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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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合同1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号,建筑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x元整(x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x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x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x元(即第二年为x元,第三年为x元,第四年为x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x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第二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第三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x度,电表底数为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x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x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x。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x承租方(盖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法定代表人(签字):x

联系电话:x联系电话: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签订地点: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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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商铺租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________次,并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时间,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出租方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商铺,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协议书3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邮政编码:注册登记地址:电话: 传真:出租方和承租方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签订时间: 20__年9月28日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都东客站长途客运商业街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组成

1、本租赁合同。

2、合同约定租赁位置、面积的区位示意图。(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房产描述

1、甲方自愿将中标获得的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成都东客站综合交通枢纽地方配套商业项目东广场配套服务楼(以下简称“租赁区域”) C2标段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详见合同附件一)

2、租赁区域建筑面积(暂定) 号 平方米,此面积作为计算租金及物业费的依据。

第三条 租赁区域业态及用途

1、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区域用于经营 业态类型。

2、若乙方改变租赁区域用途或业态,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改业态应符合交投资产管理公司制定的业态规划,否则不予更改。

第四条 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条款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个月,(起止日期为: 20__年 月日至20__年 月 日。

2、装修免租期一个月。若装修免租期届满,五桂桥成都汽车总站未关闭整体迁入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则延长至迁入为止。甲方从五桂桥成都汽车总站关闭整体迁入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之日起计算租金。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以及支付方式

1、第一租赁年度租金单价:¥( 元/㎡ /月,合计:¥ 元/月(大写: 整)。从租金计算起始日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为基数,每年递增10%。

2、租金支付方式:

A: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按6个月租金计算)暂定¥ 人民币。

B: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定金:¥ 元人民币。乙方按期支付第一期租金的,定金转为租金,除此之外定金不予退还。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6个月的租金。暂定: 元人民币。

5、乙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的同时,支付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计算)暂定¥ 元人民币。双方终止合同并办结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区域交付条件

1、经乙方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区域相关图纸和工程条件图。

2、甲方为乙方(服务类租户)提供:空调、供电、弱电(电话、网络)、给水、排水等公共系统进入租赁区域的工程预留接口条件。进入工程预留接口条件前的设施维护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3、空调、供电、弱电(电话、网络)、给水、排水等公共系统进入租赁区域工程预留口条件之后,其内部设计、改造和维护,由乙方承担。

4、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对租赁区域进行了现场查看。双方签订本合同,视为租赁区域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第七条 装修及改造

1、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原设计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局部改造或添设相关设施、设备。

2、涉及与服务楼空调、供电、弱电(电话、网络)、给水、排水等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迁,乙方应当与甲方全力配合。

3、乙方的装修改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4、乙方装修改造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如相关部门出具有验收证明,需提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将租赁区域用作抵押、担保。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区域进行违法经营。

3、乙方不得生产、存放、储存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非法物品。

第九条 所有权转让

1、如果甲方或业主方出售租赁区域,乙方同意放弃作为实际承租人对租赁区域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甲方或业主方也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2、租赁期内租赁区域所有权发生变动,本合同在乙方与买受人之间具有合同效力直至租赁期满。

第十条 续租

1、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若仍享有租赁区域出租权且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租。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租赁区域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4日内,在不破坏租赁区域公用设施设备的情况下,处置乙方添置的设施、设备以及乙方拥有的器具。超过十四日仍未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2、不能拆除的装修、装潢等附着物,甲方无义务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3、超过期限乙方没有返还租赁区域,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气,并按超期天数征收双倍租金。

4、乙方返还租赁区域后,若出现经营期间形成的投诉、诉讼、债务、法律责任等,均与甲方无关。

5、合同终止后14日内,双方对租金和保证金进行结算,并于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项退还乙方。如逾期,则每日按应退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保证对租赁区域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2、依据乙方申请,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文件、图纸、资料等,因乙方报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乙方经营产品质量有监督权。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4、甲方以及相关主管单位有权对租赁区域的主体结构以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环境保护、安全经营生产进行检查。除突发事件外,甲方进行检查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对租赁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或对租赁区域公共设施、消防系统进行整改时,应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如因为甲方改扩建导致租赁区域无法正常经营的,改扩建期间,免收乙方租金。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正当使用并爱护租赁区域以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含公共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和及时维修。

2、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安全故障。若乙方无力排查,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租赁区域或公用设施进行检测、维修或改造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3、因特殊原因,政府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要求乙方延长营业时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4、服从交投资产管理公司以及甲方的管理,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与合同解除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但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4、如遇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根据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政府给予乙方的相关补偿或赔偿,由乙方享有。甲方除对预收租金和押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结算退还以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押金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缴金额1%的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3、甲方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或逼迫乙方离场,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5、乙方违法乱纪经营、不遵守交投资产管理公司规定而导致甲方受到处罚,应由乙方承担处罚责任,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克制、理解和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磋商。协商不成,可向租赁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将第三份合同交由交投资产管理公司备案,三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商铺出租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xxx,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商铺租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x天的,并赔偿违约金x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x,大写:x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x年x月x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x%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出租方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x度,电表底数为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商铺,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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