封门等非法手段讨要工资的坚决予以严惩,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专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手段的“大提升”。提高治欠保支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加强对科技信息建设统筹,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推动广泛融合共享内外数据。积极优化治欠保支治理平台建设,为社会治安防控和监测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科技在企业治理的运用深度,积小安为大安。推动治欠保支治理专业化,培养一批懂电脑、懂信息、懂数据的干部队伍,提升治欠保支治理队伍科技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3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基层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把城市基层党建摆在重要位置。这是厚植党的执政之基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选择,也是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领导、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破城市基层党建条块限制,构建城市党建新格局,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亟需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建强城市基层党建重大工作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探索,走出了新路,树立了样板。

一、背景与起因

云岩区是贵州省贵阳市的主城区,也是贵阳市老城的主体部分,下辖城市社区27个,城市居委会145个,共有城市社区党组织党员10140人,城镇化率接近100%,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居住了将近100万的人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群众需求的迅速增长,城市社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度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社区党建呈现“条块分割”“条强块弱”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相对成熟,楼宇、商圈、市场、街区等新兴领域党建通过近年狠抓后,也日渐欣荣,但缺少必要的组织连接形式,“条”与“条”各行其道,“块”上资源聚集乏力,单位党组织和地区党组织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区域内各领域党组织开放性、融合性不足,缺少推动横向联结、纵向联通、“跨界”联合的互动互联机制,比如,居委会是自治组织,业委会是社会组织,物业公司是经济组织,三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且均有自身的运行规则,没有“谁听从谁”的制度,也没有“谁联系谁”的常态机制,交流上存在难以逾越的“天堑”和“鸿沟”,资源供需不匹配,一些部门“溢出”的资源,恰好是一些组织的“甘露”;三是基层党员对社区党组织的认可度降低,主要表现为“流动党员不愿找社区、单位党员不想理社区、离退休党员顾不上社区、居民党员帮不上社区”,究其原因,就是社区党组织在设计开展党组织活动时“一厢情愿”,没有结合各类党员群体的特点,让人提不起兴趣。因此,近年来,云岩区坚持问题导向,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区域化党建工作为主线,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城市社区党建组织、机制、平台建设,打造党建共同体,提升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效应。

二、云岩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岩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秉持“区域化、大党建”的工作理念,主动顺应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在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服务功能,通过组织连结、机制连通、平台连创三个维度,打造党建工作共同体,突破城市基层党建条块限制、封闭运行的模式,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三维一体”的新格局。

(一)坚持组织连结推进高度融合,实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同步。着力打破传统“单位建党”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的壁垒,建立“三层三级”的区域化共建共治共商架构。一是社区共治委揽全局。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吸纳有较强影响力、在基层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驻区单位、群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两代表一委员”等,组建27个社区共治委,同步制定联络服务、联席会议等制度,联结辖区300余个单位签订了共建协议,深度整合资源、集聚能量、联动左右,成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新“引擎”。二是居委会共治会筑堡垒。以居委会党组织为主体,吸收辖区物管公司、业委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个体商户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热心人士等,组建135个居委会共治会,采取居民“议事会”“圆桌会议”等方式,抓好辖区自治工作。三是院落共治小组延触角。依托130余个“候鸟式”功能型党支部,组建院落共治小组,通过建立“党群议事亭”,召开院落共建会、坝坝会,成立小区院落党员志愿服务队、治安巡逻队、纠纷调解队等,提升小区院落党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机制连通扩大深度协作,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同步。遵循区域一体化原则,建立“联盟”“轮值”“联姻”机制,推动辖区各类党组织紧密联系,形成区域共驻共建“一盘棋”。一是“联盟”携手发展。在区域内推进行业统筹、领域统筹,建成大数据、旅游餐饮、医疗健康、文化文创等7类党建联盟,推行企业党建联抓、产业发展联商、先进文化联建、人才成长联育、和谐社会联促的“五联”工作法,实现党建工作协作共建,企业发展精诚合作。二是“轮值”激活动力。依托社区共治工作开展,建立“轮值”制度,区域“共治委”“共治会”成员轮流担任“轮值**(会长)”,认领解决区域内社会治理、民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于年底开展“轮值**(会长)”履责情况述评,确保工作实效。截止目前,共有150余个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轮值**(会长)”,解决问题500余个。三是“片区”联姻合作。秉持“大片区”党建工作理念,整合“区域”为“板块”,探索片区党建管理模式,将27个社区划分为6个党建工作片区,统筹党建、行政、社会资源,通过工作指定、主动认领、轮流服务等方式,推动片区党建纵横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并按照痛点同解决、资源同整合、目标同实现,组织344对党组织开展“三同”党组织联姻结对,实现片区、区域党组织“跨界”合作。

(三)坚持平台连创深化广度服务,实现理念创新与方法创新同步。不断完善和丰富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辖区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一是“一站一家一中心”让企业更有获得感。整合社区、居委会、非公企业党建资源,组建“红领空间站”党支部33个、非公党建之家28个、非公经济服务中心1个,建立“社区党委+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非公企业”的共建包保制度,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商业街区等“两个全覆盖”及惠企护企暖企工作,由社区党委“单干”转为区域“一起干”,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二是“一家三站”让党员更有归属感。在27个社区创建党员之家、党员学习站、党员活动报到站、党员志愿者服务站的“一家三站”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党组织党员“双找”、“党员家庭户亮身份”、党员“五诺”等活动,使辖区每位党员都有组织依靠,有平台干事。三是“3+x”服务平台让群众更有幸福感。面向辖区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群众需求,统筹区域资源,在各社区统一打造了党建文化院落、书记工作室、党员(名人)调解室等3类固定服务群众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发动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各展所长,搭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开展四点半小课堂、邻里互助“1+亲”、烛照心灵等活动,为区域群众解决现实难题,让群众更享幸福。

三、当前制约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通过积极实践和深入探索,云岩区城市党建工作不断深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基层党组织的紧密联系和资源整合,有效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做好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使党在城市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形成了“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和融冰、架桥、突围的畅通发展势头。但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城市基层党建“一股绳”效应还没有全面显现。随着城市的高度发展和快速融合,城市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迫切需要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推动。但实际情况是,区、街、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大党建工作思路还不够明晰,导致党建工作力度和效果层层递减。总体上看,城市基层党建不同程度存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有些区街面上推动工作的系统性不够,缺乏整体性合力。多数街道没有抓党建工作的专职部门,许多党建工作指导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基层党组织“龙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随着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街道所承担的社会治理任务繁重,不同程度存在人财物、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不少街道党工委缺乏专职党建工作部门,对辖区其他治理主体缺乏有力的领导和协调,不能够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枢纽型作用,从而导致社会治理绩效打了折扣。街道党工委在城市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中的“龙头”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一些街道投入到党建工作的时间、精力受到限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的现象。

三是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破壁不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多规模不大,布局分散,组织形态不稳定,行业竞争压力大,企业并购、重组、转型频繁。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接触新知识、接受新信息能力强、渠道广,普遍思维活跃、前卫,思想多元化、多样性突出。组织形态多变、人员流动性大容易导致思想不稳定,给城市基层党建带来新的教育管理难题。流动党员分布广、职业多样、身份复杂,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不强。这些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教育管理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四是城区间党建资源配置分配不均衡。不同领域党组织仍处于相对封闭、相对隔离的状态,党建资源条块分割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驻区单位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缺少经常的联系,不愿意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不愿意共享党建阵地资源。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中党的形象不突出,缺乏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有的同志反映,一些基层群众只知道街道社工机构,不知道基层党组织。

五是基层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还相对滞后。一些党组织书记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导致基层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部分社区“两委”干部能力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展示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应有形象,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新兴领域党务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队伍不稳也制约着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对于保持云岩区经济龙头地位、持续发挥作为贵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点,紧紧扭住服务群众和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相统一、政治引领与服务群众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务实管用相统一,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基层善治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超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

第一,强化融合联动,推动形成城市大党建格局。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建立分级负责的城市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要坚持强化区委领导谋划责任、完善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职能、提升社区党组织资源整合能力、创新网格党组织服务管理,建强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组织四级联动组织体系,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共同发力,整体系统推进,全区“一盘棋”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区委是城市基层党建的“一线指挥部”,街道党工委是城市基层党建的“龙头”,社区党组织是城市基层党建的“战斗堡垒”,网格党组织是城市基层党建的“前沿阵地”。二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深化街道体制改革,聚焦开展基层党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公共安全职能,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进街道各部门的职能整合与重构。通过职能整合和组织重构,赋予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更多工作抓手,既对接市区党委政府,又对接街道辖区各类组织,强化街道党工委在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枢纽性作用。三要全面推行街道“大党工委”制,吸收街道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引导辖区单位参与区域管理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逐步形成大事共商、资源同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新局面和区域大管理、大服务的党建新格局。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升格为党委,吸纳社区警务站、小区业委会、辖区物业公司、辖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两新”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参与社区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帮助解决事关社区发展和居民群众的难题,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第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同频共振。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大网格综合治理、建立大数据系统治理、大社会协同治理的基层善治新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在基层治理精细化中的作用。一要在总结已有网格化管理经验基础上,建立大网格共治机制,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效率。成立大网格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社区党委书记、网格员、党工委兼职委员、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社区单位代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以及各科室、群团组织负责人共同参加,成为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的大网格共治协调推进平台。整合各区网格化信息系统,组建市区级网格化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实现市级指挥中心和区级指挥平台的实时响应。赋予街道对网格化综合治理中心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做实做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中心。二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统一数据标准,将现有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升级为涵盖城市综合管理各领域、各层级的综合性信息平台。深入推进街道社区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分级别分权限的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依法有序推动人口、公安、房屋等基础信息开放,积极推动职能部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共享。三要探索发展党建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基层治理创新培育多元化主体。总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合理界定购买服务的范围,探索将适合由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担的党建业务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坚持和巩固党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治理结构由垂直的科层结构向扁平化和基层多元互动转变,使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实现圈层化发展,全面激发城市基层党建活力。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健全“一体化”共建工作机制,完善“共享化”资源整合机制,创新“融合式”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标准化”管理机制,整合机关党建、国企党建、高校党建、科研院所党建、楼宇党建、商厦党建、商圈党建、园区党建的各种资源,实现传统领域党建和新兴领域党建融合发展,同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双提高。一要加强统一部署,搭建基层共建平台,强化辖区单位、各类组织和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街道基层党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做到和中央、省、市、区中心工作同轴共转、同频共振。深化辖区内各类单位、组织、社区之间的联动交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教育联管、社会治安联防、公共设施联造、困难群众联帮、社区环境联治、社区文化联办、社区文明联创、和谐社区联建等工作机制。二要探索街道辖区内各种文体、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为辖区内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非营利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实现资源盘活和共享。广泛开展传统领域与新兴领域党组织之间的“结对共建”活动,并通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凝聚共同推动区域发展的动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共建共享局面。三要以开放的思维、开放的视野、开放的形式推进不同领域党建的融合联动,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以及楼宇、园区、商圈、“两新”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统筹起来,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盘棋”来联动推进。深化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收集和回应片区多元主体需求,对群众需求清单及时进行更新,不断提高服务群众需求的效度。四要统筹党建阵地建设,形成标准化管理推进机制。尽快出台城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制定城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工作制度标准化。统筹推进城市党建阵地建设,加快区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等不同层次党群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场所外观统一色调、统一标牌标识,内部统一布局、统一办公用品配备,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党徽,工作业务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第四,坚持固本强基,建设专业化党建工作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壮大街道党建工作队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激励约束,引导党务工作者增强专业精神、提高专业能力。一要增设街道党建专职副书记,整合设置街道党建办公室,行政定编专职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并确保社区党建、园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商圈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开展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得到落实。二要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内育外引,广纳群贤。按照党性观念强、主业意识强、服务群众本领强、推动发展能力强、化解矛盾能力强的“五强”标准,通过“四个一批”的方式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即从社会选优招聘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从社区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从离退休人员中返聘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形成以就业年龄段为主、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的基层队伍结构。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力度。三要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办法,探索建立非行政编制专职党建工作者职级序列,加快制定实施非行政编制专职党建工作者职业准入和职级晋升制度,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4

11月12至13日,宝鸡市政协副**张田力带领市政协社法委部分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委员们先后深入眉县首善街道迎宾社区,金渠镇宁渠村,眉县第三医院,虢镇街道高家塄村,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千渭星城养老服务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村组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加强社区治理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需求,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走出了一条“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具有宝鸡特色的社区治理之路。创新推行微治理机制,构建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深化“互联网+社区”服务,建成宝鸡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区)、社区四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在协商座谈会上,市民政局领导汇报了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委员们围绕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治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情况,与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面对面协商,共同商讨对策,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张田力指出,全市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主动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基层人员配置不合理,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待遇低,社会治理成本高、经费不足等问题。他强调,要认真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加强基层治理。要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贡献政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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