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实用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言】此例“居间合同实用3篇”的文书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正规的居间合同协议1

委托人: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居间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居间人应当就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第五条报酬及支付方式、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及方式为:__________。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六条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

第八条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

居间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

居间服务合同书2

卖方(甲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受托人: 证件类型: 号码:

买方(乙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居间方(丙方):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称该房地产),权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共有权证号: 号,土地证号:柳国用( )第 号,房屋产权属 所有。

2、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②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甲方承诺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

记手续。

3、该房地产租约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②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承诺在该房地产交付之前解除原租赁合同或协助乙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实地察看和了解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购买。

二、该房地产售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三、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四、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经甲乙双方同意此交房保证金由丙方保管,待该房地产所有手续办完,甲方结清该房地产所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和交付该房地产后,经乙方验收并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接清单签字确认后由丙方付给甲方。

五、乙方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乙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乙方按下列第 2 种方式给付除购房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购房款人民币 零 仟 零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乙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__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后银行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给甲方。

(3)银行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七 日 内补足应交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3、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贷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在 支付给甲方。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应交款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乙方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税费承担: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易过户应缴纳的费用有:1.营业税及附加、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4.契税、5.地方水利基金、6.测绘费、7.查档费、8.印花税、9.工本费、10

登记费、11.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12.资金托管费、13.评估费、14.抵押登记费、15.公积金

担保及手续费、16.土地证费用、17.土地出让金、18.其他: 。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该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须交纳的相关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由 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2、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双方认可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范围,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服务范围: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向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实地看房,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居间合同签订,提供银行贷款、过户手续办理、应交纳费用咨询服务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2、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零仟 零 佰 零拾 零 万 柒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元),

乙方按揭付款的,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上述费用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甲、乙双方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3、由于丙方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尽到自己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同之条款成交该房屋的,丙方已收取的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如导致丙方未能收取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的,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除支付上述应收取的全额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成交价的 %支付违约金。

九、房地产交付和户口迁出:

甲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

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移交该房地产给乙方时,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附属设施一并转移给乙方,并交付该房 地产钥匙;

3、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抵扣上述欠费。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该房地产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

5、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 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并可合法出售。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其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点办理各项手续及领取有关资料。

4、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乙方按揭付款的,在银行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公积金按揭付款的,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乙方须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5、丙方对该房地产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逾期超过 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2、如该房地产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所需各项相关资料造成时间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顺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因丙方过错或违约,致甲乙双方未能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丙方应向甲乙双方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交通费、资料费等)。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十四、本合同各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无记载联系地址的,则以相关证件登记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纪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最新居间合同3

委托人甲(卖方)(身份证号:)

委托人乙(买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以下简称甲方),乙(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合同,并完成其它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市镇村(路)幢(号)室,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房屋产权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包括附属设施,水、电表,防盗门,自行车库:平方米,汽车库:平方米, 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由甲方出售给乙方。房地产过户所需要的契税,交易费等一切手续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月日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不超过成交价的20%),在年 月 日到市房产管理局过户时付人民币(大写),(¥ )。如需要二手房抵押贷款,约于 年月日付清人民币(大写)(大写),(¥ )。房款中应留水、电、有线电视、物品、电话费等押金人民币(大写)(¥ )给居间方,居间方出具收据,待产权证过户结清水、电费等再交还给甲方。甲方在房地产移交给乙方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并迁出户口。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居间方佣金由承担,人民币(大写) (¥ ),过户时一次性付清,并出具收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由甲方从乙方违约金中提取支付给居间方佣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在悔约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如逾期则每日按定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赔偿给乙方,并由乙方从甲方违约金中提取支付给居间方佣金;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相当于房地产成交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居间方会同甲、乙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三方约定:甲、乙、居间方一经签订居间合同且付购房定金后,将该房产证,土地证,及相送交资料交居间方保管,居间方出具收条 。甲方在移交房屋钥匙时抄好水、电等表的读数,将原使用期内的各种费用结清,等乙方产权证,土地证办好,居间方会同甲、乙双方水电等卡过户。

第九条 交房时间: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房屋(钥匙)移交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执行,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居间方三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居 间 方委托人乙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本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于

50 1543428
");