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租赁合同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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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一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租车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二篇】

每车每日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五、租金缴纳方式:

1、乙方按每个自然月向甲方缴纳租金,具体方式为: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元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并每月按合同约定标准缴纳租金,租期结束当即付清租金。

2、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缴纳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校车数量和型号向乙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提供的校车应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牌证完备,并按规定购买车辆相关保险。

2、甲方应根据校车使用情况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供的校车燃油、维修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驾驶员的招聘和工资福利,保证驾驶员符合驾驶校车资格,并具有良好的驾驶经验,胜任校车驾驶服务工作。

4、甲方提供的校车和驾驶员应按照乙方制定的接送时间、线路、趟次、人数按时按量、安全准点地完成学生接送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中途停止接送、擅自改变行驶线路。若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接送计划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5、乙方租用的校车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校车及驾驶员的营运安全管理工作,如属甲方过失而引发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或经济责任,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7、甲方应确保校车文明、安全运行,并保持车容干净整洁,驾驶员着装规范、服务耐心、态度和蔼。如发生服务投诉事件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加强管理、及时整改处理,有效化解纠纷,造成的后果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校车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机件故障或安全事故,甲方应及时调用其他校车应急,以确保学生出行有序。

9、合同期内,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延迟或拒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没收乙方所交付的合同履约金,同时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偿所有经济损失。

10、甲方若需调换校车需提前2日通知乙方,所调换校车的技术性能不得于合同约定的校车技术性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及缴纳方式,准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车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合适场所给甲方停放、保管校车和驾驶员食宿,并确保场所的安全,以保障校车正常运作。

3、乙方应制定合理的校车运行计划(包括运行线路、时间、趟次、人数等),由甲方评定后组织运营;车辆运行计划需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调整方案。

4、乙方负责学生候车、乘车、上下车的组织工作,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备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照管人员的聘用、工资福利由乙方负责。

5、为确保学生乘车途中安全,乙方应加强乘车学生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乘车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和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校车超员,或学生在候车、上下车、乘车途中、携带违禁物品乘车而引发安全事故的(非因车辆或驾驶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校车和驾驶员给乙方接送学生,因甲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导致乙方学生延误上学,乙方有权扣除延误校车当天的租金;若没特殊原因,甲方不按时安排校车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乙方租车费用。

2、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指挥甲方校车运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拖欠租金,乙方并每日按拖欠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替签名之日起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同签署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作为西苑小区幼儿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停车。

3、甲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5、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远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3、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己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万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

结算周期从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止,按月计算,甲方在每月10日之前必须付清前月用车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四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就下列幼儿园租赁事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愿将座落于安居镇的星星幼儿园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付将房租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一个月,即从20_年7月10号至20_年8月10号为止,甲、乙双方议定上述幼儿园租金为人民币_5000_元整,。付款方式:在20_年的8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

三、幼儿园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幼儿园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四、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须保护好甲方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气费自行支付。

3、乙方不得损害星星幼儿园的一切名誉和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应加强安全、卫生等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5、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经营过程中所有的税费和办理相关证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中途反悔决定不再租房给乙方,须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五篇】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出租服务,作为小学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每学期结束结算一次费用)。

2、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正常化和合理性。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独立承担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4、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在运行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元/天。

2、结算周期按实际接送天数计算,甲方在每学期结束时必须付清本学期用车费用。

3、租赁期限:从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六篇】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车辆(车型和牌号: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车辆基本情况: 。

二、车辆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车辆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

四、费用支付: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2、甲方应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3、甲方车辆应具备第三者保险,若甲方司机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此与乙方无关,甲方须自行解决,并调配相同车型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对乙方车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5、甲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不得耽误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辞退车辆并终止合同。

6、甲方在租赁期间需接受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不听从乙方调配或消极怠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甲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乙方的不合理要求。

8、如车辆不能通过的路段甲方应尽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灾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1小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 _元,2小时支付违约金 元,以此类推。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辞退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签名:

日 期:

乙 方:

代表签名:

日 期: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6、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纯粹是由乙方自身行为过失(如酗酒.疲劳驾驶.机动车辆没按时检查造成刹车失灵等)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

3、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

4、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租金。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

五、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倍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4、相关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校车租赁合同大全【第八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核载39人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作为甲方村民至上江小学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要求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带,以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接送服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并协商好相关费用之后,方能调动车辆,乙方协助操作。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为租赁车辆配备具有驾驶执照和良好驾驶经验的司机,司机为乙方员工,乙方对其司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班车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

4、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班车,否则,停班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1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及司机的薪金、保险、福利等费用。

6、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村民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交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8、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

3、接送趟次:共 趟次/天。

4、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甲方书面确认,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更换接送站点,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协商。

5、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600元/天;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如需用车均按600元/天结算(按接送线路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2趟次/天)。

3、结算周期从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止,每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在每月用车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所有用车费用,双方确认之后由乙方在每月10日之前开具正式的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20日之内必须付清所有用车费用。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1个月(30日)未付清相关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结算银行为: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从 xx 年 2 月 22 日至xx年 2 月 21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10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两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日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4、相关负责人: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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