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股东协议书实用【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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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股东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20xx年0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成立 “购买商铺”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

为 。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4个,其中自然人4个,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35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丁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

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按比例优先购买权。

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大会、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之间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损公肥私,有上述行为的将处以十倍以上赔偿,行为严重者将由股东大会表决撤销其股东资格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涉及 元以上财务行为应通知其他股东。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作为公司的会计,进行相关财会业务的操作办理。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进行手工记账或电子和手工共同记账。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确认其退出,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股东大会表决,在财务清算后可退还其持有股份。在其申请提出后即应停止其在公司内外的业务活动。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

第十四条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在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按照公司实有股本价值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方案,须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如有股东不同意则不予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遇公司资金困难确需外部资金暂时借入的,可按其参资该项目的资金,按股东大会同意比例给予该项目分红,参资该项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的重新予以确立分红比例。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第十六条 解散和清算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4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二篇】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4)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实报实销,相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权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均不计入利润,待今后收回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三篇】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__社、__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____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积共计____亩,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__社处理维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块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xx崇佛村村委会 鉴证方:xx三块碑村村委会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消____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五篇】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注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现就甲方在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共计万元出资额(认缴出资实缴出资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

三、乙方于年月日前,将转让价款万元全部交付给甲方。

四、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从年月日起乙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五、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甲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乙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六、甲方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七、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六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的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七篇】

双方经反复商量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情况)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 双方商量确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负责提供业务销售。

三、双方商量确定,乙方负责业务销售的同时,甲方需根据约定的x%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费用。

四、双方商量确定, 在经营期间根据xxxx比例进行提现。

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六、(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支付方式:__银行转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商量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医院股东协议书【第八篇】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1.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资金筹措说明: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行使。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1.各方按第一条及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表决权。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

(2)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一)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一)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50 345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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