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样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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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副矿长与通风科长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4、机电事故为零。5、设备故障率控制在5%以内。

6、交通责任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7、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85%。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通风科长主管煤矿的“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

析“一通三防”技术参数;协助井下火灾的处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的攻关;

(6)会同机电部门进行主要通风机的技术性能测定和试运转;

(7)绘制“一通三防”各种图纸,填报“一通三防”各种报表、台帐、牌板;

(8)审核“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组织处理“一通三防”隐患,协助安全部门对“一通三防”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2、建立建全通风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班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班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互保责任制,使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落到实处。

3、每月组织一次通风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或全队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部署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好记录并认真落实。

4、按时组织员工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

5、发生事故时,通风科长和机电科长、班组长必须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严格服从矿领导的指挥。

6、及时掌握矿井机、运、排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认真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自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通风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做好记录工作。

8、每月下井不少于二十五班次。

三、奖励

由安全副矿长直接考核,按矿规定进行奖励。

四、处罚

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超出安全生产指标将否决全队的评优选先资格。

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被考核方:马关县马白镇煤矿

安全副矿长签字:通风科长签字:

年月日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第二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目标,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部门人员,落实责任,考核到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安全教育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年度培训教育,确保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持证上岗达到100%。

2、伤亡控制目标: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机械设备管理目标: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提升机、搅拌机、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保持整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各种机械设备要有运行检查及维修记录,确保其安全运行,杜绝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4、施工用电管理目标:按照规范编制用电方案报本公司、业主或监理公司审批后实施。采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严格三相五线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设置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的不动作电流小于30ma,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民用照明采用低压供电,电压小于36伏。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取安全用电组织措施,杜绝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

定;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杜绝坍塌伤害事故的发生。

6、模板工程管理目标:按照规范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针对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安全措施。支撑系统要有计算书并符合设计要求,立柱稳定,施工荷载均匀不超过设计规定,模板堆放整齐,高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模板工程验收和拆模申请批准制度。支拆模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设置警戒线有专人监护,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杜绝支撑系统坍塌引起的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

7、脚手架卸料平台管理目标:按照规范编制脚手架、卸料平台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报本公司审批后实施,施工时保证立杆基础、固定点牢固,架体稳定,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严格搭设前技术交底,搭设完毕验收制度,并办理验收手续,杜绝架体坍塌引起的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

8、“四口”、“五临边”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五临边”-阳台边、楼层边、屋面、通道边、卸料平台边必须设置防护。防护材料符合材质要求,防护必须规范、严密、牢固、安全可靠,严格日常检查维护管理,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9、劳动保护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必须购买和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主体工程外侧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安全网封闭;高空作业人员应当按要求挂系安全带;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单位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使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保险率达到100%。

10、保卫消防管理目标:落实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消防意识;定岗定员进行保卫消防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责令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合理配置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杜绝火害事故的发生。

11、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文明工地组织管理机构,做到文明施工组织落实,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地封闭施工围墙应当安全美观,顶部加帽,高度~米;工地主要入口应当设置大门。“六牌二图”整齐规范,施工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场内道路、大门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横断沟及沉沙井。生产生活设施要安全、卫生,符合通风、采光、防火要求。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废品,按规格、型号、用途等分类堆放,并有标识,现场分区域分类别管理。管理人员应当佩戴胸卡,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帽应当有区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佩戴袖标。作业层面应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始终保持场地内整洁,道路畅通无积水。加强环保意识,夜间施工应当经过批准,不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大气、水质、噪音污染。落实急救措施,急救保健配备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经常开展防病治病急救常识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项目部

法人:负责人:

年月日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第三篇】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必须牢记《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关规定,必须会操作使用瓦检仪。

2、瓦检员每天必须在工人未下井之前,与其它管理人员先下井对各个工作地点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及时向矿长、安全员报告检测情况,填定检测记录,其后跟班巡回安全检查。

3、有局扇通风的巷道,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附近瓦斯的浓度后由电工负责操作风机,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停风机。

4、瓦检员负责随时制作井下记录瓦斯的警示牌,有几个工作面制作几块警示牌;在警示牌上用有色粉笔记录的数据代表瓦斯超限,用白色粉笔代表瓦斯不超限,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瓦检员每班对每个作业点检测不少于3次,即间隔2小时测一次,严禁空班、漏班、假检,并作好井下班报手则,及时汇报通风、瓦斯记录,必须执行好交接班汇报制度,出井填写好其它记录。

6、在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7、瓦检员负责管理好井下的一切通风设施,有权制止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8、瓦检员负责井下风筒的挂、收、补及风机的开、停等工作,对于井下采用局扇的地方,如因工作条件改善不需要送风时,瓦检员应将多余的风筒收回,放到大巷或车场等安全地方。

9、瓦检员必须保护好瓦检仪,瓦检仪用后擦净,取出电池,不得随意撤修。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第四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矿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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