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定金协议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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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定稿【第一篇】

定金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 :(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

买卖定金协议书【第二篇】

第一条 协议各方(三方指甲、乙、丙三方)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第二条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协议为《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不能成立或被依法撤销或被房地产主管部门驳回,则从合同自始无效。

第四条 本协议所称房屋位于***小区***栋****室×××之房产。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前,已向乙方说明、告知全部甲方已知或应知的有关所交易房屋的重要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有效,且未隐瞒任何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可能减损房屋价值的事实资料。

第六条 丙方保证:在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前,已向乙方说明、告知全部丙方已知或应知的有关所交易房屋的重要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有效,且不存在隐瞒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可能减损房屋价值的事实资料。

第七条 因甲方的信息优势,甲方保证,所提供房屋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保证房屋不存在可能影响居住的住宅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房屋内部、外墙无裂缝;外墙无渗水等。若在买卖成交后半年内出现影响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修复房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该项房产上不存在中国民俗文化中的不吉利事项,如居住人非正常死亡、事故频发等因素。

第九条 除其它合同载明的房屋情况,甲方和丙方向乙方说明,房屋用地为(住宅、工业、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始于×××年。房屋建成年份为××年,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的房屋使用寿命。若因甲方或丙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不了解房屋真实的剩余土地年限或房屋使用寿命而促成买卖的,出卖方需赔偿乙方,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交房: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于×××年×××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房,交房须履行交钥匙手续,并保证房屋内居住人员不再滞留。若因甲方未按时交房或房屋内仍有人员滞留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乙方有权要求停止交易,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出。包括乙方给丙方应支付的中介费、停止交易产生的违约费,及乙方支付的房屋评估费和×××万首付款。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交房后,立即办理房产证抵押申请贷款手续,由银行放贷后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若甲方交房并保证无人员滞留后,乙方两日内未办理房产证抵押申请贷款手续,甲方有权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其出售该房产的行为已取得其它权利人或共有人或优先权利人的同意,若因甲方未取得上述权利人同意而擅自出售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交房前,甲方须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缴清公共维修基金、月付的公共维修费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业主组织或业主公约规定的费用并提供以交房前为截止日期的费用单据。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第四条所述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涉及诉讼、其它权利主张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事项。

第十五条 该房过户后一星期内甲方应迁出位于该房产之上的全部户口,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公共维修基金专户、物业管理等应由新业主承继的权利的过户手续,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买卖合同、水电装修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丙方为本次交易的居间方,承担为甲方、乙方**各种非本人必须到场的有关手续的义务。产权变更及相关手续办理应在签署《房屋买卖定金合同》30天内完结。未能及时按时完结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要求赔偿,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壹日赔偿人币100元, 直至丙方收取的佣金被扣完为止。本条款不影响其它因违约过失产生的赔偿要求。

第十七条 若本交易房屋不能办理石河子市土地房屋权证,或办理的费用超过原约定的范围,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要求赔偿,赔偿违约金为5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双方、甲方与丙方或合同三方签署的本协议、任何书面协议显失公平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自始无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地为房屋所在地法院。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

年月 日

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第三篇】

房屋买卖定金协议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物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面积为总房款为元。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买卖过程中其他正常费用。甲方收取的总房款不额外支付房屋买卖过程中及房屋买卖完成后所需的任何其他费用。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首付房款,余下部分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甲方。

五、甲方承诺:

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买卖交接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价款等条款帮助乙方完成房屋买卖手续。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返还

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乙方承诺:

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价款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超过上述合同规定交易保留期限,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房屋买卖性质为工程抵债房买卖,房屋交接手续续按房屋开发商有关手续操作,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房屋买卖手续,房屋买卖完成之后的有关房产公司新房交付手续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不在有义务协助。

甲方:(出售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_年_月日

买卖定金协议书【第四篇】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

方名下物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 区(县) 小区楼 单元 房屋(地下室 平米,储藏间

平米),屋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单价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 元(小写)元(大写)元。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剩余款将于办理产证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

2:按揭贷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余下部分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甲方

3:分期付款:

五、 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2、附属设施清单

六、甲方承诺:

1、 具备房屋买卖条件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 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 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2、 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九、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_ 年_月 日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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