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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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新投资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股东出资入股

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房产”)现100%股份按XX万元(附件2)进行折算后入股 ;乙方(以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名义)出资入股金额人民币XX万元。

2、乙方出资到位后XX房产的股份比例:甲方占50%,乙方占50%,乙方出资的第一笔资金全部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登记的方式按预出资登记的方式进行。 3、出资方式及时间

(1)第一笔投资款XX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位,此笔款存留于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内,待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用于本项目。

(2)第二笔投资款XX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到位。 (3)第三笔投资款XXX万元在土地挂牌后3个工作日内到位。

二、公司负债的处理 1、甲方申明:

(1)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见附件2)真实有效,不存在有任何隐瞒或瑕疵。若因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不真实,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如甲方对此损失不能自行偿还,需由新公司代为支付的,其代付价款扣减甲方在公司所占股本金。

2、负债处理

(1)帐务核对: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由XX房产与相应的债权人核对债务,

并出俱核对通知书。

(2)借款处理:在本协议生效后,所有债权人与XX房产重新签订借款协议(见附件3)。

三、公司组织架构

1、公司设立股东会,负责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2、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甲方2人、乙方2人、独立董事1人)。

(1)董事长:由乙方人员出任;

(2)副董事长:由甲方人员出任;

(3)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4)财务总监:由甲方人员出任;

(5)出纳:由乙方人员出任。

关于股份增资合同协议书【第二篇】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本次代持标的

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

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

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

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

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

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增资协议书【第三篇】

第一章增资

第一条增资与认购

1、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其中,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开立验资帐户并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4、文件的交付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第三条各方的陈述和保证

1、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向投资人披露且取得投资人认可的以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2、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二章股东权利

第四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

2、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建议时间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建议时间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八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九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2)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建议比例12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十条递延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一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月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月财务报表;

(2)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投资人有权委派一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条保护性条款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4)分配股利,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任何清算优先权的设置或行使;

(5)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付给创始人的薪酬;

(6)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其它经投资人及创始人共同认可的任何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增资后公司股权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建议比例5]%的除外)。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建议时长十八(18)]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d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增资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有限公司、_____有限公司、_____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公司),依法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____公司亟待扩大生产规模,挤身国际市场;

3、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_____增资现金人民币_____万元并拥有_____公司_____%股权之各项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合同文本中,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

指本股权转让合同,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双方不时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加以修订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

2、日期

指年、月、日,合同之年 月 日中“内”和“不迟于”均含本数。

第二章增资扩股数额

第二条增资金额

甲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_____万向_____公司增资,取得_____公司_____%股权。

第三章各方保证和承诺

第三条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之公司;

2、甲方具有向__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3、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前和履行当时,其出资额不存在未向_____公司披露的任何债务(包括或然债务在内);

5、甲方保证在签订该增资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_____公司原合营方所签订的合资合同与_____公司章程;并保证在成为_____公司合营方后履行该批合同与章程;并享有相应之权利,承担相应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丙方、丁方的保证及承诺

1、三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之公司,享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三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3、三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公司的经营性质与经营状况。

第四章注资方式与时间

第五条付款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将全额增资款人民币_____万元一次性汇入_____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前述款项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指定账号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通过银行汇款之日视为付款日。

第六条手续

甲方支付增资款之日起_____日内,乙、丙、丁三方应敦促_____公司办理验资手续、修改_____公司合同与章程,并向有关审批机构及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审批及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第五章因增资而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本次增资扩股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法定缴纳方承担。

第八条本次增资扩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由_____公司承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各方应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应义务条款,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的陈述、保证与承诺义务,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丙方、丁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人民币及赔偿各方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甲方逾期出资,按逾期出资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向乙、丙、丁三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因乙、丙、丁三方的原因致使本次增资扩股行为无法得到审批机构批准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视为乙、丙、丁三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已付增资款并向乙、丙、丁三方中任何一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章保密

第十五条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各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增资扩股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相关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各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九章通知

第十六条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各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第十七条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信件;

2、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第十八条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1、甲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3、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4、丁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七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章合同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均满足后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

2、本合同及经相应修改的______公司合资合同与章程经______公司原审批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由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二章法律适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订立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报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资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丙方:(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为了使珠海市xxx有限公司尽快扩大生产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珠海市x有限公司增资的认

购协议,其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增至,即增加注册资本。

二、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对增资部分进行认购,认购价为。

三、甲方、乙方同意丙方成为珠海市x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其股权占公司股份的%,享有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五、三方同意以XX年xx月xx日为本次增资认购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方股东享

有或承担;在该基准之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或享有。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起30

天内向甲方、乙方支付认购增资额的%,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之后3个月内支付。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身份证号码:)国籍:地址:电话:(如为公司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51 5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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