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自查资金使用基本情况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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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自查资金使用基本情况1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自查资金使用基本情况2
根据贵州省农委、贵州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70号)和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中心于近日对实施的购机补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在近三年的购机补贴工作中,我中心能够认真贯彻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没有发现违规违纪使用资金情况。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极大的带动了我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县农机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作业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就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20**年省农机装备处安排我县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50万元、2014年实行“差额补贴”结转资金万元共计万元,全年使用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含合作社)750户,引导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投入资金近659万元。购置耕整地机械机(微耕机、耕整机、旋耕机)、田园管理机械(茶叶修剪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881台。结转资金万元。
2016年省农机装备处安排我县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20**年度结转万元共计万元,全年使用资金万元,受益农户(含合作社)326户,购置农业机械528台,拉动购机农户投入资金万元。本年度共结转2014-2016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万元。
20**年省农机装备处未安排我县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续用2016年结转资金万元。全年使用资金万元,补贴农业机械377万元,受益农户366户,拉动购机农户投入资金万元。共结余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万元。二、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发动工作。我中心严格按照贵州省农委、贵州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财政局局长、农牧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农机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中心,由县农机中心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每年的年初县农机中心召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统筹安排和部署。采取“农户先购机后报补”的形式,受理农户购机补贴申请。定期通报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规范购机补贴程序管理,严肃购机补贴工作纪律。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发放江口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到户、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图》、《江口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政策公告》到村、组张贴,在人员相对集中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3、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补贴资金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就是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县农机中心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一卡通”帐户上。4、严格规范操作程序:①农民自主购机,将购机发票、个人身份证到县农机中心推广站购机补贴窗口申请补贴;②补贴窗口审核后予以受理,进行受理登记;③受理后即对购机补贴申请者的情况进行网上和纸质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补贴窗口向申请者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④县农机中心组成购机补贴核查小组再次上门逐户逐机进行核查、同时网上核查生产企业上传信息是否相服,核查清单造册汇总上报;⑤县农机中心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一卡通”帐户上。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享受购置补贴的农机具定价机制不透明,存在厂家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购置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差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我中心将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市业务部门报告,督促厂家或经销商及时纠正。
2、反映农机售后服务较差,部分机具产品质量欠佳,经销商售后服务跟不上,零部件供应不到位,致使农机具损坏后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我中心将加强监管,积极协调,督促商家做好服务工作。
四、下步工作安排下步我中心继续将购置补贴实施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抓实。1、依法组织实施。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二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督查,强化工作纪律,增强廉政防范意识,认真完成规定中的各项工作。2、加强宣传服务到位。一抓好政策宣传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补贴政策和程序,特别是购机选择范围等方面的变化;二提供购机信息服务,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可以跨省域自主购机;三做好售后协调服务,对投诉机具质量问题等积极与农机企业或经销商协调处理,确保农机户买的放心,用的安心。3、立足节本增效。补贴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立足节本增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精一产”,围绕江口农业发展重点方面全力做好服务,在蔬菜种植、茶叶生产加工、养殖、水果产业等方面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动效应。农机购置补贴自查资金使用基本情况3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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