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答辩合同范本(实用【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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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第一篇】

“擦边球”的争执

从“国酒茅台,喝出健康来”到“国酒茅台,国之栋梁”,贵州茅台的广告词一直在变,追逐“国酒”资质的心却从未改变。多年来,贵州茅台一直将“国酒茅台”一词用于各种公开场合,包括广告宣传、媒体报道以及举办大型公益慈善活动。公司还成立了北京国酒茅台文化研究会,将“国酒茅台”的宣传进一步深入人心。

按照程序,“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后,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7月20日~10月20日),任何人均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无效,茅台将正式“转正”为“国酒茅台”。

这已经不是茅台第一次处在风口浪尖上。在过去的十多年的时间里,茅台集团曾面临行业竞争对手对其提出的“白酒护肝论”、首开“年份酒”先河等动作提出过质疑,但均被一一化解。

“茅台集团其实没有必要非要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茅台集团已经使用“国酒茅台”这一广告语多年,这次其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引来很大的质疑。对品牌的认知是建立在消费者心智中的,民间自有公论,不是非要通过注册商标来体现,“消费者不认可,注册了也不是”。

对手的激辩

事实上,茅台一开始注册“国字”,多家酒企就以公开指责或暗示等方式提出了质疑。就在外界以为五粮液等酒企将率先发难时,山西汾酒和洛阳杜康却以比较强硬的方式,站到了反对“国酒茅台”商标的最前端。

8月6日,这两家白酒企业将异议申请书递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山西汾酒在数千字的异议申请书中,围绕着茅台是否应该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旁征博引,提出了各种理由。汾酒递交的异议申请书,从多个方面向“国酒茅台”发起反击。申请书指出,“国酒”按照通常理解,可以有3种含义: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在一国内最好的酒;特指我国的酒,即具有中国特色或中国传统的酒。汾酒集团认为,贵州茅台个别白酒产品尽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认定该产品已达到“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中国最好的酒”的水平。“国酒”商标一旦注册成功,由茅台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将在整个白酒行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同日,洛阳杜康也已委托律师写了异议申请书,发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并提出了反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十大理由。在这份异议申请书中,洛阳杜康从历史文化底蕴、市场占有率、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对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杜康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请求,希望茅台回归理性的市场竞争之中。”洛阳杜康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企业企图注册成为‘国酒’商标,从而对整个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呼吁每个白酒企业都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市场上公平竞争,依靠自身的综合实力赢得认同,赢得口碑。”

9月20日,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酒企则以“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协会”的名义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请求依法撤销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初审公告,并驳回其注册申请。据了解,四川5家酒企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理由主要包括:一是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二是“国酒茅台”商标如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三是“国酒茅台”商标若成功注册,将带来不稳定因素;四是“国酒茅台”商标若注册成功,将影响政府公信力。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这是企业自发行为,并由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牵头申请。“对于这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为,五粮液有责任出来呼吁。”沱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酒”不能随便就冠在一个企业身上,“国”字号更多的是文化、精神层面的概念,论历史、论品质,不见得其他白酒企业配不上!业内人士表示,四川酒企以“白酒金三角”的名义提出异议将会更有分量,更显示四川省方面对此的重视。

国内白酒行业众多人士认为,如果一家进行商业化经营的企业将“国酒”二字据为己有,事实上就意味着,它带给消费者的形象是“象征国家的酒”。这种容易产生误解的排他性商标,对公平的市场竞争有巨大负面影响,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就是说,茅台“国酒”商标获得认可,就等同于“国酒”茅台由之前的公众意识转化为法律认定,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说到“国酒”就是茅台一家,其他品牌白酒就是赝品了。这实际上是以严重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压制别人品牌空间来提升自我品牌力度,从而为自己谋得更大的商业利益。

从利益中解脱

实际上,“国酒”之争由来已久。其中竞争最为激烈的是茅台与汾酒之争。2010年6月,茅台对外宣称1915年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得主时,遭到汾酒董事长李秋喜的炮轰。李秋喜称,汾酒是唯一荣获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中国白酒品牌甲等大奖的企业,茅台宣称自己品牌的酒曾获该奖是虚假宣传。而2011年9月,汾酒董事长李秋喜对外宣称,62年前开国大典的国宴用酒是汾酒,汾酒才是国宴第一用酒时,茅台回击称,1949年开国大典前夜,总理在xxx怀仁堂召开会议,就确定茅台酒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并在北京饭店用茅台酒招待嘉宾,从此每年国庆招待会均指定用茅台酒。

异议答辩合同【第二篇】

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且按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______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______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异议答辩【第三篇】

答辩人:

被答辩人: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案号(2011)东一法民五初字第XX号,现就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如下答辩,请法院予以采纳。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1、答辩人所被诉请的涉案产品销售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答辩人被起诉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从xxxx购进。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xxxx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知,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苏*尔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至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其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故意的依据。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因答辩人的涉案手机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商标侵权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30000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xxxx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被答辩人开口即要求答辩人赔偿50000元侵权损失费用,但并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其损失赔偿额是如何计算而来,因此,其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50000元的损失赔偿费用因没有任何依据而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一方面,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答辩人不能证明其自称的因答辩人商标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那么,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就应带按照被答辩人所认为的因答辩人侵权所得利益进行赔偿。即使答辩人真若构成被答辩人认为的销售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手机,答辩人的侵权所得利益只有300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人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只有300元。但被答辩人却信口开河,没有任何根据的漫天要价30000元的侵权赔偿额完全是借诉讼之手段谋取暴利之目的。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要求。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答辩人只是一个小个体工商户,现在生意已非常惨淡,几乎面临关闭状态,整个店铺价值甚至也不过区区几万元,根本就再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经济冲击。

所以,请求法院综合考虑上述事实以及构建社会和谐大局的基础上,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第四篇】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人:

______诉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______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一、______市______区**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对**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一方为非文职**,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本案被告______为非文职**,因此可以认定本案的管辖**为原告住所地**,又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可以明确本案的管辖**为原告______的户籍所在地______市管城*区人民**。

二、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与事实不符,且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提出异议完全是对法条的错误理解,应当予以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上述规定是确定一般普通案件的管辖权原则,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对于本案不能使用,首先,______是原告不是被告,不应当适用22条关于被告的相关规定,其次,本案被告是非文职**,法律对此种案件有特殊规定,即不论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是否一致,原告户籍所在地**是唯一具有管辖权的。**,再次,从事实上看,本案原告早已不在被告所称的______区居住,______区根本不是原告经常居住地。因此,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予以驳回。

综上,受理本案的管辖**是本案唯一有管辖权的**,其他**无权管辖。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商标异议答辩【第五篇】

答辩人: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某地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被答辩人:某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某地区 法定代表人:蒋某某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9月3日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金属探测器,其质量无任何问题。

第二,根据合同第五条约定,若金属探测器有任何质量问题,被答辩人需在签收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若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答辩人提供的金属探测器符合质量要求,但是至今答辩人仍未收到被答辩人的任何书面异议。

第三,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本案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仅限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到的某矿业有限公司与本合同及本案无关:

1、答辩人提供的金属探测器符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双方并没有约定以第三人(某矿业有限公司)的检验标准作为双方之间的验收标准,被答辩人购买该产品后另行出售,其与第三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该产品是否能够与第三人的产品匹配使用不能约束被答辩人,对被答辩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根据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原理,被答辩人因与第三人的合同纠纷造成的损失与答辩人无关,其主张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35600元无任何法律依据。

综上,答辩人提供了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予依法驳回。

此致

某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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