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保局个人工作计划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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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一篇】

机构改革后,我到开发处工作,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xx大精神和与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参加市联审中心环保审批工作。 参加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余次;原创:联审窗口及处内接待咨询工作人次;受理建设项目报件余份。

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起草审批意见。

四、参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十佳工程申报工作。

六、指导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各区环保局按时上报建设项目月报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七、完成提案答复工作件。

八、负责道里区、动力区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两项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烟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对香坊区限期治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和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发放各种法规、标准、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环评单位名单。

十一、与民政局协调社区企业环保审批事宜。

环保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二篇】

一、扎实抓好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cod、nh3-n、so2、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烧结脱硫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燃煤锅炉、工业及养殖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xx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排工作开门红。

二、认真编制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划

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要求,完成《xx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xx市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xx市总量控制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市环境监测规划》、《xx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经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xx市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天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为科学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奠定基础。完成xx市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xx市自来水二、五厂上游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取水口上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50户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力争岷江、沱江xx段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四、强力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继续推进防尘“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环路、人民南路尘带和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区域,全年实现中心城区、二圈层、三圈层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试点,20xx年实现绕城高速内建筑渣土集装箱式运输;落实道路清扫“4311”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执法,全面推进高污染车淘汰工作。继续抓好嘉陵电厂污染监管直至关闭,加强绕城高速内及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燃煤控制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调周边地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实现焚烧秸秆导致空气污染天数比20xx年减少1天目标。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推进飞机增雨降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以上;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五、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下发《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完成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重点项目编制;组织和指导区(市)县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争1-2个县通过生态县技术核查和验收,建成2-3个省级生态县。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外来物种的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xx年度温(江)、郫(县)、都(江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做好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指导青白江、温江、邛崃做好“省模”复查工作,指导邛崃、都江堰、崇州、彭州做好“国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按照市委《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现代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洁净城市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动框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做好20xx年省的政府组织的“城考”迎检工作。

六、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推进13个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项目业主、环评机构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实行限制审批。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和隐蔽工程图件审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隐蔽工程质量质检,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七、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做好《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x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修订和《xx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草拟准备工作,完成《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拟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县建设、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和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签订8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合作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监控体系,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和“常态”管理措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完成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大环境噪声防治力度,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对中心城区日益凸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九、提升环境监测和科研水平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启动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和“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心站二恶英监测能力和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站建设;做好饮用水源109项监测能力建设和方法验证,举办全市环境监测业务技能竞赛;加强城市排水监测工作,强化市辐射站能力建设,尽快形成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常规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大气环境资源与承载力分析及污染控制决策支持服务系统》等课题研究;进一步强化环境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探索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定《排污权交易实施办法》、《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及《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力争7月1日前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补偿金工作,着手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我市农村环保经济政策,组织实施一批“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项目;探索制定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

十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分析报送管理,完善并发布《xx市环保局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和《xx市环保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保专项行动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宣传工作,开展“年度环保人物”评选、“环保大使”命名、“环保范例”评选和“环保力量”电视晚会系列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抓好环保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积极推进监测站达标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测站全部达到《xx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保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察、宣教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抓好灾后恢复重建,5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指导、督促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年内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环保规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十*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总量减排等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环保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三篇】

今年来,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以“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目标为核心,统筹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监管创新”、“体制改革”等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盯“三场战役”,清洁空气行动持续推进

1、打好粉尘整治收官战。建成总长6600余米的防风网闭合工程。完成港区堆场的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后海塘煤场高空喷淋已全部调试运行,港区喷淋系统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进。落实白天2次、夜间1次的煤场动态巡查机制及每周2-3次的志愿者监督活动,并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警措施,发送预警短信12条。征收煤粉尘排污费,2019年4月1日起至今共征收2883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比去年同期上升%;降尘均值为吨/平方公里?月,扣除本底后较2019年煤尘整治前下降%。

2、打好有机废气持久战。确定今年重点治理化工企业11家,目前均已完成方案制定,并有4家完成工程建设。启动服装干洗行业废气治理,现已完成调查排摸,整治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下发。扩大ldar试点工作,在全区60家以上企业开展检测。目前共检测万个点位,泄漏率为%,修复率为%。启动镇海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排放源调查工作,初步确定了企业名单。加强大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控,推进企业二恶英监测,8家已完成监督性监测委托;12家已完成自主性监测采样,其中4家已完成报告编制。

3、打好分散污染攻坚战。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召开了营运黄标车淘汰推进会,印制并寄发《给黄标车主的一封信》2200余份。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988量,累计申请补助资金万元。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及“禁燃区”建设,将今年21台锅炉淘汰的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道,并要求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淘汰。启动白色烟雾污染治理,调查分析“白雾”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目前“白雾”企业调查研究招标费用已获区财政批准,招投标工作已启动。

二、实施“三大工程”,清洁水体行动加快进程

1、推进源头污染整治工程。完成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并通过市级验收。积极督促阿克苏诺尔贝过氧化物按计划推进搬迁入园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配合开展酸洗行业整治,目前已关闭企业7家,拆迁关闭酸洗生产线22条,改进工艺淘汰酸洗19家,提升改造4家。全区62家企业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工作,总完成率%。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关闭拆除33家养殖场并通过验收,同时做好4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提升的前期工作。防治农业源头污染,完成测土配方5万亩,使用有机肥1860吨。

2、推进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投资1163万元完成2019年部分续建项目公里,20××年新开工的8公里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制定整治方案。推进清水河道建设,镇海东排南线工程全长公里,已完成河道建设21公里。姚江东排镇海段三期工程全长公里,已完成公里建设。推进“清三河”行动,启动了“清三河”达标区创建,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39条水质较差河道中已有10条河道开工整治,累计清淤公里万方,拆除违章约万平方。

3、推进截污纳管处理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完成86%,累计投资亿,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85%,累计投资亿。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共新建污水管网公里,新建雨水管网4公里,疏通雨水管网13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83%。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安排6300万对14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厂和生态化处理,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项目设计,其中6个村已完成立项和预算。

三、筑牢“三基防线”,清洁土壤行动开局良好

1、完善固废处理基础设施。石化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正在进行土建,平整土地,水泥搅拌桩施工,年底4个库区中1号及2号具备填埋条件,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华清环保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到位75%,安装完成35%。宁波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干化项目正进行单机调试,已完成投资3700万元。废酸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完成各主体土建工程建设,开展厂区道路等附属工程建设,设备已开始安装,正在做试生产准备工作,已完成投资4500万元。宁波大地化工有限公司三期项目(100吨/日危废焚烧)前期调研中。

2、构筑综合防治基本保障。开展危险废物双达标建设回头看工作,组织抽查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6家次;开展34家企业危废核查,已备案10家。推进危废全过程监管,35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周知卡与危废出入口建设;64家企业完成调查并着手制定视频监控方案;大地环保危废处置费用统一结算平台正在搭建中。推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督促企业安装led显示屏,完善监测因子项目并联网。

3、摸清土壤污染基本底数。开展区域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镇海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目前已联系浙江大学编制土壤调查方案,初步确定了区域土壤调查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要求。同时,开展石化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选取美琪化工厂区内外、欧迅化学厂区内外、杭州湾腈纶东北侧空地等5个点位,开展每月一次地下水采样比对,分析污染状况与成因,为下步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规划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数据显示,cod、氨氮等指标比去年大幅下降,地下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

四、拓展“三个网络”,环境监管行动不断提升

1、拓展环境监测评价网。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建成并投用九龙湖常规因子和蛟川特殊因子监测站点,目前全区共有13套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同时,完善有机污染物风险评估系统,用绿色、黄色、红色、紫色和黑色表征有机物的污染程度,直观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中主要有机污染物及风险水平。深化监测数据应用,全面分析环境空气质量、降尘、特殊因子、地表水质等监测数据,完成5篇环境质量分析监测专报。并深入挖掘数据规律,分析总结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做好参谋。

2、拓展智慧环保监控网。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完成监察数据维护、生态数据维护、许可审批验收统计报表的定制开发,已于6月底投入试运行。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成建设项目与监理的合同签订,并初步完成项目价格审核及需求确认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拓展在线监控范围,新增联网在线监测企业12家,新增视频在线监控企业3家,完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企业5家。目前已实现对全区90%以上重点污染点源和100%重化工企业面源的24小时全方位监控。

3、拓展无缝执法监管网。进一步深化“5+2”、“白+黑”的常态化无缝执法模式,并健全以“联动执法、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为核心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环保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联动执法力度。同时,以环保专项执法月行动、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7家,累计罚款金额250万元,并依据新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5份,扣押查封企业1家,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五、深化“三项机制”,机制体制改革增添活力

1、深化总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环境空间管制制度,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拟定,并完成向市政府和省政府的报批。深化环境总量控制制度,85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征收有偿使用费5377万元;10个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3748万元;优化并推广刷卡排污系统,拟定了第二批共16家刷卡排污企业名单;加快落实总量激励制度,完成全区电镀、印染行业2019年度吨排污权税收的前期核算工作;按照“以减量定增量”的原则开展了排污权基本账户初步核算。

2、深化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化工行业环境监管,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引入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并初步确认试点企业名单。推进第三方环境检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五水共治”89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分析。继续引荐第三方机构参与ldar试点推广工作,并制定ldar管理办法,目前初稿已完成。深化第三方责任保险机制,督促引导70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环污险培训会。

3、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案、涉环境问题网络舆情响应处置办法等。创新新媒体发布机制,基本形成局网站、微博微信、app、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协同发布机制,其中@镇海环保 微博在全国环保政务微博中影响力排名第23位。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开展了“我的蓝天日志”征集活动,微博转发近700次,发布日志100余条。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在中国宁波网开设了“生态环境整治·镇海在行动”专题,在区内媒体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五水共治”“环保之声”3个专栏和环境日专版;开展了环境日系列广场活动,并编印《镇海区生态环保市民手册》《镇海区生态环保信息读本》《生态环境整治 我们在行动》折页等资料向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发放。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找准突破口,促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升级

以扬尘治理、有机废气整治、“禁燃区”和“限行区”建设等为突破口,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促进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煤尘排污费倒逼制度,防风网闭合工程、喷(降)雾覆盖工程、“零盲区”监管工程为源头封堵制度的“1+3”煤尘整治机制,巩固煤尘整治成效。督促11家企业完成有机废气整治,督促化工、仓储企业完成ldar检测或ogi红外成像检测任务。推进服装干洗行业废气治理,淘汰开放式干洗设备。开展新一轮有机废气总量调查工作,摸清有机因子总量。完成2519量黄标车、21台锅炉淘汰任务。推进“白雾企业”排摸调查,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

二、抓住关键点,促清洁水体行动强势推进

在抓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考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全盘谋划、攻坚克难,促进清洁水体行动强势推进。防治工业点源污染,配合完成酸洗行业整治,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和“肥药双控”。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完成镇海污水处理厂、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庄市片区2万吨/日污水接入北污改造工程建设,完成1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照“五水共治”重点任务分解,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镇海东排南线、姚江东排镇海段三期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强化“黑臭河”治理,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深化“河长制”管理,创新“五水共治”普及宣传方式,规范“五水共治”资料归档。

三、把好源头关,促清洁土壤行动稳步开展

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加大设施建设、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废整治、土壤修复力度,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石化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废酸综合处置中心等一批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污泥的规范化处置。推进区域土壤环境调查,分析土壤污染的成因、分布及环境效应,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报告。同时,继续做好石化区及其周边开展地下水监测与评估工作,为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与监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工作。启动污染场地的调查、统计,并督促尼欧联开展退役场地的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

四、适应新常态,促环境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继续依托网格化、无缝化执法模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深化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超总量排污管理办法,深化排污权激励工作,建立排污权基本账户。拓展智慧监管体系,完善提升现有各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建立完善信访投诉、企业诚信评价、“三同时”管理跟踪等系统,拓展监管领域;开展“智慧水务”建设,搭建水务综合监管平台、应急管理平台和水务专题应用三大软件系统。推进环境监管机制改革,完善第三方机构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ldar检测等工作,并在化工行业引入第三方过程环境监理服务。拓展公众参与,深化以“一网双微一端”为核心的新媒体发布机制,促进信息公开;激发民间环保组织活力,提高与环保民间组织互动性和契合度。

五、锤炼硬作风,促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要严格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好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这“五个关键动作”,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和解决干部队伍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弄清问题实质、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解决,确保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大招商”行动,党员干部要通过全面走访,掌握企业相关情况,及时梳理汇总问题,并做好帮扶工作。同时,围绕岗位职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提示服务,代理服务,网上服务”等六项服务,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

环保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四篇】

总体思路:在上级环保部门指导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准发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集中发力抓好问题整改;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涵盖大气、水、土壤的环境综合整治,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行动推向纵深。

主要目标:201_年我市平均浓度较201_年(基准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45个国考、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13个提高到18个,比例由%提高到40%,其中1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6个提高到8个,比例由%提高到%,且所有断面水质确保较20__年水质不下降。

集中发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同时,压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全面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1、聚焦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共识

环境因素纳入前端决策,推动结构调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减煤、减化为重点,坚持四化引领,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调整,从源头为生态环境减负。制定201_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育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县区,启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评估试点工作。在省级生态红线调整规划出台基础上,颁布《无锡市生态红线规划》,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年度评估。坚决贯彻“263”专项行动方案,把宜兴市作为太湖上游地区和确定的“生态保护引领区”进行整体保护,切实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项目准入环保门槛。

环境质量纳入考核目标,完成减排任务。“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仍为环保约束性指标,继续纳入考核目标。由于国家采取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双重考核,减排任务完成难度明显增大,存在核算细则不确定、储备减排项目不足、地区间不平衡、计划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局将根据新的减排形势,不等不靠、抓早抓实、用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_年度的减排目标任务。

2、改善环境质量,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无锡市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整合整治和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力度。组织编制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强化监测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抓好重点工程落实。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重点做好45个国家、省考核断面的水体达标工作,对201_年需要改善提升水质类别的6个断面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做好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太湖治理暨河道综合整治

“1+4”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各项工程,做好161条河道的监测工作,确保连续十年实现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逐步建成禁养区,推动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搬迁关停到位。

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_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地块土壤修复试点。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完成镍、锑、_污染源调查。

3、严控环境风险,落实最严环保制度

守住环保准入门槛。实施最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落实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高能耗和低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化工项目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着力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深入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司法联动执法力度,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大约谈、督查、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和长江江阴段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推动清理沿江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推动限期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制约科学发展、阻碍结构调整的环境突出问题。

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市(县)、区政府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焚烧和安全填埋设施,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推进江阴市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建设,市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永久填埋场建设;推进宜兴市凌霞固废焚烧扩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项目建设。

(三)、聚力改革创新深化环保制度改革

按照环保部和省厅部署安排,有序推进环保机构改革。

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按照省统一要求,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补偿与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扩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做好全国流域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完善绿色发展水平评估体系。推进环境信用评级结果与相关部门共享,进一步落实守信企业奖励政策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工作,推动联合惩戒落地,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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