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书【优推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指引】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三方合作协议书【优推4篇】”法律文书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关于三方合作协议【第一篇】

甲方:孙建胜身份证:

乙方:许建委身份证:

丙方:李加辉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资源互补,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合作条款:

第一条由甲方出资注册成立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有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市场咨询策划等等。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以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各自开展业务,并统一使用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片。

第三条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各自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必须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第四条合作期限: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8日

第五条

企业盈余分配

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扣除必须的费用和税金后,在年底(农历春节)时,按甲乙方三方各自30%分配,剩余10%留归公司发展之用。企业债务承担

合作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负债,费用及税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保持公开原则,签订任何协议必须在另外两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需其他两方帮助,则其他两方有义务无条件提供帮助任何一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则其他两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三)任何一方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情的情况需下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但必须提早30个工作日通知其他两方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法院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方合作合同【第二篇】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本人)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受买方):____________(本人)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代理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分别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委托,就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屋之事,协助双方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产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结构;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3、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内部附属设施见附件二;

4、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5、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已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完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本合同所述房屋购房款支付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支付。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首付款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甲方于收到乙方首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

4、该房屋余款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以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5、如乙方公积金贷款实际放贷金额低于该房款之余款,乙方应在放贷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贷款与余款之间的差额。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积金贷款申请未能批准,乙方应在______日内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7、按国家对房屋代理行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丙方支付上述房屋的代理费为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当日支付50%,余款在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述房屋过户完毕、物业交接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丙方在收款当日应向乙方提供正规全款发票。

8、本合同中所述的丙方的代理费中已包含协助乙方办理贷款的服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丙方不再收取除本条中第六小条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产权登记:

甲方应于乙方交付首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七条甲方承诺:

1、提供的有关上述房屋的信息客观、真实。

2、提供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3、《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上记载的权利人即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人,该房屋无共有关系或已经过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书面同意书。

4、甲方的上述房屋为可上市并能顺利过户的产权房。

5、甲方在交付乙方该房屋时应确保房屋腾空,水、电、暖、煤、物业管理费、房费等已结清。产权过户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暖、物业费、房费等由甲方承担,过户后由乙方承担。

6、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如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承诺

1、委托丙方购买上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

2、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九条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原件寄放于丙方处。丙方保证只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过户等相关事宜时使用相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丙方为上述房屋的唯一代售人,不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房屋签订代售协议,也不与乙方私下交易上述房屋,否则应当向丙方支付上述房屋成交价的%为丙方代理费。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当相互配合,积极履行三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丙方的要求,携带办理过户手续必需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好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故意拖延阻挠他方履行本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撤消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____日内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承担乙方已支付给丙方的代理费。

2、如房屋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本合同第七条所述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的,属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和乙方在本次交易产生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周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和乙方已支付给丙方的代理费,并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____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和房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和代理费无权要求甲方和丙方返还。

6、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周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房价10%违约金。

7、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丙方应在甲乙双方提出解除合同当日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

8、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守约方决定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并不免除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方合作合同【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叁方平等协商,现就合作开办XXXXXXX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情况

1、甲方现金出资:RMB: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正);

2、乙方现金出资:RMB::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正);

3、丙方现金出资:RMB::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正);

4、三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对应出资比例的利润分成,并同时承担对应比例的债权债务;

5、业务发展两个月内收款到帐的,按单量总额2%酬劳,作为营销管理收益提成。两个月后入帐的不给提成。(款入帐按月计发)

6、三方的出资为原始分红股份,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转让。若需增加投资,需叁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增资入股协议。

7、叁方合作期间出资额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若合伙一方自动退出或叁方不在经营此厂,叁方在结清债务及分红后按照出资比例予以返还。

二、分工及薪酬

1、甲方担任企业厂长,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享有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2、承接过县业务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通过。

3、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人员由甲方招聘。(招聘工资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通过)

4、根据实际需要,股东可招聘或指派财务人员及厂内其他管理人员;

5、工厂薪酬标准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企业及当地物价水平等,由两个以上股东协商制定。

三、甲方权利义务

1、工厂生产的管理权归甲方所有,并负责合作项目的技术保障工作;

2、股东对甲方招聘人员具有否决权,同时保证人员招聘、培训、人员的补充等管理工作;

3、甲方在经营期间,保证合理控制成本,且达到利润的最大化,不能损害工厂的利益(不能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

4、甲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及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5、会计、财务必须提供每季度报表供三方股东查阅审核。

四、乙丙方权利义务

1、乙丙方负责合作期间合作项目的车间管理及其他常规行政事务管理;

2、乙丙方在每月末有权向甲方和财务询问各项财务报表进展情况;

3、乙丙方对财务管理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不合理支出具有建议及否决权;

4、在甲、乙、丙叁方合作期间,对公司名称、厂名、商标,乙方不可复制、二次使用。对甲方提供的专业技术,乙方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5、乙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的权利。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丙叁方若遇突发事件(如较大的直接影响厂里的正常经营的突发事件),需要对方协助的,叁方均有义务配合,甲、乙、丙叁方应当协商解决办法,共同处理事件;

2、合作一方出现损害企业的行为,或其他严重经济法律纠纷并且将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此协议;

3、此协议一经签订叁方均应严格遵守,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违约方承担。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自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甲乙丙叁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协议有效期

自年月日起至有新的协议时止。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方合作协议书【第四篇】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51 224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