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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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一篇】
转让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唐山市华荣带钢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20xx年4月4日在唐山市丰润区设立,由甲方与姜国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200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0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两次支付给甲方。
二、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湖南XX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 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由甲方和乙方共十一个股东合资创办,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前期兴办管理不善,目前没有正式投入生产,由于股东自身原因,股东XXX、XXX(以下称甲方)提出退本股权,经20xx年元月12日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 个股东(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分别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原始股金为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 个股东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在原始股金的基础上加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如有由甲方负责处置。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双方约定在 天之内办结。
二、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款 万元。此款在履行期间,乙方不承担支付利息。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处股权转让款的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不得生产。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此协议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若提出退股转让,不在享受同等条件此协议的退股转让金,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变更登记机关一份,步云桥法律服务所一份。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2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方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股东将原出资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的全部万元转让给转让金额为_____万元。
二、转让金额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金额万元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三、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双方均已认可。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受让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转让方)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发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四篇】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于中国____市签署。
鉴于条款: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转让的公司,以下称“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企合冀唐总字第 30xx年 月 8 日,经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之丙方净资产价值确定。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xx年 月xx年 月 8 日,丙方的总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写:¥287,966, 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35,800,000 元)。
基于以上审计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 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丙方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 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若截至xx年03 月3 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之协议生效的全部要件仍旧未能满足,则乙方有权要求本协议剩余条款终止履行,并要求甲方在xx年04 月 5 日之前,将业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偿还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但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自xx年04 月0 日起,应当由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偿还保证,由甲乙双方确认适格的担保方、及质押物进行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事宜,由本协议双方与担保方另行签署《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约定。上述《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利润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xx年、xx年、xx年),丙方每年必须达到如下指标:
1、经乙方聘请或由乙方认可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xx年度内,按照丙方每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xx年 月xx年平均价格的97%;上述产品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丙方购买原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各材料年平均价格的 03%;上述材料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1)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丙方将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
(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知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任何事项,并与乙方就此进行协商。
(3)丙方与其任何董事和员工的服务和聘用条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4)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受让任何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
(7)丙方将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其资产。
7、甲方承诺,自上述(xx年 月xx年 月xx年内因任何质量问题而影响丙方的正常生产,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本协议甲方承诺,原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焦化项目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其在与丙方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相关所有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均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甲方承诺,因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进行的权属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属变更事宜所承担的所有税负,均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甲方保证,其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为真实并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资行为有任何虚假、隐瞒或违法、违规等相关事宜而导致乙方的任何损失,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本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6、本协议甲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
7、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8、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充分赔偿守约方因己方违反任何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 不竞争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并将督促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共同地,或通过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设立、开发、经营、协助经营或从事于、得益于或使用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企业或机会。
2、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个月期间里是甲方之客户或供应商的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中,征求、游说或诱劝客户(或试图征求、游说或劝说客户),目的在于向该客户发出与丙方业务相似或实质上相竞争的要约或从该供应商取得供货。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或试图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目的在于在实质上与丙方相竞争之企业或机会中予以雇用,而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会因离职而构成违反合同。
4、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诀窍。
5、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同于或类似于丙方所使用之名称,或暗示与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联系的名称从事经营或交易。
6、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从事可能有损丙方之商誉的任何其他事项。
二、上述第十条一项条款各项约定,对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及其关联方业已设立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或相近似的任何企业除外,但是乙方对该等企业有相应优先收购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密
1、本协议双方均应对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进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则,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员工和顾问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员工和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收到的指明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为保密的所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关双方的业务、交易和财务安排的所有资料, 均应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该等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已为公众所知。此后,在已为公众所知的程度内,本款项下的义务应终止。
3、本协议各方均应督促其员工和相关顾问人员遵守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之规定。
4、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其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归因于上述事件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损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续超过九十日,各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以决定继续履行、延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3、一旦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未受影响方,并应尽其合理的努力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应延长等于延迟履行所损失的一段时间,该段损失时间应当视情况而通过加快履行予以弥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额之 0%的违约金。
2、上述损失的赔偿及滞纳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未能按照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注册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3 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七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项下关联方,依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本)之第 和 条规定的情形解释。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成立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 以昭信守。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此页下无正文)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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