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参股合同协议书 参股合作协议【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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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参股合同协议书 参股合作协议【第一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展需要,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支付。

流程:1、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2、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3、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利、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__3__年,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_____支付本金回报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三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百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分红。

第四条 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___年___(月)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未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近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投资参股合同协议书 参股合作协议【第二篇】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投资入股成立_______公司,合作_____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地址:______。股东: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地址: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______出资:______元(即占投资总额的______%)实行一次性付款。股东:______出资:______元(即占投资总额的______%)。实行一次性付款。

第六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作为公司股东,甲乙双方享有如下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xx:法律责任事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可以对执行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份。

(三)双方合作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参股合同协议书 参股合作协议【第三篇】

参股协议书 甲方(举办人):

乙方(员工):

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入股甲方在路桥区举办的“某某英语分校(暨台州二校)”的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决定在 路桥区 投资创办“某某英语分校(暨台

参股协议书

甲方(举办人):

乙方(员工):

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入股甲方在路桥区举办的“某某英语分校(暨台州二校)”的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决定在路桥区投资创办“某某英语分校(暨台州二校),从事英语教育培训业务。

二、分校总投入为人民币90(玖拾)万元。

乙方自愿出资 万元,占总投入的 %。

交纳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出资额既是乙方行使股权大小的依据,又是承担经济责任的依据。

三、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甲、乙双方均应共同遵循制定的经营、决策,规范管理。

四、乙方作为出资人有权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股东会;乙方出资额达到占总投入的10%以上(包含本数)的,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董事会,参与学校的运营决策。

五、乙方一旦签定本协议并交纳出资款后三年内不得退股和转让。

三年后乙方有权在股东内部之间进行转让,转让单价不超过初始出资额 万元。但乙方禁止对外进行转让股权,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转让股权时,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转让:

(1)甲方享有对乙方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在甲方以书面形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六、如因经营需要再投入资金时,乙方有权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进行认购出资,如不愿或无力再出资的可由其他股东出资后再整体换算原有股本。

七、每年年终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如产生营利、经股东会决议是否全部或部分发放红利。

八、学校的各项机密是学校的生存之本,各股东必须严格保守学校的机密,不打听,不外传。

九、其他约定: 。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除上报、存档外,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参股合同协议书 参股合作协议【第四篇】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 ,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 %,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

第八条 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 %股份,乙方占有 %股份。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及时归还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应分配的利润;每季度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为甲方财务监督提供方便;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 (略)

第二十七条 (略)

第二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四十一条 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四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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