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见证人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参考精编4篇
有见证人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第一篇】
男方:xx ,身份证件号码:
女方:xx ,身份证件号码: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因(载明具体原因:如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等),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协议如下:
1.××× 与×××自愿离婚。
2.双方的儿子/女儿(姓名×××,身份证件号××××××)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由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直至儿子/女儿年满××周岁(或:直至儿子/女儿独立生活止)。男方/女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或:婚后双方无生育子女。)
3.婚后财产处理如下:
(1)位于xx市××路××街××号××室住房归男方/女方所有;
(2)(车辆等其他财产的处理)
(3)其他以我们各自名义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存款。
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承担。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5.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
6.本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协议人(签名):
日期:
协议人(签名):
日期:
有见证人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第二篇】
李,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王,女,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xx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xx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xx字第号,三室一厅,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xx年x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xx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xx年张在xx县xx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年月日
有见证人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第三篇】
男方: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女,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县民政局登记结婚(__结字第______),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与女方__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二、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房子归男方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三、双方确认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也无需对方进行任何精神赔偿或补偿。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赔偿金五万元。
五、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双方明确知悉并理解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自双方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男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见证人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__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
一、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双方在婚后于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生下一子,取名_______ 。现因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和好,经慎重考虑并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两协议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双方婚生子 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女方 抚养费________ 元。女方现无身孕。双方同意儿子 的户籍信息随女方登记。
三、协议人双方确认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四、婚姻存续期间,上述条款未提及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说明:我们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协议能自觉遵守,并保证不违反国家、集体利益,不侵害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