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民事诉状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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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状1

原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男,汉族, X年X月X日出生,住。 电话(系第一被告丈夫)

被告:,男,汉族,X年X月X 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电话: 被告: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电话: X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二被告偿还我借款124000元(本金10万元及所利息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二被告夫妇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xx年2月6日向我借款十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5日,并约定借款利息为二万四千元。该项借款由第三、四、五被告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可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我虽多次催讨至今未归还。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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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状2

原告:苏丹青,女,1971年1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宁海县桃源街道华庭家园4幢101室。电话:13506888135

被告:徐胜钱,男,1963年5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宁海县桃源街道窑山路42弄11号。联系电话:15869511128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从起诉日起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8月28日, 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由被告徐胜钱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按印。嗣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无款为由予以搪塞,分文未还。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之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迟迟不予还款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诉请,谨请依法受理,支持诉请。

此致

宁海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苏丹青

20xx年8月31日

证据目录

一、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

二、借条复印件

证明:证明 向原告借款30000元及由被告徐胜钱提供担保的事实。

提交人:苏丹青

20xx年8月31日

民事起诉状范本(民间借贷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注:_________________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__年8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__年1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3750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__年2月13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3万元和向他人借的3万元共6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_________________借现金6万元,借期2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6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8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书4

原告:xx,女,汉族,19xx年x月1x日出生,住址:x市x区教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

被告:广西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

法定代表人:周秋利

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本金人民币250000元给原告;

2、判令被告支付暂计至20xx年10月25日的利息人民币50000元给原告,直至还清本金利息为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8月23日签订《借款合同》,并于20xx年11月24日续签了《借款合同》(续借),两份合同均约定了借款本金、利息计算方式和结算方式、借款期间等内容,借款期限至20xx年5月24日止。

如今借款合同到期,被告自20xx年2月24日起,未再支付任何利息给原告。

根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已经严重违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挽回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特具状起诉,要求被告还清本金及利息。

恳请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月x日

50 18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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