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土地承包合同【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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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转让施工合同【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乡 村土地 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拆除协议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调剂资源,争取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位于 组(小地名)平方米, 结构的旧房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拆除。

二、乙方旧房拆除后,经甲方核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兑现其房屋拆除补助费(补助标准:砖混结构为50元/平方米:木结构为25元/平方米,含垃圾清运等所有费用)。

三、乙方拆除50%后,甲方可预付30%的拆房补助资金,待乙方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差额部分。

四、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包括场地清理。

五、乙方负责拆除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拆除工作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还甲方所预付的经费,并由甲方强制拆除。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耕管协议书

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讨论,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已复垦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与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权利和义务。

(二) 承包人只能将该承包地用于种植业,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 承包人可将该承包地依法流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复垦的耕地上建窑、挖沙、取土、建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 承包人不得荒弃和闲置土地,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对

其征收耕地荒芜费。

(五)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制定,承包户的权利和义务受该法保护和约束,如有争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各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监督方:

年 月 日

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古交市财禧种植专业合作社

依据《古交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古交市人民政府; 《古交市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古交市2015年土地调查变更数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复垦位置:

(1)复垦片区位于古交市河口镇磨石村宏盛煤矿,由以下17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系。

2、土地复垦面积、金额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各类工程量统计见表1-1。

4、施工要求:

1、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划分地块,做好植被清理,做好施工测量放样、施工排水工作,将清理物按照监理的指示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的局部,采用人工辅助施工。

3、土地平整工程要严格测量,控制高差,使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4、平整完成后,在耕地地块上覆土90cm,林地地块上覆土30cm,作为后期土壤肥力的保证。土源来自附近的土丘。

5、由于表土回填时被机械碾压,要采用机械进行翻耕。

6、覆土完成后,需要对耕地各地块施肥,以提高耕地的土壤肥力和土壤的理化性质,按100kg/亩的标准施用精制有机肥。经过整理复垦,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公顷(亩),共施用有机肥1979kg。施肥完后采用59kw拖拉机和三铧犁对复垦区土地深翻耕,使土壤松散,以达到土壤改良的效果。

7、该复垦区适宜复垦林地面积公顷,适宜复垦为林地的土地种植乔木,乔木选择油松,穴状栽植。初植密度×。复垦林地种植油松共计2573株。

8、道路工程设计分两种情况:改建现有道路和新建生产道路。由于本项目内原有道路等级低,狭窄、路基差,为了配合田间耕作,需新修田间路1条,长度为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生产路1条,长度为米,占地面积平方米。田间路共占地平方米。

田间路设计规格为: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3米,路面高出田面50厘米。路面为20 厘米的砂砾石路面,路基采用30厘米厚的素土碾压夯实。

生产路设计规格:路基宽米,路面宽米,路面高出田面20厘米,路面为20厘米厚的素土夯实路面。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土地复垦方案及复垦区域勘测定界报告

1、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施工现场、施工运输车辆、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坚持文明作业,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和罚款。

2、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或就地填埋,施工地段要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落石,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负责赔偿。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植被,凡现有成活树木不得损坏。

4、按土地复垦方案和标准施工,听从甲方技术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5、自行解决水源、确保树苗成活率。

第三章 其它部分

1、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两分由乙双送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土地复垦工程式合同【第二篇】

建设单位: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5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天;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4月1日;

3、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完整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共两套。

四 、安全文明施工

五、工程廉政建设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复垦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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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愿将————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东靠————,西靠——,东西南长————,东西北长——,南靠——————,北靠————,南北东长————,南北西————,转让此土地内有水井、三相电一并转让给乙方所有。

1、该地具体价为每亩(大写)————,共计——,总计人民币大写——————。

2、具体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

1、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后,所承包转让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和转让权永久性属乙方所有,上至天空,下至地里,乙方可以任意转让或出租水井、三项电的该土地,甲方及家族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若乙方使用土地时(修建),出现纠纷或地界不清,则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全权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以后转让土地时,需要甲方签字,甲方必须配合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以上条款有相关证人在场,双方共同承诺守信,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若有一方违约,按以后转让地价的'壹佰倍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口说无凭,立约为证,恐后无凭,依此为据。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20xx年x月x日。

土地承包合同【第四篇】

甲方:陈东明(亩数亩)。

陈东堂(亩数亩)。

陈永星(亩数亩)。

盛恩富(亩数亩)。

乙方:唐红江周海园。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办厂,转让期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转让金每亩柒佰元整。

一、付款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后,租金贰年一付。

二、乙方使用期内,如国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应按实际年限退还乙方所付的转让金。

三、双方在承包期内,都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议执行期间的经营权、场地转让权和赔偿权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权归甲方所有,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存在赔偿,在经营期间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3倍的经济损失。

四、在壹拾伍年期满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此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甲方有意对外转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变故,可按《继承法》决定当事人,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主管单位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土地复垦设计合同书【第五篇】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新开乡底庄村委会

乙方:姚和平 底庄村槐树岭社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中铁十九局集团大西客专十标五项目经理部

乙方: 谭续进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与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依据《新建大西客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现就临猗七级预制梁场土地复垦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土地复垦项目概况 1、制梁场名称:临猗七级预制梁场 2、制梁场占地面积: 亩 3、土地权属人:临猗县小张村集体用地 4、征用前土地性质:农用地 5、预制梁场现状设施:

6、复垦时予以保留的项目及设施:

1

第二条:复垦标准

1、土地复垦方向: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临猗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确定该预制梁场土地复垦后为农用地(耕地)。

2、混凝土、砌体结构物的拆除:

将硬化地面、制存梁台座、提梁站、轨道基础、砂石垫层等建筑物全部拆除,钻孔桩或cfg桩拆至地面以下2米,拆除后进行场地平整。

3、场地平整:

拆除结构物后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土方、翻耕整地、回填表层种植土(回填土厚度不小于50cm)、土块拍碎,对粒径大于3cm的碎石块进行检选。平整度在整个梁场占地范围内应不大于15厘米。回填与相邻耕地应平顺,以满足灌溉需要。

4、改良土壤、增加肥力:

平整后的土地应增施肥料和施农家土杂肥,每公顷施土杂肥不少于75立方米,以实现土肥相融、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保肥、供肥、保水能力。

第三条:复垦费用

2

督、竣工验收、复垦后的土地重估与等级评价费等所有费用在内。

2、现状场地内外属于甲方财产的、能够拆除的设施、材料 、设备均由甲方自行拆除。

3、拆除后混凝土构筑物的钢筋、渣土归乙方所有,并有权自行处置。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预制梁场征地界四址图、梁场平面图、梁场设计图。派员到现场交清拆除地面建筑物、隐蔽建筑物位置。

2、负责办理梁场复垦规划、进行复垦设计。(见复垦规划图)

3、派驻专人对乙方的复垦过程进行监督、记录。

4、负责拆除甲方自身拥有可拆除的设备、房屋、轨道等。

(二)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技术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并将拆除地面、隐蔽建筑物的渣土运出复垦规划区外当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

2、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水保、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对引起的一切处罚、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有权力处置除甲方自身拆除部分以外的其他钢筋、预埋件、渣土等废弃物,处置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4、负责在拆除建筑物、处理建筑物、土地复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第三方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

5、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复垦验收手续,并取得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在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已经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只有在甲方收到当地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收到返还的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后,甲方才能向乙方支付复垦费用。在支付复垦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7、有责任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2015年5月15日前对该土地全部复垦完毕。

8、有义务接受甲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

9、有责任维护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和谐稳定局面,对复垦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事件,有义务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费用。

10、乙方在复垦期间接受小张村和新冯村村委会的监督,听从被征地农民复耕的意见,争取一次交地。

11、有义务确保甲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顺利撤场。

12、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乙方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如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协议,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仲裁与诉讼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在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全

部归甲方有关部门保管存档。

甲 方: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签字、章)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住: ,身份证号码 )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6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工作,根据通政发20168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拆除(清理)乙方位于 建(构)筑物

2、经 村(居)挂钩整理工作组现场确认,甲方支付乙方:

(1)建筑物1补助: 元

(2)建筑物2补助: 元

(3)构筑物1补助: 元

(4)构筑物2补助: 元 合计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3、上述位置建(构)筑物由 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拆除(清理)并平整完毕,施工安全由拆除方自行负责。相对方不得反悔、阻挡施工。平整后由乙方耕种使用,但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4、待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补助款项。

5、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级财务留存一份,报镇农经办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代表:

日期:2016年 月 日

土地复垦项目合同【第六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乡 村土地 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土地复垦

发包方:

承包方: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签订日期: 月 日

签订地点: 昆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工作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

土地承包合同【第七篇】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________整(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___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___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____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十。

土地承包合同【第八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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