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政策解读【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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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一篇】

今年七月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了。但是,大多数市民对如何补缴、补缴多少钱、补缴后能领多少养老金等问题仍不清楚。昨日,贵阳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详解。

哪里办参保手续。

《通知》中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人员进行了明确,凡是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可进行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共有四类,分别为: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据了解,贵阳市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人员,长期在贵阳市居住的,可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具有本省户籍,在贵阳市已参保人员,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如何准备。

原始工作记录。

对于符合1、2项条件并有意愿补缴的市民来说,办理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外,还需提供原始工作依据来证明自己曾经在企业或机关等工作过。那么,哪些可以作为原始工作证明呢?据了解,本人原始工作档案、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审批表等都可作为原始工作证明。如果这些你都没有,那么,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甚至一张印有时间,身着工作服与工友的合影都可算作原始工作记录。

没钱补缴咋贷款。

如果想一次性补缴却因经济问题导致缴费困难的人员,可以在10月10日后前往贵阳银行申请贷款。针对这类人群,贵阳银行推出了相关贷款,但参保人员需先行缴纳一部分金额,贷款帮参保人员解决剩余的补缴额度。

补缴后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一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目前,贷款的.金额为3万元和4万元两个档次,贷款期限分为3年、5年、8年和四个档次。

补缴年限咋算。

此次,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的年限统一为,其中,军队复员退伍人员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如复员人员的军龄超过了15年,那么,他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领取养老金。对军龄不满15年的,最长补缴至满15年。

同时,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补缴条件的,可补缴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补缴年限从初始参保时往前推算确定。

对符合补缴条件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也可以先计算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后再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如某市民应在退休,他从开始缴养老保险,那么往前推15年,即他需要补缴至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虽然他可选择退休时补缴,但是由于涉及到利息,因此,现在补缴利息更低,也更划算。

补缴金额咋算。

补缴金额咋算?贵阳市社保中心为市民们算了一笔账,以已年满60周岁的男性市民张某为例,如果他从6月办理补缴参保,一次性补缴15年,往前推算15年,应从7月为起始年,因此,他所补缴的费用和从20开始缴纳费用的人员是一样的。如: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以此类推至。

张某的补缴金额为19至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元,合计应缴约元。

可领多少养老金。

仍以张某为例,在补缴参保后的次月他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约为850元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补缴的费用中,有约40%的费用是他的个人账户,即*40%=元,如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是可继承的。

此外,参保人员如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社保部门将按规定支付死亡待遇,目前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16400元。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二篇】

(一)适用对象。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二)转移办法。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持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转移规定: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基金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时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三、待遇领取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国庆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将在零九年第四季度出台,可以缓解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目前全国城镇已经有两亿两千多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反映比较多的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很难。尤其是农民工返乡或者是跨城市就业,由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畅地转移,造成了春节前大量退保现象,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两个《办法》主要反映在三方面:第一,通过降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来使更多农民工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第二,通过对每一个参保人的权益和个人账户的记录以及跨地区的资金转移来保障权益的延续和累积;第三,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衔接,使回到农村的农民工的权益也可以继续得到保障。

从意见回收的情况看,各界普遍赞同实施这样两个《办法》,并且期待着能够早点出台实施。

之所以没有马上就公布实施,有三个情况:

第一,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相当一批农民工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人数下降。但是这种情况在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有95%以上的农民工又返回城市就业,其中95%以上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就业。

第二,由于《办法》的实施要打破地域分割的管理体制,需要做很多细致的设计和准备工作。

第三,农民工有相当一批将来要返回农村,所以,必须使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在农村也得到延续。这就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条件在今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之后已经形成了。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三篇】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缴费账户中的全部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如何确定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外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外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外地的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原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四篇】

如果想一次性补缴却因经济问题导致缴费困难的人员,可以在10月10日后前往贵阳银行申请贷款。针对这类人群,贵阳银行推出了相关贷款,但参保人员需先行缴纳一部分金额,贷款帮参保人员解决剩余的补缴额度。

补缴后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一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目前,贷款的金额为3万元和4万元两个档次,贷款期限分为3年、5年、8年和四个档次。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五篇】

在唐山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时代户籍迁徙、必要跨地域转移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相关,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按迁入地划定继承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较。已按划定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的参保人,无论户籍是否迁徙,其养老保险相关不转移。

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可转为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吗?

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优抚安放、城乡住民最低糊口保障、农村五保扶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门打算生养家庭嘉奖辅助制度的跟尾,按有关划定执行。

参保人在缴费时代或领取报酬时代衰亡后怎么办?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代衰亡的,其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可以依法担任;参保人在领取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时代衰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担任。

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来历:

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组成。有前提的村集团经济组织该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以补贴,同时勉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扶助;补贴、扶助金额不高出最高缴费档次尺度(3000元)。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六篇】

__市(区)社保局:

您好!

本人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目前在北京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市(区)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特委托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__。

20__年4月23日。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七篇】

补缴金额咋算?贵阳市社保中心为市民们算了一笔账,以已年满60周岁的男性市民张某为例,如果他从6月办理补缴参保,一次性补缴15年,往前推算15年,应从7月为起始年,因此,他所补缴的费用和从20开始缴纳费用的人员是一样的。如: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以此类推至。

张某的补缴金额为19至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元,合计应缴约元。

社保转移政策解读【第八篇】

此次,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的年限统一为,其中,军队复员退伍人员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如复员人员的军龄超过了15年,那么,他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领取养老金。对军龄不满15年的.,最长补缴至满15年。

同时,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补缴条件的,可补缴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补缴年限从初始参保时往前推算确定。

对符合补缴条件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也可以先计算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后再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如某市民应在退休,他从开始缴养老保险,那么往前推15年,即他需要补缴至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虽然他可选择退休时补缴,但是由于涉及到利息,因此,现在补缴利息更低,也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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