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医院合作协议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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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院合作的协议书【第一篇】

网站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条件:

甲方是获国家批准,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2号)《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具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资格,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合法、可靠的信息资讯来源等合法经营条件(经营许可证:)。

乙方是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a.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经营性单位;

b.拥有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因开展互联网网上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交换,而需使用甲方的网络平台资源、支付系统、营销网络、客户服务和宣传渠道等;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教育资源(产品)拥有完全版权或其它的合法授权,保证其真实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将在利用甲方第一范文网一卡通教育资源交换平台开展商务活动时严格遵守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完全理解、接受并且执行甲方在公布的《第一范文网一卡通会员服务条款》。

二、合作方式:

由甲方提供网络平台资源、计费系统、营销网络、客户服务和宣传渠道等,由乙方提供教育资源。乙方资源的存放形式选择:

□存放于甲方服务器

□存放于乙方服务器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维护系统的安全运行,并保证其交付乙方使用的第一范文网一卡通教育资源交换平台能够正常使用;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等必要帮助;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商品销售管理权限,便于乙方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销售管理系统后台,随时掌握商品销售情况;

甲� 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公共权益或甲方利益的商户,甲方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平台,并支持协助消费者和有关行政机关等进行追索和查处;

甲方对乙方利用甲方网站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商务活动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遇不可抗力或发生通讯中断、isp故障、黑客侵入等甲方无法预知的事件,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保证其利用甲方网站进行的商务活动有效合法,符合其经营范围及本协议有关描述,并能随时出具必要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售前售后服务,有明确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并告知消费者正式注册地址,提供实名和实名验证证明。乙方应明示所售商品或服务的必须的说明和价格;

乙方必须及时对借助甲方的第一范文网进行商务活动提供优质服务。若每周累积投诉2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教育资源交换平台,按照本协议三、(一)的规定与乙方结算剩余往来款;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站为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站点服务,不得在与甲方合作的内容页面显示其他销售手段、途径。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且不包含如下内容:

a.与色情相关内容;

b.涉及国内外政治敏感性信息;

c.妨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信息;

d.其他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e.甲方公示禁止或者限制的其它内容;

f.乙方无法证明自己具有合法拥有权、经营权的内容。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第一范文网一卡通资源交换平台进行商务活动,应当自行缴纳因此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并应当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一切必要的票据;

乙方应承担往来汇款的银行手续费,对此甲方会从乙方的应结算款中扣除。如因乙方未填写清楚帐号或者未经过正式补充协议约定变更收款帐号,导致款项无法正常汇出,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确认:第一范文网一卡通资源交换平台是为其网站实现交易之用,如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其它用途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甲方按乙方提供资源的月实际销售总额四万元以内按20%支付给乙方;月实际销售总额四万元以上按25%支付给乙方;月实际销售总额十万以上按28%支付给乙方。

为便于乙方产品推广,甲乙双方约定演示帐号,演示帐号不进行结算。

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乙方的资源费,乙方开居收入收据。(甲乙确保乙方的分成比例是按最高标准执行)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与乙方结算:

a、结算周期大于7天(结算款大于等于壹千元)

b、结算周期大于30天

结算期之前7天内的交易货款应留待下一周期结算。甲方应按约定将应结算款划至乙方在本协议指定的帐户,结算金额以第一范文网一卡通资源交换平台系统记录为准。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效签字的书面通知原件,否则乙方责任自负,甲方对此免责。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终止本协议。因乙方的错误或者过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甲方可调整乙方服务费用比例或随时终止服务,乙方应对由此可能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变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导致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延期或者终止,双方应当尽量保证其他条款的执行,受不可抗力情况影响的一方应在15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必要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协议履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在未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之间的协议等往来资料,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未事先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品牌、标识、资料等一切商业文件用于商业目的活动;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等资料自行采取保密措施,并自行承担因保密不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特殊免责条款

对一方遭受到严重危害互联网安全的恶性侵害行为,产生的一切违约后果,遭受侵害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若因此终止协议,双方未结算款项应在30天内结清;

甲方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或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如因此类情况影响甲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乙方需给予充分的谅解,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尽力避免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八、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请双方注册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裁决。

九、合同的解除

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日期前三十日内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请求,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期一年;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可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提出终止协议的请求,在得到对方书面认可后,协议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对协议终止前已发生的、尚未与乙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结算的往来款项,自协议终止之日起30天内予以结清。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

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 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 、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医院与医院合作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虹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进华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电话:0731—88618656

邮编:410013

乙方:湖南武冈展辉医院

法定代表人:段世辉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湖南武冈市展辉路

邮编:4224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二、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三、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3、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全部转送到甲方;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5、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八、 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九、通知的方式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

日期: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中医院

乙方:

为了推进医院的发展,改善医院泌尿外科诊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服务范围,给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专科治疗康复环境,解除广大患者的疾苦。经双方协商,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决定由乙方投资医疗诊治设备和技术,和甲方合作开设碎石科,开展体外碎石及配套服务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管理方式为:甲方提供经合法审批的医疗范围及场所,乙方提供具体的管理模式。

2.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到期后乙方有合作优先权。

1.负责病人的挂号收�

2.保证正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发展,保障碎石科的正常工作秩序。

3.提供两间总面积不小于50平方医疗工作场所并配套供水供电。

4.协调办理合作项目的审批相关手续,以及相关管理当局的关系。

5.在合作期间,碎石科属本院科室,由甲方统一行政管理,享有同其他科室同等的权利(如农保、医保等)。患者需要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医保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报销手续和报销金额。

6.按期履行合同要求支付乙方的经营收入。

7.合同期内不再购买同类设备,不得开设相同科室。

8.必须协调处理合作项目产生的医疗纠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视同仁,全院一体化,甲方医护人员必须配合乙方医护人员正常接诊,碎石范围的病人必须在本院处理,不得往外院送。

1.负责科室专科业务的推广及广告宣传。

2.负责科室内部管理和日常事务。

3.负责购买科室医疗设备、提供技术指导和设备维护,并全额承担费用。

4.按期取得应得的经营收入。

5.科室人员由乙方聘用,工资由乙方全额承担,工作人员须有执业证及资格证等,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做与本科室无关的业务。

6乙方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塑造医院的良好形象。

7.乙方经济独立核算,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1.碎石科产生的碎石费、再次碎石费、碎石材料费,10%归甲方所得,90%归乙方所得。

2.碎石科产生的影像科检查费、化验费,60%归甲方所得,40%归乙方所得。

3.碎石科产生的药挂号费注射费观察费床位费,80%归甲方所得,20%归乙方所得。

4.合作期内碎石科的收入单独核算,每月由乙方派员协助核算和结算,并在第二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 事宜,由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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