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协议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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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请乙方到甲方处从事农村宅基地房屋修建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帮工期间

乙方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

二、帮工报酬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计薪标准是 元/天,支付周期:(1)每日现结;(2)周结/月结。

三、帮工时间

帮工时间由甲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乙方。

四、劳动标准

甲方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必要劳动保护条件,可选在开工前为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切实贯彻:高温或下雨不开工的原则;

乙方保证认真努力工作,杜绝偷懒、偷工、偷料。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按照该协议内容如实履行该协议内容。如任何一方违约应依法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六、协议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直接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帮工报酬;

2、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的;

3、乙方提供的劳动帮工达不到工程进度要求的。

任何一方如需单方解除合同,则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口头或书面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房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

1、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3、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在________,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楼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业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并约定甲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负责该栋住房的一切建修审批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四通一平(水通、电通、气通、路通、场地平整),治安环境整治,房屋修建期间及房屋完工后水、电、气的正常安装和使用。房屋修建过程中及完工后,若发生因手续不健全,邻里不和谐及水电气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停工、阻工、误工行为,甲方应负责妥善处理,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若非乙方原因而导致建房无法继续时,则甲方还须承担乙方实际投资额百分之百的损失,并处建房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给乙方。

(备注: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在修建前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及产权纠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产权作抵押进行经济活动,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连带责任及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叁拾万元整。

二、出资方式

1、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________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可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修建由乙方拆除旧房,费用乙方承担。修建由乙方负责。房屋拆除的材料作建房用。甲方有权监督管理。

3、房屋修建中楼梯间必须建造宽度在三米以上,只要国家政策不征收或征用,楼梯间必须为公用;另如房屋前后面积、房屋左右面积、及外墙(包括山墙),房顶等公摊面积为甲乙双方平均所有,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其用途及私自处置。若国家政策性征收或征用,以上公摊面积(包括楼梯间)补偿所得由甲乙双方平均享有。

三、分配方法

1、该宅基地房屋在建成后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处分收益权及所有权,甲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乙方获得的房屋产权主张权利。

2、乙方只负责修建毛坯房(包括防盗门、铝合金门窗、卷闸门)。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约定所有的房屋自行处分(理),如需装修,则该装修费用等由各自自行承担。

3、该宅基地在修建过程中,若国家政策性制约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修建,客观上造成修建部分事实存在,则该已修建部分所有开支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4、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投入使用后,该宅基地被国家政策性征收或者征用的,甲乙双方作为合资建房人按照各自所得楼层获得相应权利和待遇。

四、其他事项

1、该房屋在修建中和修建完工后,若国家政策允许,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

2、甲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该房屋手续复印件等证件交乙方一份,而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一份,双方共做建房存查。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效力。

4、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共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请的公证人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及家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不得违背。

甲方(家人)签(章)字:________

乙方(家人)签(章)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房协议书3

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 县 镇 村 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供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景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付款时光: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 天内,第二次付款在 ,第三次付款在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 天内给付。

四、违约职责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景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 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房协议4

建房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方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与出资人丙方合作兴建住宅楼。甲、乙、丙各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由丙方出资在甲、乙双方的原宅基地上新建住房房,现对拟建设工程的合作方式、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订立协议,以资甲、乙、丙三方共同严格遵守。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现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宅基地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该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二、土地的其他权利状况

甲、乙方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三、出资形式及期限

因甲、乙双方无建房资金,为了保障建房项目顺利进行,丙方同意建房款全部由丙方先行垫付出资。出资金额为肆拾万元(¥400000元)。

在甲、乙双方办好建房相关手续,并拆除宅基地上建筑物,“三通一平”后,具备建设的相关条件时,丙方先期出资十万元,此后,根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丙方再行分期出资。

四、 权利义务

1、丙方垫付的肆拾万元建房款,为丙方出借给甲、乙双方的借款。甲、乙方均同意并确认由其各自承担借款贰拾万元(¥200000元)。

2、甲、乙方保证每年12月31日前各自向丙方至少偿付各自借款贰万元(¥200000元)。还款期限共计10年。

3、甲、乙、丙三方同意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建房。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审查资质、组织施工,协调和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和相邻关系。

4、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宅基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5、由于违反规划被相关部门拆除的,应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甲、乙双方应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人身、财产安全,如遇人身、财产损害导致的赔偿责任,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责任,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产权归属

1、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各分配4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2、甲、乙双方将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用于建房后,甲、乙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已分配给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行使任何权利。

3、甲、乙方保证丙方在此宅基地上住房的居住权,丙方对该已分配的住房有完全的支配权、处分权并完全享有出租收益权,甲、乙双方应保证丙方出租权的正常行使,如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收益损失,由其承担相关损失。

4、向乙方追讨居住权或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居住可享受与其他同村村民的待遇,可正常使用道路、居民用水、用电等,但使用费用由各自负

5、甲、乙双方保证,与丙的方合作建设协议,已取得全部家庭成员的同意。房屋建成、交付丙方后,丙方对其因出资而分得的房屋依法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获得拆迁补偿权、继承权及其他收益权等全部权利。对于因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而获得所有权的房屋也依法完全享有前述的所有权利。

六、补偿条款

房屋建成后,遇政府或其他单位、企业,征收、征用该地块,以致房屋需拆迁、搬迁的,甲、乙双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如获相应面积的实物房屋补偿,则由甲、乙、丙三方按补偿面积平均分配住房。;如获货币补偿,应除去土地增值的因素,按甲、乙双方未向丙方还款数额占出资款的比例分别计算补偿款。本补偿方式、方案,经双方议定,不得反悔,甲方及所有家庭成员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

甲、乙丙各方在内部装修时,不得擅自加、改、扩大住宅面积,不得危及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丙方的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造成其他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七、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视为甲、乙方均构成根本性违约。甲、乙双方应返还乙方的出资款项并按已出资额的1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止,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时,甲、乙双方应清偿丙方已出资的建房款,并承担出资款5%的违约金。

3、由于甲、乙各方未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之义务履行还款义务,本协议之合作建房的所有权全部归丙方所有。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处置。

八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遇自然灾害导致房产灭失的风险由甲、乙双方承担,对已垫付的款项,由甲乙双方负责偿还。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建房协议5

合作建房协议

甲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基于三点基本事实,即甲方拥有合法之宅基地使用权(见本协议第一款);乙方所有的个人合法资金;甲、乙双方之间互相信任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书。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建房地点

双方约定建房地点:位于XX省XX市             (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1)宅基地,土地面积约      平方米。

解析

第二条合作方式

建房用地:甲方以占地面积为约      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由乙方出资并建设楼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每层面积约      平方米。(房屋建造图纸见附件2)

甲方应当以本协议约定之宅基地面积提供建房用地,并保证该土地地上没有其他构筑物及附着物,满足建房所必须之条件。甲方若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须保证其他家庭成员已同意合作并出示书面证明,甲方为其家庭成员代表,负责全权处理合作建房事宜。

解析

建房资金:设计、施工及其他与建房相关之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等)由乙方提供。甲方不作任何资金投入。

房屋为框架结构,共    层高的住宅楼。首层高度为     米,第二至第    层均为     米。

第三条建房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建房属于自愿行为,甲方不对房屋建成与否、可建成楼层数目及收益等作任何承诺保证。

乙方施工期间需要向供水、供电管理部门申请更改线路的,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在施工期间,因建房与相关部门之间产生的其他矛盾,甲方应当参与协调,涉及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费用产生前应与乙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并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应负责房屋建筑质量,并负责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可以补办报建手续时,以甲方名义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建造房间的规格、用材应当划一标准。乙方交付甲方的房间应当是安装包括通电、供水设备、安装合理排水系统、安装铁门、防盗网(其中一二楼必须加装,三楼以上自行决定),楼层及房间独立水电计量等基本设备、设施,相关房间并可以即时使用而无需进行装修的。

若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原来约定的建房面积等有更改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所有房屋建设工程,并在满足上述第6点适居条件后,立即将甲方分配所得部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

第四条房屋权属分配及权属变更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对房屋按楼层分配。乙方建成房屋后,将其中第      层房屋交付甲方,归甲方所有,该部分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均归甲方;其余第        层房屋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行使相应权利;楼梯及其他公共部分归双方共有。

解析

房屋分配后,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时候,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登记的全部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各自处分房产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双方中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对方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若该房地产被政府征收,依据征收时政府可补偿面积部分的补偿款全部由甲方享有。其他部分的补偿款,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分配比例,属甲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甲方;属乙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全部手续,并有义务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参加与征收部门协商并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解析

第五条房屋使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约定所分配的房屋权属,对各自楼层住户、水电等进行管理,各担其责,因对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责任。

楼道卫生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乙方负责对楼房质量上的维护,并对房间的水、电系统进行维护,甲方所属楼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

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及时将甲方所有房屋的钥匙交付给甲方。

甲方负责报装房屋的水、电等,乙方应当每月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自觉缴纳水、电费用。

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若不能以乙方名义登记,则以甲方名义登记;若可以以乙方名义登记的,则登记乙方为共有权人,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解析

在全部房屋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则甲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不能擅自处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所有的该房产的份额。房地产权证不能分割房地产权时,乙方暂时持有房地产权证原件。但不能挪作他用,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甲、乙双方在房屋建成后,若需加建或者改建房屋的,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风险承担

建房过程中,因施工或者其他与建房相关之活动导致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建房中或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确保所建房屋对邻近房屋、设施及人员不构成安全威胁,若发生相邻关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房屋质量原因导致的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非房屋质量原因、遇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房屋权属部分的损失;因此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的,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因相关法律纠纷而牵涉到所分配房屋时(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等),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自觉履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若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将本协议所涉房产转让给第三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参考该房地产现时的市场价值以及为该房地产投资的其它费用等赔偿对方损失。

因自然灾害,国家征收等非甲乙双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其他

甲、乙方双方合作建房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排除本协议的除外;协商不成的,提交宅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附件2:《房屋建造图纸》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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