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合同范本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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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年版)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元-元)/元x100%=%。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标准版绿化养护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绿化养护委托管理项目

2.合同期限

养护委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对养护区域验收满意可以再续合同。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养护移交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3.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委托管理

公共区域及住户私家花园的绿化养护管理(详见附件)。

1)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2)住户私家花园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3)每季草花更换量暂定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4)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景观改造。

5)防台防汛时期的附加措施。

6)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树木习性标示牌

委托管理内容

公共区域:

1)乙方负责树木、地被、草坪和摆饰盆栽、花坛的养护,防治病虫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绿化养护工作。

2)乙方负责草花之更换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养护。

3)乙方须为公共区域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树木草坪种类、习性、数量或面积、现况等)。

4)乙方分_________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观改造,甲方负责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间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员的其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改造完成后须对各景点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清洁。

6)乙方须派专人负责园区外围杂草修剪及园区内侧红外线周界报警区域的修剪,确保园区报警系统正常运作。

7)乙方须对园区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私家花园:

1)乙方须为每户私家花园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草坪面积、树木种类等)。

2)绿篱、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养护。

3)落叶清理。

4)病虫害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

5)施肥、浇水、清理住户自行负责。

6)乙方在进入私家花园前,须通知物业前台与住户进行确认后方可进入。

7)乙方在进行施作前须对该户私家花园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住户确认后方可施作。

8)乙方须对私家花园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4.委托管理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汤臣高尔夫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按植物生长需要定期施肥。乔灌木根据养护要求进行修剪,球类和绿篱灌木根据要求进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进行轧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绿色效果。

乙方应对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节进行更换草花,保持草花种植与观赏效果。

乙方要及时对绿化区域内绿地、人行道上的野草进行清除。

乙方承担养护管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长的责任。

乙方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检查、养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

乙方应做好涉及环境绿化内容的检查、评选等协调组织工作。

乙方管理期满时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资料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乙方必须配置并经甲方确认并具有实践经验的养护管理队伍。若甲方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不满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根据上海市园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实施养护管理,同时根据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的沪建(91)第363号《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作为实施依据。主要包括:

1)群落结构合理,整体观赏效果好;

2)植物生长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布置精细完美;

4)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

5)行道树生长健旺,有防护措施。

本养护项目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优良级。养护过程中,乙方除严格进行自检外,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对不符合验收规范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5.乙方职责

承包在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主要养护手段内容为:

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质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少于3次,对于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坪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质树林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特别是强修后,更应注意)。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抗旱、抗台、排涝:旱季及新种植的植物要及时进行喷灌,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苗木补缺:对死亡苗木进行清除,并在原有位置补栽新的植株,对缺空处进行补种。

绑正、扶正、培土:台风、梅雨季节之前,以防为主,对固定绑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固,遇连续下雨或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强加巡视检查,如发生树木倒伏影响交通或景观的,应突击抢修,在暴风雨过后全面检查,树木歪斜的,应扶正、加固,并对其根部培土。

清卫、保洁:对各类绿地、绿带、树穴、花坛必须达到全日保洁,及时清理残花、枯枝、枯叶等,做到整洁美观。对于绿化废弃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园区不得堆放(垃圾处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6.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死叉、无害虫的虫孵、活虫、无明显介壳虫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灰尘等。

绿篱要保持很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下,无破损部分和缺株现象。

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等。

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残缺和积水,做到适时施肥、定时修剪及补植等工作。

造型植物应保质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下。

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状,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最终以甲方的认可为准。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非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观叶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必须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

8.材料的供应和设备的添置等

养护管理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养护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设备,如肥料、药剂、指定的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籽;车辆;水泵;电缆;园林专用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详见设备清单),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设备只限在本园区内使用,若需借出须经甲方同意。

若发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园区内的正常工作。

养护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养护设备及材料的放置间。

9.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日常养护电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制服。

乙方在本园区内经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向甲方提交此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的服务费。

非繁忙季节(冬季)乙方驻场人员须达到____________人以上,确保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繁忙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则须保证驻场人数达到____________人。以上驻场人员安排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其余为施作人员。

基本养护时间:园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8:30,其他施作时间不得有噪音产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员排班表、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的养护工作总结,每日工作完毕后提交当日未完成的养护工作事项,一周结束前提交下周私家花园养护工作计划。

乙方进入私家花园施作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户投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养护工作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应控制病虫害,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杂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应达到98%。

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合同清单中的苗木移动或移出,如需移动应双方协商认可并作移动书面协议后方可移动。

乙方应在养护进场前,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养护准备工作。

乙方必须做好养护质量、进度控制。

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养护,养护期满后按甲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养护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积极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大树意外伤人事故。乙方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绿地区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损坏或修补,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项目方提供修复费用或材料。

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园区的相关管理条例。

甲方所指定的景观设计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费用及设计方案,并以市场价代为购入苗木等。

乙方辞退员工须当天通知甲方,此人将不得再进入本园区,以便甲方对入园人员进行管理。

10.委托养护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委托养护管理费

经双方协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区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园绿化养护费用为¥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 元/月)。

甲方应停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待乙方养护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在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合同续签,则续签后____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11.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园区住户生活安全及养护区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此类事件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应支付的养护管理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因乙方养护不善造成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苗木死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引起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执行绿化养护管理,甲方有权予以指出并发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整改达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并要求乙方继续限期整改;或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年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树木加固等),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强台风、地震等)使树木、花卉及草坪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经费,乙方进行修复。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其他事项

为加强现场联系,甲方派____________负责联系工作,乙方派____________负责联系工作。若双方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发文通知对方。

如甲方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3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绿化施工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___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________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厚2,平铺有机肥2c厚

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________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入养护期,________年养护。初验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复验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为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 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x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2高根系直径(根幅)50c,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8c,70c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________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以上大树施肥立方,米径10c以下大树施肥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含8c)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____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____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____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的压力,管径90(含90)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厚2,平铺有机肥2c厚

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x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白粉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白粉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x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大小、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苗木验收需求。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________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________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1________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的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施,措施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报告发包人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得继续施工。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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