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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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第一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加工材料名称单位材料耗用定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加工费定额(含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第二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昭信守。
第1条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加工数量、规格、款式、单价如下表所示:
第2条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3条原料的提供
(一)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提供原材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货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三)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一)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的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复制品。
(三)甲方应在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图纸资料、交货时间等等。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四)甲方对加工产品的规格、款式等要求有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合同要求生产,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客户及方式交货。
(二)乙方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工厂内加工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得随意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加工。如乙方需变更加工地址,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加工地址。
(三)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合同的数量加工产品,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包含甲方注册商标标注的产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乙方生产的与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
(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第七条交货及验收
(一)按如下方式交货(选择请打"√"):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运费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承担。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验收并签收送货单。
(三)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八条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一)每批次产品的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二)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付款条件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短期()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
(2)分期付款:
(四)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第九条包装及标签要求
(一)包装物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并签订包装物指定采购的相关合同。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乙方有义务将包装物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应以甲方签发采购订单为依据对包装物进行订货、储备。乙方的包装物库存设置,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由于合同撤销、终止或更换包装,因甲方引起的包装物库存由甲方负责回购。乙方对包装物的使用及损耗应登记备案。甲方有权了解乙方采购上述产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价格,交货周期等相关信息。乙方须在每月的号之前将上月实际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及损耗数量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提供标签,由乙方负责加贴到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上,乙方应对产品标签的使用登记备案。
第十条投诉处理
(一)发生产品质量客户投诉,取样以现场取样为准,如无法现场取样的可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单次处理金额元以内的,甲方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若单次处理金额元以上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赴投诉地会同处理投诉,乙方接通知后未及时赶赴投诉地的,甲方可径行处理赔付,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
(二)乙方对以上限额内赔付及虽在限额以上但因自身未及时赴现场而由甲方作出的赔付,无权提出异议。
(三)乙方接通知后与甲方会同处理产品质量客户投诉的,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由乙方直接承付赔付款,若甲方与乙方对赔付金额不一致的,以甲方认可的金额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可交委托指定的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取样仍以现场取样为准,无法现场取样的则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
(四)乙方同一产品(含不同规格)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发生客诉赔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调整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保持价格不变。如产品标准发生变化而影响生产成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双方已签订的订单价格保持不变。如未按上述程序而单方面调整价格,另一方有权暂停结清货款余款或拒绝发货。
(二)合同续签,乙方应保证其供货价格在上年度的基础最低限度以每年逐年递减。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二)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任何货物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四)在本合同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五)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
(六)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一)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三)乙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境要求的包装材料。
(四)乙方人员在产品加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各项规定,包括自行准备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若违反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乙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乙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甲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委托加工工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合同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 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_____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2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3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4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5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第四篇】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是:钢结构的委托加工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